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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L/ T5 1 7 5一2 0 0 3 月 U青 本规定 是 D L 5 0 0 0 -2 0 0 0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热工 自 动化部分的补充和具体化, 在热工控制系统设 计时应执行 火 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以及现行的有关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 并满足本规定的要求。 本规定 修订N D G J 1 6 -1 9 8 9 的相关部分。 本规定实 施之日 起替 代N G G J 1 6 -1 9 8 9 的 相关部分。 本规定附录A为 规范性附 录。 本规定由电 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 口 , 本规定负责 起草单位:国家电力公司东北电 力设计院。 本规定起草人:魏守鑫
2、、王树昌、 施用防。 本规定委托国家电 力公司东北电 力设计院负责 解释。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范围 本规定给出了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在模拟量控制、开关 量控制及设备选择等方面应遵循的设计方法和设计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 机组容量为1 2 5 M W-6 0 0 M W新建或扩建的 凝 汽式发电厂机组、高温高压及以上参数供热机组的热电厂的热工 控制系统设计。安装上述机组的发电厂改建工程的设计可参照使 用。涉外工程应考虑供货方或订货方所在国的情况,也可参照使 用 。 DL 1 T 5 1 7 5一2 0 M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
3、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 期的引 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 不包括勘误的内 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 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 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使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 L 5 0 0 0 一 火力发电 厂设计技术规程 D UT 7 0 1 一火力发电 厂热工自 动化术语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3 总则 3 . 0 . 1 为了在火力发电 厂 ( 以下简称发电 厂)热工自 动化设计中 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和技术政策,统一和明确建设标准,保证发 电厂热工自 动化系统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D L 5 0
4、0 0 正确实施, 特制订本规定。 3 . 0 . 2 热工控制系统的设计是 发电厂热工自 动化设计的一个重要 组成部分,必须针对机组特点进行设计,应选用技术先进、质量 可靠的设备和元件。新产品、新技术应经过试验获得成功后方可 在设计中采用。从国外进口的产品也应是技术先进并有成功应用 经验的产品。 3 . 0 . 3 发电 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应积极采用经过审定的标准设 计、典型设计、通用设计和参考设计。 3 . 0 . 4 本规定是D L 5 0 0 1 热工自 动化部分的补充和具体化, 在热 工控制系统设计时应执行 D L 5 0 0 1 】以及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行 业标准,并满足本规定的
5、要求。 DL / T 5 1 7 5一 2 0 0 3 4 一 般 规 定 4 . 0 . 1 热工控制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 机组容量、工艺系 统、主辅机可控性及自 动化水平确定。 4 . 0 . 2 热工控制系统应遵循在 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证 机组得到较好的可用性、经济性的原则设计。 4 . 0 . 3 集中控制的机组应有较高的热工自 动化水平, 应按照在少 量就地操作和巡回检查配合下在单元控制室内实现机组的启动、 运行工况监视和调整、停机和事故处理的自动化水平进行设计。 控制室应以 操作员站为监视控制中心,对于单元机组应实现 炉、机、电统一的单元集中控制。 4 . 0 .
6、4 控制回路应按照保护、连锁控制优先的原则设计,以保证 机组设备和人身的安全。 设计控制回 路时, 应遵循下列规定: 1 控制系统应满足安全可靠、 运行操作灵活和便于维护的要 求。 2 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保护连锁控制及单独操作在共同 作用同一个对象时,控制指令优先级应为保护连锁控制最高、单 独操作次之、 模拟量控制和顺序控制最 低的 顺序。 3 模拟量控制、顺序控制、保护连锁控制操作在共用同 一个 开关量信号时,开关量信号首先送入优先级最高的保护回路,即 几个回路共用的开关量信号接入具体回路的优先级或分配次序, 也应是保护连锁控制最高、模拟量控制和顺序控制最低。 4 控制回路在共用同一个模
7、拟量信号时,模拟量信号应首先 送入模拟量控制回路。 4 . 0 . 5 模拟量控制宜采用能直接反映过程质量要求的参数作为被 调量。当这种参数在测量上有困难或测量迟延过大时,可选择与 上述参数有单值对应关系的间接参数作为被调量。 DL/ T5 1 7 5一2 D 0 3 4 . 0 . 6 模拟量控制项目 及策略应根据机组特点、工艺过程对控制 质量的要求和对象的动态特性确定,应立足于简单、可靠、适用, 并能适应启、停及中间负荷情况下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4 . 0 . 7 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控制的单元机组,可按照控制系统分层 分散的设计原则设计。 模拟量控制可分为下列三级: 1 协调控制级:
8、 2 子回路控制级; 3 执行级。 开关量控制也可分为下列三级: 1 功能组级; 2 子功能组级; 3 驱动级。 4 . 0 . 8 控制站的配置可以按功能划分,也可按工艺系统功能区划 分。策划配置时应考虑项 目的工程管理和电厂的运行组织方式, 并兼顾分散控制系统的结构特点。控制站的划分应满足现场运行 的要求。 4 . 0 . 9 分配控制任务应以 一个部件 ( 控制器、输入/ 输出 模件) 故障时对系统功能影响最小为原则。按工艺系统功能区配置控制 器时,一局部工艺系统控制项目的全部控制任务宜集中在同一个 控制器内完成。 按功能配置控制站时,如一个模拟量控制回 路的 前馈信息来自另一个控制器时
9、,不应在系统传输过程中造成延迟。 4 . 0 . 1 0 控制器模件和输入2 输出模件 ( 1 / O模件)的冗余应根据 不同厂商的分散控制系统结构特点和被控对象的重要性来确定。 1 对于 控制器模件通过内部总线带多个 U O模件的情况,完 成数据采集、模拟量控制、开关量控制和锅炉炉膛安全监控任务 的控制器模件均应冗余配置 ( 对于取消硬后备 “ 手动/ 自动”操作 手段的模拟量控制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的重要信号应由 不同输入模件输入)。 DL 1 T 5 1 7 5一2 0 0 3 2 对于控制器模件本身带有控制输出 和相 应的信号输入接口 又通过总线与其他输入模件通讯的情况,完成模拟
10、量控制、锅炉 炉膛安全监控任务的控制器模件以 及完成重要信号输入任务的 模 件应冗余配置。 4 . 0 . 1 1 机柜内 的模件应允许带电 插拔而不影响其他模件正常工 作。 模件的种 类和 规格应尽可能标准化。 4 . 0 . 1 2 在配置冗余控制器的情况下,当工作控制器故障时,系 统应能自动切换到冗余控制器工作,并在操作员站上报誉。处于 后备的 控制器应能 根据工作 控制 器的状态不断更新自 身的 信息。 4 . 0 . 1 3 冗余控制器的切换时间和数据更新周期,应保证系统不 因控制器切换而发生控制扰动或延迟。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5 模 拟 量 控 制 5
11、 . 1 模拟a控制功能 5 . 1 . 1 模拟量控制系统应满足机组正常运行的 控制要求, 并应考 虑在机组事故及异常工况下与相关的连锁保护协同控制的措施。 在主辅设备可控性较好的 情况下,可考虑部分模拟量控制回路实 现全程控制。 1 2 5 MW及以 上机组宜考虑给水 全程控制。采用全程控制时, 应选用控制性能满足相应要求的锅炉给水控制阀门。 5 . 1 . 2 3 0 0 M W及以 上机组的 模拟量控制系统应满足机组启动、 停止及正常运行的控制要求, 并应考虑在机组事故及异常工况下 与相关的连锁保护协同 控制的 措施。 5 . 1 . 3 1 2 5 M W及以上机组应配置汽轮机电调系
12、统。 汽轮机电 调 系统应至少具有调节汽轮机功率和频率、自动升速、停机等功能。 当电网 要求机组热工控制系统 接收电网调度指令时,在汽轮机控 制系统与协调控制系统有可靠 接口的条件下,3 0 0 M W及以 上单元 机组还宜配置 汽轮机热应力监 视功能。 5 . 1 . 4 机、 炉协调控制系统应能 协调控制锅炉和汽轮机,满足机 组快速响应负荷命令、平稳控制汽轮机及锅炉的要求,并具有下 列几种可选的控制方式: 机、炉协调控制; 汽轮机跟踪控制; 锅炉跟踪控制; 手动控制。 5 . 1 . 5 单元机组模拟量控制系统应能 满足滑压运行的要求, 在不 投油最低燃煤负荷到1 0 0 % M C R负
13、 荷变动范围内应保证被控参数 7 DL / T 5 1 7 5一“+ 0 0 满足机组有关验收标准的要求。 5 . 1 . 6 机、炉协调控制系统中的各控制方式之间的切换,应设切 换逻辑及具备双向无扰切换功能。 受控对象或控制项目应设置手动/ 自动操作手段及相应的状态 显示,并具备双向无扰切换功能。 5 . 1 . 7 当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时, 应在操作员站上实现软手动1 自 动 操作功能。 5 . 1 . 8 协调控制系统应与汽轮机电调系统相协调。根据机组负荷 指令协调控制系统向汽轮机电调系统发出汽轮机功率或汽轮机调 门 开度指令。 汽轮机电 调系统内 应具有直接响应系统频率变化的 特性。当某
14、种原因限制了汽轮机控制阀的调节时,协调控制系统 应能自动转换至合适的运行方式,以保证工艺参数不偏离正常范 围。 5 . 1 . 9 锅炉控制系统应由若干子系统组成,在锅炉运行的全负荷 范围内使这些子系统协调运行。子系统的控制策略宜具有前馈特 征,使锅炉能灵敏、安全、快速、稳定的运行。 5 . 1 . 1 0 炉膛负压控制通过控制引风机叶片 ( 或入口挡板)的开 度维持炉膛压力为设定值。3 0 0 MW 及以上机组宜采用风量指令作 为超前变化的前馈信号,使炉膛负压波动最小。炉膛负压控制宜 设方向闭锁, 在炉膛压力低时,应闭 锁引风机叶片 ( 或 入口 挡板) 开度进一步增大;在炉膛压力高时,应闭
15、锁引风机叶片 ( 或入口 挡板) 开度 进一 步 减小。 在发生 总燃料 跳闸 ( MM 1 4 风量大于3 0 % 时,应能根据负压超弛信号使引风机叶片开度 ( 或入口挡板) 快 速减小,直至恢复正常的负压控制。 5 . 1 . 1 1 送风控制通过控制送风机叶片 ( 或入口挡板)的开度控 制风量达到最佳燃烧工况。3 0 0 MW 及以上机组送风控制宜设置方 向闭 锁,当炉膛压力高时,应闭锁送风机叶片 ( 或入口 挡板) 开 度进一步增大:炉膛压力低时, 应闭锁送风机叶片 ( 或入口 挡板) 开度进一步减小。当总风量低于吹扫额定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DL I T 5 1 7 5 一2 0
16、0 3 5 . 1 . 1 2 采用氧量校正的送风控制系统的 氧量定值应能跟随负荷 变化进行校正。 5 . 1 . 1 3 3 0 0 1 W 及以 上的 机组, 过热蒸 汽温度控制宜采 用串级调 节,并将经过校正的锅炉总风量信号或能够表征锅炉烟气量变化 及负荷变化的信号作为温度控制的前馈,在规定的锅炉运行参数 范围内 ,控制第一级和第二级过热器的出口 温度。 5 . 1 . 1 4 3 0 0 M W 及以 上机组的燃烧控制系统宜设燃料 / 空气交叉 限制功能,并具有根据燃料种类及低位发热量的变化,对单位负 荷所需空气量及燃料量进行校正的功能。 5 . 1 . 1 5 模拟量控制系统平行控制
17、两个及以上被控对象时,该控 制系统应有被控对象的负荷分配和负 荷自 动转移匹配 功能。 5 . 1 . 1 6 在出现保护信号时,控制系统应及时响应,中断自动和 手动控制,按保护系统的指令实施控制, 保证工艺系统处于安全 状态。 5 . 1 . 1 7 模拟量控制系统中,宜设下列报警: 1控制系统设备的故障: 2 主要参数变 送器的故障; 3 测量值与设定值的偏差大; 4 系统输出与执行器位置的偏差大; 5 手动 / 自 动操作在连锁保护信号作用时的自 动切换; 6 控制系统电源和气源故障。 5 . 1 . 1 8 模拟量控制系统的下列一次测量信号应有补偿: 1 汽包水位应有汽包压力补偿: 2
18、 给水流量应有给水温度补偿; 3 送风量应有空气温度补偿; 4 主蒸 汽流量 应有主蒸汽压力、温度补偿。 5 . 1 . 1 9 电动备用调速给水泵的给水调节机构 ( 在制造厂允许时) 应跟踪运行泵的给水调节机构。 5 . 1 . 2 0 模拟量控制系统设计时,应通过技术经济分析,积极采 9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用经成功应用考验的各种优化控制算法和系统。 5 . 2 模拟量控制项目 5 . 2 . 1 确定机组的自 动控制项目, 应根据自 动化水平的要求、机 组的可控性以及主、辅设备的控制特点等统一考虑。 5 . 2 . 2 1 2 5 M W及以 上机组应设 给水、
19、燃料、送风、 炉膛负压、 过热蒸汽温度、 再热蒸汽温度及汽轮机控制。 3 0 0 M W及以上机组 还应设置辅助风挡板控制。采用汽轮机驱动的给水泵,应设给水 泵汽机转速控制。 5 . 2 . 3 在汽轮机采用电调装置的单元机组上,应设机、炉协调控 制系统,协调控制系统的型式选择要考虑到汽机控制系统是否具 有可靠的接口 。协调控制系统的功能应根据机组容量确定。 各类机组的协调控制功能见表5 . 2 .3 - 1 0 表5 .2 .3 - 1 协调控制功能 功能 1 2 5 MW 2 0 O M W 3 0 O MW6 0 0 Mw 手动 护 自 动方式切换J ? 协调控制方式 J JJ 炉跟机控
20、制方式 JJJJ 机跟炉控制方式 / JJJ 辅机故障减负荷 ( R B ) 一 、 JJ 禁止增负荷( B I) JJ 禁止减负荷 ( 日 D ) J 一 M 3 h ; b H “n ( R U ) JJ 迫降功能 ( R D) 一 J 5 . 2 . 4 采用一次风机送粉的制粉系统及中储式热风送粉系统宜设 一次风总风压控制。 5 . 2 . 5 钢球磨煤机仓储式制粉系统宜设磨煤机负荷控制、磨煤机 出口 温度、磨煤机入口 负压控制。 1 0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中 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宜设磨煤机出口 温度控制、磨煤 机风量控制。 风扇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宜设磨煤
21、机出口 温度控制、磨煤 机风量控制。 5 . 2 . 6 采用回转式空气预热器的锅炉机组,可设置空气预热器冷 端温度控制:若一次风机、送风机入口己 装设了暖风器,也可不 设空气预热器冷端温度控制。 5 . 2 . 7 汽轮发电 机应设下列 模拟量 控制: 1凝汽器水位 ( 不采用低水位运行时); 2 加热器水位: 3 轴封供汽压力; 4 氢/ 油密封压差 ( 发电 机氢冷系统) ; 5 高、低压旁路的蒸汽压力及温度; 6 2 0 0 M W及以 上机组汽轮机润滑油温度; 7 汽轮机的E H油 温度 ( 采用E H油控制时)。 5 . 2 . 8 除氧器应设水位和压力控制。滑压运行除氧器应控制备
22、用 汽源保证除氧器最低压力和压力下降速度在规定范围内;定压运 行除氧器应设恒定除氧器压力控制系统。 5 . 2 . 9 蒸发器应设一、 二次侧水位控制。 5 . 2 . 1 0 减压 减温器宜设压力和温度控制。 5 . 2 . 1 1 热网水系统应设补给水压力控制,也可设出口水温度控 1 2 对生 水加热的预处理系统,可设生水温度控制。 1 3闭式工业水系统,可设高位水箱水位、差压管水位、冷 on艺, 制乐乐 却水温度、供水母管与回水母管压差的控制。 5 . 2 . 1 4 需要 保持一定液位运行的容器, 宜设液位控制。 5 . 2 . 1 5 模拟量控制中 主要参数的变送器应冗余配置。 主要
23、模拟 量控制回路中变送器的配置见表 5 .2 . 1 5 0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表 5 . 2 . 1 5 主要模拟控制变送器的配孟 序号洲量项 目 名称三冗余二冗余单独设置备注 1 给 水 流量 J 2 汽包水位 J 3 燕汽流量J 4 过热燕汽温度 J 5 减温器后 温 度 J 6 总 送 风量J 7 烟 气含 氧 量J 8 汽包压力J 9 炉膛 压 力 J 1 0 磨煤机 出口温度J 不与保护合用时为 2支 1 1 磨煤机入 口负压 J 1 2 汽机前燕汽 压力 J 1 3 再热蒸汽温 度 J 五 4 一次风压力J 1 5 进油量J 1 6 除氧器压力J 1
24、 7 除氧器水位J 1 8 旁路压力 J 1 9 旁路温度 J 2 0 汽 轮 机 第一 级 压 力 J 不 用 于计算 主汽 流量 时 为 1 支 5 . 3 模拟量远方操作 5. 3 . 1 过大, 控制对象可控性差、相关参数在测量上有困难或测量迟延 对控制质量要求不严格时,可不设模拟量 自动控制回路而 1 2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仅采用模拟量远方操作。 5 . 3 . 2 当机组采用分散控制系统 ( D C S )时,对于凝汽器水位、 加热器水位、轴封供汽压力和温度及润滑油温等控制宜纳入 】 :) C s 系统。当采用基地式调节器时,可不设模拟量远方操作手段。
25、DL / T 5 1 7 5一2 0 0 3 s 开 关 量 控 制 6 . 1 开关最控制功能 6 . 1 . 1 开关量控制的功能应满足机组的启动、 停止及正常运行工 况的控制要求,并能实现机组在事故和异常工况下的控制操作, 保证机组安全。 6 . 1 . 2 开 关量控制应完 成以下功能: 1 实现主1 辅机、阀门、 挡板的 顺序控制、单个操作及试验操 作; 2 大型辅机与其相关的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密封系统的连 锁控制; 3 在发生局部设备故障跳闸时, 连锁启动备用设备; 4 实现状态报警、联动及单台辅机的保护。 6 . 1 . 3 采 用分 散控制系统控制 的机组,在顺序 控制系 统
26、处于手动方 式时, 应能在 C R T上以图 形方式 或文本方式为 运行人员提供 操作指 导。操 作指导应 按照设定的 顺序显示 下一步应 执行的 操作步 骤。 6 . 2 顺序控制 6 . 2 . 1 需 要经常 进行有规律性操作的工艺系统宜采用顺序控制。 6 . 2 . 2 控制顺序及方式由工艺特点及 运行方式决定。控制顺序的 编排应力求简单、实用、在满足工艺过程控制要求的 情况下,应 尽量考虑其通用性。 6 . 2 . 3 顺序控制系统宜以子功能组为 主。对于采用分散控制系统 实现顺序控制时,每一个子功能组项目及其相关设备的状态、启 动许可条件、 操作顺序和运行报警,均应在C R T 上
27、显示。 6 . 2 . 4 3 0 0 MW 及以 t 机组的全要辅机、工艺子系统 ( 送风机、 DL/T5 1 7 5一2 0 0 引 风机、一次 风机、 锅炉给 水泵等)均应 采用顺序控制。 6 . 2 . 5 下列辅助系统宜采用顺序控制: 1 化学水除盐系统 ( 按化学专 业设计规定的具体要求设置) ; 2 容量为3 0 0 M W及以上机组的凝汽器胶球清洗或反冲洗系 统; 3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4 气力除灰及除渣系统; 5 空调系统。 6 . 2 . 6 采用顺序控制时,可根据被控对象的重要性考虑设置单个 对象操作手段。 当顺序控制系统设置上位机时, 运行人员应以C R T 和键盘监
28、控每一个被控对象。应考虑相应的措施,以防运行人员 误操作。 6 . 2 . 7 顺序控制设计应遵守保护、连锁操作优先的原则。在顺序 控制过程中出 现保护、 连锁指令时,应将控制进程中断,并使工 艺系统按照保护、连锁指令执行。 6 . 2 . 8 顺序控制系统应设有工作状态显示及故障报警信号。复杂 的顺序控制系统还应设步序显示。 6 . 2 . 9 顺序控制在自 动进行期间, 发生任何故障或运行人员中断 时,应使正在进行的程序中断,并使工艺系统处于安全状态。 6 . 2 . 1 0 单台辅机/ 子系统的顺序控制功能及其相应的连锁、保护 功能应在同一控制器内实 现。互为备用的辅机1 子系统的 顺序
29、控制 用 】 刃 信号应接入不同 的 1/ 0模件,以保证工艺子系统确机设备 安全及工艺子系统/ 辅机设备冗余有效。 6. 3连锁 6 . 3 . 1 工艺系统及工艺设备的连锁条件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采 用分散控制系统时,连锁应由分散控制系统实现;当采用常规系 统时,连锁应由编程序控制器实现。 6 . 3 . 2 连锁控制逻辑应尽量简捷,不应采用时序逻辑控制。连锁 DLI T5 1 75 一2 0 03 回路设计应遵守保护闭锁优先的原则,不应设置解除保护的手段。 63 . 3 锅炉燃 烧系统 应设下列 连锁: 1 吸风机、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和送风机之间 在启停及跳闸 时 的顺序连锁; 2 吸风机
30、、回 转式空气预热器、 送风机与相关的 烟风道挡板 之间的启、闭连锁: 3 两台并列运行的吸风机 ( 送风机)中的一台 跳闸时,应自 动隔离已跳闸的 风机;在两台运行的吸风机均跳闸时,必须连锁 跳闸所有运行的送风机和一次风机,并保证炉膛自 然通风; 4 一次风机送粉时,全 部一次风机跳闸 应连锁停止全部给粉 机。排粉机 送粉时,任一台排粉机跳闸应连锁停止相应的 给粉机; 烟气再循环风机跳闸时,应自动关闭该冈 方L 的入、出口挡板; 燃油 ( 燃气)锅炉的燃油 ( 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应 气了0 连锁切断 然油 ( 燃气) 供应. 6 . 3 . 4 钢球磨煤机仓储式制粉系统应设以 下连锁:
31、 1 排粉机跳闸时, 应停止相应的 磨煤机; 2 磨煤机跳闸时,应停止相应的给煤机、 连锁关闭磨煤机入 口 热风挡板、 打开磨煤机入口 冷风挡板 ( 以炉烟为干燥介质,磨 制有爆炸危险的煤种例外); 3 磨煤机出口 温度高至规定值时,应连锁打开磨 煤机入口 冷 风挡板 ( 以 炉烟为干燥介质,磨制有爆炸危险的 煤种例外) 。 6 . 3 . 5 中速磨煤机直吹式制粉系统应设以下连锁: 1 一次风机跳闸时,应停止相应的磨 煤机, 并关闭 其入口 风 挡板及出口 挡板; 2 磨煤机跳闸时,应停止相应的给煤机: 3 磨煤机出口 温度高至第一规定值时,应打开相应的 入口冷 风挡板 ( 以炉烟为干燥介质
32、,磨制有爆炸危险的煤种例外);在 磨煤机出口 温度高至第二规定值时, 应立即 跳闸磨煤机,并按制 造厂规定的磨煤机着火保护程序处理。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6 . 3 . 6 风扇磨煤机跳闸时, 应停止相应的 给煤机,并关闭磨煤机 入口热风挡板。 6 . 3 . 7 风机或磨煤机的润滑油系统应设以下 连锁: 1 工作润滑油泵跳闸或润滑油压 ( 高 位油箱油位) 低至第一 规定值时,应连锁投入备用润滑油泵; 2 润滑油压 ( 高位油箱油位) 低至第二 规定值时, 应停止相 应的风机或磨煤机。 6 . 3 . 8 汽轮机润滑油 系统应设以下 连锁: 1 润滑油压低至第一规定
33、值时,应投入交流油泵; 2 润滑油压低至第二规定值时,应投入直流油泵: 3 交、直流电 动机驱动同 一润滑油泵时,在直流电 动机启动 后,应切断交流电动机的电源: 4 润滑油压低至第三规定值时, 应停止汽轮机盘车。 6 .3 . 9 配有出口电动门的离心式水泵,应设以 下连锁: 1 水泵跳闸时,关闭相应的出口电动门; 2 水泵关门启动,延时打开相应的出口电动门。 6 . 3 . 1 0 锅炉给水泵应设以 下连锁: 1 定压运行的机组,当 工作给水泵事故跳闸或给水母管压力 低至规定值时,应 自 动投入备用给水泵: 2 在润滑油压达到规定值时, 方可启动给水泵: 3 在润滑油压低至第一规定 值时,
34、 应投入备用润滑油泵; 4 在润滑油压低至第二规定 值时, 应停止 给水泵。 6 . 3 . 1 1 经常运行并设有备用的水泵、油泵、风机或工艺要求根 据参数控制的水泵、油泵、 风机、电动门、电磁阀门,应有以下 连锁: 1 工作泵 ( 风机) 事故跳闸 时, 应自 动投入备用泵 ( 风机): 2 相关工艺 参数达到 规定值时自 动投入( 切除) 相应的泵( 风 机): 3 相关工艺参数达到规定值时自动打开 ( 关闭)相应的电动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门、电磁 阀门。 6 . 4 远方控制 6 . 4 . 1 采用分散控制系统或带上位机的可编程序控制器系统时, 远方控制应
35、由 控制系统的软手操实现,即 运行人员能 在 C R T和键 盘上操作每一个被控对象;对于单元机组重要的保护操作可在操 作台上设置由硬接线实现的后备操作。 6 . 4 . 2 对于2 0 0 M W及以 下机组和可控性较差、不具备顺 序控制 条件的机组,需要远方控制的对象主要有: 1 运行中 经常操作的辅 机、阁门及挡 板: 2 启动过程和事故处理需 要及时操作的辅机、阀门及挡板; 3 改变运行方式时需要及时操作的辅机、阀门及挡板。 6 . 4 . 3 对于3 0 0 M W及以上机组和可控性较好、 具备 顺序控制条 件的 机组, 远方 控制操作均应在分散控制系统中 实现。 用于紧 急 安全停
36、机的操作,应在控制台上设后备操作手段。 对于不经常操作且人力操作较为困难的阀门和挡板,可在就 地设电动操作。 6 . 4 . 4 同时动作的同类对象宜采用成组控制。 6 . 4 . 5 主要辅机与其有固定动作顺序的被控对象 ( 如给水泵与出 口门 等), 宜采用 ( 顺 序控制或)联动控制。 6 . 4 . 6 联动或成组控制的对象,应设单独控制手段并具有操作地 点的切换逻辑和相应的显示功能。操作控制设备宜布置在就地, 也可布置在控制室内。 6 . 4 . 7 不需要紧急操作及运行中较少操作的被控对象,可按类别 采用选线控制。 6 . 4 . 8 除交流润滑油泵、直流润滑油泵、汽包事故放水门、
37、凝汽 器真空等重要被控对象在控制室应设置硬接线的后备操作手段 外,其余被控对象均可仅设 C R T软操作手段。 DL / T 5 1 7 5一 2 0 0 3 7 设备选择 7 . 1 一般规定 了 . 1 . , 机 组 的 主 要 控 制 设 备 宜 采 用 分 散 控 制 系 统 。 7 . 1 . 2 控制阀的 最小、最大控制流量及漏流量必须满足运行 ( 包 括启、停和事故工况)控制要求。 7 . 1 . 3 对工艺专业选用的控制阀的 配置情况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校 核: 1 阀门开度:开度为8 5 %-9 0 %时应满足运行的 最大需要 量; 2 阀门差压: 对泄 漏量有严格要求时,宜取
38、流量为零时的最 大差压;对泄漏量无特殊要求时,宜取最小流量下的最大差压, 其值应不大于该阀门的最大允许差压; 3 阀门特性: 控制阀门的工作流量特性应满足工艺系统的控 制要求; 4 阀门配套的附件应能满足控制系统的接口要求。 7 . 2 常规设备选择 7 . 2 . 1 容量为1 2 5 M W及以 上机组变送器的 选择, 应根 据技术的 发展,经技术经济论证,选择高性能的模拟式变送器、模拟式智 能变送器或现场总线智能变送器。 7 . 2 . 2 1 2 5 M W及以 上机组辅助系统的 单冲量 控制,可考虑进入 分散 控制系统,也可 采用基地式控制仪表。 7 . 2 . 3 执行机构宜采用电
39、动或气动执行机构。环境温度较高或力 矩较大的被控对象,宜选用气动执行器。要求动作速度较快的被 控对象,也可采用液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力矩的选择要留有适 1 9 DL / T 5 1 7 5一2 0 0 33 当的裕量。 7 . 2 . 4 电 动执行机构和阀门电动装置应具有可靠的制动性能和双 向力矩保护装置;当 执行机构失去电 源或失去信号时,应能保持 在失信号前或失电源前的位置不变,并具有供报警用的输出接点。 7 . 2 . 5 气动执行机构应根据被操作对象的特点和工艺系统的安全 要求选择保护功能,即当失去控制信号、失去仪用气源或电源故 障时,保持位置不变或使被操作对象按预定的方式动作。 7
40、 . 2 . 6 自 动控制系统中的执行机构与拉 杆之间及被控制机构与拉 杆之间的连接宜采用球型铰链。当连接杠杆与转臂不在同一平面 时,应采用球型铰链。 7 . 2 . 7 辅助系统 ( 车间)的顺序控制设备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装 置。简单的顺序控制及连锁控制回路也可采用继电器组成的装置 实现。 DL 1 T 51 7 5一2 0 0 3 附录A ( 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用词说明 A . 1 在执行本规定时,对一些表示要求严格程度的 用词,说明如 下,以 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A. 1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 面词采用 “ 必须”:反 面词采用 “ 严禁”。 A . 1 . 2
41、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应”; 反面词采用 “ 不应”或“ 不得”。 A. 1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宜” :反面词采用 “ 不宜”。 A . 1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 这样做的 用词 采用 “ 可”。 A. 1 . 5表示一般 情况下均应这样做,但硬性规定这样做有困难时, 采用 “ 应尽量”。 DL/ T5 1 7 5一2 0 0 3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 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条文说明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范围 系对N D G J 1 6 -8 9 中1 .0 .2的
42、修改。重点阐明本规定的适用范 围。为适应近年来国外进口 机组及出口 机组逐年增多的情况,根 据 D L 5 0 0 0中对热工自 动化建设标准的 规定,在 本规定中增加了 适应当 前新设备技术潮流的部分,以利于把握进口 机组热工控制 系统的设计原则和在国外建设电 厂的情况。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3 总则 文字修改说明:根据 D UT 7 0 1 -1 9 9 9 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 化术语的要求, “ 自 动调节”一词改用 “ 模拟量控制”或 “ 模 拟量自 动控制”,凡本规定中引用 N D G J 1 6 -1 9 8 9原条文均进 行了相应文字修改,并在条文说明中
43、注明 “ 文字上的修改”。 3 . 0 . 1 新增条文 本条重点阐明编制 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 的目的。 3 . 0 . 2 系 D L 5 0 0 0 -2 0 0 0中的1 2 . 1 . 1 和 1 2 . 1 .2的补充和综合。 3 . 0 . 3 系 N D G J 1 6 -1 9 8 9中 1 . 0 . 5的修改。 3 . 0 . 4 系N D G J 1 6 -1 9 8 9 中1 . 0 . 1 的 修改。 本条执行本规定的前提和执行方法。本规定属于火力发电 厂 热工 自动化设计技术规定的一个部分,是重点阐述火力发电厂热 工自 动化中的 控制系统的 设计技术
44、规定,是 D L 5 0 0 1) 热工自 动化 部分的补充和具体化。控制系统设计是决定发电厂热工 自动化水 平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正确地实施 D L 5 0 0 0 ,贯彻国家的经济政 策和技术政策,设计出技术先进、能保证机组安全、经济、稳定 发电的 控制系统,在执行本规定时,应结合火力发电厂热工自 动 化设计技术规定的其他部分统一进行。 DL / T 5 1 7 5 一2 0 0 3 4 一般规定 4 . 0 . 1 热工控制系统属于机组热工自动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 其设计的原则应根据机组热工自 动化水平确定。 条文中的 “自动化水平”指机组的热工 自动化水平,在 火 力发电厂热工控制方
45、式和控制室设计技术规定中具体阐述。 4 . 0 . 2 热工控制系统与机组的安全、 经济运行有密切的 关系,在 控制系统设计中应将保证安全的原则放在首位,同时兼顾机组可 用性和运行经济性。 4 . 0 . 3 条文中的( 在少量就地操作和巡回检查配合下) 与 D L 5 0 0 0 -2 0 0 ( 的 1 2 . 2 .3对应。 4 . 0 . 4 控制系统设计中保证设各安全的措施之一是保护、连锁操 作优先。控制设备及控制功能的在线试验,是保证控制系统可用 率的重要措施。根据控制操作的类别对机组运行安全影响的大小, 确定共享信号分配的优先级,是保证安全的措施之一。 4 . 0 . 5 主要指
46、直流锅炉 “ 燃料/ 给水比 率” 控制中的 锅炉 蒸发段中 间点温度测量及焙值计算回路。 4 . 0 . 6 系对D L 5 0 0 0 -2 0 0 () 的1 2 . 8 . 1 的 补充。 4 . 0 . 7 条文中“ 三级控制”,是指控制系统结构按功能组控制组 织的一种方式,不仅适用于开关量控制,也适用于模拟量控制。 按照功能组控制的概念,对象 ( 机组/ 局部工艺系统1 辅机及相应的 支持设备)运行全过程 ( 包括启、停、运行、事故等状态)的控 制操作由对应功能组实现。功能组全部控制操作中的一部分称为 “ 模拟量控制”。 4 . 0 . 8 明 确对分散控制系统结构及组态原则。分散
47、控制站的划分 应满足现场运行的要求。 控制站的配置按功能划分即按照数据采集 ( D A S )、模拟量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控制 ( MC S ) 、 开关量控制 ( S C S ) 和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 F S S S ) 功能分别设置控制站。 4 . 0 . 1 1 系对分散控制系统设备可维护性的最低要求,目前引进 的分散控制系统均可满足此项要求。 4 . 0 . 1 2 系对分散控制系统设备中的冗余配置处理器单元在故障 切换过程的性能要求。 4 . 0 . 1 3 系对分散控制系统在发生冗余处理器故障切换时,保证 外部控制质量的最低要求。 DL / T 5
48、1 7 5一2 0 0 3 5 模 拟 量 控 制 5 . 1 模拟垦控制功能 5 . 1 . 1 目 前国内2 0 0 M W 及以下机组多为国产机组, 主辅设各可 控性较差;因而只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有选择地考虑个别模拟量 控制项 目全程调节。 5 . 1 . 2 系对D L 5 0 0 0 -2 0 0 1 的 1 2 . 8 . 1 的补充。 5 . 1 . 3 条文中 对 “ 汽轮机电 调系统”的功能已 有概括,可对应西 屋公司的 D E H( 数字电 液控制装置)。 其他公司的 “ 汽轮机电 调 系统”则有不同的名称,而且各公司的 “ 汽轮机 电调系统”的控 制功能、覆盖范围亦不同:
49、为了名词及含义上统一,故统称之为 “ 汽轮机电调系统”。 条文中对 “ 汽轮机电调系统”综合功能的阐述,包含了汽轮 机的开关量控制及其他功能;因该装置的模拟控制功能在汽轮机 运行中使用频度最高,故将其归入模拟量控制一章。 5 . 1 . 4 系对 N D G J 1 6 -1 9 8 9的 4 .2 .2的 补充;明确机、炉调控制 系统的任务。 5 . 1 . 5 系对 N D G J 1 6 -1 9 8 9的 4 .2 .3的 修改;为适应 机组滑压运 行,除机、炉协调控制系统外,其他模拟量控制系统设计与定压 运行机组也有不同。 5 . 1 . 6 系 N D G J 1 6 -1 9 8 9的4 .2 . 5及对 N D G J 1 6 -1 9 8 9的4 . 2 .4补 充的综合。 5 . 1 . 7 系对D L 5 0 0 0 -2 0 0 ( 的1 2 .9 . 4 第2 款:“ 单元机组顺序控 制系统以及锅炉及汽轮机的模拟量控制系统可不配置后备操作 器”的补充。手动1 自动操作功能应由C R 7 , 和键盘来实现。 5 . 1 . 8 新增加条文, 本文重点阐述了 协调控制系统对汽机主控的 2 9 DL / T 5 1 7 5一2 0 0 3 要求,并强调了汽轮机主控与D E H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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