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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台灣地區污水下水道建設情形,九十四年十一月八日,主講人:葉仁博,2,壹、前言及說明 貳、法源及相關計畫 參、污水下水道建設執行現況 肆、執行策略及檢討 伍、預期效益 陸、結語,簡報大綱,3,壹、前言及說明,一、環境四大污染問題,空氣污染(空氣污染集塵器及過濾器) 固體廢棄物(焚化爐) 噪音及振動(振動音源改善、避震器、防震毯) 水污染(生活污水、畜牧及工業廢水處理設施、污水下水道系統),4,德國水污染壁畫,5,二、污水下水道系統示意圖,污水下水道系統是解決生活污水污染的最佳途徑,6,三、污水下水道系統整體佈設示意圖,7,貳、法源及相關計畫,一、法源及設計依據,下水道法(七十三年) 水污染防
2、治法(六十三年) 放流水標準(七十六年) 下水道發展方案(七十七年)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八十六年) 污水下水道第一期建設計畫(八十一年至八十六年) 污水下水道第二期建設計畫(八十七年至九十二年) 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設計畫(九十二年至九十七年) 污水下水道相關標準技術手冊彙編(九十一年) 下水道設計指南(九十二年) 下水道管線設計手冊(九十三年) 下水道管線監造及驗收手冊(九十四年),8,二、第三期建設計畫,第三期建設計畫原於92年12月23日奉行政院院臺內字第0920068447號函核定。 行政院游前院長93年5月17日於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污水下水道專案報告會議中提示略以:目前政
3、府自行辦理延續性計畫有70處,其中已發包施工33處,未來建設完成後,宜採OT或ROT方式辦理,另37處宜採BOT方式推動,請內政部儘速檢討修正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設計畫並循程序報核。 本署即檢討即修正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設計畫。並奉行政院94年1月19日院臺建字第0940080150號函核定。,9,民間參與,92-97年污水下水道推動辦理方向,政府自辦,修正原則,10,(一)計畫系統說明,11,用戶接管普及率 (公共污水下水道已接管戶數/全國總戶數) 整體污水處理率(污水已納入處理之人口數 全國總人口數) (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 (專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率),評
4、 估 標 準,(二)預期目標,12,污水下水道三期計畫預期目標圖,台灣地區歷年污水下水道普及率,94年9月13.33,普及率的 提昇多賴 北、高二市,13,(三)歷年相關計畫概要圖,14,(四)污水下水道各期建設經費一覽表,15,歷次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普及率達成比較,16,A類,B類,分類原則,三、預計辦理之系統,17,A類 政府自行辦理之系統,18,B類 促進民間參與建設之系統,19,計算基準,政府自辦以公務預算及特別預算編列,民間參與以二種模式計算,模式一:為污水處理廠、主、次幹管、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均由民間投資興建,政府不負擔建設經費。 模式二:為政府參與並負擔部份建設經費,其出資上限以
5、政府興建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民間則興污水處理廠及主、次幹管為原則。,四、經費需求,20,21,22,五、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經費需求說明,23,民間投資興建污水下水道建設經費需求表,單位:億元,24,污水下水道第三期建設計畫中央補助款來源,單位:億元,限於公務預算成長額度之限制,中央各年度需求經費恐難於年度預算納編,其不足部份預計納入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以特別預算編列,並於公務預算與特別預算間統籌調度,俾彈性運用。,25,世界各國污水下水道普及率 (瑞士洛桑學院2003年評比)(引用2000年資料),台灣 7.2,參、污水下水道執行現況,一、世界各國及台灣地區污水下水道普及率,26,台北市污
6、水下水道建設現況 民國45年WHO派顧問Dr.Thomas協助成立下水勘測隊。 民國55年完成台北市下水道系統規劃報告。 民國56年申請聯合國發展方案補助2000萬元開始興建。採分流與截流並重。 民國60年淡水河發臭影響駐台美軍反應。 台灣省污水下水道建設現況 民國45年省府遷至中興新村建設分流制下水道系統-中正及內轆污水處理廠(氧化渠) 。 民國70年台北近郊污水下水道系統規劃(淡水河, 基隆河,新店溪,景美溪),74年開始設計,78年施工。,27,台灣地區運轉中之 污水處理廠設置分布圖,28,專用污水下水道 由開發單位建設及管理,不予補助。 公共污水下水道 政府自行興建: 中央及地方政府編
7、列預算辦理。 民間投資興建: 建設經費原則由民間負擔,若數次招商未成,則最大上限由政府辦理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二、經費分擔基準,29,政府自辦 五大流域十二處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經費由中央全額補助。 其餘污水下水道系統: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之中央補助比率,由中央予以部分或全額補助,地方政府則相對提列配合款辦理。 完成後以OT或ROT方式辦理。,八里污水處理廠污泥消化槽,30,民間參與 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營運期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民間負責全部工程建設,政府辦理用地取得。 營管階段污水處理廠開始運轉後向用戶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中央補貼收費不足之營管費用。
8、 如多次公告招商未成,可個案由政府負責部分工程建設,例如就較需公權力介入之分支管網或用戶接管工程自行辦理。,31,依院頒中央對轄市及縣(市)政府申請計畫型補助款之處理原則,另行訂定內政部營建署下水道建設計畫評比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 由本署相關單位組成評比小組就縣市政府提出之補助項目及經費予以評分。 評分結果函送各縣市政府,年度預算經立法審議後,再另行召開評比小組會議,邀請各縣市列席說明後確定。 簽報核准後據以補助。,三、經費申請機制,32,預算分配流程,33,四、下水道發展問題評析(1/2),國民對污水下水道之功能及需要性認識不足。 長期編列經費不足且地方政府缺乏經費配合與國民生產毛額相較偏低
9、(GNP 0.1%以下)。 經費龐大,建設期程長,展現效益慢,未獲地方首長重視。 過去都市計畫未能配置污水處理廠用地,造成用地徵收。 地方政府未有專責單位及專責人員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於第一、二期計畫係以政府自辦為主,十餘年的發展,普遍發現下列問題:,34,四、下水道發展問題評析(2/2),污水下水道之技術人力及經驗不足,影響推動。 依據採購法廠商低價競標,而拖延甚至無能力投入建設影響效率。 過去缺乏規劃、設計、施工之明確技術指南,造成審查工作曠日費時,影響建設時程,目前已漸完整。 地方首長未能列為重要施政項目,以致其屬下未積極,影響推動成效。 因推動民間BOT,暫停部分已完成設計系統,改採
10、勞務採購、評選顧問公司辦理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報告及評選促參廠商至少需二年之時間,反而曠日費時。,35,內政部營建署:主辦下水道業務九十七人(兼辦雨水下水道),各縣(市)政府:主辦下水道業務一百餘人(兼辦雨水下水道),台北市政府:主辦污水下水道業務三百餘人(含技工,均專職辦理污水下水道業務),高雄市政府:主辦下水道業務約一百人(兼辦雨水下水道及水利工程),地方政府人力除北、高兩市外均未臻健全,營建署、高雄市與縣市政府人力總和尚不及台北市,且承辦人員多數為兼辦性質,欠缺專業素養,工務行政作業經驗不足。,五、污水下水道人力比較,36,以日本為例,公部門辦理下水道業務人員(含約聘臨時人員)高達六萬餘人
11、,另有事業公團協助政府辦理,我國與日本對污水下水道的重視,差異甚大。,自來水系統為上水道系統,原水經淨水場處理後水,利用壓力管管線輸送至用戶;而污水下水道系統利用重力管線(埋深更深)收集污水,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下水道所需人力更甚於自來水系統;目前台灣地區自來水從業人力約七千餘人,而下水道建設人力僅六百餘人,上、下水道投入人力懸殊,相形之下,污水下水道人力捉襟見肘。,37,日本,台灣,38,民間參與方式,由縣市政府委託顧問公司辦理可行性評估、先期計畫報告書及評選BOT廠商。 在特許期35年間,前5年為建設期,其後30年為營管期,建設費用(含利息及利潤)及營管期間之操作維護費除向使用者收取使
12、用費外,其餘不足費用由中央政府分年編列經費攤還。 特許期滿移轉政府。,39,經費逐年 快速成長,主要係辦理台北近郊淡水河流域系統(八里污水處理廠及截流管線工程),主要經費係北、高二市自籌款,1173億元,1266.54億元,93-97年預計執行經費為93年之前數十年經費之總和,工程數量驚人,40,考量工業區污水處理廠有餘裕處理量者納接處理生活污水,污水下水道潛盾機,肆、執行策略及檢討,一、執行策略,41,本署推動方向,健全組織人力,持續推動各項建設,辦理用地取得作業,加速用戶接管措施,相關法令配合修訂,辦理污水下水道及加強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令宣導及教育訓練,訂定污水下水道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13、法相關作業規範,1,2,3,4,5,6,7,8,9,成立促進民間參與污水下水道推動及工作小組並委託總顧問協助辦理,辦理環境影響說明(目標年人口25萬人以上),二、本署推動方向,42,二、策略檢討(1/2),民間BOT之總支出增加未來國民的總負擔將沉重,過度依賴民間參與(計為551.09億,約為總經費1371.3億之四成),是否兼顧效率、經濟、品質仍待深思。 BOT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使政府風險分擔(避免有廠無水等情形)及工程延宕成本降低等說法仍值檢討。 政府自辦可使總建設成本降低,操作及施工品質提升,更具保障且無界面問題。,43,二、策略檢討(2/2),建議多元化籌措財源加速建設,包括加強預算
14、編列提升至150億元至200億元使大於GNP之0.1% ,另合理的民間BOT利潤仍有待持續檢討其合理制度和發包規範,最後經費之籌措仿國外採長期貸款世代攤還之原則。 創造污水下水道建設多元效益將再生水再利用之可行性列入評量。 完整配套措施需落實執行,除多年來一直提及之組織及人力問題外,尚包括建立評鑑制度督促縣市推動,制定污水下水道發行公債專法,確實收取使用費及加強國民宣導教育喚起全民重視和配合, 以利建設推動。,44,伍、預期效益,一、預期效益,預 期 效 益 及 影 響,45,(一)污水下水道建設之主要目標為改善國民生活環境,進而避免河川水質之逐漸惡化,然自七十七年策訂污水下水道發展方案迄今推
15、動仍十分緩慢,原因頗多除民眾認識不足多所掣肘外,政府部門技術、經驗及經費嚴重不足亦為主要原因。 (二)近年來污水下水建設逐受重視,各項修正計畫自九十年起亦逐年修改,雖大幅提升經費及用戶接管普及率,然宥於現有組織、發包制度及人力實難達成預期普及率提升之目標(除九十一年由 8.0 %提升至10.1 %尚符目標外,餘各年度皆難達目標),政府部門為有效提升普率乃突破以往之作法促進民間參與改採BOT之方式辦理冀達立竿見影之功效。,陸、結語(1/2),46,(三)水再生利用多元化功能之觀念已逐漸興起,多元化籌措財源之方式及使用者付費之原則必須落實。 (四)如何使污水下水道建設投資更具經濟、功效和效率乃全民之共識及待努力,一味依賴不確定性之民間BOT實有商確之空間,為此百年大計全民共勉之。,陸、結語(2/2),47,污水下水道的省思?,合流與分流 截流 水肥問題 工業廢水,48,簡報結束 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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