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_上市公司收购重组法规监管讲课提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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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上市公司收购及重组法规解读上市公司收购及重组法规解读 联合证券并购私募融资总部劳志明联合证券并购私募融资总部劳志明2008年年8月月 2 2 11 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体系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体系 3 3 11 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 公司法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 收购管理办法收购管理办法配套披露准则配套披露准则 外资相关法规外资相关法规 国资相关法规国资相关法规 交易所业务规则交易所业务规则 证券法证券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配套披露准则配套披露
2、准则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登记结算业务规则 特殊行业股权监管特殊行业股权监管 基本法律 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 自律制度 证券监管体系其他法规证券监管体系其他法规 4 4 11 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 一、证券监管法规一、证券监管法规 1、 规范上市公司收购1、 规范上市公司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35号令)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35号令) 信息披露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信息披露准则第18号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
3、信息披露准则第19号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2、 规范上市公司重组法规2、 规范上市公司重组法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53号令)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53号令) 信息披露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5 5 11 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第一部分:规范上市公司收购重组的法规体系 二、国资监管法规二、国资监管法规 1、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2、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1、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2、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
4、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3号令) 5、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3号令) 5、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三、外资收购(股权变动)监管法规三、外资收购(股权变动)监管法规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2、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II)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2、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5、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QFII) 4、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4、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6 6 11 第二部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解读第二部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解读 7 7 11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8 8 11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 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 公司的控股股东; 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 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 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 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 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 径取得上市公司
6、控制权。 (一)上市公司收购 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 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上市公司收购取得及巩固上市公司控股权取得及巩固上市公司控股权! 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实际支配表决权超过30%;实际支配表决权超过30%; 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 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 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 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收购方式界
7、定收购方式界定控制权标准界定控制权标准界定 9 9 11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协议收购协议收购 要约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 要约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取得及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取得及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 收购分类收购分类 协议收购协议收购 协议收购是收购者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以协商的方式与被收购 公司的股东签订收购其股份的协议,从而达到控制该上市公司 的目的。 目前国内协议收购是国内上市公司收购的最核心的操作方式。 要约收购要约收购 以特定的公开披露的交易条件,向不特定多数的股东发出收 购要约,通过促使股东接受要约条件实现股份收购的行为。 直接收购直接收购 间接收购间接
8、收购 权益收购权益收购 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含义解读含义解读 1010 11 协议收购协议收购 要约收购要约收购 收购分类收购分类 直接收购直接收购 直接收购是指收购者以直接取得上市公司股权,进而成为上 市公司股东的收购行为。 间接收购间接收购 间接收购一般指收购上市母公司或者上级公司方式,通过股 权间接控制的方式,形成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的收购形式。 直接收购直接收购 间接收购间接收购 权益收购权益收购 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含义解读含义解读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一)上市公司收购(一)上市公司收购取得及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取得及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 1111 11 协议收
9、购协议收购 要约收购要约收购 收购分类收购分类 权益收购(基于物权)权益收购(基于物权) 权益收购是指基于对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母公司的股权所 有权而形成的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控制权衍生于物权,及对股权的所有权(直接或者间接)。 其他方式(基于表决权)其他方式(基于表决权) 通过协议安排、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可以行控制上市公司多数 表决权或者半数董事当选的方式,虽未拥有权益但可以实现实 质控制(实质监管的兜底条款,尚未有案例出现) 。 直接收购直接收购 间接收购间接收购 权益收购权益收购 其他方式其他方式 含义解读含义解读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一)上市公司收购(一)上市
10、公司收购取得及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取得及控股上市公司控股权! 1212 11 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 过协议、其他安排,与 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 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 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 行为或者事实,一致行 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 过协议、其他安排,与 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 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 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 行为或者事实,一致行 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 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合并计算股份进行披露,可委托披露(合并 披露); 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 合并计算股份进行披露,可委托披露(合并 披露); 主要体现
11、在要约是否发起、信息披露详实 程度以及锁定期不同(法律后果); 主要体现在要约是否发起、信息披露详实 程度以及锁定期不同(法律后果); 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 人的,可以向监管部门举证(举证责任)。 投资者认为其与他人不应被视为一致行动 人的,可以向监管部门举证(举证责任)。 概况界定概况界定界定意义界定意义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二)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概括法与列举法相结合!概括法与列举法相结合! 1313 11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二)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 A
12、 B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控股 同一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B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控股 A 控股 A B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重要参股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 控制关系( 1、投资者之间有股权 控制关系(母子公司母子公司) 3、投资者受同一主体 控制( 3、投资者受同一主体 控制(兄弟公司兄弟公司) 2、投资者参股另一投 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 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 2、投资者参股另一投 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 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重要参股重要参股) 1414 11 B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4、投资者的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中的主要成员,同时 在另一个投资者担
13、任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 4、投资者的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中的主要成员,同时 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 管理人员(高管竞合高管竞合)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 伙、合作、联营等其他 经济利益关系 6、投资者之间存在合 伙、合作、联营等其他 经济利益关系 5、银行以外其他法人、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 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 融资安排( 5、银行以外其他法人、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为投 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 融资安排(融资协助融资协助) A BABA 合伙 合作 联营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二)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推
14、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 1515 11 自然人自然人A B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30%以上 配偶配偶本人本人B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7、持有投资者30%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与投资者持有同一 上市公司股份 7、持有投资者30%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与投资者持有同一 上市公司股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 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 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 份 9、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 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15、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 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 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与投资者持 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8、在投资者任职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与投资者持 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子女及配偶 父母父母 兄 弟 姐 妹 及 配 偶 兄 弟 姐 妹 及 配 偶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二)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 1616 11 企业企业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员工公司员工公司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16、前 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 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 司股份 10、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前 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 其前项所述亲属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 司股份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 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 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 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 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 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
17、控制 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持有本公司股份 1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 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持有本公司股份 控制 企业企业 控制 亲属亲属 管理层公司管理层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其他关联关系!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二)一致行动人(二)一致行动人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推定一致行动人的12种情形 1717 11 (四)收购人的主体资格(四)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 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 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收购人最近3
18、年有重大违法行 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 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 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 市场失信行为;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 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 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 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的其他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 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19、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禁止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禁止收购上市公司情形公司公司147条规定(董条规定(董/监监/高禁止条款)高禁止条款) 1818 11 依据公司法的217条规定:依据公司法的217条规定: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持股占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 或虽不足50,但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产生重大 影响
20、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 公司行为的人。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1919 11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 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 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有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转让被收 购公司控制权之前,应当主动消除损害; 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 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
21、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 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 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 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未能消除损害的,应当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 得收入用于消除全部损害做出安排,对不足 以消除损害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 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被收购公 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偿还资金及解除担保;偿还资金及解除担保; 股权转让款归还占用资金;股权转让款归还占用资金; 后续重组方案能彻底解决;后续重组方案能彻底解决; 提供履约担保或安排。提供履约担保或安排。 收购方财务顾问就此须发表意 见,上市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披露, 并采取有效措施。 禁止控股权转让情形禁止控股权转让情形
22、通常的解决措施通常的解决措施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一、基本概念界定及原则 2020 11 二、权益变动披露(不超过二、权益变动披露(不超过30%) 2121 11 二、权益变动披露二、权益变动披露 (一)权益披露界限(5A(一)权益披露界限(5A30)30) 拟增持比例A实际控制人变更信息披露要求 5A20 否简式权益报告 是详式权益报告 20A 拟增持比例A实际控制人变更信息披露要求 5A20 否简式权益报告 是详式权益报告 20A30 否详式权益报告 是 详式权益报告、财务顾问意见、第50条要 求材料 详式权益报告、第50条要求材料(
23、国有股 划拨、同一控制人未变、继承三种情形) 详式权益报告(适用收购方承诺3年放弃 表决权情形) 30 否详式权益报告 是 详式权益报告、财务顾问意见、第50条要 求材料 详式权益报告、第50条要求材料(国有股 划拨、同一控制人未变、继承三种情形) 详式权益报告(适用收购方承诺3年放弃 表决权情形) 2222 11 (二)权益变动的操作要点(二)权益变动的操作要点 二、权益变动披露二、权益变动披露 审批权限调整审批权限调整 低于30%的权益披露,向交易所 提交权益变动报告,在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依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 中心要求办理过户手续,证监会不 再作无异议事前审批。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不高
24、于30%, 交易所掌控低于30%,界限有所不 同)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不高于30%, 交易所掌控低于30%,界限有所不 同) 持股超过5%减持,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 持股超过5%减持,披露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 无需披露报告书情形无需披露报告书情形 6个月内持股变动达到法定比例, 进行差异补充披露; 公司回购减持未导致公司第一大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 2323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要求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披露要求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二)持股目的,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 (三)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或 者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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