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422水文调查规范 标准 SL 196-1997.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5422水文调查规范 标准 SL 196-1997.pdf(5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水文 调 查 规 范 C o d e f o r h y d r o lo g ic i n v e s t ig a t io n S L 1 9 6 - 9 7 主编单位 :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施行 日期:1 9 9 7 年 6 月 1日 S L 1 9 6 - 9 71 041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水利部 关于发布 水文调查规范S L 1 9 6 -9 7 的通知 水文 1 9 9 7 1 1 9 6 号 根据部水利水电技术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由部水文司主持,以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 所为主编单位制定的 水文调查规范
2、 ,经审查批准为水利行业标准, 并予以发布。 标准的 名称和编号为: 水文调查规范S L 1 9 6 - - 9 7 , 本标准自1 9 9 7 年 6 月 1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注意总结经验, 如有问题请 函告主持部门,并由其负责解释。 标准文本由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发行 1 9 9 7年 5月 1 6 日 1 0 4 2 夕 卜大 巷 K文 测 验 目次 1 总则 。 , 一1 0 4 3 2 流域基本情况调查 。 , , , 。 , 4 0 4 4 3 水量调查 , , , , , 甲 , , , 一1 0 4 5 4 暴雨和洪水调查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5 2 5 专项调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5 8 附录A水文调查报告的编写 。 , 。 , 1 0 6 5 附录B 分项水量调查与计算 , 。 , 。 一1 0 6 6 附录C 洪峰流量和洪水总量推算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7 8 附录D 水库、淤地坝淤积量测算方法 . .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0 8 0 附加说明 。 。 。 。 1 0 8 3 条文说明 。 , 。 。 。 , , 1 0 8 4 S L 1 9 6 - 9 71 0 4 3 1 总则 1 . 0 . 1 水文调查是为f弥补基本水文站网足位观测的不足, 扩大资料收集范围和提供专项 水文资料的工作。 为增强资料的完整性、 系列的一致性, 统一各项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 特 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水文站的面上调查和辅助水文站( 以
6、下简称辅助站) 的水文测验。 在水文调查中.暴雨、洪水和枯水应普遍进行调查,其他项 目可根据需要,只在中小 河流上进行。在大河和平原水 ( 河)网区的水文调查以及专用水文站的水文调查,亦可参 照本规范进行。 1 . 0 . 3 水文调查基本内容,分为四类: ( 1 ) 流域基本情况调查, 即基本水文站 ( 以下简称基本站) 上游集水区内流域基本情况 调查 。 ( 2 ) 水量调查。 即基本站受水工程影响程度达到中等影响时, 对河川径流进行还原水量 调查和水量平衡调查 。 ( 3 )暴雨和洪水调查, 即基本站设站初期进行历史暴雨、 洪水调查, 或超过一定标准的 当年暴雨、洪水调查。 ( 4 )专
7、项水文调查,即为了专门目的的需要,调查收集某专项水文资料。 1 . 0 . 4 水文调查以调查区为单元进行成果综合。调查区划分如下: ( 1 )基本站上游无基本站的区域 ( 2 ) 干支流上游基本站至下游基本站的区间。 ( 3 )最下游控制站至注人口的区间。 ( 4 ) 平原水 ( 河)网水量巡测线及区域代表片。 ( 5 )无基本站或无基本雨量站的区域。 1 . 0 . 5 基本站开展水量调查时, 在山丘区, 要求基本站和辅助站实测年水量的代数和占天 然年径流量的 8 5 %以上; 在平原区,要求基本站和辅助站实测进 ( 出)年水量之和分别占 总进 ( 出)水量的 7 0 %以上其余水量采用面
8、上调查方法解决。 1 . 0 . 6 水文调查资料的可靠程度分可靠、 较可靠和供参考三级评定。 辅助站单次流量测验 精度,流量定线和间测允许误差指标,可参照有关水文测验规范三类精度的水文站的有关 规定执行 。 1 . 0 . 7 调查时,可根据需要,在符合本规范前提下,对调查内容和方法做必要的调整或 补充。 1 . 0 . 8 水文调查原始资料应按原文献文物和访问获得的年、月、日时间记录。计算成果的 年份采用公元制,日期采用阳历制,时制采用北京时间,原朝代和阴历时间应在括号内 注明。 1 . 0, 水文调查中采用的符号、 单位, 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 1 0 4 4 7
9、 卜 大 巷月 c 文 泪 验 标准的规定口 1 . 0 . 1 0 水文调查野外工作完成后,应编写单项或综合调查报告报告编写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 A的规定 。 1 . 0 . 1 1 相关标准或引用标准 G B J 9 5 -8 6 水文测验术语和符号标准 ; GB J 1 3 8 -9 0 水位观测标准 ; G B 5 0 1 7 9 一 9 3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 G B 5 0 1 5 9 -9 2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 S L 3 4 -9 2 水文站网规 划技术导则 ;S L 2 4 -9 1 堰槽测流规范 ;S L 2 0 -9 2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 ;S L 5 8 -
10、9 3 水文普通测量规范 ;S D 2 4 4 -8 7 水文年鉴编印规范 ;S I . 1 9 5 - - 9 7 水文巡测规范 ; S D 1 7 4 -8 5 比降一面积法测流规范 ;S L 4 4 -9 3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 S D J 2 1 4 -8 3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 。 2 流 域 基 本 情 况 调 查 2 . 0 . 1 基本站设站初期应全面调查, 以后对较大变化部分做补充调查。 调查方法以收集现 有资料为主,对重要情况应进行补充核实 2 . 0 . 2 根据调查目的和调查区的实际情况,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 1 )主要河流和其他水体各项
11、几何特征值 ( 2 )地势及地貌、土壤、植被、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土流失等资料。 ( 3 )水库、堰闸、 水电站、灌区、抽水站、 蓄洪区、 跨流域引水、水土保持等各项水工 程的名称、位置、数量、规模和建成时间等。 ( 4 )农业、工业、城镇用水资料 ( 5 )历史的和现有的各类水文、气象站网位置和设站观测年月,各项水文气象要素的 月、年均值和极值。 ( 6 )历史上发生的较大洪灾、 旱灾、 涝灾和凌灾的时间、 范围、 主要地段和受灾损失情 况等 。 ( 7 ) 基本站附近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水准点和设置的位置、等级与校测高程情况等。 ( 8 ) 水质污染及污染源 ( 点和非点)状况。 2 . 0 .
12、 3 由于建库、 灌溉或地 F 水开采等人类活动影响, 使水文情势和水环境发生显著变化, 可进行下列定性调查: ( 1 ) 建库、灌溉、过量抽地下水引起的地下水位变化、地面下沉及海水人侵的调查。 ( 2 ) 建库发生的库岸坍塌调查 ( 3 ) 建库下游河床发生冲刷和淤积调查。 ( 4 ) 建库库岸地下水调节水量调查。 ( 5 )河流改道原 因及影 响调查。 ( 6 ) 其他水环境变化调查,其中包括荒漠化、盐碱化、都市化、沼泽化等。 2 . 0 . 4 水文调查任务结束后, 应将调查报告和基本资料编号归档, 并建立水文数据库管理。 S L 1 9 6 - 9 71 0 4 5 3水量调查 3 .
13、 1 一般规定 3 . 1 . 1 水量 调查包估 卜 列 内答: ( 1 ) 流域界限、集水面积明显变化情况。 ( 2 ) 设立辅助站,观测影响河川径流的主要分项水量。 ( 3 )面上调查分项水量的各项指标变动情况。 ( 4 )必要时可开展典型调查或典型试验。 ( 5 )水量调查成果的可靠程度评定 3 . 1 . 2 对影响河川径流的调节水量和耗损水量, 应分项进行水量调查, 对主要分项水量应 重点调查,对次要分项水量可粗略调查,对影响甚微的分项水量可免予调查。对于受大量 客水影响即分项水量远大于当地河川径流量的调水区,分项水量仍应进行调查。 3 . 1 . 3 面上水量调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4、 ( 1 ) 调查收集有径流资料以来的蓄引提水量及其相应的有关指标变化情况。 有困难时, 可调查收集丰、平、枯典型年情况。 ( 2 )收集基本资料应与分项水量相配套。 ( 3 )收集的资料宜便于换算成按调查区的成果 ( 4 ) 基本资料应力求翔实。 重要的要现场核实, 并审查其合理性, 凡发现资料数据不一 致,应与资料来源单位共同复核订正。 3 . 2 调查等级标 准 3 . 2 . 1 水量调查等级划分为二级,指标及调查要求见表3 . 2 . 3 . 2 . 2 调查区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立辅助站: ( 1 )未设立基本站或专用站的大型水库、大型引水工程 。 ( 2 ) A 大 于 。
15、% 的 单 一 中 小 型 水 库 。 (3 ) 釜 大 于 5 % 的 单 一 中 小 型 引 水 工 程 伙 电 等 工 业 引 水 ,M 后 仍 大 部 分 排 放 回 测 站 断 面以上除外) (4 ) 黯 大 于 3 % 的 单 一 跨 流 域 引 水 工 程 (w 为 频 率 9 5 % 枯 水 年 , 跨 流 域 引 水 对 调 查 区 年径流的影响量、 如测站断面以上调查区水引到外流域, W, 指引出水量;如外流域水引入 本流域测站断面以上用水, w , 指本调查区增加的回归水量) 。 3 . 2 . 3 对小水库群,可用抽样选代表库设辅助站观测。可根据来水、 库坝型式、 管理
16、运用 方式、蓄水、用水等综合反映拦蓄能力 ( 有效库容与水库集水面积比)和供水能力 ( 有效 库 容 与 灌 溉 面 积 比 ) 较 大 的 作 代 表 库 进 行 抽 样 测 算 , 抽 样 容 量 宜 为 1 一 _12 0 1 0 0 1 0 4 6 7 卜文 卷.A k文 :A 9 验 表 3 . 2 . t 水,调 查 等级 表 等级一级二级 受水 工程 影响程度显 著 影 响中 等 影 响 指 标 E “A 、蓄 水 工 程 ) 5 0 Y , -8 0 Y , ii s ,/ , -5 0 % 1 w ,R ,弓 .水 工 程 ) 大于 5 0 肠 1 0 %-5 0 沉 粤 臀
17、用 k ,一 影+ 臀 ( 受 蓄水 、 引水工 程混合 影响 , 以引 水工 程为主 ) k . 在 5 0 Y , -8 0 %k : 在 1 5 y-5 0 % 1 u _ E - ,A R , 用 k: 一 E VR 十 E W . ( 受 蓄水 、 引水工 程混合 影响 . 以引 水工程 为主 ) k 大于 5 0 %k : 在 1 0 %-5 0 % 调查要求 设立 辅助 站 观测 并 开展 面 上水量调 查 遭 基 本站 、辅 助站 实 测年 水 量 ,应满 足本规 范 1 . 0 . 5 要求 成果 应满足 推算 全年、 分 月 或 主要调 节期 、 非 主要调节期 各 分 项
18、水量 同第一级; 同第一级吞 成 果 应满 足推 算 全年 各 分 项 水量 注 : 1 . 表中符 号含 义及有关 说明 如下 : E , ,一: 水 工 $ V * A v u l a ( , 正 方 法 。: 当 A “ 罕时 E u, 一 E VK , ; 当 EA a 竿时 , E d 盆E . ) : E, - 一 调 查区内各 蓄水 工程总 集水面 积 ( 当水库上 游有水库 时 。下游水库 只计算 区间集 水面积 ) 艺 W 频率为9 5 %枯水年或典型枯水年年总引水量 7 , V -调 查区 内各蓄水 工程有 效库容 之和 R -频 丰为 9 5 %枯水 年或 典型枯水 年河
19、川 年径 流量 ; R -调 查区内多 年平 均河川 年径流量 . A-调 查区集水 面积 。 2 引水 工程不 含跨流域 引水工 程 3 . 干早 、半干 旱地区 可参考 上述指 标与要求 执行 ,R ; 的频率 可适 当放宽 。 多 泥 沙 河 流 , 宜 用 指 标 E VR 代 替 E a A 0 33 河川径流还原计算和水t平衡计算 3 . 3 . 1 调查区河川径流还原计算式: w : =w +Ew r幸I 式中W, 调查区天然水量,即调查区河川径流量; W 调查区实测水量; ( 3 . 3 . 1 ) W 单项还原水量即各分项水量,详见表 3 . 3 . 1 ; 、n 分项水 量
20、的序号、总项数。 S L 1 9 6 - 9 7 1 0 4 7 各分项水量之间有时为重复水量, 在水量还原计算时, 必须避免某分项水量重复加人, 并检查各分项还原水量的正负号。 3 . 3 . 2 河川径流还原计算可逐年进行, 当逐年还原有困难时, 可选丰、 平、 枯典型年进行。 3 . 3 . 3 辅助站观测分项水量的计算时段,可采用次、日、旬或月。开展面上分项水量调查 时,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分月、调节期或全年为计算时段。 表3 . 3 . 1 水工程措施影响河川径流的诸分项水f表 工 程 类 型分项水量对 河川径 流效应 引排工 程 耗 水量 灌溉 、工业 、生活等 )减水 回归水 量
21、( 灌溉) 、排放 水量 工业 、生活 )增水 跨 流域 ( 调查 区)引排 水量流进为增 水 ,流出 为减水 深层地 下水开 采利用后 的 回归、排放 水量增水 深层 地下水 专门性人 工 回 灌 量水源 区为减水 ,回灌 区为不 增水不 减水 浅层 地下水 开采量减水 T 浅层 地下水专 门性人 工 回 灌 量水源区为 减水 ,回灌 区为增水 . 拦 蓄工 程 蓄 水工程 蓄水变 量蓄水 增加 为减水 ,蓄水 减少为增 水 蓄水 水面燕 发增损水 量减水 蓄 水工程 渗翻水量减水 水平梯 田 拦 蓄地面 径流量减水 喷坝 水量增水货 河道决 口水量 减水 河道分 洪水量减水 指 浅层地下
22、水与 河川径流 有直接 补排关 系时 ,对河川径 流的效 应 指水 库调 节周期 大干分项 水t计算 时段 时,对 河川径流 的效 应。 3 . 3 . 4 受大量客水影响的调水平衡区以及水库或湖泊平衡区, 在闭合条件下进行时段水量 平衡检查,可按下式: W , + W , = W , + 答 W , ( 3 . “ 4 ) 式中W 平衡区实测总进水量; W、 平衡区的河川径流量; W 平衡区实测总出水量。 3 . 3 . 5 ( 1 ) ( 2) 对平衡区进行时段水量平衡检查中,按下列要求进行: 计算时段可根据需要选择分月、调节期或全年 艺W 为扣除重复水量后各分项水量的代数和,应重点抓住主
23、要分项水量。 ( 3 )平衡区的河川径流量,分水面和陆面两部分,分别计算水面产 ( 亏)水量与陆面 径流量而后代数和。陆面径流量可移用相似流域同步径流深进行估算,水面产 ( 亏)水量 按下式计算 : 1 0 4 8 7 卜 文 巷.水 文 测 验 W 、 一1 (1 0 : 一 k E , ) A ( 3 . 3 . 5 ) 式中W, 库面或湖面时段产 ( 亏)水量,1 0 m, 尸库面或湖面时段降水量,mm; k 水面蒸发折算系数; E 。 一一水面蒸发器蒸发观测值,mm A-库 面或朋面水面面积 ,k m e ( 4 )当平衡区时段水量出现明显不平衡时,可从下列诸方面查找原因:平衡区河川径
24、 流量的估算精度;辅助站测验整编问题;主要分项水量调查成果的可靠程度;受非闭合因 素地下漏失或补给量的影响等。查明原因后.应做定量改算或定性说明。 3 . 4 分11水f调 查 3 . 4 . 1 进行用水量调查前, 须查清调查区内的用地表水的水源地、 用水区域和回归水三者 的相对位置关系,来判别应调查的水量。 3 . 4 . 2 灌溉水量分为灌溉引水量、 灌溉耗水量、 灌溉水综合回归水量 ( 含灌溉水渠系田间 下渗回归量、田渠弃水量) ,灌溉水量平衡式为 w, 二w、 * + wx ( 3 . 4 . 2 ) 式 中 W 、 一 灌 溉 引 水 量, 1 0 m ; W. 11 - 灌溉耗水
25、量,1 0 1 . 1 ; Wx灌溉水综合回归水量, 1 0 “ m 3 . 4 . 2 . 1 灌溉引水量可设立辅助站实测灌溉期引水量,也可用面上调查形式进行估算 3 . 4 - 2 . 2 灌溉耗水量可选用下列方 法之一 估算: ( 1 )调查灌溉引水量和灌溉退水量。 ( 2 )调查灌溉 ( 水)定额、实灌面积、灌水次数和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 ( 3 )对于湿润半湿润地区,调查灌区灌排水规则、实灌面积、灌区逐日降水量、水面 蒸发量、渗漏量及有关系数.用计算机模拟。 3 . 4 - 2 . 3 灌溉水综合回归水量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估算 : ( 1 )调查灌溉引水量和灌溉回归系数。 ( 2 )调
26、查灌溉引水量和灌溉耗水量。 ( 3 )调查灌溉定额、实灌面积、灌溉回归系数和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等。 ( 4 )受灌溉退水影响显著的河流,可对照逐日降水量过程线,在实测流量过程线上割 取 “ 非降水产流” 。 3 . 4 . 3 工业及生活水量分为引水量、耗水量、综合排放水量。判别应调查哪一类水量见 3 。 4 . 1 e 当工业及生活水量逐年变化基本稳定时, 可 1 -3 年调查一次, 未调查年份可借用上一 年调查成果有关指标。对于引水源、引水口门、引水量、用水区域或排水系统等其中一项 发生变化的年份.必须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 3 . 4 - 3 . 1 工业及生活引水量直接取用引水量观测资料
27、或面上调查的引水量汇总资料 S L 1 9 6 - 9 7 TE L : 3 . 4 - 3 . 2 工业及生活耗水量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估算: ( 1 )调查工业及生活引水量及排水量。 ( 2 )调查工业及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产值、人口数和重复利用系数等。 3 . 4 - 3 . 3 工业及生活综合排放水量可选用下列方法之一估算: ( 1 )调查工业与生活引水量及耗水量. ( 2 )调查工业与生活引水量及排放系数。 ( 3 )实测流量过程线 “ 非降水产流”切割法。 3 . 4 . 4跨流域或跨 调查区引排水量.可在分界处的引排水河 ( 渠)段设辅助站实测 ,也可 参照灌溉、工业及生活引水量面上
28、调查方法进行估算。 3 . 4 . 5 地下水开采量与人工回灌量, 在我国北方地下水开采利用地区, 根据其对河川径流 效应来确定应调查的分项水量,各分项水量调查规定如下: ( 1 )调查地下水开采量,应按深层、浅层地下水分别统计开动泵 ( 机)台数、单泵 ( 机)出水量、泵 ( 机)抽水时数等。若开采井多.分布广.可进行抽样调查。 ( 2 )当浅层地下水与河川径流有直接补排关系时,应调查地下水埋深及潜水蒸发临界 埋深。 地下水埋深较浅的平原开采区, 当开采前后地下水埋深大于潜水蒸发临界埋深时, 调 查开采耗水量作为还原水量。当开采前后地下水埋深小于潜水蒸发临界埋深时,调查开采 耗水量及开采前后
29、的地下水埋深,用开采耗水量再扣除开采前后潜水蒸发的减少量作为还 原水量 。 ( 3 ) 对于河水补给丰沛的开采区 ( 透河区) , 除调查开采量外, 应对开采比较集中的河 段开展河水补给地下水系数试验,确定透河区开采量中还原给河川径流的百分比。 ( 4 )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工农业及生活时,可调查开采利用后回归、排放到河道的水 量作为还原水量。 ( 5 )浅层地下水专门性人工回灌量,应作为水源区或回灌区河川径流的还原量。如果 回灌区与回灌水源地在同一调查区内,人工回灌量与引水量对河川径流总量有相互补偿效 应,可不作还原水量调查。如果跨流域或跨调查区引水进行专门性人工回灌,对水源区应 调查引水量作
30、为还原水量,对回灌区应调查人工回灌量。 ( 6 )深层地下水专门性人工回灌量,对水源区应调查引水量作为还原水量,对回灌区 不调查人工回灌量。 3 . 4 . 6 小水库群 “ 代表库”观测或调查项目应包括:库水位、库容曲线、水库集水面积、 水库灌溉面积等。 3 . 4 . , 蓄水工程时段蓄水变量,为蓄水区时段终止与开始时蓄水量差值。应观测时段初 ( 末) 蓄水工程蓄水区代表水位,当蓄水区基本站水位代表性不足,可增设辅助水位站。蓄 水区库容曲线的水准基面与蓄水区实测代表水位的水准基面应一致。 3 . 4 . 7 . 1 库容曲线可采用静库容曲线。对于少沙河流,库容曲线多年稳定,可常年使用。 对
31、于多沙河流.泥沙淤积量占总库容 1 0 %时,应修正库容曲线。 3 . 4 - 7 . 2 中型以上 ( 含中型)水库蓄水区库容曲线,应采用地形法或断面法测算。 3 . 4 - 7 . 3 小型水库和堰闸蓄水区库容曲线可采用纵横断面简易测算。 3 . 4 . 7 . 4小水库群蓄水变量调杳 ,可选用面积比法、库容 比法 、蓄 ( 放)水量不均 曲线法 , 1 0 5 0 7 卜文 瑙 夕 卜 文 J ig 诬捡 推算调查区内小水库群时段蓄水变量。 3 . 4 . 8 蓄水水面蒸发增损水量, 在我国北方蒸发能力较强的地区, 增加的蓄水水面积占调 查区面积的1 %以上时,应予调查。 3 . 4 .
32、 , 当蓄水工程渗漏量未回归到基本站断面,且渗漏水量占调查区年径流量 2 %以上 时,应进行蓄水工程渗漏水量调查。 3 . 4 . 1 0 干旱、 半干旱地区, 当调查区内水平梯田面积占调查区总面积3 %以上时, 应进行 水平梯田拦蓄地面径流量的调查。 3 . 4 . 1 1 水库溃坝、河道决口、河道分洪对河川径流的月年还原水量,应根据其与调查区 位置关系确定调查要求。 3 . 4 . 1 2 当分项水量调查成果中仅有年总量,需要进行月分配,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 1 )灌溉水量可按作物需水过程的比例分配到年内有关月份。 ( 2 )工业及生活水量可平均分配到年内各月。 ( 3 )跨流域或跨调查
33、区引 ( 排)水量,可按用水区域用水量逐月占全年百分数分配。 ( 4 )蓄水变量可根据代表水库逐月蓄水变量用库容比法进行分配。 ( 5 )蓄水水面蒸发增损量可按水面蒸发量逐月占全年百分数分配。 ( 6 )蓄水工程渗漏水量可平均分配到年内各月,如水位 ( 水头)变幅较大,可按月平 均水位 ( 水头)高低进行月分配。 ( 7 )水平梯田拦蓄地面径流量,可按分割基流后地面径流量逐月占全年百分数分配。 ( 8 )水库溃坝、河道决口、河道分洪按实际发生月份分配。 3 . 4 . 1 3 分项水量的调查成果可靠程度评定按表 3 . 4 . 1 3 规定进行。 班 3 . 4 . 1 3 分项水i t 调查
34、成果可命程度评定衰 项目 等级 可靠较 可 靠供 参 考 铺 助 站 实测 分 项 年水 量之 和 占该 分 项 年 总水 量的百 分数 山丘 区大于 7 0 % 平原 区大于 6 0 % 山 丘 区 5 0 %- 7 0 % 平原 区 4 0 %一 6 0 % 山丘区小 于 5 0 % 平原区小 于 4 0 计 算方法 方 法正确 , 高 水延长不 超 过 3 0 写,低 水 延长 不超 过 1 0 % 方 法基本 正确 , 高水 延长 不 超过 4 0 %, 低 水延长 不超 过 1 5 % 方法不够 完善 , 数据 大部 分 是估计 值 成 果合理 性检查合理 基本合 理定性合理 3 .
35、 5 辅助站测验 3 . 5 . 1 辅助站应设置在对分项水量起控制作用的河 ( 渠)段上。尽量利用堰闸、渠道、水 电站、机泵站及桥梁等水工建筑物测流。 3 . 5 . 2 测验断面及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基面可使用测站或假定基面,并在第一次使用后进行冻结,冻结基面宜与工程管 理部门使用的基面一致。 S L1 9 6 - 9 7 1 0 5 1 ( 2 )应设立水准点,可在基岩上或固定建筑物上刻划标记,或使用工程管理部门的水 准点。当无条件时,可埋设混凝土桩或大石块作水准点。 ( 3 ) 测验断面布设可参照国家标准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有关规定执行; 堰闸及输水、 引水等水工程测验
36、断面布设,可参照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有关规定执行;水 库出库断面视需要设在发电尾水渠、 溢洪道或底孔泄流洞, 或坝下游附近选择测验河段; 凡 跨流域或调查区引水的测验河 ( 渠)段,应选在流域或调查区分界处附近。 ( 4 )水尺的设立,可参照国家标准 水位观测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3 . 5 . 3 普通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准点高程测量可按四等水准要求进行,水尺零点高程测量按国家标准 水位观 测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每年定时校测一次,有变动时,应随时校测。 ( 2 )设站时,可测绘测验河段简易地形图,在河道、地形、地物有显著变化时,才进 行重测或补测。 ( 3 )利用水工建筑
37、物测流,在设站初期应测量建筑物水道断面。对影响推流的各项水 工程指标如堰高、闸门净宽、闸门开启高度标志、闸底高程等按行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测 流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 ( 4 )设立在河 ( 渠)道上的水道断面,当水位面积点子偏离历年曲线在士5 %以内时, 每 3 - 5 年测量大断面一次;当在士5 0 0 1 0 %范围时,每年至少测量水道断面一次;当在 士1 0 %以上时,年内应适当增加测次。 3 . 5 . 4 辅助站设在河道、 水库、 堰闸和渠道的断面基本水尺水位的观测次数,可参照国家 标准 水位观测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3 . 5 . 5 流量测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利用水工建筑物
38、测流,采用流速仪法率定流量 ( 或效率)系数推流,也可采用行 业标准 水工建筑物测流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流量系数推流。 ( 2 ) 在河 ( 渠)段进行流量测验, 尽量采用流速仪法;当用流速仪法测流有困难时, 可 采用浮标法或比降面积法; 流量较小时. 可采用行业标准 堰槽测流规范有关规定测流。 ( 3 )对按行业标准或引用的国际标准设计施工的量水建筑物,以及经过检定后出厂并 附有率定曲线的泵机或电机可不进行流量 ( 或效率)系数率定。当堰闸、泵机、电机等有 变动或维修后,应重新率定流量系数和效率。 3 . 5 . 6 流量测次应能满足点绘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或率定流量 ( 或效率)系数的需要, 流量
39、 测次可按下列要求布置: ( 1 )设在河 ( 渠)道上的辅助站水位流量关系稳定时,每年流量可测 7 - 1 2 次,并分 布于各级水位。如果水位流量关系复杂,难以单值化处理,应增加测流次数。 ( 2 )设立在水工建筑物上的辅助站,每年流量测次不得少于 7 次,并分布于各级水力 因素。当出现淹没孔流、 淹没堰流时,建筑物上下游的水头差经常小于。 . 0 5 m或淹没度经 常大于。 . 9 8 时,应按河道站的要求布设流量测次。 3 . 5 . 7 流量间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收集三年以上资料, 实测水位变幅已控制历年水位变幅 7 0 %以上,每年的水位 流量关 系曲线 ( 或其他 水
40、力因素 与流量 关系)与历年关系曲线之间或各相邻年份曲线的最 1 0 5 2 7 卜 文 巷.I 卜 文 测 验 大偏离,高水部分不超过 8 %,中水部分不超过 1 0 %,低水部分不超过 1 5 %,在买恻货科 范围内可进行间测。 ( 2 ) 凡流量实行间测的站, 可停测 2 -3 年校测一年, 停测期间用综合水位流量关系曲 线或综合流量系数曲线推流。 校测年份实测流量测次不得少于 1 0 次, 校次应均匀分布于各 级水位或各级水力因素 ( 如当年测次不足 1 0 次,校测时问可延至次年) ,校测流量关系曲 线与综合曲线进行比较. 其偏离度中上部不超过士5 %, 下部不超过士7 0 o ,
41、可用原综合曲线 推流,否则应对原综合曲线进行修正。 4 暴 雨 和 洪 水 调 查 4 . 1 一般规定 4 . 1 . 1 当雨量站网密度较稀,且分布又不均匀时,应进行下列暴雨调查 ( 1 )点暴雨 ( 含不同历时和次暴雨量)超过 1 0 0 年一遇 ( 2 )基本站洪水超过 5 0年一遇的相应面暴雨。 4 . 1 . 2 基本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宜进行洪水调查: ( 1 )历史洪水顺位最大、第二、第三。 ( 2 )洪水超过 5 。 年一遇。 ( 3 )漏测实测系列的最大洪水 ( 4 )河堤决口、分洪滞洪影响洪峰和洪量。 4 . 1 . 3 中型以上水库溃坝宜进行溃坝洪水调查。 4 . 1 .
42、 4 在无基本站的河流或河段.可根据需要进行洪水调查。 4 . 2 暴雨调查 4 . 2 . 1 暴雨调查包括下列内 容: ( 1 )确定各调查点的不同历时最大暴雨量,若有困难时,应估算暴雨量级。 ( 2 )暴雨的起迄时间、强度和时程分配。 ( 3 )暴雨的中心、走向、分布和大于某一量级的笼罩面积。 ( 4 )分析天气现象和暴雨成因。 ( 5 )暴雨对生产和民用设施的破坏和损失情况。 ( 6 )在暴雨中心附近的小河流上进行洪水调查,反推估算暴雨量。 ( 7 )调查暴雨量的综合分析和确定。 ( 8 )估算暴雨的重现期 ( 9 )评定调查暴雨量的可靠程度。 4 . 2 . 2 暴雨调查应符合下列规
43、定: ( 1 )全面收集水文、气象和其他部门有关的雨量观测资料。 ( 2 ) 暴雨调查点的数量和位置 ( 包括国家雨量站网在内) 应能满足绘制出暴雨等值线 S L1 9 6 - 9 71 0 5 3 ( 3 )每个暴雨调查点宜调查两个以上的暴雨数据。 ( 4 )暴雨量估算的器皿,应露天空旷不受地形地物影响,准确量算器内水体体积和器 口面积,并应扣除器内原有积水、物品和外水加人量,估算漫溢、渗漏和取水量。 ( 5 )暴雨中心的调查记录.应与邻近国家站网和地方雨量站实测记录对照分析。 4 . 2 . 3 暴雨的重现期, 可根据老年人的亲身经历和传闻, 历史文献文物的考证和相应中小 河流洪水的重现期
44、等分析比较确定 4 . 2 . 4 暴雨调查成果的整理和合理性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 1 )填制各调查点暴雨量表。 ( 2 )绘制暴雨量等值线图。 ( 3 )绘制暴雨量、面积和深度关系图。 表 a . 2 . 5 调查点易雨,可妞程度评定表 项目 等级 可靠较可靠 供参考 指认人 印象和 水痕情况 亲眼 所见 , 水痕位 置清楚 具体 亲眼 所见 , 水痕 位置不 够 清楚具 体 听别人 说 , 或 记忆 模糊 , 水 痕模糊 不清 承雨 器位置 隆碍 物边 缘 距器 口的距 离 ,大于其高 差的 z 倍 障碍 物边 缘 距 器 口的 距 离,为其高差的1 一2 倍 障 碍物 的边 缘 距 器
45、 口的 距 离 . 小 于其高 差的 1 倍 雨前 承雨 器内情况 空 着或有其 他物 品, 但 能 量算 具体体积 有 其他物 品 , 量算的 体积 不够 准确 有其他 物品 , 其体 积数量 记忆不 清 雨 期承雨 器漫溢 渗漏情 况 无无 有 ( 4 ) ( 5 ) ( 6 ) 合理性 。 4. 2. 5 填制暴雨调查点与邻近站实测暴雨成果对照表,检查其合理性 分析中小河流断面实测或调查洪水总量与相应暴雨总量,检查其合理性。 对北方平原地下水埋深较大地区, 分析暴雨对地下水的补给量及水量转换, 检查其 调查点暴雨量可靠程度评定,按表4 . 2 . 5 规定进行 4 . 3河道洪水调查 4 . 3 . 1 洪水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 1 ) 洪水发生的年、月、日。 ( 2 ) 最高洪水位的痕迹和洪水涨落变化。 ( 3 ) 发生洪水时河道及断面内的河床组成,滩地被覆情况及冲淤变化。 ( 4 ) 洪水痕迹高程、纵横断面、河道简易地形或平面图测量。 ( 5 ) 洪水的地区来源及组成情况。 ( 6 )降水历时、强度变化、笼罩面积和降水量。 ( 7 )有关文献文物洪水记载的考证及摄影。 1 0 5 4 水 文 巷水 文 ;A 9 验 ( 8 ) 洪峰流量及洪水总量的推算和分析: ( 9 ) 排定全部洪水 ( 包括实测值)的大小顺位。 4 . 3 . 2 调查前宜收集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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