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350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标准 SL 296-2004.pdf
《55350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标准 SL 296-2004.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5350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标准 SL 296-2004.pdf(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I CS 9 3 .1 6 0 P 5 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 L 2 9 6 - 2 0 0 4 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C h e c k i n g a n d a c c e p t a n c e c o d e o f p r a c t i c e o n r u r a l h y d r o p o w e r e l e c t r i f i c a t i o n 2 0 0 4 - 0 3 - 1 8 发布2 0 0 4 - 0 7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 水 电农村 电气化验收规程 S L
2、2 9 6 -2 0 0 4 的通知 水国科 仁 2 0 0 4 1 8 7 号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 ( 水务)厅 ( 局) ,各 计划单列市水利 ( 水务) 局, 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水利局: 经审查, 批准 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为水利行业标准, 并予发布。 标准编 号为S L 2 9 6 -2 0 0 4 , 本标准自2 0 0 4 年7 月1 日 起实施。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00四年三月十八日 前言 本规程按照水利部 2 0 0 3 年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和 水利部国科综 2 0 0 3 11 1 号 关于下达 2 0 0 3 年水利技
3、术标准编制 项目 ( 财政专项)任务的通知以及 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 S L 1 -2 0 0 2 )制定。 本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依据;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的基本条件;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内容与要求;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程序与方法;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报告。 本规程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援越杨树良李如芳程骏 方心林唐山松周双王甲
4、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白林李其道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1总则 ,一 1 ,. 1 2 、验收依据 “ 伙 , , , , , , 2 3 验收基本条件 - “ , , , ,. 二3 4 验收内 容与要求 , , , , 4 5 验收程序与方法 、 , 二6 6 验收报告 7 7 巩固提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g 附录 A主表 , , , 二 9
5、 附录 B 辅表 , , “ “ ” , , , , 1 4 标准用词说明 , 一2 。 1 总则 1 . 0 . 1 为规范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程序与方法, 统一验收内容 与要求,按照 水电农村电气化标准( S L 3 0 -2 0 0 3 )和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程。 1 . 0 . 2 本规程适用于不同时期国 家水电 农村电 气化建设县 ( 市、 区、旗,下同)的验收。水电农村电气化市 ( 地、州、盟,下 同)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1 . 0 . 3 水电 农村电气化 县验收除执行本规程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验收依据 2 . 0 . 1 省人民政府或省水电农村电气化
6、领导小组同意水电农村 电气化县验收的通知。 2 . 0 . 2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 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电 农村电气化 县建设的文件。 2 . 0 . 3 水电 农村电 气化规划和实施方案。 3 验 收 基 本 条 件 3 . 0 . 1 农村水电管理体制应符合S L 3 0 要求。 3 . 0 . 2 县人民政府或水电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应按 S L 3 0 及本 规程的规定自验合格,并编写全面反映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主 要指标、 建设过程、 经济社会环境 效果、 主要经验等的自 验报告。 3 . 0 . 3 有关文件、报告、资料等应满足验收要求。 3 . 0 . 4 与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有关
7、的电源工程、 输变电工程应 投产运行 。 3 . 0 . 5 应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推进农村水电现 代化。 3 . 0 . 农村水电企业经营管理和安全运行应符合S L 3 0 要求。 4 验收内容与要求 4 . 0 . 1 水电农村电气化行业管理机构健全, 职能落实。 水行政主 管部门应有效行使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职能。农村水电开发应符合 水资源 ( 水量、水能、水质、水域)统一管理的要求。 4 . 0 . 2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应坚持为农业、 农村、 农民服务的 方向,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保护、扶贫开发相结合。电 源、电网建设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保护生态、美化环 境的
8、具体措施。 4 . 0 . 3 电网布局应合理且安全可靠。 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确定的 主要建设任务应基本完成。 4 . 0 . 4 用电指标应达到 S L 3 0 规定。 4 . 0 . 5 应加强农村水电现代化建设, 开展水电站和变电站无人值 班、少人值守试点和推广工作,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调度自动 化和信息管理系统 4 . 0 . 6 农村水电企业经营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1 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2 电站、 电网安全运行管理水平达到 S L 3 0 规定, 水电农村 电气化县建设期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 农村水电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和年均净资产收 益率高于本
9、省农村水电行业平均水平。 4 坚持职工培训制度, 具有一支与当地水电农村电气化发展 水平相适应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修试技术队伍。 5 制定有完善的运行、检修、安全和管理等规章制度, 并能 严格执行 。 6 农村用电管理实行 “ 三公开”( 电量公开、电价公开、电 费公开) 、“ 四到户”( 收费到户、销售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 户) 、“ 五统一”( 统一电价、统一发票、统一抄表、统一核算、统 一考核 ) 。 4 . 0 . 7 水电农村 电气化县建设应具有以下经济、社会和生态 效益 : 1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 财政收人和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增长率 高于本省平均水平。 2 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
10、率的提高 3 文化教育、 科技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 人民生活质量有明 显提高 。 4 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保护森林资源, 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 生态环境 明显改善 。 5 验收程序与方法 5 . 0 . 1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具备验收条件后, 应由县人民政府 提出验收申请, 经市人民政府转报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下同)人 民政府或省水电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 5 . 0 . 2 验收工作应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水电农村电气化领导小组 主持,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水利等有关部门领导、专 家组成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 ,进行水电农村电气化县验收。 5 . 0 . 3 申请水电农村电气化建
11、设验收的县, 应将验收资料准备齐 全,提交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审查。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 几项 : 1 县人民政府关于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自验报告。 2 有关电气化建设专题报告。 3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成就录像、图片等。 4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有关文件、报告、台账资料等。 5 . 0 . 4 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 应于验收前组织专家组开展现 场核查,按照S L 3 0 和本规程要求,对验收资料进行核实,并对 电站、电网和用电户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核查报告 5 . 0 . 5 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 应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水电农 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汇报和专家组核查情况汇报。 5
12、. 0 . 6 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 应提出验收报告,由省人民政 府将验收合格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或市,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水利部审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授予 “ XX时 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或 “ XX时期水电农村电气化市”称号并 颁发证 书 。 6 验收报告 6 . 0 . 1 验收报告应经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 2 / 3 成员同意, 并 附有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成员签名。 6 . 0 . 2 验收报告应按以下要求编写: 1 前言。主要包括批准验收部门、验收日期、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组成单位、验收程序等。 2 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成果。 主要包括
13、: 体制建设、 机构和 职能建设 ;电气化建设各项指标;新建电源、电网工程;水电企 业科技进步、人才培养;电气化建设投资及构成;电气化建设对 地方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 3 电气化建设的经验。 4 电气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5 验收结论 6 . 0 . 3 当验收委员会 ( 或验收小组) 成员对某些主要指标或验收 结论持有不同意见时,验收报告中应予反映。 7 巩固提高 7 . 0 . 1 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或水电 农村电 气化市应实行连续建设, 动态管理,五年一个台阶,不断提高电气化水平的机制。 7 . 0 . 2 验收不合格的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或水电 农村电 气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55350水电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 标准 SL 296-2004 55350 水电 农村 电气化 验收 规程 296 2004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633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