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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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 用 建 筑 设 计 通 则 !“ #$%#210.- 12.03.45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无障碍设施%建筑控制线*7)+9)34 +)3 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 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 !“#“) 。 !“#“) 。 !“#“2,-;,+3 (205*,+ ?*- 由金属构架与板材组成的,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 !“#“!吊顶4247+; (,-,+3 悬吊在房屋屋顶或楼板结构下的顶棚。 !“#“!%管道井7,7 4)*.5 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 !“#
2、“!1烟道4(/0*5,/+;.,+,4),+3 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依托,对建筑内、外空间进行的细部加工和艺术处理。 !“#“8!采光;*6-,3)5,+3 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光环境,使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取得 的天然光照度满足使用、安全、舒适、美观等要求的技术。 8$: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采光系数%&()*+, -&.,/0 在室内给定平面上的一点,由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假定和已知天空亮度分布的天 空漫射光而产生的照度与同一时刻该天空半球在室外无遮挡水平面上产生的天空漫射光 照度之比。 !“#“$1采光系数标准值 2,&3%&0% 4&(56 /- %&
3、()*+, -&.,/0 室内和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时的采光系数值。 !“#“$7通风463,)(&,)/3 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空气环境,采用自然或机械方法,对 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进行换气,使空气质量满足卫生、安全、舒适等要求的技术。 !“#“$8噪声3/)26 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工作、学习、休息,甚至损害身心健康的外界干扰声。 $基本规定 $“9民用建筑分类 $“9“9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9“!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9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 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
4、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 !1: 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 !1: 者 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 !1: 的单层公共建筑) ; $建筑高度大于 9#: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注:本条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计算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9“$民用建筑等级分类划分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设计使用年限 $“!“9民用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表 $“!“9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 97临时性建筑 !7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7#普通建筑和构筑物 19#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197
5、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的基本要求应符合表 !“!“# 的规定,中国建筑气候区 划图见附录 $。 表 !“!“#不同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 分区名称 热工分 区名称 气候主要指标建筑基本要求 ! !$ !% !& ! 严寒地区 # 月平均气温 !( #)* + 月平均气温 !,-* + 月平均相对湿度 “-). #“ 建筑物必须满足冬季保温、防寒、防冻等 要求 ,“! $、 !% 区应防止冻土、积雪对建筑物的 危害 !“! %、 ! &、 ! 区的西部,建筑物应防冰 雹、防风沙 “ “$ “% 寒冷地区 # 月平均气温 ( #) /
6、 )* + 月平均气温 #0 ( ,0* #“ 建筑物应满足冬季保温、防寒、防冻等要 求,夏季部分地区应兼顾防热 ,“$ 区建筑物应防热、防潮、防暴风雨,沿 海地带应防盐雾侵蚀 # #$ #% #& 夏热冬冷 地区 # 月平均气温 ) / #)* + 月平均气温 ,- / !)* #“ 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遮阳、通风降 温要求,冬季应兼顾防寒 ,“ 建筑物应防雨、防潮、防洪、防雷电 !“#$ 区应防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 $ $% 夏热冬暖 地区 # 月平均气温 1 #)* + 月平均气温 ,- / ,2* #“ 建筑物必须满足夏季防热,遮阳、通风、 防雨要求 ,“ 建筑物应防暴雨、
7、防潮、防洪、防雷电 !“$ 区应防台风、暴雨袭击及盐雾侵蚀 % %$ % 温和地区 + 月平均气温 #0 / ,-* # 月平均气温 ) / #!* #“ 建筑物应满足防雨和通风要求 ,“%$ 区建筑物应注意防寒,% 区应特别注 意防雷电 & &$ &% 严寒地区 & 寒冷地区 + 月平均气温 3 #0* # 月平均气温 ) / ( ,* #“ 热工应符合严寒和寒冷地区相关要求 ,“& $、 &% 应防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下管 道的影响,并应特别注意防风沙 !“& 区的东部,建筑物应防雷电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分区名称 热工分 区名称 气候主要指标建筑基本要求 ! ! !“ !#
8、 严寒地区 !$ 寒冷地区 % 月平均气温 !&( & 月平均气温 ) * + ,-( % 月平均相对湿度 . *-/ &0 热工应符合严寒和寒冷地区相关要求 ,0 除!$ 区外,应防冻土对建筑物地基及地 下管道的危害 10!“ 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积雪的危害 20!# 区建筑物应特别注意防风沙,夏季兼顾 防热 *0“$ 区建筑物应注意夏季防热,吐鲁番盆地 应特别注意隔热、降温 102建筑与环境的关系 1020&建筑与环境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筑基地应选择在无地质灾害或洪水淹没等危险的安全地段; ,建筑总体布局应结合当地的自然与地理环境特征,不应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1建筑物周围应具有能获得
9、日照、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等的卫生条件; 2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空气、土壤、水体等不应构成对人体的危害,确保卫生安全 的环境; *对建筑物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气、废水等废弃物应进行处理,并应对噪 声、眩光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不应引起公害; 3建筑整体造型与色彩处理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建筑基地应做绿化、美化环境设计,完善室外环境设施。 10*建筑无障碍设施 10*0&居住区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 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10*0,设置电梯的民用建筑的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 10*01残疾人、老年人专用的建筑物应设置无障碍设施。 10*02居住区及民用建筑无障碍
10、设施的实施范围和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4#4 *- 的规定。 103停车空间 1030&新建、扩建的居住区应就近设置停车场(库)或将停车库附建在住宅建筑 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应符合有关规范或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3&*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定。 !“#“$新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应按建筑面积或使用人数,并根据当地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建筑物内或在同一基地内,或统筹建设的停车场(库)内设置机 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车位。 !“#“!机动车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 其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无
11、标定人数的建筑 !“%“&建筑物除有固定座位等标明使用人数外,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物应按有关 设计规范或经调查分析确定合理的使用人数,并以此为基数计算安全出口的宽度。 !“%“$公共建筑中如为多功能用途,各种场所有可能同时开放并使用同一出口时, 在水平方向应按各部分使用人数叠加计算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在垂直方向应按楼层使 用人数最多一层计算安全疏散出口的宽度。 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 “&建筑基地 “&“&基地内建筑使用性质应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 “&“$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 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 !()$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12、 ),基地 内建筑面积大于 !()$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 应小于 %),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 )。 “&“!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地地面高程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设计; $基地地面高程应与相邻基地标高协调,不妨碍相邻各方的排水; !基地地面最低处高程宜高于相邻城市道路最低高程,否则应有排除地面水的措 施。“&“相邻基地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与相邻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当建筑前后各自 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 造; $本基地内
13、建筑物和构筑物均不得影响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内建筑物的日照标准和 采光标准;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贴基地用地红线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 基地方向设洞口、门、外平开窗、阳台、挑檐、空调室外机、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 &(;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 小于 %(;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 )(; %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 *
14、+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 定。 “#$#,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员密集建筑的基地 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够的宽度,以减少人 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 的 $-,; !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 的)出口; “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 干道的交叉口;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
15、散用的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 性质和人数确定;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建筑突出物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 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 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 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16、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 合下列规定: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 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 应大于 &“%&; #)#“%& 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 $,并不应大 于 (; ()( 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 #; !)% 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 (。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 度不应大于 &“%&。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 施
17、排出的废水。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 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 城市规划的要求。 !“#“!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 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 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入道路红线建造。 !“#“%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 在有顶盖的公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 风系统。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不应危害公共空
18、间安全、卫生和景观,下列地区应实行建筑高度 控制: $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地区,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物,应根据道路的宽度控制建筑裙楼和主体塔楼的高度; (机场、电台、电信、微波通信、气象台、卫星地面站、军事要塞工程等周围的 建筑,当其处在各种技术作业控制区范围内时,应按净空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当建筑处在本通则第 $ 章第 $“&“( 条第 ) 款所指的保护规划区内。 注:建筑高度控制尚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 !“#“% 条 #、! 款控制区内建筑
19、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 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非第 !“#“% 条 #、! 款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 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 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 %&! 者; $)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花架、通信设施等; #)空调冷却塔等设备。 !“!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 !“!“%建筑设计应符合法定规划控制的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的要求。 !“!“$当建设单位在建筑设计中为城市提供永久性的建筑开放空间,无
20、条件地为 公众使用时,该用地的既定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可给予适当提高,且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场地设计 “%建筑布局 “%“%民用建筑应根据城市规划条件和任务要求,按照建筑与环境关系的原则, 对建筑布局、道路、竖向、绿化及工程管线等进行综合性的场地设计。 “%“$建筑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建筑间距应满足建筑用房天然采光(本通则第 ( 章 (“% 节采光)的要求,并应 防止视线干扰;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应符合本节第 “%“# 条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并应执行当地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的建筑间距规定; !对有地震等自然灾害地区,建筑布局应符
21、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 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的人流、车流与物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 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建筑布局应根据地域气候特征,防止和抵御寒冷、暑热、疾风、暴雨、积雪和 沙尘等灾害侵袭,并应利用自然气流组织好通风,防止不良小气候产生;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根据噪声源的位置、方向和强度,应在建筑功能分区、道路布置、建筑朝向、 距离以及地形、绿化和建筑物的屏障作用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环境噪 声; “建筑物与各种污染源的卫生距离,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
22、行国家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 有关规定;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 &+ 的日照标准;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 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 *+ 的日照标准。 #$*道路 #$*$%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其连接处的车行路面应设限速设施,道路 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 *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 ,其间距不宜大于 “)-; &道路改变方向时,路边绿
23、化及建筑物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 ,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入口应设有效显示标志;标志设置高度不应影 响人、车通行; #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路。 #$*$*建筑基地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车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双车道路不应小于 !-; *人行道路宽度不应小于 %$#)-;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车行道路改变方向时,应满足车辆最小转弯半径要求;消防车道路应按消防车 最小转弯半径要求设置。 #$*$&道路与建筑物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地内设有室外消火栓时,车行道路与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防火规范的有关规 定; *基地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
24、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 区规划设计规范( #)%“) 的有关规定; %*#第二篇最新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基地内不宜设高架车行道路,当设置高架人行道路与建筑平行时应有保护私密 性的视距和防噪声的要求。 “#$#%建筑基地内地下车库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下车库出入口距基地道路的交叉路口或高架路的起坡点不应小于 #“();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垂直时,出入口与道路红线应保持不小于 #“() 安全距 离; !地下车库出入口与道路平行时,应经不小于 #“() 长的缓冲车道汇入基地道路。 “#!竖向 “#!#&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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