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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K 6 2 6 2 1 - 3 1 3 - 3 2 3 - 0 3 8 - 8 4 中 华 人民 共 和国 国 家 标 准 GB 12667一 90 同 步 电 动 机 半 导 体 励 磁 装 置 总技术条件 G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e x c i t a t i o n a s s e mb l y wi t h s e mi c o n d u c t o r f o r s y n c h r o n o u s mo t o r 1 9 9 0 一 1 2 一 2 9 发布 1 9 9 1 一 1 0 一 0
2、1 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同步电动机半导体励磁装置 总技术条件 GB 1 206 7一 90 Ge n e r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e x c i t a t i o n a s s e mb l y wi th s e m i c o n d u c t o r f o r s y n c h r o n o u s mo t o r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同步电动机半导体励磁装置( 以下简称装置) 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标志与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户内安装的轻载或重载起动、
3、 降压或全压起动的同步电动机半导体励磁装置。 弓1 用标准 G B 1 5 6 额定电压 G B 7 6 2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G B 2 4 2 4 . 7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振动( 正弦) 试验导则 G B 2 6 8 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 B 2 6 8 2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G B 3 7 9 7 电控设 备第二部分 装有电子器 件的电控设备 G B 3 8 5 9 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G B 4 2 0 5 控制电 器设备的操作件标准运动方向 G B 4 2 0 8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G B 4 5 8 8 . 1 无金属化孔单 、 双面印 制
4、板技术条件 G B 4 5 8 8 . 2 有金属化孔单、 双面印 制板技术条件 Z B K 6 2 0 0 1 电 控设备无焊绕接连接一般要求及试验 方法 J B 2 4 3 8 通用行线槽 J B 3 9 7 5 圆铜导线用接线座基本标准 技 术要求 主要技术参数 1 额定输出电压 应符合G B 1 5 6 的规定。 2 额定输出电流 应符合 G B 7 6 2的规定。 环境条件 1 环境温度 环境温度不超过十4 0, 并且 2 4 h内的平均温度不超过十3 5, 最低环境温度不得低于一5。 2 相对湿度 3州313.13.23.2幼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 90一 1 2- 2 9批准1
5、991 一 10 一0 1实施 GB 1 26 67一 90 空 气的 最大相对湿度不 超过9 0 0 0 ( 2 0 ) 。 相对湿度的 变化每小时不 超过5 Y , , 且不 得出 现凝露。 3 . 23 气体污染 运行地点 应无导电 或爆炸尘埃, 无腐蚀金 属或 破坏绝缘的气 体或蒸汽。 3 . 2 . 4 振动 装置安装地点所允许的振动条件: 振动频率严酷度等级为 1 0 -1 5 0 H : 时, 振动加速度不大于 5 m/s, 注: 当安装地基的振动频率与装置的共振颇率相同而产生明显的共振时, 应对装置采取减振措旅 3 . 2 . 5 海拔 安装使用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 1 0 0
6、 0 m, 注 对于在海拔高于1 0 0 0 m的地方使用的装置。 必需要考虑到介电强度的降低和空气冷却效果的减弱。 用于这些条 件的装置, 应按照制造厂与用户之间的协议进行设计和使用. 3 . 2 . 6 交流电网质量 a . 电 压波动, 不 超过士1 0 0 0 ; 短暂波动不超过+1 5 0 o 一l 0 0 o ; b . 频率波动, 不超过士2 %; 频率的变化速度, 每秒不超过士1 写; 注:频率的负波动和电压的正波动, 不能同时发生. 。 . 三相电源的负序分量不超过正序分量的 5 0 o ; d . 电压的稳态谐波含量的方均根值不超过 1 0 %。 其中任何奇次谐波均不超过
7、5 写, 任何偶次谐波 不超过 2 0 0 , 短时( 持续时间小于 3 0 s ) 出现的任意一次谐波含量不超过 1 0 %; e . 对图 1 所示出的交流电压缺口的深度 4 U不应超过工作电压峰值 U ,w 、 的 4 0 0 o , 缺口的宽度 不应超过3 。 电角度。 缺口 面积d 不 应超过最大允许缺口 宽度与最大允许缺口 深度 乘积的十分之一; 图 1 f . 非重复和重复瞬态电压与工作电压峰值之比应符合: U ,w M ( 2 . 5 (1 ) U ,x M U, wm 蕊 1 . 3 2 ) GB 1 266 7一 90 式中 : U - 工作电压峰值, V;V; U -非重
8、复瞬态电压峰值, V; U . 重复瞬态电压峰值, V, 认5 ,0 . 9 U ,. . . 0 . 5 U L , . 0 . 1 U . . 图 2 非重复峰值电 压脉冲( 见图2 ) 前沿时间t , 为1 N s , 宽度 ( 幅度的一半处) 为3 -3 0 0 Ls 之间。 对装有 独立变压器的装置, 瞬态电压的能量: 讯 蕊 4 0 0 S ( J )(3 ) 式中: Sr 变压器的额定容量, M V “ A, 对无独立变压器而联结到公共母线上的装置, 其过电压抑制装置应与前一级公共变压器相匹配。 注: 凡超出上述使用条件时, 用户均应在订货时提出, 并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3 .
9、3 一般要求 33 门元器件 装置中所用的元、 器件, 必须符合各元、 器件自身的相应标准. 3 . 3 . 2 印制电路板 应符合G B 4 5 8 8 . 1 和 G B 4 5 8 8 . 2的规定。 3 . 3 . 3 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 应符合G B 2 6 8 2 的规定。 3 . 3 . 4 变流器 一 装置中所用的变流器的技术要求, 应符合G B 3 8 5 9 的规定。 3 . 35 接线辅件 应符合J B 3 9 7 5 , J B 2 4 3 8 和各辅件本身标准的规定。 3 . 3 . 6 导线及母线的颜色 应符合G B 2 6 8 1的规定。 3 . 3了 压接、 焊
10、接和绕接接线 压接、 焊接接线的装配尺寸, 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 用千控制电路中的绕接接线, 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无焊接连接, 应符合 Z B K 6 2 0 0 1 的规定。 GB 1 26 67一 90 3 . 3 . 8 径 制早元 设备中所用的控制单元, 应符合各类电子电控设备有关控制单元相应技术条件的要求。 3 . 5 . 9 操作件运动方向 装置中操作元、 器件的运动 方向, 应符合G B 4 2 0 5 的规定。 3 . 4 性能标准 3 . 4 . 1 装置在4 0 0 0 1 0 0 % 的额定输出电 压使用时, 保证连续输出额定电 流。 3 . 4 . 2 装置与同步电
11、动机转子回路固接条件下, 保证按转子滑差为 0 . 0 5 - 0 . 0 3最佳值为 。 . 0 5 ) 顺极 性投励, 并应设有后备投励环节( 如时间动作的投励环节) 。 投励时系 统可瞬时输出 强迫电 压( 延迟角a 在 1 0 0 -3 0 0 之间) 。 注: 顺极性投励指的是投励时励磁电流与转子励磁绕组感应电流的方向一致。 3 . 4 . 3 当同步电动机降压起动时, 系统具有按转子滑差为 0 . 1 1 0 . 0 9自动投全压的控制环节。 3 . 4 . 4 对恒流励磁系统, 当电网电压在额定值的8 0 %-1 1 0 %范围内波动及同步电动机转子励磁绕组 直流电阻的热态值增加
12、不大于 1 0 %时, 恒流励磁系统的精度为土5 %. 3 . 4 . 5 恒无功功率调磁系统在同步电动机的负载从空载至二倍额定负载范围内变动时, 同步电动机无 功功率的变动不大于 1 0 %( 本项指标在用户现场调整) 。 3 . 4 . 6 装置应具有一定的强励能力: a . 对于恒流励磁系 统, 当同步电动机定子电压降低至额定 值的8 0 %时, 强励倍数规定为装置的 额定电 流的1 . 4 倍; b . 对于恒无功功率的调磁系统, 当同步电动机定子电压降低至额定值的 8 5 %时, 强励倍数规定 为装置额定电流的 工 . 5 倍; c 强励时间为6 0 s e 3 . 4 . 7 装置
13、的直流输出电压在额定电压的 1 0 %1 7 0 %范围内连续可调( 装置出厂的电压整定范围为 1 0 纬一1 2 5 %) , 3 . 4 . 8 装置应有可靠的消 磁环节, 若采用晶闸 管半导体开关, 则应在晶闸 管阳 极电 压到达装置额定输 出电压的3 -4 倍范围时, 应能触发导通。 3 . 4 . 9 恒无功功率调磁系统为配合同步电 动机定子电 路要求, 应有动力制动环节。 3 . 4 . 1 0 装置的负载等级为II 级( 即在额定电流下允许长期连续工作, 在 1 . 5 倍额定电流下允许持续工 作 1 m i n ) . 3 , 5 噪声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 装置运行所发出的噪声
14、应不大于 8 0 d B ( A声级) 。 注: 对不需要经常操作、 监视或维护的装置, 经制造厂和用户协议. 其噪声可高于上述数值, 但不得高子9 0 d B ( A声 级 ) 3 . 6 冷却 装置可采用自然冷却、 强迫风冷冷却。若采用自然冷却时, 散热器周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间距。若 采用强迫通风冷却时. 冷空气入口处应设有空气过滤设施。 3 . 了 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装置中不等电位的裸导体以及带电的零、 部件与导电的零、 部件或接地的零、 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 和爬电距离应不小于表 1 的规定。 GB 12 667 一 90 表 1 额定电流镇6 3 A 额定电流6 3 A 交 流直 流
15、 电 气 间 隙 mm 爬电距离 m m 电气间隙 m m 爬电距离 mm ( 6 0 6 0 - - 2 5 0 2 5 0 - 3 8 0 3 8 0 - 5 0 0 5 0 0 - - 6 6 0 6 6 0 - 7 5 0 7 5 0 - 1 1 4 0 ( 7 5 7 5 - 3 0 0 3 0 0 - 4 5 0 4 5 0 - 6 0 0 6 0 0 - - 7 0 0 7 0 0 - 8 0 0 8 0 0 - 1 2 0 0 2 3 4 6 6 1 0 1 4 3 4 6 1 0 1 2 1 4 2 0 3 5 6 8 8 1 0 1 4 4 6 1 0 1 2 1 4 2
16、0 2 8 注: 表 1 中所列均为交流方均根值或直流值。 作为装置组成部件的电器元件及单元, 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 3 . 8 绝缘电 阻与介电强度 带电电路与地( 外壳) 之间的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2 0和相对湿度为 9 0 %时, 主电路不小于 5 MQ , 有触点控制电路不小于 3 MO , 半导体控制电路不小于0 . 5 M Q。 绝缘电阻数据仅供介电强度试验 前后作为辅助性判别。 主电路及有触点电路施加 1 0 倍额定输出电压, 但不得低于2 0 0 0 V ( 方均根值) 的工频电压 1 min , 半导 体控制电 路施加5 0 0 V方均根值) 的工频电
17、 压1 m i n , 3 . 9 温升 装置内部各部位的温升, 不应超过表 2 的规定。 连接到发热件 3 5 S 1 6 S 1 2 3 . 1 0 :, : . 3 功能接地 装置中可 设置保 证预定 功能( 如抗干扰) 的 接地。 保 护 . 1 过电流和欠电流保护 a . 装置中 应设快速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 b . 装置中应设置过电流保护, 过电流保护的可整定值在装置额定输出电流的 8 0 写1 7 0 %范围 内; 装置中应设置欠电流保护, 欠电流保护的可整定值在装置额定输出电 流的2 0 %-5 0 0 o 范围 Vi .3 .1 1过电压保护 装 置 应 能 耐 受同 步电
18、动 机异 步运 行 ( 启 动及 失 步 ) 过 桂中 产 生 的 转 子 励磁 绕 组 感 应 过电 压 ( 转 子回路接入不大于 1 0 倍转子电阻的启动电阻) ; b 装置中应设 置交流侧操作 过电 压保护; c . 装置中 应设置晶闸 管换相过电 压保护。 3 . 1 1 . 3 在装置正常停车时, 晶闸管 变流 器以 最大逆变电压快速灭磁( 超前角B 在2 5 * -3 0 0 之间) 。 3 . 1 1 , 4 同步电 动机异步起动过程中 过早投励或起动完毕后不投励, 装置应能自 动跳闸, 同时联锁同步 电动机停车。 3 . 1 1 . 5 当 同 步 电 动 机 产 生 失 步
19、运 行, 装置 应 能 立 即 切 除 直 流输 出 电 压 、 电 流 , 同 时 联锁 同 步电 动 机停 车。 注 对于带有失步再整步环节的装置。如再整步失败, 也应立即切除直流输出, 并使同步电动机联锁停车。 3 . 1 2 抗干扰 装置应能承受来自 电网或周围 环境的电 磁干扰。同时, 装置 本身产生的电 磁干扰应减少到最低限 度. 特别是对电源造成的干扰应不超过电网所规定的限度. 采用适当的滤 波器和延时装 置, 或者选择一定的功率电 平以 及合理的布线( 如采用纹线、 屏敝 线、 分 束或交叉走线、 隔离线或屏蔽等) 以避免静电和电磁干扰 3 . 1 3 控制电路 控制电 路的设
20、计应尽量做到在各种 情况下( 既 使是操作错误) 确保人身安全, 此外不论是电器出故 障或操作错误都要有效地不使设备损坏。 3 . 1 3 1 1 控制电路的保护 控制电路的电 源引入 端, 必须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做短路保护。 GB 1 266 7一 90 3 . 1 3 . 2控制 电路的报警 控制电路对于过流、 欠流、 短路、 失步、 快熔熔断、 冷却系统故障等状态, 应有声、 光报警信号, 信号系 统应能正确动作。 3 . 1 3 . 3 消磁环节的晶闸管半导体开关 , 在同步电动机启动过程后的正常励磁状态中, 应保证可靠关 断。如有误导通应发出声、 光报警信号。 3 . 1 4 控制柜
21、 3 . 1 4 . 1 柜体 3 . 1 4 . 1 . 1 控制拒的柜体的防护应符合G B 4 2 0 8 中的 I P 2 X级的规定。 3 . 1 4 . 1 . 2 柜体结构应牢固, 应能承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机械、 电气、 热应力以及潮湿等影 响。 3 . 1 4 . 1 . 3 所有黑色金属件均应有可靠的防护层, 各紧固处皆需装有防松装置。 3 . 1 4 . 1 . 4 面板、 拒体表面应平整无凹凸现象, 油漆颜色应均匀一致, 漆层整洁美观, 不得有气泡、 裂缝 和流痕等现象。 3 . 1 4 - 1 . 5 柜体上应具有与地基固定的安装孔, 安装尺寸应符合制造图 样的
22、规定。 3 . 1 4 . 1 . 6 大型的控制柜, 应在顶部加装吊环或吊 钩等, 以 便吊 运。 3 , 1 4 . 2 抽屉和播件 3 . 1 4 . 2 . 1 抽屉的插件应能很方便地插入或拔出。所有接、 插点均应保证接触可靠。 3 . 1 4 - 2 . 2 抽屉、 插件应使用 钢度好的导轨支撑, 以 保证在接插时预先对准, 并应装置机械锁紧机构。 3 . 1 4 . 2 . 3 需要更换的抽屉和插件应具有互换性。 在正常使用期间, 如果新更换的插件在投人运行前尚 需进行电气性能调试, 则应在这种插件上加注明显标志。 3 . 1 4 - 2 . 4 不同功能的抽屉或插件, 应有明显的
23、符号加以区别, 并在其固定的相应导轨或横梁上标注相 同的符号, 必要时应装设防止插礼 41 机械或电气措施。 3 . 1 4 . 2 5 印制板、 插件等部件在焊装完成后, 应能 承受规定 条件的耐振试验及温度循环试 验。 试验后 应保证电气性能符合要求, 并不得有脱焊、 虚焊、 元件松脱或紧固件松动等现象。 3 . 1 4 . 2 . 6 为插件内的控制器件( 如电位器) 进行调整或测试时, 必需配置适当的延伸插件( 如过渡插 件) 。 3 . 1 4 . 3 元件的安装 3 . 1 4 . 3 . 1 元件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间, 以便装配与配线。每个元件的附近应标注显目的符号或代号。 3 .
24、 1 4 . 3 . 2 重量小 于 1 5 g 的小型元件, 如果在正常使用和运输中确信不致损坏时, 可以利用其本身的 引出线直接固定.其它元件必须用机械方法固紧。 3 . 1 4 . 3 . 3 某些冲 击较大的元件( 如大容量的接触器) 动作时所产生的冲击振动, 应不致引起本装置内 的其它电器元件误动作, 必 要时应对这类元件采取减振 措施。 3 . 1 4 . 3 . 4 操作与控制器件应装于操作者易 于操作的位置, 安装 高度不得高于操作者所站立的台面以 上的2m, 并不得低于 0 . 4 m. 3 . 1 4 . 4 布线 3 . 1 4 . 4 . 1 连线 连接方式可采用压接、
25、 绕接或焊接。 对于控制电 路的 连线优先推荐采用绕接。 所有接线点的连接必 需牢固。两个接线点之间的连线不得有搭接。 . 在经常移动的地方( 如 跨越柜门的连接线) 必须用软纹线, 并且要有足够的长 度裕量, 以免急剧弯曲 和产生过度张力。 交流电 源线、 直流电 源线及高电 平( 1 1 0 V以 上) 电 路导线, 应与低电 平( 测量、 信号、 脉冲等) 电路导 线分束走线, 并应有一定的间隔, 必要时应采取隔离或屏蔽措施。 凡接线图上右线路号者, 所右连接导线的端部应标出线号。线号应清楚、 牢固、 完整、 不脱色。 GB 12 667 一 9 0 3 . 1 4 - 4 . 2 主电
26、路的相序排列 主电路的相序排列按表4 规定。 表 4 类别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前后排列 A相上方左 方远 方 B相中方中方中方 C相下方右方 近 方 正极上方左方 远 方 负极 下 方 右方 近方 中线( 中性接地线) 最 下方最 右 方最近方 注 上表以控制柜的正视方向为准。 对无法区分相序和极性的电路可不作规定。 3 . 1 4 - 4 . 3 导线 装置中控制电路导线截面, 应按规定的载流量选择。考虑到机械强度的需要, 一般采用截面不小于 0 . 7 5 m m 2 的单芯铜绝缘线或不小于0 . 5 m m , 的多芯铜绝缘绞合线。对于电流很小的电路 如电子逻辑 电路和类似的低电平( 信号)
27、 电路 , 导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 . 2 m m 2 , 导线的额定绝缘电压与电路的额定工作电 压或对地电 压相适应。 必要时, 对用于较高工作电 压的导 线, 应采取绝缘措施( 如加绝缘套管, 用绝缘支架架空等) 。 3 . 1 4 . 4 . 4 外连线 所有从外部电 缆进入控制柜的连线必须通过接线座。 但电 流在6 3 A以 上的电 路接线允许外部电缆 直接连接到元件上。 接线座上的每个接点应有接线标记。 试验方法 4 . 1 绝缘电阻测量 主电路 及有触点 控制电 路对柜外壳间, 用1 0 0 0 v兆欧表测量; b . 半导体控制电路对柜外壳间, 用2 5 0 V兆欧表测量。 测
28、量时允 许将某些元件( 如半导 体器件、 电 容) 短接或断开。 测量应在电 器回 路与柜 体的接地部件之间 及彼此无电连接的 导电 部件之间进行, 测量结果应满足 第3 . 8 条的要求。 4 . 2 介电强度试验 按第3 . 8 条规定的试验电 压, 在下列条件下对装置进行介电 强度试验: 在装置的主电路中, 半导体器件的阳极、 阴极、 门极短接在一起。 且主电路中的触头处于闭合状 态或短接, 对不能承受 规定试验电压的元件, 应将其连接, 甚至采取绝缘措施; b . 某些元件( 如强、 弱电电路的隔离变压器、 互感器、 脉冲变压器等) , 有可能在绝缘损坏时, 将高 压侧电 位导至 低压
29、侧, 所以其绝缘试验电压应按较高的电 压等级选取; 试验应 在非电 连接的各电路之间以 及各电路与外壳之间进行。 如外壳由 绝缘材料构成, 则 应以 金属箔覆盖之, 试验时把金属箔当作外壳。当外壳过大时, 可采用认为有危险的部位作为局部覆盖; d . 装置应完整地关闭后或套上金属罩壳后进行; e . 介电强度 试验用的变压器容量, 当 其高压 输出 端短路时, 电 流不应小于0 . 5 A ; f . 试验电压应为额定频率( 4 5 -6 5 H z 之间) 的交流正弦有效值。根据具体情况, 也可施加与规定 试验电压峰值相等的直流试验电压; S . 试验电压应从零或不超过全值的一半开始, 连续
30、或最大以全值的5 %阶跃上升, 升至全值的时 GB 126 67 一 9 0 间应不小于 1 0 s , 然后维持 1 m i n 。试验后将电压逐渐下降至零。 出厂试验时, 允许采用施加 I s 的规定试验电压代替。 车3 轻载试验 轻载 试验目 的在于 检验装置的接线是否正确, 以 及检 验装置的轻载工作特性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轻载 试验时, 装置的电 源电 压应为额定 值。 装置输出端接入一个可调电阻负载 R和与之相串联的一个直流电流表。可调电阻负载R的阻值, 应选为使装置的输出电流不小于 1 0A时的数值。 装置内的电流反馈信号应作相应的改动。 考核投励时系 统输出的 强迫励磁电压(
31、 见第3 . 4 . 2 条) ; b . 考核装置输出 直流电压的连续可调性( 见第3 . 4 . 7 条) ; 考核晶闸管变流器的超前角( 见第3 . 1 1 . 3 条) . 4 . 4 低压电流试验 低压电流试验的目的是检验装置在额定电流下工作的可靠性。 低压电流试验时, 装置的 输出 端应短接或 接入一个低阻值的电 阻器。 主电路的输人端应通过变压器 或调压器施加一个较低的电压, 其数值应足以使装置输出 1 0 0 %的额定电流。此时装置的控制、 操作及 辅助电路均应接至电压为额定值的独立电源上。 试验时, 冷却介质的流速( 或流量) 和温度应符合正常的工作条件。 试验时, 应使装置
32、在 输出电流为额定电流下连续运行的时间 不得少于2 0 m in , 4 . 5 电气性能指标试验 电气性能指标试验的目的是在轻载试验合格的基础上检验装置的各项工作性能指标是否达到产品 规定的指标要求。 电 气性能指标试验时, 装置的电源电 压应为额定值, 且电 源电压的变化应在规定的 范围内 可以 调节 ( 额定电压的8 0 0 0 1 1 0 %的范围内调节) 。 装置的输出端接入一个可调电阻负载和与之相串联的一个直流电流表。 可调电阻负载的阻值, 应选 为使装置的输出电流不小于 工 0 A时的数值。 装置内的电流反馈信号应作相应改动。 试验恒流励磁系统的精度( 见第3 . 4 . 4 条
33、) ; b . 强励倍数试验( 见第 3 . 4 . 6 条) ; 装置的 过电流 保护动作值试验( 见 第3 . 1 1 . l b 条) ; d . 装置的欠电流保护动作值试验( 见第 3 . 1 1 . l c 条) 。 4 . 6 等效负载试验 等 效负 载试验的目 的是检验装置在等效负载( 额定电压和9 0 %的额定电 流) 条件下 工作的可靠 性。 等效负载试验时, 装置交流侧施以额定电压, 直流侧带电阻负载, 装置应输出额定电压和 9 0 肠的额 定电流。 等效负载试验也可以与温升试验结合进行。 4 . 了 温升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0 条规定进行。 48
34、 高、 低温循环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1 条规定进行。 4 . 9 高温存放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2 条规定进行。 4 . 1 0 环境温度性能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3 条规定进行。 GB 1 266 7一 90 4 . 1 1 抗干扰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4 条规定进行。 4 . 1 2 振动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5 条规定进行。 4 . 1 3 噪声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 1 6 条规定进行。 4 . 1 4 跌落冲击试验 按G B 3 7 9 7 第4
35、 . 1 7 条规定进行。 4 . 1 5 运输试验 按GB 3 7 9 7 第 4 . 1 8 条规定进行。 检验 规则 5 . 1 检验分类 装置的检验包括出 厂检验、 型式检验。 5 . 1 . 1 型式检验( 型式试验) 型式检验是用以验证被试装置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型式检验应在一台装置样品上, 或在按相同 ( 或 类似) 设计而制造的多台装置或部件上进行。检 验可以在同一型式的不同样品 上进行。 进行型式检验时, 若发现任一项不合格, 则应进行反修复检。 复检仍不合格, 则判为该装置的型式检 验不合格。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装置, 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
36、型鉴定; b . 正式生产后, 如结构、 材料、 工艺有较 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 性能时; 正常生产时, 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 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 . 产品长期停产后, 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 要求。 5 . 1 . 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用以检验器件、 材料、 工艺上的缺陷。每台装置都要进行出厂检验。 在出厂检验的过程中, 若任意一项不合格, 均判为该装置检验不合格。 5 . 2 检验项目 装置的出 厂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 及有关的检验要求见 表5 . 表 5 项目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本标准
37、的章、 条规定 一般检验侧侧3 . 3 0. 7 0. 1 0 0. 1 4 绝缘电阻测定 了甲3 . 8 ; 4 . 1 介电强度试验喇侧3 . 8 ; 4 . 2 轻载试验丫侧3 . 4 . 7 ; 3 . 1 1 . 3 ; 4 . 3 低压电流试验甲甲 4 . 4 高、 低温循环试验训侧 4 . 8 GB 12 667 一 90 续表 5 项目型式检验出厂检验应符合有关标准或本标准的章、 条规定 电气性能指标试验 7丫 3 . 4 . 4 ; 3 . 4 . 6 ; 3 . 1 1 . 1 b ; 3 . 1 1 . 1 c ; 4 . 5 投励环节试验 了侧3 . 4 . 2 投全压
38、环节试脸 v侧3 . 4 . 3 消磁环节试验 vv3 .4 . 8 等效负载试验 v 4 .6 温升试验寸3 . 9 ; 4 . 7 高温存放试验侧 4 . 9 环境温度性能试验v 4 . 1 0 抗干扰试验v3 . 1 2 ; 4 . 1 1 振 动 试验 1) 丫4 . 1 2 噪声试验 v 3 . 5 ; 4 . 1 3 跌落冲击试验 v4 . 1 4 运输试验 v4 . 1 5 注: 1 )按G B 2 4 2 4 . 7附表2和附表 3 环境中的典型产品, 必须作带电的整机振动试验; 对典型、 相同或类似结构, 应 作机械强度振动试验, 可任选一台样品进行. 6 标志、 包装、 运
39、输、 贮存 6 . 1标志 6 . 1 . 1 产品标志 产品铭牌内容应包括: 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直流额定电压; d直流额定电流; 负载等级; f .质 量; 9 . 出厂序号; h . 制造厂名; i . 制造年月。 6 . 1 . 2 包装标志 包装箱外部应注明下列标志:. 产品型号、 名称及出厂序号; b . 产品净重及含包装箱的毛重; 收货单位的名称及地址; d . 制造厂的名称及地址; GB 12 667 一 90 位置标志“ 个” 和写在箭头上部的“ 向上” 字样; f . 包装箱外形尺寸; S . 包装日期。 6 . 2 包装 6 . 2 . 1 产品包装必须符合有关包装
40、运输规范要求, 保证产品在运输存放过程中不受机械损伤, 并有防 雨防尘能力。 6 . 2 . 2 随同产品提供的技术文件 装箱技术文件资料清单; b 产品合格证; 电路图、 装配图、 使用维护说明书; d . 接线图或接线表( 如果有的话) ; 电气元器件清单; f . 备用件一览表。 6 . 3 运输 产品 在运输过程中, 不 应有剧烈振动、 撞击和倒放。 运输温度应在一 2 5 - - + 5 5 范围内。 6 . 4 贮存 产品不得暴晒及淋雨, 应存放在空气流通、 周围介质温度在一2 5 - +5 5范围内, 空气最大相对湿 度不 超过9 0 %( 相当于空气 温度2 0 时) 及无腐蚀
41、性气体的 仓库中. 贮存期不超过三 个月。 6 . 5 保管与产品质量 在用户 遵守保管、 使用、 安装和运行规程的条件下, 自 安装之日 起的1 2 个月内, 或自 制造厂发货之 日 起1 3 个月内, 凡产品因质量不良 而发生损 坏或工作不正常时, 制造厂有责任为用户免费修理和替换 零 部件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夭津电气传动设计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梅志昆、 李峰、 于庆祯、 张石安. *草庐一苇草庐一苇*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本人有各种国内外标准 20 余万个, 包括全系 列 GB 国标国标及国内行业行业及部门标准部门标准,全系列 BSI EN DIN JIS NF AS NZS GOST ASTM ISO ASME SSPC ANSI IEC IEEE ANSI UL AASHTO ABS ACI AREMA AWS ML NACE GM FAA TBR RCC 各国船级 社 船级 社 等大量其他国际标准。豆丁下载网址:豆丁下载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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