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770船厂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 CB 3786-1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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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 S 4 7 . 0 2 0 . 0 1 U 0 9 CH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船 舶 行 业 标 准 C s 3 7 8 6 -1 9 9 7 船 厂 电 气 作 业 安 全 规 程 S a f e t y p r o c e d u r e s f o r e l e c t r i c a l o p e r a t i o n i n s h i p y a r d 1 9 9 7 一 1 0 一 1 7 发布 1 9 9 8 一 0 6 一 0 1 实施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发 布 CB 3 7 8 6 -1 9 9 7 前言 电力是船舶工业的重要能源之一。搞好安全用电,
2、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是船 舶工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 容本标准以有关国标为依据, 结合船厂生产特点, 对电气作业的安全要 求, 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 变配电所的值班与运行, 以及动力和照明箱柜、 移动电气设备工具、 临时用电、 船台船坞码头供用电等安全操作及安全使用的要求作了 规定, 以 期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向 科学化、 规范 化、 标准化迈进创造基本条件, 对实现把船舶工业办成安全生产工业的目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规程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基础分技委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 江南造船(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
3、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范思铭、 杨尧根、 邱祖发、 李炳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船厂电气作业安全规程 C B 3 7 8 6 -1 9 9 7 分类号 U0 9 S a f e t y p r o c e d u r e s f o r e l e c t r i c a l o p e r a t i o n i n s h i p y a r d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厂的电气安全管理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要求、 电气系统与设备的安全设施和电气作 业的安全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船厂的电气作业 , 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
4、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 3 7 8 7 -9 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 使用、 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 规程 G B 8 8 3 8 -8 8 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3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 . 1 电气作业 电气安装、 维修保养、 操作和运行管理。 3 . 2 电气作业人员 直接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 以及从事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电气管理人员。 4 电气安全管理要求 4 . 1 各单位应加强电气安全知识教育, 严格电气安全管理 , 确保安全供电用电。 4
5、. 2 各种电气设备、 电气线路和照明灯具等, 应由专职电 工安装、 检修或拆除。 各种用电设备应有专人 保管使用。 操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 源。 4 . 3 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供电箱、 控制箱、 电气开关内必须保持清洁。 周围应 保持道路畅通 , 检修方便。 4 . 4 凡地面破土、 挖掘、 打桩或安置地下设施等, 必须征得工厂动力部门同意。动力部门应向申请单位 详细交代地面 及地下动力管线的布局 情况, 并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护、 指导。 在房屋检修、 新设备安装、 场地调整等施工中, 若遇原电气线路、 电气设备有妨碍时, 应与动力部门 联系, 待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
6、进行。 4 . 5 在各种易燃易 爆场所( 包括船舶的油舱、 油泵舱、 蓄电池间、 弹药库、 涂装作业 舱室等) 施工时, 必须 使用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 并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 4 . 6 严格控制临时线路的安装, 并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4了 生产使用的电炉, 使用部门应提出申请, 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由动力部门负责签发登记。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 1 9 9 7 一 1 0 一 1 7 批准1 9 9 8 - 0 6 一 0 1 实施 I CB 3 7 8 6 - 1 9 9 7 使用部门必须制定电炉使用、 保管及安全措施, 并不得变相用于生活。 4 . 8 对电气设备和线路
7、要进行 日常和定期检查。每年雨季前应开展一次安全用电的专业性检查。 5 电气作业人员要求 5 门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电 气作业人员的基本 条件按G B 8 8 3 8 规定执行。 5 . 2 电气作业人员的体格检查 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体格检查, 以后每隔两年定期检查一次。发现患有禁忌症及生理缺陷 者, 应予以调离 6 电气作业安全要求 6 . 1 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 测量仪表和绝缘用具。禁止使用未经按期校验或失灵的测量仪表以及绝缘 不良的工具。 6 . 2 电 气设备检修和线路施工, 必须严格按停送电 规定的程序进行。 严禁强行送电 、 盲目 送电和约时送 电 。 6 . 3 电气
8、设备未经验电, 一律视为有电, 不准用手触及。 6 . 4 作业临时中断后或每班作业开始前, 均必须重新检查安全措施, 验明无电后方可正式作业。 6 . 5 校验及修理低压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取下熔断器或断开闸刀, 做到二道隔离, 一个明显断开 点, 并挂上 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 标示牌。标示牌应谁挂谁取。校验及修理高压电气设备时应按第 7 章 的有关规定进行。 6 . 6 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 应经领导同意, 并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 采取严格的 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6 . 7 开关跳闸后, 须检查线路, 查明原因, 排除故障后方可合上开关 , 不允许强行送电。
9、6 . 8 更换熔断器的熔体, 一般应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若需带电更换熔体, 应戴好绝缘手套和防护 眼镜, 使用绝缘夹钳, 站在绝缘垫上, 并要有专人监护。 熔体的额定电 流要与设备和线路的 安装容量相匹配。 6 . 9 电气设备着火时, 应迅速切断电源, 及时报警, 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1 2 1 1 灭火器等灭火。 7 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 7 . 1 工作票制度 7 . 1 门在下列情况作业, 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a ) 在高压设备上作业需要全部停电 或部分停电者; b ) 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作业, 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采取安全措施者; c )带电作业; d
10、)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 配电箱、 电源干线上作业; e )在高压设备无需停电的二次回路上作业等。 7 . 1 . 2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参加检修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担任。在签发工作票前, 应审核 检修工作的必要性,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充 足等。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7 . 1 . 3 工作许可人( 值班员) 应按工作票指定的范围停电, 并与工作负责人一起检查停电范围和安全措 施, 指明带电部分, 交代安全要求, 移交工作现场, 经双方签名后方可允许进行检修 7 . 1 . 4 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和技术
11、 措施, 并始终在现场, 对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进 行监护 , 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z Cs 3 7 8 6 -1 9 9 7 7 门. 5 在检修工作中, 工作班成员应明确工作任务、 工作范围、 安全措施、 带电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项, 听 从工作负责人的指挥。 7 . 1 . 6 检修工作完毕后, 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数、 工具和材料, 带领工作班撤出现场, 将工作票交给工 作许可人, 并交代检修 过程和检修结果, 经双方签名后, 检修工作方告结束。 7 . 2 倒闸操作的安全措施 7 . 2 . 1 合上或断开开关、 闸刀和熔断器, 以及进行与此相关的操作, 必须事先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票
12、 应由值班员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操作命令填写,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7 . 2 . 2 倒闸操作应由专职电工按倒闸操作票指定的顺序进行, 要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 7 . 2 . 3 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 编号和位置, 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当操作发生疑问时, 不得 擅自更改操作票, 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贵人报告, 待明确后再进行操作。 7 . 2 . 4 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必须从用电设备开关开始, 向供电母线方向逐级依次断开开关或闸刀; 送 电 合闸操作的顺序应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刀。 7 . 2 . 5 在合上或断开有机械传动操作的开关或闸刀时, 应戴
13、绝缘手套; 在合上或断开没有机械传动操 作的开关、 闸刀和跌落式保险器时, 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棒进行操作;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 绝缘棒应 有防雨罩, 并应穿绝缘靴。有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7 . 3 停电作业的安全措施 7 . 3 . 1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 必须采取停电、 验电、 放电、 装设临时接地线、 悬挂标 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 7 . 3 . 2 对所有能够送电到作业部位的线路, 都应全部切断电源 , 而且每处至少要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对于多回路的线路 , 应注意防止有关回路突然来电, 特别应注意防止用电设备反馈的电。 7 . 3 . 3 对已停电的线
14、路或设备, 不论其经常接入的电压表或其他指示信号是否指示无电, 均应进行验 电。验电器的电压等级应合适, 验电前应先在带电体上验明其性能良好。 7 . 3 . 4 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停电设备, 均需装设临时接地线。接地 线的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 且保证接触良好。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 , 后接导体端。拆除接 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 7 . 3 . 5 对于在工作中容易偶然触及或可能接近的导电部分, 应装设临时遮栏或护罩, 在一经合闸即可 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开关操作把手柄上, 以及临近带电部位的遮栏上, 应悬挂醒目的标示牌。 7 . 3 . 6 检修作业结束后,
15、 应取下标示牌, 拆除临时接地线、 遮栏或护罩, 清点人员和工具。 了4 低压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 7 . 4 . 1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作业人员必须穿长袖工作服, 戴手套和安全 帽, 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操作。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使用锉刀、 金属尺和带 有金属物的毛刷、 毛掸等工具。 7 . 42 高、 低压线路同杆架设, 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 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 采取防止误触带 高压电部分的措施。 7 . 4 . 3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作业时, 应采取防止相同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7 . 4 . 4 上杆前应分清火、 零
16、线, 选好作业位置, 断开导线时, 应先断开火线, 后断开零线。 接上导线时, 顺 序应相反。一般不应带负荷接线或断线。 变、 配电所 环境与设施 配电所应有醒 目的安全标志, 其安全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配电所的门、 窗、 排风扇洞 口等处所装设的金属网必须完好, 其网孔不得大于 1 0 mm x 月!门乙 8818.18.1 1 0 mm 电缆沟、 隧道、 进户套管等应有防小动物和防水措施。 C B 3 7 8 6 -1 9 9 7 8 . 1 . 3 变、 配电 室除备有合格的绝缘棒、 绝缘毯、 绝缘靴、 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外, 还应备有消防器材、 急救箱、 手提应急照明 灯等用具
17、。 各种安全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查, 并在实物上贴 有检验合格的标志。 8 . 2 变压器 8 . 2 . 1 变压器必须保证有足 够的油量, 油色透明无杂质, 油位指示正常, 无漏油或渗油现象。上层油温 不得超过 8 5 C。 8 . 2 . 2 对运行中的变压器应进行经常或定期检查。 应保持变压器的声音正常, 套管清洁、 无裂纹和放电 痕迹, 接头无腐蚀和过热现象, 储油箱的集污器内 无积水和污物。 对于有防 爆管的变压器, 防爆隔膜应保 持完整。 8 . 2 . 3 当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立即停止运行: a ) 声音很不均匀, 有爆裂声; b ) 正常条件下油温过高且不断上升;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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