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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日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机械 行 业 标 准 J B / T 6 7 3 1 . 1 一9 3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 技术条件 1 9 9 3 - 0 7 - 2 9 发布 1 9 9 4 - 0 1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 技术条件 7 B / T 6 7 3 1 . 1 一9 3 1 主题内 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汽油机用化洽器( 以下简称化油器) 。本标准不包括摩托车、 油锯、 微型汽车用化 油器 . 2 引用标准 G B 1 1 0 5
2、. 2内 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 G B 1 1 4 7内燃机通用技术条件 GB 2 8 2 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 B 2 8 2 9周期 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J B 3 6 0 1汽车 化油器量孔技术条件 J B 5 1 3 5小型汽油机技术条件 J B / T 6 7 3 1 . 3 小型 汽油 机用化油 器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 则 Z B J 9 1 0 1 2小型汽油机台架 性能试验方法 Z B J 9 4 0 0 2小型汽油机化油器清洁度测定方法 N J 3 2 4中小功率内燃机清洁度限值 3 技术
3、要求 3 . 1 化油器及其所有零、 部件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 制造。 3 . 2 化油器产品名称和型号应符合J B / T 6 7 3 1 . 3 的规定。 3 . 3 同一型号的化油器主要零、 部件, 除不可拆卸者和针阀偶件外, 应能互换。 3 . 4 化油器制造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 专、 部) 标准的要求。 对金属铸件用的材料应进行 成分复验。 3 . 5 用钢、 铁、 锌、 铝等合金制成的零、 部件应具有均匀、 牢固的防护层或经化学处理, 以防锈蚀。 3 . 6 非金属零、 部件应具有耐汽油、 煤油、 汽油与机油混合物等腐蚀的性能
4、, 并应在 一4 0 -9 0 的温度 范围内保证正常工作。 3 . 7 主要零、 部件质量要求 3 . 7 . 1 化油器全部零件不得有影响产品质量及外观的缺陷, 如空洞、 疏松、 砂眼、 缩孔、 伤痕、 裂纹、 夹 渣、 锈蚀和变形等。 3 . 7 . 2 化油器各油道和气道应仔细清洗. 并用压缩空气吹净, 不得有毛刺 保证畅通和清洁。 3 . 7 . 3 浮子及摇臂分总成应符合规定重量, 外形完整; 浮子在浮子室中运动应灵活可靠。 3 . 7 . 4 浮子应密封, 不得有渗漏和浸渗现象。 其浸渗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3 . 7 . 5 化油器的量孔流量值及精度应符合J B 3 6 0 1
5、的有关规定。 可调量孔及规定尺寸的量孔应符合有 关技术文件的要求 3 . 7 . 6 进油针阀偶件应严格保证密封 机械工业部 1 9 9 3 - 0 7 - 2 ,批准1 9 9 4 - 0 1 - 0 1 实施 1 J B/ T 6 7 3 1 . 1 一9 3 3 . 8 装配质量要求 3 . 8 . 1 装配前所有零、 部件必须清洗干净, 不得有影响产品性能和装配质量的毛刺及残留物。 3 . 8 . 2 化油器的装配应符合程序的规定. 不得错装、 漏装。 3 . 8 . 3 化油器所有紧固件必须按规定的扭矩拧紧, 螺钉头保证完好。 3 . 8 . 4 柱塞式化油器的柱塞应动作灵活, 能完
6、全开启, 并在弹簧的作用下自行关闭; 其关闭时, 间隙应 符合有关图样的规定。 3 . 8 . 5 节气门式化油器的节气门和阻风门应转动灵活; 在全开时, 应与气流方向平行 偏差在 11 . 5 0 范围内。 节气门关闭时的周边间隙不得大于规定值。 阻风门关闭时间隙应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3 . 8 . 6 进油针阀应动作灵活可靠, 不得有阻滞或卡住现象。 3 . 8 . 7 化油器如有其他附属装置, 应按图祥要求进行调整和试验。 3 . , 化油器的总成质量要求 3 . 9 . 1 化油器的外观整洁, 零件齐全, 可动部件应操作灵活, 不得磕碰、 划伤。 3 . 92 化油器各密封处不得
7、有漏气和渗油现象。 3 . 9 . 3 化油器紧固连接处在正常使用中不得自行松动、 脱落; 在进气道中的紧固件必须有防松措施。 3 . 9 . 4 化油器各联动机构应动作灵活、 可靠。 3 . 9 . 5 化油器的浮子室油面高度, 在规定的进油压力下应保持稳定在规定的高度上, 其偏差为 士 l l nm , 发动机上带汽油泵时, 其油压应等于汽油泵的供油压力; 用重力供油时进油压力不得低于 3 . 7 k P a ( 5 0 0 mm 汽油柱) 。 3 . 9 . 6 化油器应进行静置密封 性检查, 不得有渗漏现象。 3 . 9 . 7 化油器应进行清洁度检查, 其清洁度限值应符合N J 3
8、2 4中第2 . 1 条“ 化油器总成” 的规定。 3 . 9 . 8 化油器在振动和冷热冲击试验后, 所有零、 部件不得松动或损坏。 非金属零件不得变形、 老化。 试 验后 化油器应能保证正常的供油特性。 3 . 9 . 9 化油器应在综合流量试验台上进行综合流量 性能试验。 化油器的综 合流量试验应按以下几个试验点进行: a怠速工况; b , 过渡工况; c常用工况 经济工况) 或标定工况; d . 最大功率工况; e . 最大扭矩工况。 注 在综合流量特性曲线上各点相对于标准样品基准值的偏差为: a和 b在 士( 1 8 写-2 5 %) 范围内, 其他在 土 1 0 肠范围内。 3 .
9、 9 , 功 化油器的台 架试验 化油器的台架试验应在标准样机上进行 3 . 9 . 1 0 . 1 起动性能试验: 化油器应保证发动机起动性能的要求。 起动时允许使用阻风门 或起动 装置。 3,1 0 . 2 怠速性能试验: 化油器应保证在规定油耗及怠速转速下稳定运转。 其稳定时间不小于 5 m i n o 突开节气门或柱塞不应熄火。 3 . 9 . 1 0 . 3 过渡性能试验: 当发动机无负荷时, 由息速工况慢慢开启节气门或柱塞, 转速应随之而逐渐 上升。 在转速上升过程中, 允许有短期的停滞现象和转速波动不大于怠速时的规定值。 但不得有回火或 熄火现象 。 3 . 9 . 1 0 .
10、4 变速性能试验: 无论发动机有无负荷, 当骤然从某一工况转变 到另一工况时, 发动机转速应 平滑转变, 并不得有回火或熄火现象 3 . 9 . 1 0 . 5 空载特性试验: 山怠速开始 节气门或柱塞逐渐开大, 转速升高至标定转速或最大空载转速。 燃油消耗量应均匀上升, 不得有停滞和下降现象。 .1 B/ T 6 7 3 1 . 1 一9 3 3 - 9 . 1 0 . 6 负荷特性试验: 在标定转速下进行负荷特性试验。 在标定功率点上. 其燃油消耗率的上偏差 为规定值的 士5 %a 3 . 9 . 1 0 . 7 调速性能试验: 在带调速器的发动机上, 应进行调速性能试验。 其性能指标应符
11、合J B 5 1 3 5 的规定 3 . 9 . 1 0 . 8 外特性试验: 当节气门或柱塞全开工作时, 化油器应保证在标定转速下的最大功率, 在规定 转速下的最大扭矩。 功率偏差下限值为 一5 0 a 上限不作规定。 3 . 9 . 1 1 化油器的使用试验应随 所配套 机具进行, 并应符合 有关标准的规定。 3 . 9 . 1 2 化油器的耐久性和可靠性考核应不低于所配套主机的有关指标的要求。 并且耐久试验后, 不得 更换零部件, 其性能应满足标准样机的要求。 3 . 9 . 1 3 化油器的倾斜试验, 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4试验方法 4 . 1 测试仪表精度应按 G B 1 1 0
12、 5 . 2的有关规定。 4 . 2 本标准的3 . 7 . 4 条浮子的密封性应 1 0 0 %的检验: 将浮子浸入 8 0 -9 0 的水中, 黄铜浮子在 3 0 s 内及塑料浮子在2 m i n内不得冒泡。 对于硬质发泡塑料浮子, 根据使用情况, 按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进 行浸泡试验。 4 . 3 本标准的 3 . 7 . 5条化油器各量孔流量应 1 0 0 %的按 J B 3 6 0 1 的规定进行检验。 4 . 4 本标准 3 . 7 . 6 条进油针阀偶件密封性应 1 0 0 写的检验: 在专用试验台上于 1 0 . 0 十1 . O k P a ( 1 0 0 0 + l 0 0
13、m m ) 水柱真空度下, 靠针阀自重 密封, 3 0 s内水柱不得下降。 试验时应使针阀至少转动 3 个位置。 试 验前允许用汽油浸润针阀。 4 . 5 本标准的 3 . 9 . 2条化油器的密封检验应 1 0 0 %的进行加压试验: 从化油器进油接头通入压力为 1 9 . 6 - 3 9 . 2 k P a的压缩空气; 将化油器浸入液体中, 各密封处不得漏气。 4 . 本标准的 3 . 9 . 5条化油器浮子室油面高度应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检验。 当油面高度无法测量时, 可对影响高度的尺寸进行检验。 4 . 7 本标准的 3 . 9 . 6 条化油器的静置密封性应 1 0 0 %的检验。 浮
14、子室的存油在规定油面高度下: 加压不小于 3 . 7 k P a ( 5 0 0 mm 汽油柱) 的压力, 静置 1 2 h ; 不加油压静置 1 2 h , 扎阮 观察渗漏状况。 注: 可按用户要求,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任选其一 4 . 8 本标准的3 . 9 . 7 条化油器清洁度检查按 Z B J 9 4 0 0 2的规定进行。 4 . 9 本标准的 3 . 9 . 8条化油器的振动和冷热冲击试验, 应在专用试验台上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 进行 。 4 . 1 0 本标准的 3 . 9 . 9 条化油器的综合流量试验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4 . 1 1 本标准的 3 . 9 .
15、 1 0条化油器的台架试验应按 z B J 9 1 0 1 2和J B 5 1 3 5的有关规定进行。 4 . 1 2 化油器的外观、 装配质量和本标准的 3 . 8 . 5 , 3 . 8 . 6 , 3 . 9 . 4 条的检验, 主要以目测、 手感或专用量 具进行 。 4 . 1 3 本标准的 3 . 9” 条化油器的倾斜试验, 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验规 则 5 . 1 产品须经检验合格后, 由质量检验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 5 . 2 本标准的 3 . 1 -3 . 6 条, 技术要求各项均应进行检查。 并附有检查验收合格的文件标志 5 . 3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的试验项
16、 目及试验类别见表 I 。 根据试验类别的不同, 可以选择其中一部分 试验 项 目。 r s / T 6 7 3 1 . 1 一9 3 表 1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试验项目及其分类 序号标准文号试脸、 检查项目 试 验 类 别 说明 出厂试验型式试脸 1 3 . 7 . 1, 3 . 7 . 3 3 . 9 . 1, 3 . 9 . 3 3 . 9 . 4 外观质t了 2 3 . 8装配质t甲 33 . 9 . 6静里密封性侧 43 . 9 . 7清洁度口 53 . 9 . 8 振动和冷热冲击试验 口 63 . 9 . 9综合流量试验了 不具备条件时 可由双方商定 73 . 9 . 1 0 .
17、1 起动性能试验 训 83 . 9 . 1 0 . 2 怠速性能试验 了 93 . 9 . 1 0 . 3 过渡性能试脸 训 1 03 . 9 . 1 0 . 4 变速性能试验 丫 1 13 . 9 . 1 0 . 5 空载特性试验 训 一般不做 1 23 . 9 . 1 0 . 6 负荷特性试验 丫 按本标准进行标定点检验 1 33 . 9 . 1 0 . 7 外特性试验 丫 按本标准进行标定点检脸 1 43 . 9 . 1 1 使用试验口 1 53 . 9 . 1 2 耐久和可靠性试验口可随机进行 1 63 . 9. 1 3 倾斜试验 丫 有要求时考核 1 73 . 9 . 1 7 调速性
18、能试验 训 注:)“ J” 表示应该进行的检验项目。 “ ” 表示型式检验项目, 根据要求. 按GB 2 8 2 8的抽样方法进行。 . 口” 表示周期检验的项目. 新产品监鉴定. 可由双方协商, 参照本标准确定检脸项目. 5 . 3 . 1 化油器的验收采用G B 2 8 2 8 规定的计数抽样程 序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根据表2 所列不合 格中的项目, 结合表 3 对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方案检查。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检验合 格的批中抽取, 并应做出评定结论。 各组全部判为合格时, 型式检验判为合格, 任一组判为不合格时, 型 式检验判为不合格。 表 2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产
19、品质量不合格分类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项目说明 A 类 1静置密封性 各种用途化油器考核 2 加压密封性 3 起 动性能一般指常温起动 4 标定功率及相应转速 通用机用化油器考核 5 最大扭矩及相应转速 6 标定工况燃油消耗率 7稳定调速率 汽油发电机组用化油器考核 8 转速波动率 J B/ T 6 7 3 1 . 1 一9 3 续表 2 不合格分类不合格项目说明 B 类 1 怠速转速 通用机用化油器考核 2 怠速转速波动 3 怠速稳定运转时间 4 怠速燃油消耗量有要求时考核 5瞬时调速率 汽油发电机组用化油器考核 6 转速稳定所需时间 7过 渡性 能 通用机用化油器考核 8变速性 能 C 类 1
20、清洁度 各种用途化油器考核 2 加工、 装配、 外观质量 3 浮子室油面高度 尘 节气门关闭时的周边间隙 5 综合流量精度 6 稳定调速率 通用机用化油器考核 7 倾斜试验 有要求时考核 表 3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产品检测抽样方案( 批量 N不小于1 5 1 ) 不合格分类 A 一 B l C 项数8 8一 检查水平S - 1S- 1 1 一 一 一一- - 一 一 S- 1 样本数码 BB 样 本 数 333 AQL% 44 0 l 6 5 Ac03 一 5 Re1d6 5 . 3 . 2 化油器在周期检查前, 应对所有样本单位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若发现样本单位有不合格, 则应以本周期正
21、常制造的单位产品代替, 并将此情况载人周期检查报告, 但不作为判断周期检查合格与 否的 依据。 5 . 3 . 3 本标准的3 . 9 . 7 , 3 . 9 . 8 , 3 . 9 . 1 1 , 3 . 9 . 1 2 条. 采用周期检查的方法, 按G B 2 8 2 9 一次抽样方案 ( 见表4 ) , 表 4 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周期检查判别 1 的一次抽样方案 不合格分类 不合 格项 目 使用试验 判别水平 一 样本大小 I R QL值 A c 一 十 Re一 周期 八卜 一 耐久和可靠性试验 一 1_ 100 一 _ 二止 _ “ J B/ T 6 7 3 1 . 1 一9 3 续表
22、 4 不合格分类不 合格 项 目判别水平样本大小R QL值A cRe周期 B 1清洁度 .31 0 012 2 个 月 2 年 2 振动和冷热冲击试验 5 . 4 抽样方案中的AQ L 和 R QL值, A c , R e值按不合格数计算。 5 . 5 制造厂和用户可根据小型汽油机用化油器的结构和用途的不同, 对不合格分类中的项目进行选 择, 项目增减时AQ L和 R QL值可双方商定。 5 . 6 制造厂和订货单位, 双方须在符合技术条件的发动机上共同建立化油器的标准样品, 分别保存, 以 作为验收产品性能用 。 标志 、 包装、 运输 、 贮存 6 . 1 每台化油器上应标明: a . 制
23、造厂厂名或商标; b . 产品型号; c . 制造日期( 或编号) 或生产批号。 6 . 2 化油器在包装前 应将浮子室存油放掉。 包装后, 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 致腐蚀、 污染或损伤。 6 . 3 每台化油器应用防水油纸或塑料袋包装后, 放入结实牢固的硬纸盒内, 保证在正常的运输和贮存 条件下不致损伤 硬纸盒内应有说明书和检验合格证各一份。 装有化油器的硬纸盒应装入包装箱内, 以便运输。 硬纸 盒在包装箱内不得晃动。 包装箱内壁应衬有防水油纸, 每箱总重不得超过 3 0 k g 。 包装箱内 应附有装箱 单。 6 . 4 包装箱的外表应标明: a . 邮政编码、 地址、 收货单位; b . 邮政编码、 地址、 制造厂名称; c . 产品型号、 名称; d . 产品重量、 数量; c . 毛重 k g ; f . 装箱年月; 9 “ 小心轻放” 、 “ 怕湿” 、 “ 向上, 等标志。 6 . 5 化汕器应存放在无有害气体且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天津内燃机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内燃机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寿华。 本标准 自实施之 日起 , NJ 3 2 1 -8 4 ( 通用小型汽油机化油器技术条件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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