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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0 0 8 年第4 期( 总第1 4 6 期)山东纺织经济 企业会计如何处理新会计准则 与新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 赵学卿 ( 潍坊市地税局奎文分局山东潍坊 2 6 10 4 1 ) 摘要: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实行,企业会计往往会遇到新会计准则 与新税法规定之间存在差异的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呢? 本文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费用、利润六个方面介绍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帮助企业会计正确地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新税法规定;会计处理;税务处理;差异 中图分类号:F 2 7 5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 6 7 3 0 9 6 8 (
2、2 0 0 8 ) 0 4 0 0 9 9 - 0 3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 ( 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 0 0 8 年1 月1 日起 颁布实行。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往往会遇到由 于新会计制度与新税法在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 和计量原则方面的不同,而导致按照会计准则计算 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 额之间的差异的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个问题呢? 下 面就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 润六个方面介绍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差异,帮助 企业会计正确地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一。资产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对资产的税务处理,主要包
3、括资 产的分类、确认、计价,扣除方法和处置几个方面 的内容。资产在税务处理方面可分为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等几个主 要类别。 比如存货,在会计处理上,资产负债表日,存 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税务处 理上,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情况下计提存跌价准备,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进行纳税调整。存货跌价 准备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做纳税调增处理。企业 发生的存货损毁,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盘亏造成的 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在税务处理上,各项存 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
4、发生当期 申报扣除。存货的盘亏、报废、毁损和被盗损失, 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区易U 不 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i 在会 收稿日期:2 0 0 8 - - 0 4 - - 0 6 作者简介:赵学卿( 10 6 8 - ) 。女,会计师。 计处理上,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已 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 土地除外。折旧方法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 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综合法等。在税务处理上, 不是所有固定资产都计算折旧。企业所得税法) ) 第
5、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房 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 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 定资产l 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I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 产入账的土地。在税务处理上,固定资产按照直线 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 短年限一般为:房屋、建筑物,为2 0 年火车、轮 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 0 年I 火车、轮 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 具、家具等为5 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 二条的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 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
6、采取加速 折旧的方法。对于无形资产,在会计处理上,未明 确规定无形资产的最低摊销年度。在税务处理上, 一般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 0 年。在会 计处理上,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 计残值后的金额。在税务处理上,无形资产以其计 税基础作为可摊销的计税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 无形资产,应进行纳税调整,税法不允许扣除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对于资产减值,在会计处理上,可 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 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9 9 万方数据 PDF Watermark Remover DEMO : P
7、urchase from www.PDFWatermarkR to remove the watermark 山东纺织经济2 0 0 8 年第4 期( 总第1 4 6 期) 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在税务处理 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 七) 款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不得扣除。企业按照资产减值准则的规定计提的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 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等,应进行纳税调整,不能计入当期损益,不得在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整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负债
8、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对负债的处理,区分负债的法定 义务和推定义务。法定义务是指企业具有约束力的 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所形成的负债,在税 务处理上,一般不允许负债本身直接在税前扣除, 但由于负债而产生的费用,符合税法规定的允许在 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有关规 定,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长期借款、应 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而产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 一般允许在税前扣除,但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 率的借款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推定义务是指 根据企业的经营习惯,对客户的承诺或者公开宣传 的政策而导致企业将承担的义务所形成的负债,在 税务处理上,一般不允许这些
9、负债在税前扣除。例 如,企业多年来制定有一项销售政策,对于售出商 品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售后保修服务,预期将为售出 商品提供的保修服务就属于推定服务,应当将其确 认为一项负债,但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 规定,此费用尚未发生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企 业的预提费用属于流动负偾,也应当在实际发生时 在税前扣除。 第三。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在企业所得税上,不同来源的所有者权益的处 理是不同的。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包括构成企业注册资本或 者股本的金额、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的 金额( 即计入资本公积的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 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利得和
10、损失,包括接受现金捐赠、拨款转入、外 币资本折算差额、债务的豁免等,按照( 企业所得 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 业所得税。留存收益是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 于企业的部分,主要包括累计计提的盈余公积和未 分配利润,属于企业的税后利润。不应再重复征税。 第四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 企业所得税法) ) 规定的收入定义,包括收入总 1 0 0 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 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 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 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 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
11、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 入,其他收入。其中,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 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与会计收入较为对应;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以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与会计规定差 异较大。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 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分配收入。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外,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 时间确认收入的实现。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 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自愿和无偿给与的货 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时 确认收入的实现,企业未作为收入处理的,应调增 收入总额。企业资产溢余
12、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 付款项、企业已作坏帐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 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 收益等,在税务处理上都应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发 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及将货物,财产、劳 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 劳务,企业未作为收入处理的。在企业所得税处理 上应作为视同销侮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 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 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 条件的
13、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 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 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 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以上收入会计处理 上即使作为收入处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都应 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第五费用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 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扣 除原则:( 下转1 2 4 页) 万方数据 PDF Watermark Remover DEMO : Purchase from www.P
14、DFWatermarkR to remove the watermark 山东纺织经济2 0 0 8 年第4 期( 总第1 4 6 期) 改革后的教学模式应转为以学生为中心,以社 会需求为动因,以实际问题为基础,进行发现式、探 索性的学习。必须摆正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 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必须正确地进行角色定 位,将学生从过去的“观众”变为“演员”,而老师 要从过去的“演员”转换为“导演”,引导学生学会 相应操作、掌握相应知识、理解相应原理。 ( 四) 推广会计案例教学法 会计案例教学法是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的 会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剖析会计案例,让学 生把所学习的会计理论知识运
15、用于会计学习的“实 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 题能力的一种会计教学方法。会计案例教学是理论 和实践性的契合点。会计案例教学法既注重会计理 论教学环节,更注重实验教学环节,通过这种教学 方法,可以使学生具有“实战”的经历,促使学生 勤于思考、善于决策,变学生被动听课的过程为积 极思维、主动实践的过程,是一种比较好的启发式 教育方法。 ( 五) 建立会计手工和会计电算化两个会计模拟 实验室 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应建立两个会计模拟实验 室,个是手工模拟实验室,主要用于手工会计的 实验,且实验项目不能仅用于会计核算上,财务管 理、管理会计,审计、税收、金融等均应设置。另 一个是会计电
16、算化实验室,最好是局域网,主要用 于财务软件的演示应用与练习,且在实验室中备有 各种商品化财务软件。这样既有利于学生通过多媒 体网络教学系统进行财务软件的演练,又利于教师 的案例教学。一方面教师课堂教学的知识输出量增 加,教学效果会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学生也不易感 到疲劳,以新颖的视觉刺激学生大脑的兴奋点,可 以提高教学效果。应当指出的是,在会计模拟实验 室的建设上,应突出仿真性。对学生进行课程实训 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其操作技能,提高其职业能 力,如果实验室能够做到全方位地模拟日后的工作 流程、工作环境、职能岗位,会非常有利干学生适 应今后的实际工作。 参考文献: 刘媛高职会计电算化教学存在的
17、问题及对策 【J 】科技资讯,2 0 0 6 ;( 8 ) 【2 】郝玉贵。知识经济下的会计教育模式的创新 【J 】经济师,2 0 0 4 ;( 5 ) ( 上接1O O 页) 1 、正常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的正常性原则是指 纳税人一项支出必须是正常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符合经营常规,才允许在税前扣除。例如,一个企 业当年支付了今后五年的广告费,如果一次性在税 前扣除是非正常的。费用支出应归属于当前的纳税 年度或会计期间。 2 、必要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的必要性原则是指 一项费用只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才允许在 税前扣除。例如,一个企业家爱好文物收藏,企业 购买了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珍贵文物,吸
18、引了一些 爱好文物的人来观看,这些人不少成了该企业的大 客户。虽然购买文物支出为企业带来了一些利润, 但此项支出不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因此不 允许在税前扣除。 3 、合理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的合理性原则是指 一项成本或费用只有在内容和数额上都是合理的,、 才允许在税前扣除,否则要进行纳税调整。例如,当 关联方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通过比公 平交易高或低的价格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进行 关联交易转移利润时,则被视为违反合理性原则,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4 、合法性原则。企业所得税的合法性原则是 1 2 4 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论费用是否真实 发生、确定、相关、必要、
19、合理与否,如果是非法 支出,即便是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已作为费用列支, 也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经营而支付的罚金、罚款、滞纳金和被政府没 收的损失,违法支付给个人的回扣,贿赂支出等等, 均不准在税前扣除。 第六。利润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纯收益的征税,在企业所 得税中,与利润对应的概念是应纳税所得额。( ( 企业 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 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额。应纳税所得额经常是大于利润额的。这是因为 企业的有些费用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还有些利 润是有限额在税前扣除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 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 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小于利润额。 这是因为企业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加计扣除, 收入打折等税收优惠,并且企业所得税还允许弥补 以前年度的亏损。 万方数据 PDF Watermark Remover DEMO : Purchase from www.PDFWatermarkR to remove the water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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