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7990-1998 超硬磨料 人造金刚石微粉和立方氮化硼微粉.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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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5.100.70 J43 JB/T 79901998 超 硬 磨 料 人造金刚石微粉和立方氮化硼微粉 1998-07-17 发布 1998-12-01 实施 国 家 机 械 工 业 局 发 布 I 前 言 本标准基于国内超硬磨料行业的迅速发展,人造金刚石微粉和立方氮化硼微粉的产量越来越大,出 口量明显增加。为使标准尽快与国际接轨,对 JB/T 7990.17990.495 (原 GB 6966.16966.586)进 行修订。本标准与 JB/T 7990.17990.495 的重要区别在于,本标准采用先进的颗粒图像处理仪代替 生物显微镜;颗粒尺寸用当量投影面积直径表征。 本标准非等效
2、采用美国国家标准 ANSI B74.20-1981 金刚石微粉的粒度分级 。 技术内容和编辑上 略有改动,根据市场情况增加了相应规格。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 JB/T 7990.17990.495。 本标准由全国磨料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总后武汉九三零一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黄祥芬、刘昌生、裴利群。 JB/T 79901998 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金刚石微粉和立方氮化硼微粉的颗粒尺寸、 粒度及其组成、 杂质含量、 检验方法、 标志与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静压法合成的人造金刚
3、石和立方氮化硼制作的微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40594 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品种 JB 391485 超硬磨料取样方法 JB/T 799495 立方氮化硼化学分析方法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微粉粒度按一定颗粒尺寸范围用斯托克斯法或特种方法划分的粒群; 颗粒尺寸在显微镜下测量出的与颗粒外形面积相当的圆的直径(当量投影面积直径)D; 粗粒超过公称尺寸上限至粗粒最大尺寸的颗粒; 细粒小于公称尺寸下限至细粒最小
4、尺寸的颗粒; 最细粒小于细粒最小尺寸的颗粒; 针棒状颗粒长轴与短轴之比超过 3/1 的针状或棒状颗粒; 片状颗粒在显微镜下透光观察是透明的片状颗粒。 4 粒度及其尺寸范围 4. 1 粒度标记 粒度标记是以各粒度尺寸范围上、下限(斜杠隔开),前面冠“M”进行标记(见表 1)。 4. 2 尺寸范围和粒度组成 各粒度的尺寸范围和粒度组成应符合表 1 规定。 国家机械工业局 1998-07-17 批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超 硬 磨 料 人造金刚石微粉和立方氮化硼微粉 JB/T 7990 1998 代替 JB/T 7990.17990.495 1998-12-01 实施
5、 JB/T 79901998 2 表 1 m 粒度标记 公称尺寸范围 D 粗粒最大尺寸 Dmax 细粒最小尺寸 Dmin 粒 度 组 成 M0/0.5 M0/1 M0.5/1 M0.5/1.5 M0/2 M1/2 M1.5/3 M2/4 M2.5/5 M3/6 M4/8 M5/10 M6/12 M8/12 M8/16 M10/20 M12/22 M20/30 M22/36 M36/54 00.5 01 0.51 0.51.5 02 12 1.53 24 2.55 36 48 510 612 812 816 1020 1222 2030 2236 3654 0.7 1.4 1.4 1.9 2.5
6、 2.5 3.8 5.0 6.3 7.5 10.0 11.0 13.2 13.2 17.6 22.0 24.2 33.0 39.6 56.7 0 0 0.5 1 1 1.5 2 2.5 3 3.5 4 4 6 7 10 12 15 1. 不得有大于粗粒最大尺寸以上的颗粒。 2. 粗粒含量不得超过 3%。 3. 细粒含量: M3/6以细的各粒度不得超过 8%;M4/8 至 M10/20 不超过 18%;M12/22 至 M36/54 不超过 28%。 4. 最细粒含量:各粒度均不超过 2% 5 形状与杂质要求 5. 1 针棒状颗粒 微粉中不应含有任何长度超过粗粒最大尺寸两倍的针棒状颗粒; 可含有
7、其长度在最大公称尺寸与两 倍粗粒最大尺寸之间的针棒状颗粒,但不得超过 3。 5. 2 片状颗粒 金刚石微粉中片状颗粒不得超过 5 , 立方氮化硼微粉中片状颗粒不得超过 10, 属细粒部分不计。 5. 3 各种粒度的金刚石微粉杂质含量不超过 2,立方氮化硼微粉杂质含量不超过 5(均按重量计)。 6 检验 6. 1 粒度组成检验 6. 1. 1 取样 将微粉充分混合均匀,然后用玻璃棒在料杯中划分四等份,从每一等份中取出所需要量合并混匀, 供化学分析或制片检验。仲裁时按 JB 3914 规定取样。 6. 1. 2 设备仪器 带有放大倍数至少为 1500倍生物显微镜的 PIP 6.0型颗粒图像处理仪或
8、精度、 性能不低于此仪器的 其他仪器(生物显微镜、投影显微镜、电子显微镜等)。 6. 1. 3 测定方法 JB/T 79901998 3 把取出的料样置于载玻片一端,滴入适量甘油,用玻棒调匀,然后按划“+”字法在料样上蘸出少许, 置载玻片中间,滴入少量甘油调匀,盖上干净玻璃盖片压紧,注意防止甘油挤出,然后置于显微镜下观 察。如果颗粒分布均匀,即可开始测定,否则应重新制片,建议放大倍数如表 2。 表 2 粒 度 标 记 图 像 仪 物 镜 显微镜最小放大倍数 M3/6及以细 100 1600 M4/8至 M8/12 40 640 M8/16至 M12/22 25 400 M12/22 至 M36
9、/54 10 160 颗粒尺寸测定时, 应从样片一端起到另一端, 按顺序对每个视域中的颗粒进行测定, 至少累计测定 500个颗粒。若发现颗粒边缘相互接触,允许将图像划开;两个或多个颗粒相互重叠或者明显为非金刚 石或立方氮化硼物相的颗粒图像允许抹去。然后测量计算,打印结果。测试报告格式见附录 A(提示的 附录)。 用生物显微镜检查时,参见附录 B(提示的附录)。 仲裁检验时,用颗粒图像处理仪检验 3 个样片,累计测定不少于 1500个颗粒。 6. 2 杂质检验方法 6. 2. 1 金刚石微粉杂质检验方法 金刚石微粉中的杂质,是指经化学处理掉可燃性杂质后的待测料中存在的不可燃物质。 6. 2. 1
10、. 1 设备与工具 1000以上的马弗炉,万分之一分析天平,陶瓷坩埚。 6. 2. 1. 2 测定方法 用燃烧失重法测定微粉中的杂质。按规定取样并称取 0.2 g 待测试样,放入恒重的坩埚内;置于马 弗炉中灼热至恒重(温度允许+20),残留物重即为杂质量,并计算出重量百分比。 每批试样必须检查最细号粒度产品,若该号不合格,则依次由细到粗检查至合格粒度号为止。 6. 2. 2 立方氮化硼微粉杂质检验方法 立方氮化硼的杂质是指立方氮化硼中的非立方氮化硼物质。 6. 2. 2. 1 检验方法 按 JB/T 7994的规定进行检验。 6. 2. 2. 2 杂质含量计算 设被测样品为 100,其杂质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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