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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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陆上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检查表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检查人员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1、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3、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6、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建设项目管理1、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建设项目是否编制安全设施设计的。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4、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是否报原批准部门审查同意。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
2、6、是否将建设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7、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三、资金投入1、是否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做到专户核算。2、是否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要求制订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并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四、管理机构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安全培训1、依法依规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并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
3、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六、应急管理1、制定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2.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3.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4、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七、隐患排查治理1、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2、是否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3、按要求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并闭环管理,
4、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一般隐患定期统计分析和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八、企业安全管理1、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5、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6、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
5、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7、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8、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10、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九、油气井场1、机械采油井与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场储罐及甲、
6、乙类容器距离不应小于20m;与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距离不应小于25m;与相邻厂矿企业、国家铁路线、高速公路国家/级公路、35KV变电所不应小于20m;与工业企业铁路线距离不应小于15m;与其他公路、其他通信线距离不应小于10m。2、自喷油井、气井、注气井与一、二、三、四级石油天然气站场储罐及甲、乙类容器距离不应小于40m;与100人以上的居住区、村镇、公共福利设施距离不应小于45m;与相邻厂矿企业、国家铁路线、高速公路国家/级公路、35KV变电所不应小于40m;与工业企业铁路线距离不应小于30m;与其他公路、其他通信线距离不应小于15m。3、油气井井场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4、井口装置及其他设备应完好不漏,油气井口阀门应开关灵活。5、居民区内以及靠近居民区的采油井场应设围或围墙等保护措施。6、抽油机曲柄应设安全防护栏杆。7、高压、含硫化氢及二氧化碳的气井应有自动关井装置。8、气井井口节流后应装设安全阀。9、气井井口应安装井口高低压紧急关断阀。10、爆炸气体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应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11、爆炸危险场所内安装的电动仪表应为防爆型,其防爆等级应满足工艺过程及介质特性的要求。12、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13、可燃油品的钢罐,必须设置防雷接地。14、汽车罐车装卸场所,应设防静
8、电专用接地线。十、污水处理装置1、污油罐及污水沉降罐顶部应设呼吸阀、阻火器及液压安全阀。2、污油罐应有高、低液位自动报警装置。3、含油污水处理浮选机应有可靠接地,外露旋转部位应有防护罩。4、采出水处理站加药间应设机械通风;污水泵房、阀室应设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污油泵房、操作间应设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5、半地下式污油污水泵房应配置机械通风设施。6、采用天然气密闭的采出水处理站应设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十一、注水装置1、离心注水泵、注水电机、润滑油供给、冷却水供给系统,应设有运行参数检测及超限报警和联锁停机功能,其技术要求如下:注水泵入口低水压保护;注水泵单机润滑油供给压力过低保护;注水泵轴承
9、超温保护;注水电机轴承超温保护;注水泵出口水温超限保护;注水电机定子风温超限保护;润滑油站供油压力过低保护;冷却水供给压力过低保护。2、往复式注水泵应具备的状态保护功能:泵出口压力超限保护;泵液力端润滑油系统的油压、温度和油箱油位的超限保护;泵入口压力过低保护。3、储水罐应有液位监测与报警。4、注水管道应在适当位置设有截断阀、放空阀。5、拱顶注水钢罐顶部应设封闭式护栏。十一、注水装置6、处于人口稠密的居住区和商业繁华区的注水井口,应设钢围护栏,围护面积不应小于2.5m2.5m,高度不应低于1.2m。十二、物探作业1、安全布置-远离噪声、剧毒物、易燃易爆场所和当地疫源地。-营房车、帐篷摆放整齐、
10、合理,间距不小于3m,营房车拖钩向外;-发配电站设在距离居住区50m以外;-临时加油点设在距离居住地100m以外;-设置专门的临时停车场,并设置安全标志;-营区设置标志旗(灯),设有“紧急集合点”,设置应急报警装置。2、用电安全:-应配备持证电工负责营地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接地、检查和故障维修;-电气线路应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各种开关、插头及配电装置应符合绝缘要求,无破损、裸露和老化等隐患;-所有营房车及用电设备应有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应小于4;-不应在营房、帐篷内私接各种临时用电线路。3、发配电安全:-发电机组应设置防雨、防晒棚,机组间距大干2m,交流电机和励磁机组应加罩或有
11、外壳;-保持清洁,有防尘、散热、保温措施,有防火、防触电等安全标志;-接线盒要密封,绝缘良好,不应超负荷运行;-供油罐与发电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m,阀门无渗漏,罐口封闭上锁;-发电机组应装两根接地线,且接地电阻小于4;-机组滑架下应安装废油、废水收集装置,机组与支架固定部位应防振、固牢;-排气管有消音装置。十二、物探作业4、临时加油点安全:-临时加油点四周应架设围栏,并设隔离沟、安全标志和避雷装置;-临时加油点附近无杂草、无易燃易爆物品、无杂物堆放,应配备灭火器,防火抄等;-加油区内严禁烟火,不应存放车辆设备,不应在高压线30m内设置临时加油点;-储油罐无渗漏、无油污,接地电阻小于10,罐盖要
12、随时上锁,并有专人管理;-油泵、抽油机、输油管等工具摆放整齐,有防尘措施。5、生产组织人员不应违章指挥;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服从现场监督人员的检查;-检查维护好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发现违章行为和隐患应及时制止、整改;-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穿越危险地段要实地察看,并采取监护措施方可通过;-炎热季节施工,做好防暑降温措施;严寒地区施工,应有防冻措施;雷雨、暴风雨、-沙暴等恶劣天气不应施工作业;-在苇塘、草原、山林等禁火地区施工,禁止携带火种,严禁烟火,车辆应装阻火器。6、可控震源作业安全:-可控震源作业应依据可控震源的类型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可控震源操作手应取得机动
13、车辆驾驶证和单位上岗证书,并掌握一般的维修保养技能方可独立操作;-震源车行驶速度要慢、平稳,各车之间距离至少5m以上,不应相互超车。危险地段要绕行,不应强行通过;-服从工程技术人员指挥;-震源升压时,10m内任何人不应靠近;-震源工作时,操作人员不应离开操作室或做与操作无关的事。震源车行驶时,任何人不应在震源平台或其他部位搭乘。十二、物探作业7、涉爆人员应经过单位安全部门审查,接受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相关证件,持有效证件上岗。8、按民用爆破器材装卸搬运安全要求和程序装卸搬运爆破器材。9、临时炸药库安全:-临时炸药库与营区、居民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
14、现行标准关于地震勘探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要求,并设立警戒区,周围加设禁行围栏和安全标志,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库区内干净、整洁无杂草、无易燃物品、无杂物堆放,炸药、雷管分库存放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爆破器材摆放整齐合理、数目清楚,不超量、超高存放,雷管应放在专门的防爆保险箱内,脚线应保持短路状态,有严格的安全制度、交接班制度和24h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爆破器材进出账目登记、验收和检查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严禁宿舍与库房混用或将爆破器材存放在宿舍内。10、取得有效的民用爆破器材使用许可证,方准施工,应按规定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雷管测试、炸药包制作、下井、激发及善后处理等工作,并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关
15、于地震勘探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要求。十三、钻井作业1、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少于100 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和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性、高危性场所应不小于500m。2、钻井现场设备、设施的布置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有关安全间距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钻井现场的生活区与井口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b)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等井场工作房、油罐区距井口应不小于30m;c)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应不小于20m;d)锅炉房距井口应不小于50m;e)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隔离墙或隔离带,宽度应不小于20m。3、井控装置的远程
16、控制台应安装在井架大门侧前方、距井口不少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并在周围保持2m以上的行人通道;放喷管线出口距井口应不小于75m(含硫气井依据SY/T5087的规定)。4、井场应设置危险区域图、逃生路线图、紧急集合点以及两个以上的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5、井场设备的布局应考虑风频、风向。井架大门宜朝向盛行季节风的来向。6、井场及周围有光照和照明的地方设置风向标(风袋、风飘带、风旗或其他适用的装置),其中一个风向标应挂在施工现场以及在其他临时安全区的人员都能看到的地方。十三、钻井作业9、井场电力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电气控制宜使用通用电气集中控制房或电机控制房,地面敷设电
17、气线路应使用电缆槽集中排放;b)钻台、机房、净化系统的电气设备、照明器具应分开控制;c)井架、钻台、机泵房、野营房的照明线路应各接一组专线;d)地质综合录井、测井等井场用电应设专线;e)探照灯的电源线路应在配电房内单独控制;f)井场距井口30m以内的电气系统的所有电气设备如电机、开关、照明灯具、仪器仪表、电器线路以及接插件、各种电动工具等应符合防爆要求,做到整体防爆;g)发电机应配备超载保护装置;h)电动机应配备短路、过载保护装置10、井控装置的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井控装置的配套、安装、调试、维护和检修应按SY/T5964的规定执行;b)选择完井井口装置的型号、压力等级和尺寸
18、系列应按SY5127的规定执行;c)含硫油气井的井控装置的材质和安装应按SY/T5087的规定执行;d)司钻控制台和远程控制台气源应用专用管线分别连接;e)远程控制台电源应从发电房内或集中控制房内用专线引出,并单独设置控制开关;f)井场应配备自动点火装置,并备有手动点火器具;g)在钻井作业时防喷器安装剪切闸板应按SY/T5087的规定执行。11、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并保持24h畅通。12、作业现场至少配备35kg干粉灭火器2具,8kg干粉灭火器4具,消防锹3把,防火砂2m3。在野营房区按每40m2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配备。十三、钻井作业13、灭火器和其他消防设备放置的地点应适当,
19、不应露天存放要取用方便,并用标签醒目地注明其类型和操作方法。14、消防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并保存检查记录。15、钻井队应严格执行钻井设计中有关防火防爆和井控的安全技术要求。钻井设计的变更应按规定的设计审批程序进行。16、应编制防火防爆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17、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动火、动土、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按照作业许可的规定,办理作业许可。18、钻台、底座及机、泵房应无油污。19、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机泵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20、远程控制台及其周围10m内应无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21、井口附近的设备、钻台和地面等处应无油气聚集。22、井场内禁止吸烟。2
20、3、禁止在井场内擅自动用电焊、气焊(割)等明火。必须动用明火时,按SY5858规定的工业动火程序和SY/T6283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执行。24、井控技术工作及其防火、防爆要求按SY/T6426的规定执行。井控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按SY5742的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并按期复审。25、钻开油气层后,所有车辆应停放在距井口30m以外。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距离井口30m以内位置的车辆应采取安装阻火器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6、在有可燃气体溢出的情况下进行生产作业和紧急处理时,工作人员应身着防静电工作服,并采取防止工具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27、放喷天然气或中途测试打开测试阀有天然气喷出时
21、,应立即点火燃烧。28、防喷器应在井架底座上绷紧固定29、吊套管上钻台,应使用适当的钢丝绳,不应使用棕绳。十四、固井作业1、摆车时应有专人指挥,下完套管后当套管内钻井液未灌满时不应接水龙带开泵洗井2、开泵顶水泥浆时所有人员不应靠近井口、泵房、高压管汇和安全阀附近及管线放压方向3、注水泥作业应指定有经验的工程师任施工指挥,保证连续施工;各配合方应及时将注水泥施工参数汇总到固井指挥,现场若出现复杂情况,经多方协商后,由固井指挥统一安排。4、注水泥前对注水泥管线试压值应大于预计最高施工压力的1.2倍。5、注水泥过程中应连续监控施工情况,并做好记录。6、替顶替液时,应准确计量顶替量,并安排专人观察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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