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标准]-YD5018-2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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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 5 0 1 8 -2 0 0 5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 E n g i n e e r i n g D e s ig n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F i b e r O p t i c S u b ma r i n e C a b l e T r a n s m i s s i o n S y s t e m 2 0 0 6 - 0 2 - 2 8 发布2 0 0 6 - 0 6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 E n g i
2、 n e e r i n g D e s i g n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F i b e r Op t i c S u b ma r i n e Ca b l e T r a n s mi s s io n S y s t e m YD 5 0 1 8 - 2 0 0 5 主管部门: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施行日期: 2 0 0 6 年 6月 t日 关于发布(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 工程设计规范 的通知 信部规 2 0 0 6 ) 1 3 3号 各省、 自 治区、 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中国网
3、 络通 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中 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中讯邮电咨询设计 院, 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现将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编号: 、 1 5 0 1 8 -2 0 0 5 ) 发布, 自2 0 0 6 年6 月1日 起实行。 原 海底光缆数字 传输系 统工 程设计规范)(编号: Y D 5 0 1 8 -9 6 )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 本规范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00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信息产业部 “ 关于安排 通信
4、工程建设标准 修 订和制定计划的通知”( 信部规函( 2 0 0 4 ) 5 0 8号) 的要求, 对原中华 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D 5 0 1 8 -9 6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 程设计规范 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系统设计、 路由选择、 设备配置和安装设 计 本规范用黑体字标注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 、 监督执行。规范 在使用过程中, 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请与部综合规划司联 系, 并将补充或修改意见寄部综合规划司( 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 1 3号, 邮编: 1 0 0 8 0 4 ) 0 本标准原主编单位: 北京邮
5、电设计院 本标准修订主编单位: 京移通信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卫陶、 高军诗 目次 1 总则 , , I 2 术语和 符号 。 , , z 3 传输标准及系 统制式 , , 。 3 4 系统设计 , 4 5 系 统传输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b 6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的选择原则 7 7 海底光缆的敷设和工程设计要求1 , , 1 - , , 二9 8 海缆登陆站的 选择 1 1 9 设备的安装及配置 , , , 1 2 1 0 远供系
6、统设计 , , 二 1 3 1 1 辅助系统设计 , , 1 4 1 2 维护工具及仪表的配置 , 一巧 附录 A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1 6 附录B 名词解释 , , , , , 一1 7 附录C 海底光缆系 统维护工具及仪表参考配置 , 1 9 条文说明 , , , 2 1 1 总则 1 . 0 . 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 以下简称“ 海 缆系统,)的工程设计。改建、 扩建以及其它涉及海底光缆数字传 输系统内容的工程设计亦可参照本规范结合具体工程情况执行。 1 . 0 . 2 电信基本建设中涉及国防安全, 应执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 电信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
7、术规定 。 1 . 0 . 3 工程设 计必须保证通信质量, 安全可靠, 技术先进, 经济合 理, 切合实际。设计中应进行多方案比较, 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尽 量降低工程造价。 1 . 0 . 4 工程设计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 人网许可证。未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的设 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 7 烈度以上( 含 7 烈度) 地区使用的海底 光缆通信系统设备, 应取得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 未获得信息产业 部颁发的通信设备抗震性能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中 使用 1 . 0 . 5 本规范未涉及部分应符合现行通信行业标准 Y D 5 1 0 2 -
8、2 0 0 5 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 、 , 。/ T 5 0 9 5 -2 0 0 5 ( S D H 长途光缆传输系 统工程设计规范 和Y D / T 5 0 9 2 -2 0 0 5 长途光 缆波分复用( W D M) 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 范 中 相关条款的 规定。 1 . 0 . 6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当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 有矛盾时, 应以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 1 . 0 . 7 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有困难时, 应充分论述理由并提 出报告呈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2 术语和符号 英文缩写英文名称 B B E
9、 R B a c k g rou n d B l o c k E r r o r R a t i o BER Bi t Er r o r Ra t i o B O L B e g i n n i n g o f L i f e BU B r a n c h Un i t E O L E n d in g o f L i f e FS R Er r o r e d S e c o n d R a t io F E C F o r wa r d Er r o r C o r r e c t io n L T E L in e T e r mi n a l E q u i p me n t OS N
10、 R O p t i c a l S ig n t o N o i s e R a t i o P F E P o w e r F e e d i n g E q u i p me n t S D H S y n c h r o n o u s D ig i t a l Hie r a r c h y S E S R S e v e r e l y E r r o r e d S e c o n d R a t io WD M Wa v e l e n g t h D i v is i o n Mu l t i p l e x i n g 中文名称 背景差错块比 误码率 寿命初始 海底分支单元
11、 寿命终了 误码秒 比 前向纠错 线路终端设备 光信噪比 远供电源设备 同步数字体系 严重误码秒比 波分复用 3 传输标准及系统制式 3 . 0 . 1 海缆系统可分为单工作波长的 S D H系统和多工作波长 WDM 系统 。 3 . 0 . 2 海缆系统的 线路传输速率应根据传输容量、 光纤的芯数以 及中 继距离等要求, 通过技术经济比 较而确定。 3 . 0 . 3 海缆系统的容量应符合工程的网路组织要求。海底光缆 传输终端设备的容量可按近期业务量需要确定。 3 . 0 . 4 海底光缆中所使用的光纤根据技术要求和实际需要可选 用单模光纤 、 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12、非零色 散位移单模光纤。 3 . 0 . 5 海缆系统的标称工作波长宜为 1 5 5 0 n m波段。 4 系统设计 4 . 0 . 1 海缆系统由L T E , P F E 、 网管设备、 海底放大设备以及海底 光缆、 海底接头盒、 B L ; 等组成。 4 . 0 . 2 海缆系统的线路光通道系统设计必须同时满足系统所允 许的光纤损耗 、 色散及 Q值等因素。 4 , O . 3 海缆系统的总体设计应主要考虑以 下几个方面: 1 . 系统的B OL和 E O L性能和可用性要求。 2 . Q值和光通O S N R a 3 . 系统误码性能( 包括B E R , E S R , S E S
13、 R , B B E R等) 。 4 . 系统抖动性能。 s F EC配置 。 6 . 色散补偿方式。 7 . 系 统可 靠性。 8 .网管系统配置 9 _ 施工和维护余量。 1 0 .远供系统配置。 4 . 0 . 4 海缆系 统的岸端及海水深度小于1 0 0 0 m的区域应考虑一 定的海底光缆修理余量, 海水深度大于1 0 0 0 m的区域可以 不考虑 海底光缆修理余量。 4 . 0 . 5 海 底光放大设备的设置应满足远期系 统传输容量的 要求。 4 . 0 . 6 海底光缆中光 纤的芯数的确定应按远期业务量的需要, 同 。4 时考虑海底光放大 设备的限制及在海底光缆船只上进行海底光缆
14、 维护抢修的要求, 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并应结合拟采用的 系统工作速率统一进行统一考虑。 4 . 0 . 7 对于 无海底光放大设备的无中继海底光缆系统, 相应的线 路光通道系统设计参照Y D / T 5 0 9 5 -2 0 0 5 ( S D H长 途光缆传输系 统工程设计规范 和Y D / T 5 0 9 2 -2 0 0 5 长途光缆波分复用 ( WD M) 传输系 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的 相关内容。 5 系统传输指标 5 . 0 . 1 WD M海缆系统的误码和抖动性能应符合现行通信行业标 准Y D / T 5 0 9 2 -2 0 0 5 长途光缆波分复用( WD M) 传
15、输系统工程 设计规范 中的相关条款和规定。 5 . 0 . 2 S D H海缆系统的误码和抖动性能应符合现行通信行业标 准Y D / T 5 0 9 5 -2 0 0 5 ( S I ”长途光缆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中 的相关规定。 5 . 0 . 3 整个海缆系统的使用寿命为二十五年。 5 . 0 . 4 在系统的 使用寿命期内由于光缆及元器件本身发生的故 障而需要用维护船只修理的次数不能超过三次。 6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的选择原则 6 . 0 . 1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的选择, 应以工程设计委托书为依据, 在所确定的海缆登陆站之间选择一条确保通信质量, 满足传输要 求, 安全可靠, 经济合理
16、和便于维护及施工的海底光缆路由。 6 . 0 . 2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其他相关部门现有 和规划中的各种建设项 目的影响。 6 . 0 . 3 选定的海底光缆登陆点及登陆滩地应满足以下条件: 1 . 至 海缆登陆站距离较近的岸滩地点。 2 . 避免有A 石. , 选择 登陆潮 滩较短以 及有 盘留余 缆区 域的地 点。 3 . 全年间风浪比较平稳, 海潮流比较小的岸滩地区。 4 沿岸流砂少 , 地震、 海啸及洪水灾害等不易波及的地段。 5 . 登陆滩地附近避开其它设施或海底障碍( 如电力电缆、 水 管、 油管及其它海缆等) 。 6 . 便于今后 海缆登陆作业和建成后维护的 地点。
17、 7 . 将来不会在沿岸进行治水、 护 岸和修建港湾的地点。 6 . 0 . 4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应避开有下列特征的地形: 1 . 河道的人口处。 2 . 海底为岩石地带。 3 . 横越海谷。 4 . 火山地带附近。 5 .陡峭的斜面。 6 陡崖下面。 。7 6 . 0 . 5 所选择的海底光缆线路路由与其它海缆路由平行时. 两条 平行海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二海里( 3 . 7 0 4 k m) , 与其它设施的 距离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 . 0 . 6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 应尽量减少与其它海缆或管线的交越。 6 . 0 . 7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应避开捕捞作业区和其它特殊作业区。 6 .
18、 0 . 8 海底光缆线路路由 应避开各类 锚地。 6 . 0 . 9 海底光缆登陆点至海缆登陆站之间的陆上光缆部分的路 由 选择与 确定可参照现行通信行业标准Y D 5 1 0 2 -2 0 0 5 长途通信 光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中的相关要求。 7 海底光缆的敷设和工程设计要求 7 . 0 . 1 海底光缆的长度、 种类和规格应根据工程设计委托书的要 求 及设计的系统传输容量要求, 并根据海洋调查所确定的海缆路 由上的海底地质、 地形、 水深、 海底光缆的敷埋设余量及特殊保护 要求等来确定。 7 . 0 . 2 海底光缆的护层结构根据敷埋设地段及海底环境的不同 分为深海型海底光缆及恺装型
19、海底光缆。具体使用选择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 深海区 域使用深海型( 无恺装) 海底光缆。 z . 浅海区 域及登陆部分使 用恺装型海底光缆。 3 . 在需要特别保护的地段可采用加粗钢丝恺装型、 或使用双 层恺装型及特殊保护型的海底光缆。 4 . 海缆登陆点至海缆登陆站之间可以使用海底光缆, 也可以 使用陆上光缆, 但在需要对海底光放大器进行供电的情况下使用 陆上光缆需要考虑解决其远供电流的传送问题。 7 . 0 . 3 海底光缆登陆点至海缆登陆站之间的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应执行现行通信行业标准 、 D 5 1 0 2 -2 0 0 5 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 设计规范 中的相关规定。 7
20、. 0 . 4 海底光缆登陆点处必须设置明显的海缆登陆标志。 7 . 0 . 5 海底光缆穿越海堤处要采用钢管保护并在两端进行封堵。 7 . 0 . 6 海底光缆登陆后应在海滩人井进行终端并与至海缆登陆 站的陆上部分光缆进行连接。 9 7 . 0 . 7 登陆部分的海底光缆应进行埋设处理, 埋设深度根据工程 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确定, 但一般不得小于2m, 7 . 0 . 8 海底光缆的海中 布放分为直 接敷设和埋设两种, 工程中应 根据海缆路由的实际情况和海底光缆的保护要求确定, 一般在深 海地区采用直接敷设方式。 7 . 0 . 9 海底光缆在浅海地区一般采用埋设方式 , 埋设深度应按照 工
21、程的具体要求、 海缆需要保护的程度和海底的地质情况等综合 考虑, 一般要求在我国大陆架 1 0 0 m水深之内海底光缆的埋设深 度应不小于3 m , 1 0 0 一 2 0 0 m水深之内 海底光缆的埋设深度应不 小于2 mo 8 海缆登陆站的选择 8 - 0 . 1 海缆登陆站一般应单独设置在海缆登陆点附近, 对于单独 设置海缆登陆站有困难或现有的长途通信枢纽或综合通信楼离海 缆 登陆 点较近时, 也可以将海缆登陆站设置在现有的长途通信枢 纽或综合通信楼内。 8 . 0 . 2 新建单独设置的海缆登陆站应满足以 下条件: 1 . 地质稳定, 环境条件适合建站的 地方。 z . 交通方便便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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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标准 通讯 标准 YD5018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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