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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S 1 3 . 2 2 0 . 1 0 C 8 4 I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公 共 安全 行 业标 准 GA 4 0 2 - 2 0 0 2 1 2 1 1 灭火器报废规定 S c r a p p i n g r e g u l a t io n o f 1 2 1 1 e x t i n g u i s h e r s 2 0 0 2 - 1 2 - 1 1 发布2 0 0 3 - 0 5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 布 G A 4 0 2 - 2 0 0 2 目次 前言 , , 。 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 , , , , , , ,
2、,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 , , , , , , , , , , , , 1 4 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 , . . . . . . . . . . . . . 1 5 报废评定 2 6 报废后的处置 , , “ , . . . . . . . . . . . 2 附录 A ( 资料性附录)筒体外部磕伤 、 划 伤、 凹坑 和线腐蚀 或面腐蚀 深度的测量方法 . . . . . . . . . . . . . . . . . 3 GA 4 0 2 - 2 0 0 2 o 9舌 本标准的第 3 , 4 , 5 , 6 章内容为强制性, 其余内容为推荐性。 本标准与 G
3、A 9 5 -1 9 9 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中第5章的相关内容是一致的, 与 G A 9 5 -1 9 9 5的 主要 差异 如下 : 本标准增加了维护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的要求; -一本标准更详细地规定了对 1 2 1 1 灭火器的报废评定; 本标准不涉及灭火器的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跃伟、 康洪祥、 毛毅平、 陈兴璐、 陆聆泉 GA 4 0 2 -2 0 0 2 1 2 1 1 灭火器报废规定 范围
4、本标准规定了1 2 1 1 灭火器报废的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 1 2 1 1 灭火器和推车式 1 2 ”灭火器( 以下简称灭火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4 3 5 1 -1 9 9 7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G B 8 1 0 9 -1 9 8 7 推车式灭火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 B / T 1
5、2 1 3 7 -2 0 0 2 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3术语 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 1 维护检查 m a i n t e n a n c e i n s p e c t io n 维护检查是用简单的目视方法进行的检查, 是对灭火器是否能继续使用所作的最基本的检查。 3 . 2 维修检查s e rvi c i n g i n s p e c t i o n 维修检查是指再充装前的检查和使用过程中的定期检查, 是判断灭火器是否能继续再安全有效地 使用所作 的检查 4检查项 目和检查周期 41 检查项目 4 . 1 . 1 维护检查项目包括: - 外部结构和配件检查; 筒体外
6、部腐蚀程度检查; 标志检查和泄漏检查。 4 . 1 . 2 维修检查项目包括: 外部及内部结构和配件检查; 筒体外部及内部腐蚀程度检查; 筒体和阀门的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检查 4 . 2 检查周期 4 . 2 . 1 维护检查周期 火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4 . 2 . 2维 修 检 杳 周 期 GA 4 0 2 - 2 0 0 2 维修检查周期应按下列情况确 定: a ) 灭火器被开启或使用后或按标志上的生产日期算起满 5 年而未使用者, 应送到合法的维修单 位( 以下简称维修单位) 进行维修检查; b ) 已经维修过的灭火器, 以后应每隔二年再次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检查; c )
7、当灭火器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 应提前送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检查: 保险装置已被破坏; 压力指示器指示在红区, 或压力指示器指示在绿区但灭火器的重量有明显的减轻; 压力指示器已损坏; 筒体有磕伤、 划伤、 严重腐蚀或其他零部件有严重损伤时; 经维修后的标志上无维修 日期 。 5报废评定 51 维护检查的报废评定 灭火器在维护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 应报废: a ) 筒体外表涂层脱落或锈蚀面积大十或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b )无压力指示器 ; c ) 筒体有可见的变形; d ) 器头有可见的裂纹; e ) 使用说明标志模糊不清或残缺; f ) 底座破裂、 磨损、 腐蚀而失去作用; 9 )
8、灭火器的提压把以及阀门等金属件严重腐蚀; h ) 无生产日期; i) 无生产许可证或无认证或认可标志; J ) 非金属材料器头; k ) 按标志上的生产日期算起, 已超过 1 0年; 1 ) 由非合法的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 m) 当法律或法规明令禁止使用时。 5 . 2 维修检查的报废评定 灭火器在维修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 应报废: a ) 存在 5 . 1 所列的缺陷情况之一的灭火器; b ) 阀门不能开启; c ) 无卸压结构; d ) 手提式 1 2 1 1 灭火器的筒体和器头的水压试验结果不符合 G B 4 3 5 1 -1 9 9 7中 5 . 1 0 . 1 . 1 的要
9、求, 或推车式 1 2 1 1 灭火器的筒体和器头的水压试验结果不符合 G B 8 1 0 9 一1 9 8 7中3 . 7 . 3的要 求 ; e ) 按G B / 丁1 2 1 3 7 -2 0 0 2 的要求进行气密性试验时, 在试验压力等于灭火器的最大工作压力 ( P MS ) 下, 筒体或阀门出现泄漏; f ) 筒体内部有锈屑或内部表面有锈蚀的凹坑; 9 ) 筒体外部磕伤、 划伤、 凹坑和线腐蚀或面腐蚀的深度大于或等于设计壁厚的 1 0 %( 测量方法见 附录 A) 6 报废后的处置 判为报废的灭火器应送合法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残存的 1 2 1 1 灭火剂应予回收 报废的火火器的筒
10、体应由回收单位负责销毁。销毁的方式为压扁、 打孔或锯切。 z GA 4 0 2 - 2 0 0 2 附录A ( 资料性 附录 ) 筒体外部磕伤 、 划伤 、 凹坑和线腐蚀或面腐蚀深度的测里方 法 筒体外部磕伤、 划伤、 凹坑和线腐蚀或面腐蚀的深度可用下面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方法进行测量: a ) 外部磕伤、 划伤、 凹坑和外部线腐蚀或面腐蚀的深度值以最深处为准, 测量用的专用量具如 图 A . 1 所示。卡板的型面曲率半径与筒体外廓相吻合, 千分表的针尖插人缺陷中测量其深度, 针尖的楔角应小于等于 3 0 0 , 半径应小于等于 。 . 2 5 mm,测量过程中要定期校核千分表的读 数, 以消除
11、由于针尖磨损造成的误差。 示 例: 1 千分表; 2 专用卡板; 3 缺 陷 ; 4 一 一筒体 图 A 1 b ) 将软铅捶满缺陷之中, 取出软铅, 用卡尺量得最大软铅高度, 即为所测深度值。 *草庐一苇草庐一苇*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本人有各种国内外标准 20 余万个, 包括全系 列 GB 国标国标及国内行业行业及部门标准部门标准,全系列 BSI EN DIN JIS NF AS NZS GOST ASTM ISO ASME SSPC ANSI IEC IEEE ANSI UL AASHTO ABS ACI AREMA AWS ML NACE GM FAA TBR RCC 各国船级 社 船级 社 等大量其他国际标准。豆丁下载网址:豆丁下载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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