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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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篇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高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办法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活动制订办法,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促进高校依法治校、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强高校党风廉政
2、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办法,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提高对高校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观念,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出成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精心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校认真贯彻实施办法,稳妥地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各高校要将办法作为专项内容对教职工进行培训,重点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保密知识、信息清理、指南和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等方面的培训。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努力增进师生员
3、工对办法精神和内容的理解,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紧密结合高校实际和特点,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办法的各项工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各高校必须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抓紧编制或修订本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高校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和由近及远的要求,重点对条例发布以后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的信息。凡符合条例第九条和办法第七条要求的信息,均应编入本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组
4、织专门力量尽快落实好此项工作,务必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并在学校网站和相关信息查阅场所公布。(二)抓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尽快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高校要着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校长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实施、工会组织协同推进、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内设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尽快建立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的职责、方式、流程和时限要求。要抓紧建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要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和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进一步健全高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高校信
5、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要建立重大事项决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学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前信息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信息公开。要建立高校内部组织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其公开的具体内容,推动内部组织机构的信息公开。要建立信息公开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主体。(三)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配套措施。高校要充分发挥网站快速、便捷的优势,努力把学校网站建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要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和信息公开意见箱,主动做好信息的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认真听取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栏和意见箱应于2
6、0XX年8月底前开通。要综合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等形式或档案馆(室)、图书馆等场所,及时公开高校信息。有条件的高校可设置资料查阅室、索取点、公告栏、电子屏幕等设施,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检索、查询和复制高校信息。三、加强高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办法规定的工作职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信息公开纳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要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并尽快明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原则上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管理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本地区高校信息公开的目录
7、和范围,对可予公开的信息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要在信息保密审查、重要信息发布前的批准、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等方面,加大对高校的指导力度。要积极支持高校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软硬件水平。要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社会评议和监督检查,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社会评议结果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要及时充实力量,配齐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各高校应将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工作机构及其联系方式于20XX年7月31日前报送教育部办公厅。依据办法制定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要及时报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要将本校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报学校
8、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及时总结学习贯彻办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信息公开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和有关工作建议,请及时报送教育部。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此通知转发至本地区各高校。篇二:大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和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教办厅函20XX44号),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促进和指导我院开展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闽教法20XX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X
9、X届X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以及省教育厅关于施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意见和工作部署,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紧紧围绕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各项工作内容,通过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监督,进一步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实现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维护和促进学院的稳定与发展。二、组织领导为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施行,成立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的学院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郑其春,副组长:叶木全;学院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办公室),主任:涂进荣,(成员详见附件)。信息公开工作由学
10、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具体承办,各部门应安排专人具体经办校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抓落实,工会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三、校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必须严格依照教育部办公厅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基本,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信息公开,一方面要积极组织引导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另一方面要保证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管理的职能和权力,保证民主基础上的政令畅通。(三)坚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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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 信息 公开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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