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标准]-DL 647-1998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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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电 力电 力 行行 业业 标标 准准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471998 Inspection code for boiler and pressure vessel of the power indus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1998-03-19 批准 批准 1998-08-01 实施 实施 前 言前 言 本规程是根据电力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委员会(96)01 号关于编制 电站锅炉压力容 器检验规程及 1997 年电力行业标准修订计划制订的 本规程遵照电力部
2、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DL612电力工业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满足劳动部劳部发1996276 号蒸汽锅炉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劳锅字 1990 8 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和劳部发 1996 140 号 压 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基本要求在此前提下结合电力工业的特点和实际按照 设备全过程管理实行全过程监察和全过程检验的原则对火力发电的锅炉火力发电厂热 力系统的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的安全技术 安全管理 安全性能检验工作提出了原则性 的要求 本规程是指导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的综合性管理规程 是强制性行业标 准 本规程的附录 A 是标准的附录附录 B附录 C
3、和附录 D 是提示的附录 本规程由电力工业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委员会提出 本规程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部归口 本规程由华东电业管理局上海市电力工业局负责起草 本规程起草人员施惠民钮家鳌毛洪生宣正发沈敬毅郁建国 本规程由电力工业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力工业电站锅炉 热力系统的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在设备制造 安 装在役等三个阶段的检验工作并提出了原则性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等于或大于 3.8MPa供火力发电用的蒸汽锅炉火力发电 厂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及主要汽水管道额定蒸汽压力小于 3.8MPa 的发电锅炉可参照执行 规程检验范围 1)
4、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 2)锅炉范围内管道 3)锅炉安全保护装置及仪表 4)锅炉主要承重结构 5)热力系统压力容器高低压加热器压力式除氧器各类扩容器等 6)主蒸汽管道高低压旁路管道主给水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等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 可能性 GB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GBJ87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DL43891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4191 火力发电厂高温高压蒸汽管道蠕变监督导则 DL/T51593 电站弯管
5、 DL/T58695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6161997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DL500792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 DL50319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DL/T504795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JB/T160993 锅炉锅筒制造技术条件 JB/T334393 高压加热器制造技术条件 JB337591 锅炉原材料入厂检验 SDGJ690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应力计算技术规定 SDJ2799
6、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 原水电部(83)水电电生字第 47 号 火力发电厂高压加热器运行维护守则 原能源部锅监委(1988)001 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审批规定 原能源部机电部能源安保(1991)709 号 电站压力式除氧器安全技术规定 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 号 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电力部电安生(1994)257 号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部电安生(1994)227 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劳动部劳锅字(1990)8 号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7、劳动部劳锅字(1990)3 号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劳动部劳部发(1996)140 号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劳动部劳部发(1996)276 号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L 6471998 3 总则 3.1 为加强电力工业发电锅炉火力发电厂热力系统压力容器和主要汽水管道在制造安 装 在役各阶段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 保障设备与人身安全 特制定本规程 3.2 本规程对受监设备检验工作各阶段的项目要求方法程序人员资格质量标准 检验间隔记录保存报告格式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检验结论及处理建议做了最低限度的 规定有关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修理改造和检验等部门应遵守本规程 3.3 检验工作
8、应列入建设安装和检修计划应签订检验合同并制订检验方案在编制受 检设备检验计划和检验方案实施细则时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3.4 电力工业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程师负责监督本 规程的贯彻执行 4 检验单位检验人员的资格和责任 4.1 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的单位和人员应按照原能源部锅监委 (1988)001 号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审批规定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 验机构资格审查评定细则及电力部电安生字(1994)257 号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 察规定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和培训考核合格 4.2 电管局省(市)电力局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简称锅检
9、中心) 由电力部锅炉压 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基层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站(简称锅检站)由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 器安全监察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4.3 从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有关人员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师(员) 无损检测和理化检验等人员亦应取得电力部门相应的资格证书 4.4 锅检中心职责负责所辖范围内在役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和监督 检验进口国产新建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和受委托的其他检验工作 锅检站职责在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检中心指导下承担所辖范围电站锅炉压力容 器及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 4.5 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检验工作包括制
10、造安装在役三个阶段检测方法有非 破坏性检测和破坏性检测两种 4.5.1 非破坏性检测项目有 a)外观检查 b)壁厚测量 c)磁粉探伤 d)渗透探伤 e)涡流探伤 f)超声波探伤 g)射线探伤 h)光谱分析 i)金相试验 j)硬度测定 k)碳化物中合金元素分析 l)部件表面腐蚀产物分析 m)应力测量 n)内窥镜检查 o)水压试验 4.5.2 破坏性检测项目有 a)钢材化学成分分析 b)钢材常温高温短时机械性能试验 c)金相电镜能谱分析 d)碳化物中合金元素含量及相结构分析 e)持久强度试验 f)蠕变试验 g)持久爆破试验 4.6 检验工作应保证检验质量检验时应做好原始记录及有关试验检测报告检验后
11、应 出具检验工作分项(部件)和综合报告 综合报告必须由检验师(员)和锅检中心技术负责人主任的签字方为有效 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时 可向电管局 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议 第一篇 锅 炉 检 验 5 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检 5.1 监检范围 a)汽包(水包)内(外)置式汽水分离器 b)联箱 c)受热面 d)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e)锅水循环泵 f)承重部件大板梁钢架高强螺栓吊杆 5.2 监检分类 5.2.1 在制造厂的现场监造和抽检 5.2.2 在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即安装前现场检验) 5.3 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检是在制造厂对锅炉产品全面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对承 压承重
12、部件安全性能所进行的监督检验 5.4 建设单位与制造厂订立设备合同时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 DL/T58695 确定在制 造厂进行现场监造抽检工作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设备监检的模式项目 内容和实施方法 5.5 建设单位在签订进口锅炉合同时在合同或其附加的技术条款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a)产品检验所依据的规范标准 b)产品的随机文件 c)监造和抽检条件 d)索赔期限和质量保证期限 5.6 进口锅炉产品的制造质量监检工作应由电管局 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 构负责组织并成立安全性能监督检验领导机构 5.7 进口锅炉产品的制造质量监检工作应由有资格的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
13、行并根据合同所明确的规范标准预先做好技术准备结束后写出监检报告 5.8 进口锅炉中的下列设备应派员在制造厂进行现场监造和抽检 a)产品在国外组装到货后不便于进行内部检验的重大设备如汽包联箱锅水循环 泵等 b)其他具有特殊要求的设备 5.9 国产大型锅炉(200MW 及以上机组)亦应派员在制造厂进行现场监造和抽检中小型锅 炉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 5.10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锅炉监检工作 并应与检验单位签订锅炉监检 委托合同内容包括监检范围依据要求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监检费用违约 责任及奖罚条款等 5.11 检验单位应根据锅炉合同规定及设备情况编制监检工作计划 包括需制造厂提供的
14、技 术资料图纸标准和试验记录现场见证模式项目相互联系办法及定期会议制度等 5.12 在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工作应和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中对设备的检查验收工 作有机地结合不搞重复检验 5.13 在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以重点检查设备设计和制造竣工等方面的综合资料 图纸和外 观质量外形尺寸检验项目以材质检验外观检查和壁厚测定为主必要时可采用表面探 伤硬度测定金相检验及无损探伤抽检其程序为 5.14 在制造厂已由检验单位进行过现场监造抽检的项目安装工地现场检验时可以不再 进行重复检验 5.15 安装工地的现场检验项目和质量要求 5.15.1 设计和制造技术资料 应满足 DL6121996 中 4.8
15、的要求 5.15.2 汽包内(外)置式汽水分离器 a)内外壁表面做 10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 510 倍放大镜检查不允许有裂纹重皮 等缺陷深度为 3mm4mm 的疤痕凹陷麻坑应修磨成圆滑过渡深度大于 4mm 的 应补焊并修磨 人孔及人孔盖密封面应无径向刻痕 其他缺陷未超过 JB/T160993 的规定 b)检查几何形状和尺寸偏差不超过制造技术条件要求 人孔 管接头 焊接件布置合理 尺寸偏差不超标 c)测量筒体封头壁厚每块钢板至少两点管接头壁厚每种不少于一个每个至少 两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d)合金钢板和管接头进行光谱检查防止错用钢材 e)焊缝表面做 10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 510 倍放大镜检查表
16、面质量和外形尺寸应 符合设计和工艺技术标准 对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抽查抽查比例规定如下 1)筒体纵缝 25%环缝 10%(包括全部 T 形接头) 2)集中下降管座给水管座角焊缝 100% 3)其他焊缝 20% 4)重点抽查返修过的部位及人孔加强圈焊缝 f)检查吊耳或支座焊缝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及深度大于 0.5mm 的咬 边 g)抽查筒体焊缝热影响区硬度每条焊缝至少 1 组硬度值不超标 5.15.3 联箱减温器汽汽热交换器水冷壁进口环形联箱 a)外表面做 100%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纹折叠撞伤压扁分层允许麻坑深度 小于等于 1mm b)抽查联箱的几何尺寸弯曲度管接头的倾斜偏移及高度偏差支座
17、或吊耳的倾斜 及偏移应达到工艺技术标准要求手孔及手孔盖密封面无径向刻痕 c)测量每个联箱筒体封头手孔盖壁厚筒体至少 4 点其他至少 2 点 环形联箱弯头套管式汽汽热交换器弯头背弧测厚每个至少 2 点 各种管座测厚 10%至少 1 个每个 2 点 d)合金钢联箱筒体封头手孔盖管接头及其焊缝应做 100%光谱检查 e)焊缝表面做 100%的外观检查表面质量和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技术规定 每种管座角焊缝至少抽 1 个做磁粉探伤高温部分联箱管座角焊缝应抽 10%有条件 时做射线探伤 手孔管座角焊缝减温器进水管座角焊缝内套筒定位螺丝角焊缝 100%做磁粉探伤 f)抽查焊缝热影响区筒体硬度各 1 组
18、g)有中间隔板的联箱应检查隔板焊缝质量 h)减温器应检查喷孔内套筒表面情况及焊接质量 i)检查筒体内部应无杂物金属余屑已经清理干净 5.15.4 受热面 a)各种受热面做外观检查不允许存在裂纹撞伤折皱压扁分层腐蚀麻坑处 实际壁厚不小于强度计算最小需要壁厚 b)抽查各种管子壁厚不同材质不同规格的管子各抽测 10 根每根 2 点应符合图 纸尺寸要求 c)抽查各种弯管的圆度和背弧壁厚不同规格不同弯曲半径的弯管各抽测 10 根应 符合制造技术条件 d)受热面应进行通球试验按 DL/T504795 规定执行 e)鳍片管焊缝做外观检查鳍片应完整鳍片焊缝不应有裂纹气孔夹杂漏焊扁 钢与管子连接处焊缝咬边深度不
19、得大于 0.5mm扁钢与扁钢连接处焊缝咬边深度不得大于 0.8mm f)管排平整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吊卡结构防磨装置密封部件质量良好 g)内螺纹管抽查 35 段剖开检查应符合技术条件 h)检查液态排渣炉水冷壁销钉高度密度应符合图纸要求销钉焊缝无裂纹等超标缺 陷 没有损伤管子 i)合金钢管及其焊缝做 100%光谱检查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j)抽查合金钢管及其焊缝硬度不同规格材质的管子各抽查 10 根每根管子的焊缝 热影响区母材各抽查 1 组 k)焊缝做外观检查外形尺寸及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要求和设计要求 l)焊缝质量做无损探伤抽查在制造厂已做 100%无损探伤检验的则按不同受热面焊 缝数量的 5/1
20、000 抽查采用摩擦焊的焊缝抽检比例为 1% m)各种受热面按管组做水压试验应符合技术条件或设计要求 5.15.5 锅炉范围内管道管件阀门及附件 a)管道管件阀门附件制造质量检验合格检验报告齐全满足设计要求 b)管道阀门弯头三通内外表面做外观检查不允许有裂纹碰伤腐蚀和其他超 标缺陷 c)抽查各种管道的壁厚外径弯管的圆度及外弧壁厚不同规格的管道各抽 10 根 壁厚不应低于设计值圆度应符合 DL6121996 中 5.24 的规定 d)抽查合金钢管道硬度不同材质规格各抽 2 根每根 1 组 e)合金钢管道阀门弯头三通做 100%光谱检查 f)焊缝表面做外观检查其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 不
21、同材质规格各抽一个焊缝做无损探伤抽查根据管道直径和壁厚确定探伤方法 g)每个锻件(三通阀门)抽查硬度 2 组合金钢锻件应加做金相组织检查 h)水压试验合格 5.15.6 锅水循环泵 a)制造厂出厂技术资料应齐全包括材质检验报告无损探伤报告热处理记录报告 动静间隙报告水压试验报告试运转报告等其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设计要求 b)外壁做外观检查应无裂纹气孔砂眼重皮和腐蚀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合金钢材质进行 100%光谱检查 壳体法兰进行超声波探伤抽查 c)动静间隙检查符合设计要求 d)密封面接合良好 e)水压试验合格 5.15.7 承重部件(大板梁钢架高强螺栓吊杆) a)外表面做 100%外观检查应
22、无重皮裂纹变形和严重锈蚀等缺陷 b)检查大板梁 钢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大板梁的挠度向上小于或等于 30mm 向下小于或等于 5mm钢架的扭转值弯曲度不大于全长的 1/1000且不大于 10mm c)合金钢部件做光谱检查 大于等于 M36 的合金钢螺栓做 100%硬度检查和不小于 10%的磁粉探伤抽查 d)对悬吊汽包的 U 形吊杆及焊缝进行 100%超声波探伤硬度检查 e)大板梁 钢架的焊缝表面做 100%外观检查 其尺寸和表面质量应符合制造技术条件 对角焊缝和对接焊缝做局部无损探伤抽查规定如下 大板梁焊缝做磁粉探伤和超声波探伤抽查比例各为 10% 钢架焊缝做磁粉探伤抽查比例为 1% 5
23、.16 报告与总结 监检结束应出具监检综合报告内容包括各分项检查报告专业检测报告检验中发现 的重要缺陷的安全技术评价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并提出设备总体安全技术评价 检验报告应报送电管局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 6 锅炉安装质量检验 6.1 检验范围 5.1 所定范围内的锅炉承压承重部件锅炉范围内的管道阀门支吊架及膨胀系统 的安装质量 6.2 检验分类 6.2.1 锅炉整体超压水压试验前的质量监督检验和超压水压试验 6.2.2 锅炉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验 6.3 锅炉安装质量检验是在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和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预检合格的基础 上对锅炉安全性能进行的监督检验
24、6.4 进口锅炉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按照合同规定同时应满足中国国家和电力行业的规程 和技术标准的基本要求 6.5 安装质量检验工作按照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 号火电工程锅炉水压试验前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行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要求 由电管局或省(市)电力局基建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会同电管局或省(市)电力局锅炉压力容器 安全监察机构联合组织进行 安装质量检验也可委托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 6.6 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实施大纲内容包括质量监督检查的依 据 水压前应具备的技术条件 技术资料和文件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步骤和方法 评价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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