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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制 材 厂 建 设 标 准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制 材 厂 建 设 标 准 北京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编制说明 制材厂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号 关于制订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几点意见计标号 一九八八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制订计划和建设部国家计委 建标字第号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暂行办 法的要求由林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组织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 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制材厂的生产建设经验
2、分析 论证了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 注重推动技术进步和提高投资效益贯彻节约能源环境保护 节约土地和国家发展林产工业的政策多次征求国内各有关部 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最后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和专家 论证会议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工艺与 装备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建筑与建设 用地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建设标准系初次编制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 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 资料寄林业部综合计划司北京市和平里邮政编码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 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
3、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工艺与装备 第四章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六章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 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加说明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制材厂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 正确掌握其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提高 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制材厂工程建设项 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制材厂工程项 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
4、制材厂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 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制材厂的建设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 针执行国家有关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节约能源和用地环境保 护等政策法令必须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布局的要求结合制 材生产加工剩余物较多的特点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木材资源做 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五条制材厂的建设必须具有可靠的以上生产所需 要原木的供应来源 现有制材厂的改建应符合以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技术装备 水平降低能耗合理利用木材资源降低成本全面提高经济 效益为目标的要求 厂址选择宜靠近原木产地或木材集散地交通运输方便能 源供给充足依托城镇外部协作方便职工生活便利 第六条制材厂的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
5、现行有关标准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新建制材厂的建设规模按其年产锯材量分为万 和万建设规模为年产锯材量万的工程项目按车 间工程项目建设 第八条制材厂生产规模的确定必须与原料供给和产品销 售相适应 第九条新建制材厂项目由下列三部分构成 一生产设施包括制材车间选材间板院及原木楞场 二辅助生产及配套设施辅助生产设施包括锉锯间各类 仓库及剩余物堆场配套设施包括机修间供电供热压缩空 气供给给水排水消防通信交通运输等设施 三行政管理及生活福利设施包括行政管理厂区生活福 利设施以及住宅等 万制材车间的建设项目构成包括上述生产设施及
6、锉 锯间剩余物堆场锯屑库等辅助生产设施 第十条新建制材厂的机修供电供水供热消防车 队运输及生活福利设施等应充分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 件现有工厂的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三章工艺与装备 第十一条新建制材厂应采用可靠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必须引进国外工艺技 术和设备时应作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批 准 第十二条原木楞场的工艺技术选择应考虑制材方式按 生产规模因地制宜确定原木卸运贮存及准备作业工艺原木贮 量不宜超过个月的正常生产原木用量 原木楞场的布置应紧邻制材车间并与陆路或水路交通线衔
7、接方便 第十三条制材车间生产工艺技术选择应综合考虑原木状 况产品种类生产规模及经营期限保证合理的出材率和锯材 等级率合理确定剩余物的处理和利用方式等因素 制材车间宜以带锯制材工艺为主适当发展锯削联合加 工对于原木剥皮后进锯和小头进锯工艺可视实际情况确定采 用 制材生产工艺过程依规模不同可分设几个工组将原木 配到各工组内按流水线方式锯制成材 制材车间的工艺布局应充分发挥主机效能形成流水线 减少中间运输环节各工序间生产能力均衡协调 第十四条板院的工艺组织应考虑存期贮量产品种类 堆垛及外运条件等因素贮量不宜超过月 板院应紧邻锯材分检工段其布局与选材方式应统一适于 锯材分规格贮存堆垛捣垛和装卸运输便于
8、防腐保管 第十五条制材生产主要设备选择应立足于国内选用国家 定型产品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保证生产能力的平衡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十六条原木楞场应以机械作业为主宜采用装卸桥或装 载机 制材车间的工艺装备原木剖料宜采用原木跑车带锯机毛 方剖分宜采用小型跑车带锯机及台式带锯机大板皮的锯割可采 用台式带锯机或卧式带锯机毛边板的裁边宜采用圆锯机原木 剖料和毛方再剖时的进出料作业应以机械化作业为主 从原木供锯到锯材分检的整个生产过程宜采用机械输送 锯屑可采用机械或气力输送加工剩余物宜选择带式输送机输 送 板院作业机械宜采用装卸桥或侧式叉车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
9、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四章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 第十七条辅助生产与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以保 证制材厂正常生产建设时必须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社会协作 条件 第十八条锉锯间应紧邻制材车间布置 锉锯间的工艺装备应积极采用气焊接锯加热适张度等成熟 的先进技术与装备 第十九条新建制材厂的供电应采用当地电力系统的外部 电源设置变电间 制材厂供电的电力负荷等级为三级其全厂用电设备装机容 量万宜为万宜为 新建万制材车间项目的用电设备装机容量宜为 第二十条新建制材厂宜采用当地给水水源供水厂内设置 消防蓄水池排水工程应满足生活污水及厂区地面水排放要求 第二十一条寒冷地区建厂冬季生产与生活的采暖设施应 集中设置 第二
10、十二条制材生产所需的压缩空气供给设施应附设于 制材车间内 第二十三条机修间的配置应以满足修理任务为原则配 件供应应外协解决 第二十四条制材厂应设置电话通信设施其标准应符合与 地方通信联网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新建制材厂的原木到厂及锯材外运方式应充 分利用所在地已有的铁路公路或水运条件必要时可采用不同 方式的联合运输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厂区内主干道可采用高级路面宽度可为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二十六条建设制材厂应遵照国家有关工业企业环境保 护安全卫生等规定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以保护环境和职 工健康确保安全生产
11、第二十七条制材生产中产生的树皮锯屑和边角料等剩余 物应分别收集后集中并采取积极有效的综合利用措施 第二十八条新建制材厂应根据各建筑物耐火等级及堆场的 贮量按有关规定确定防火间距消防路网并设置消防系统 制材车间厂房其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车间应按规范确定内部通道及安全出口数量 建筑物及构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措施 第二十九条制材车间的噪声应控制在以下对 少数强噪声源设备可采取局部隔离封闭或对其操作岗位作噪声隔 离等措施 第三十条各车间的通风采光等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业 企业有关卫生标准 制材车间锉锯间等凡散发粉尘的设备必须采取吸尘措 施制材车间粉尘浓度不得超过 机械设备的传动
12、装置及高速刃具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六章建筑与建设用地 第三十一条新建制材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贯彻有利生 产方便生活适用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并与建设规模相适 应 工业建筑应根据工艺布置设备特点防火要求及场地条件 等合理确定其结构类型与建筑面积 行政管理及生活福利设施职工住宅及宿舍的建筑标准应 按编制定员人数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建厂所在地的有关规 定 第三十二条新建制材厂车间的建筑面积及其所需堆场 面积应按表所列指标控制 制材厂车间建筑及堆场面积指标表 名称 建设规模万 车间 建 筑 物 总建筑面积 其中 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 配套设施 行政管
13、理及生活用房 职工宿舍住宅 作业 堆场 原木楞场 板院 剩余物堆场 第三十三条新建制材车间厂房宜采用两层万 规模时可按单层建设两层厂房应采用框架结构单层则可用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排架结构 选材间不设置围护用墙体时应能达到防雨防晒的要求 其他生产性建筑宜采用砖混结构 制材厂的行政管理及生活福利设施宜采用砖混结构 第三十四条新建制材厂的建设用地必须坚持科学合理 节约用地本着不占或少占耕地宜林地等好地积极利用坡 地荒地和劣地的原则工厂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场地的地形地 质水文条件结合生产管理的要求使之合理紧凑方便 和安全 锉锯间选材间宜与制材车间厂房联合布置各类仓库在可
14、能条件下应合并建设 行政管理及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筑物在可能条件下应予合 并且采用多层建筑 第三十五条新建制材厂的厂区建设用地在通常的场地条 件下不应超过表所列指标 制材厂建设用地指标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 厂区用地 单位产品用地 万制材车间项目的建设用地应按控制其单 位产品用地应按控制 新建制材厂车间的建筑系数应大于 第三十六条新建制材厂的住宅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所需建设 用地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七章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 第三十七条新建制材厂的组织机构设置必须精干利于经 营 第三十八条制材厂工作制度应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利于 提高工时效率
15、和设备利用率 制材厂年工作日应为 制材车间的工作制度万和万规模宜采用一 班制规模宜采用二班制 原木楞场及板院的作业班次应与制材车间配合并应按到 材及发运情况合理安排 第三十九条制材厂劳动定员和劳动生产率应符合国家主管 部门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标准及规定新建制材厂的劳动定员及实 物劳动生产率应按表指标控制 制材厂劳动定员及实物劳动生产率指标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 全厂定员人 其中直接生产工人人 全员劳动生产率人 直接生产工人劳动生产率人 万制材车间定员不应超过人其中直接生产工人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数不应超过人其实物劳动生产率按车间全员计不应低于 人按直接生产工人计
16、不应低于人 第四十条制材厂非生产人员占企业全员的比例不应超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四十一条新建制材厂车间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及分 项投资比例宜按表控制 制材厂车间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 车间 单位产品投资元 工程投资估算万元 分 项 投 资 比 例 建筑工程费用 设备费用 安装工程费用 其他费用 注所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系按年黑龙江省取费标准哈尔 滨市材料 价格编制指标未计入投资方向调节税制材厂项目的建设地区建设时 间不同应对工程投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四十二条新建制材厂车间的建设工期定额规模为 万的制材厂不宜超过月万不宜超过
17、月 万的制材车间项目不宜超过月 第四十三条新建制材厂车间所需基建三材指标不宜 超过表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制材厂车间基建三材用量指标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 车间 钢材 水泥 木材 第四十四条制材厂车间的锯材生产应达到有关定额及 质量标准生产用原料水电汽等消耗指标不宜超过表 的规定 制材厂车间锯材生产主要消耗指标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 车间 年耗原木万 单位电耗? 用水量 采暖用汽 第四十五条新建制材厂车间的经济评价应按国家规 定的经济评价方法参数和要求进行建设制材厂车间应具 有偿还贷款能力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其主要评价参数应按国家颁 布的规定执行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附加说明 本 建 设 标 准 主 编 单 位 和 主 要 起 草 人 名单 主 编 单 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朱正明朱家骝李光才 李享庭杨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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