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危机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批准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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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能源北京能源投资投资(集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EIH-216.10-05-2010 危急事件危急事件应急应急管理管理工作工作规定规定 Regulations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2010-07-30 发布 2010-07-30 实施 北京能源投资北京能源投资(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发发 布布 安全管理 Q/BEIH-216.10-05-2010 II 目 次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2 6 检查与考核 7 安全管理 Q/BEI
2、H-216.10-05-2010 III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 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的发 展目标,切实贯彻“安全为天、风险预控、持续改进、本质安全”的理念,预防和减少危急事件的发生, 提高保障生产经营安全和处置危急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护生命 和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秩序。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 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 京能集团201092 号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3、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与科技环保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本标准起草人:吴莉娟 本标准修改人:梅东升 储炳南 本标准审核人:梅东升 本标准复核人:关天罡 本标准批准人:郭明星 本标准于 2010 年 1 月首次发布,本次为换版修改 安全管理 Q/EBIH-216.10-05-2010 1 危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京能集团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全资、控股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
4、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7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9.0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第 376 号令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04.07.29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1994 电安生1994227 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
5、和机械部分) 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Q/BEIH-216.10-02-2010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危急事件 是指影响企业安全运营,并对企业安全运营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地震、山体滑坡、大风、严寒、雪 灾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环境污染事件;企业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火灾事故;发电企业对电网影响较大的事故等。 3.2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3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
6、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4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5 应急援救 安全管理 Q/BEIH-216.10-05-2010 2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4 职责 4.1 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4.1.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1.2 负责对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2 子公司 4.2.1 负责执行本规定,并组织本企业相应标准的制定。 4.2.2 监督、检查本企业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5 管理
7、活动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5.1.1 危急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5.1.2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生产及生活的恢复、信息发布 等工作。 5.1.3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各子公司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危急事件的管理,要动员全体员工,并积极依靠政府部门和 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5.1.4 京能集团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发生后紧急救援的义务。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 集团公司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简称“应急委” ) ,集团公司行政正职任应
8、急委主任,副职任副主 任,应急委成员由集团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子公司行政正职组成。集团公司应急委下设办公室,常 设在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5.2.2 集团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职责 5.2.2.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 重大部署。 5.2.2.2 制定集团公司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指导危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5.2.2.3 检查各子公司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情况,指导、协调其危急事 件的处理工作。 5.2.2.4 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京能集团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5.2.2.5 部署危急事件发生
9、后的善后处理及生产、生活的恢复工作。 5.2.2.6 对各子公司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2.3 各子公司危急事件管理职责 5.2.3.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京能集团的有关标准、规定、办 法,执行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安全管理 Q/BEIH-216.10-05-2010 3 5.2.3.2 成立危急事件应急委,设立应急委办公室和工作组,构建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应 急职责并制定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项标准(规定、办法)和应急预案。发生危急事件后,应急委立即启动 应急指挥体系,指挥协调处理危急事件。 5.2.3.3 针对本
10、企业所辖范围内存在危急事件风险的现场,结合现场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的特点,对现 场应急工作进行细致分工和准备。 5.2.3.4 根据应急预案,成立不同职能的应急工作组,组建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 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事件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5.2.3.5 及时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5.2.3.6 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并形成总结报告。 5.2.3.1.7 非生产型企业参照执行本条规定的各项职责。 5.2.4 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5.2.4.1
11、抢险救援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5.2.4.2 稳定生产工作组:负责危急事件处理期间及后续一段时间的生产稳定和员工队伍稳定工作。 5.2.4.3 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应急委、各相关企业、地方政府及有关新闻单位联系,协调、 调度各类应急资源。 5.2.4.4 救护工作组:负责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的现场急救,联系医疗机构或急救中心,将伤员转送到 医院进行治疗。 5.2.4.5 安全保卫组:负责建立危急事件现场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行动、物资运输和人 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5.2.4.6 善后处理工作组: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工作。
12、 5.3 应急事件防范 5.3.1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防患于未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 5.3.2 各子公司要利用安全性评价、危险源辨识、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手段,认真开展隐患的排查和 监控工作,全面掌握本企业各类风险隐患情况,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标准(规定、办法) ,落实综合防范 和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控,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加强员工的安 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5.3.3 各子公司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应根据其可能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落实责 任制,同时还应建立应急预案,并要求相关人员
13、全部掌握,避免事故发生。 5.3.4 各子公司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 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3.5 对于洪水、地震、山体滑坡、大风、严寒、雪灾等自然灾害,各子公司要根据所在地政府有关主 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企业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对水电站大坝、火电厂灰坝、主厂房等主要建筑物以及主要设备和设施,要及时进行加固改造,达到 安全管理 Q/BEIH-216.10-05-2010 4 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5.3.6 各子公司要加强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做好生产现场和员工
14、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 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紧密依靠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 生事件的发生。 5.3.7 各子公司要根据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 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建立“预案库”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地补充和 完善“预案库”的内容,提前做好事故预想,制定应急行动计划和步骤,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 际演练。 5.3.8 各子公司要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危急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启动 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客观、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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