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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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B宜昌供电局企业标准Q/YCD.G04.0292003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20030324发布 20030401实施 宜昌供电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Q/YCD.G04.029-2003前 言为了规范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保证电力生产各种电测仪表、仪器和电能计量装置的完善可靠,量值准确一致,满足宜昌供电局所属各单位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需要,本条例规定了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及有关技术要求,划分了各级部门的监督职责,从而为宜昌电力系统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本标准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宜昌供电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本
2、标准由宜昌供电局办公室归口。本标准由宜昌供电局生产技术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为民 阳龙本标准审核人:邹宇兵 陈三运 林 光 陈建华 江宜安 田瑞华 胡伟 张继新 本标准由宜昌供电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Q/YCD.G04.029-2003Q/YCD.G04.029-2003目 次前言1 范围12 引用标准13 监督内容与职责14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网15 电测监督网各级职责26 量值传递47 电测监督网的管理及监督信息传递48 检查与考核5附录A(标准的附录) 各种报表的格式6附录B(标准的附录) 电测技术监督考核评分标准表13附录 C(标准的附录) 宜昌供电局应配备的电测计量标准1
3、5附录 D(标准的附录) 县市局应配备的电测计量标准17宜 昌 供 电 局 企 业 标 准Q/YCD.G04.029-2003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测技术监督的内容、机构及职责分工、全过程监督的要求、量值传递监督、技术管理工作和考核办法。本标准适用于宜昌供电局及所属各生产单位以及所有并入宜昌电网运行的发电厂和用户企业。各级领导及电测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电测技术监督工作,使其在电力生产中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之一。各有关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细则。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标准的条文。本标准颁
4、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者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Q/ED 204 204-2001 电测技术监督条例3 电测技术监督内容3.1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电测专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反事故措施;做好量值传递工作;搞好电力生产、经营所需的计量器具的全过程监督工作。3.2 电测技术监督的范围: a)直流电工测量仪器 b)电测量指示仪表 c)工频数字式仪表 d)记录型仪表 e)变换式仪表(含电量变送器、RTU) f)电能计量装置 g)测量用互感器 h)电测量二次回路 i)电测计量标准装置3.3 建立健全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网是保证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正
5、常进行的组织措施。各单位均应按本标准规定确定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并建立电测技术监督分网。3.4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即对电测计量器具的设计、选型、监造(重要设备)、安装调试、交接验收、定期检定、运行、检修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3.5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必须把建立电测计量标准、电测计量标准器具和电测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管理、专业人员培训和取证、新技术推广应用列为重要内容。4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网宜昌供电局标准化委员会2003-03-24发布 2003-04-01实施4.1 宜昌供电局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网由下列成员组成:4.1.1 市场营销部电能计量技术监督专责人;4.1.2 局生产技术部电测技
6、术监督专责人;4.1.3 局农电工作部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4.1.4 电能测量测试所生技科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4.1.5 修试安装分局生技科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仪表室电测技术负责人;4.1.6 调度通信分局自动化科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4.1.7 输电分局、变电运行分局、城区供电分局、城区用电分局、东山分局、葛洲坝分局、猇亭分局等单位用电科、生技科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4.1.8 电力勘测设计院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4.1.9 各县市局(含代管县)用电科、生技科(或技安科)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4.2 各级电测监督网专责人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并应保持相对稳定。在变更电测监督专责人时应上
7、报局技术监督办公室。5 电测监督网各级职责5.1 宜昌供电局是宜昌电网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关,并由总工程师负责全局电测监督工作,局电测监督专责人具体负责全局的电测技术监督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局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网的职责是:5.1.1 贯彻执行有关计量法令和规定,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电测专业方面的规程、规范、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文件,并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有效地组织贯彻执行;5.1.2 根据需要,建立本企业电测计量标准,经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考核后使用;5.1.3 掌握全局电测计量标准器具和电测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定期组织分析研究,提出反措和技术改造计划;5.1.4 督促周检计划
8、的实施,保证电测量值准确;5.1.5 负责组织本企业计量工作的自查,督促对所管辖的计量装置和器具按规定进行维护、检定和现场校验;5.1.6 负责起草宜昌电网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细则、规程、制度等;5.1.7 建立电测技术档案,其中包括上级下达的电测监督方面的文件,电测专业方面的规定、条例、标准,电测计量标准器具和电测计量器具台帐和技术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及监督工作重点,事故分析及相应的反措,每年监督工作总结报表等;5.1.8 参与局内重大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有关电测专业方面的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对新建电测计量器具、标准器具和技术资料文件的验收工作;5.1.9
9、组织我局计量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参加计量检定人员统一考核,并对计量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考察,以促进计量人员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5.1.10 每年组织对各二级单位的电测监督工作检查考核,提出检查考核报告;5.1.11 负责我局电测技术监督年报和年度电测监督工作总结的编写和上报; 5.1.12 完成省电力公司和省试研院所布置的其它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报表或总结。5.2 电能测量测试所是局电能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归口单位, 是全局统一执行电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依法检定的计量监督部门,对其它二级单位的电能计量技术监督工作有技术指导的权利和义务,其职责是:5.2.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
10、制度和各项指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电能计量技术档案;5.2.2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能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或依法)检定、校验维修、调试并出具相应证书;5.2.3 严格执行标准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对运行中的电能计量器具按周检计划定期检定并在周期内进行现场校验,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正确处理;5.2.4 对所辖各县市局的0.2级及以下电能表、0.3级电能表标准装置、0.05级及以下互感器进行定期检定,并对0.1级及以下电能表标准装置和0.05级及以下互感器标准装置进行比对;5.2.5 负责宜昌供电局主网供购电关口点计量装置及贸易结算用电流互感器的校验、新计量装置的特性试验、技术鉴定、设备配备选型、计
11、量装置技术认证、产品质量跟踪和调查分析,提供计量产品入网许可依据,负责全局110 kV以下电压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二次压降检定测试;5.2.6 对省公司及宜昌供电局主网供、购电关口点计量装置进行维护;5.2.7 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对所辖范围的新建投产电能计量装置及技术资料、图纸等进行交接验收;5.2.8 负责拟定所辖的标准计量器具的年度检定计划及局主网供、购电关口点计量装置校验计划报局审批,并按经局审批的计划进行实施;5.2.9 有计划地开展对其它各县市局现场电能测试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网电能测试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5.2.10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填送报表,编写全局电能测试技术监督年
12、度总结,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和要求。5.3 修试安装分局是局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工作归口单位, 是全局统一执行电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依法检定的计量监督部门,对其它二级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有技术指导的权利和义务,其职责是:5.3.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指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电测计量技术档案;5.3.2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测计量器具或装置(包括其它专业使用的电测计量器具和新购仪表)执行强制(或依法)检测、校验维修、调试并出具相应检定证书;5.3.3 严格执行标准计量器具周检计划,对运行中的电测计量器具(包括所辖的电测量变换装置)按周检计划定期检定,发现问题及
13、时查明原因并正确处理;5.3.4 按时完成0.1级及以下携带型直流单双臂电桥、0.2级及以下指示表、绝缘电阻表、绝缘电阻测试仪的定期检定计划;对所辖的标准指示仪表(0.2级携带型及0.5级)、1.0级及以下指示仪表检定装置、0.2级及以下互感器进行定期检定,并对0.2级互感器标准装置进行比对;5.3.5 负责宜昌供电局新电测计量装置的特性试验、技术鉴定、设备配备选型、技术认证、产品质量跟踪和调查分析,提供计量产品入网许可依据;5.3.6 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对所辖范围的新建投产电测计量装置及技术资料、图纸等进行交接验收;5.3.7 负责拟定所辖标准计量器具的年度检定计划报局审批,并按经局审批的计
14、划进行实施;5.3.8 有计划地开展对其它各县市局现场电测技量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网电测计量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5.3.9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填送报表,编写全局电测计量技术监督年度总结,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和要求。5.4 各二级单位电测技术监督专责人在本单位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各二级单位电测技术监督分网的职责是:5.4.1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技术监督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各项指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电测计量技术档案;5.4.2 根据局有关设备分工管理范围的规定,负责(或配合)做好本单位的电测技术监督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测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或依法
15、)检定、校验维修、调试并出具检定证书。5.4.3 严格执行标准计量器具送检计划,对运行中的电测计量器具按周检计划定期检定并在周期内进行现场校验,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正确处理;5.4.4 在有关部门组织下,对新建投产的电测计量装置及技术资料、图纸等进行交接验收;5.4.5 负责拟定并上报本单位年度检定计划,并督促按计划实施;5.4.6 负责本单位电测技术监督相关报表,认真做好电测指示仪表的“四率”统计,电能计量装置(五率)统计;负责编写本单位年度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总结。6 量值传递6.1 宜昌供电局修试安装分局和电能测量测试所分别是宜昌电力系统电测计量最高量传机构,应在每年十二月中旬以前按量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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