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648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工作图样基本标准 标准 QB T 1753.2-1993.pdf
《75648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工作图样基本标准 标准 QB T 1753.2-1993.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5648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工作图样基本标准 标准 QB T 1753.2-1993.pdf(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 工作图样基本要求 Q B / T 1 7 5 3 . 2 -1 9 9 3 1 主题 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工机械产品工作图样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轻工机械产品工作图样( 以下简称“ 图样” ) , 其他图样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 B 1 9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 / T 3 2 4 焊缝符号表示法 G B / T 1 5 8 8 . 2 轻工机械切削加工件通用技术条件 G B 3 1 0 0. 3 1 0 2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 B / T 1 2 2 1 2 技术制图焊缝符号的尺寸、 比例及简化表示法
2、Q B / T 1 7 5 3 . 1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术语 3 总则 3 . 1 图样必须按照有关机械制图的标准及其他标准或规定绘制, 并达到正确、 完整、 统一、 清晰。 3 . 2 图样上的名词、 术语( 代号、 文字、 图形符号和结构要素等) 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 . 3 图样上的计量单位应符合G B 3 1 0 0 3 1 0 2 的有关规定。 3 . 4 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合起来, 应能表明产品和零、 部件的结构、 轮廓及制造、 检验时所必要的 技术依据。 3 . 5 图样在能清楚表达产品和零、 部件的结构、 轮廓、 尺寸及各部分相互关系的前提下, 视图的数量
3、应 尽量少。 3 . 6 每个产品或零、 部件, 应尽量分别绘制在标准幅面的单张图样上。当必须分布在数张图样上时, 主 要视图、 明细栏、 技术要求一般应置于第一张上。其中同一视图中的局部视图应绘制在同一张图样上。 3 . 7 图样上的产品及零、 部件名称, 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 如无规定时, 应尽量简短、 确切。 3 . 8 图样上一般不列人限制工艺要求的说明。必要时, 允许标注采用一定加工方法的工艺说明, 如“ 同 加工” 、 “ 配研” 等。 3 . 9 每张图样应按规定填写标题栏, 在签署栏内必须经“ 技术责任制” 规定的有关人员签署。 3 . 1 0 图样上的零、 部件, 按其使用
4、要求, 应最大限度地采用标准件、 通用件、 借用件和外购件。 且选用的 标准件、 外购件, 其代号品种和规格应尽量加以压缩。 4 图样的绘制 4 . 1 零件图 4 . 1 . 1 每个专用零件一般应绘制单独零件图样, 特殊情况下允许不绘制。 例如: 标准件、 借用件、 通用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 9 9 3 一 0 4 一 1 5 批准1 9 9 3 - 1 2 一 0 1 实施 Q B / T 1 7 5 3 . 2 -1 9 9 3 及部分外购件。 型材垂直切断和板材经裁切后不再进行切削加工的零件; b . 形状和最后尺寸均需根据安装位置确定的零件; c . 结合件中结合前无切削加
5、工, 在结合件图中已完全表明其形状、 尺寸的结合零件。 4 . 1 . 2 零件图一般应根据装配时所需要的形状、 尺寸和表面粗糙度绘制。零件在装配过程中加工的尺 寸, 应标注在装配图上, 如必须在零件图上标注时, 应在有关尺寸近旁注明“ 配作” 等字样, 也可在技术要 求中说明。对装配尺寸链的补偿量, 一般标注在有关零件图上. 4 . 1 . 3 两个相互对称的零件, 一般应分别绘制图样。如必须绘制在一张图 样上时, 应标明不同代号, 必 要时可加文字说明, 并在明细表中注明数量。 4 . 1 . 4 必须整体加工成对或成组使用而又相同的分切零件, 允许视为一个零件绘制在一张图样上, 标 明一
6、个代号, 视图上分切处的连线, 用粗实线连接。 4 . 1 . 5 单个使用而采用整体加工比较合理的零件, 在视图中一般可用双点划线表示零件以外的整体 部分。 4 . 1 . 6 4 . 1 . 7 可标注出型号( 代号) 、 名称、 规格的外购件不绘制图样。 有特定要求的零件图绘制 零件有正反面( 如皮革、 织物) 或加工方向( 如硅钢片、 电刷等) 要求时, 应在视图上标注或在技 术要求中说明; b . 图 样上对局部要素有特定要求( 如不准例钝、 热处理) 及标记时, 应在所指部位近旁标注说明。 4 门. 8 图样上未注尺寸极限偏差、 未注形位公差、 未注表面粗糙度、 未注倒画 半径和倒
7、角尺寸、 未注公 差带代号的普通螺纹、 未注公差角度的极限偏差等, 应符合Q B / T 1 5 8 8 . 2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 4 . 1 . 9 同一结构要素和加工尺寸应尽量标注在一个视图上。 在满足加工、 检验要求的前提下, 尺寸数量 应最少。 4 . 1 . 1 0 对有文字、 符号、 刻线等标记要求的零件: a . 在平面_ L 文字、 符号、 刻线等标记, 一般应完整地画出, 如采用局部简化表达方法, 应在图样有 关视图上引出说明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 b . 在圆柱( 锥) 面上文字、 符号、 刻线等标记, 一般应画出其平面展开图, 也可用文字补充说明。 4 . 2 装配图及总
8、图 4 . 2 . 1 产品、 部件装配图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产品或部件结构及装配位置的图形; b . 主要装配尺寸和配合代号, 装配时需要加压的尺寸、 极限偏差、 形位公差、 表面粗糙度等 产 品 或 部 咧外 形 尺 寸 、 连 接 尺 寸 及 技 术 要 求 等 ; e . 组成产品或部件的明细栏。 4 . 2 . 2 总图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a . 产品轮廓或成套设备组成部分的安装位置图形; b . 产品或成套设备的 基本特性、 类别、 主 要参数及型号、 规格等; 。 . 产品的 外形尺寸( 无外 形图时) 、 安装尺寸( 无安装图时) 及技术要求或成套设备正确安装位置 的尺寸及安
9、装要求; d机构运动部件的极限位置; e . 操作机构的手柄、 旋钮、 指示装置等; f . 组成成套设备的明细栏。 4 . 2 . 3 产品的部件划分应能清楚表达组成部分相互连接关系, 又应满足部件装配、 调试、 检验等要求, 并便于装配图样绘制与装配工艺编排。 3 7 Q B / T 1 7 5 3 . 2 -1 9 9 3 4 . 2 . 4 结合件图绘制规定 4 . 2 . 4 . 1 结合零件采用改变形状或粘结等方法组合连接的结合件: a , 结合件图中变形、 粘合部位, 应用引出线注明具体连接方法( 如翻边、 扩管、 铆平、 凿毛等) , 或在 技术要求中说明; b . 连接中变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75648 轻机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规定工作图样基本标准 标准 QB 1753.2-1993 产品 图样 设计 文件 规定 工作 基本 1753.2 1993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639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