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35-1996.pdf
《GB-4706.35-1996.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GB-4706.35-1996.pdf(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G B 4 7 0 6 . 3 5 一 , 9 9 6 前台 本标准等同采用I E C 3 3 5 - 2 - 4 7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 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 ( 1 9 8 7 年版) 及第1 号修改件( 1 9 9 0 ) 。本标准应与G B 4 7 0 6 . 1 -9 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 要求 配合使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通用要求, 第二部分为产品的安全特殊 要求。 本标准中写明“ 适用” 的部分, 表示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中写明“ 代 替” 或“ 修改”
2、 的部分, 则应以本标准中的条文为准; 本标准中写明“ 增加” 的部分, 表示除要符合G B 4 7 0 6 . 1 -9 2 的相应条文外, 还必须符合本标准中 所增加的条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工业司提出。 本标准由 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 家用电 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同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国家饮食服务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淑静、 夏晓立。 G B 4 7 0 6 . 3 5 一 1 9 9 6 I E C前言 1 )由 所有对此特别关切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制订I E C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 议, 尽可能接近地表达了对所
3、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2 ) 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 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3 )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 I E C希望在其国内情况允许的范围内所有国家委员会应采用I E C推荐 的文本作为它们国家的规定。 I E C推荐的标准与相应国家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 应尽可能在国家标准中 明确阐明。 G B 4 7 0 6 . 3 5 一 1 9 9 6 I E C序言 本出版物是由I E C第6 1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技术委员会所属第 6 1 E 商用电气饮食加工 服务设备的安全” 分委员会制订。 它形成I E C 3 3 5 - 2 - 4
4、 7 出版物的第一版。 本出版物的文本根据下列文件确定: 六月法表决报告二月程序表决报告 6 1 E( C O) 1 86 1 E( C O) 2 66 1 E( C O) 3 16 1 E( C O) 3 3 进一步资料可在上表所示表决报告中查到。 本第二部分是准备与I E C 3 3 5 - 1 出版物结合使用。 它是在第二版( 1 9 7 6 ) 、 第二次印刷( 1 9 8 3 ) 的基础 上, 包括修改件第1 号( 1 9 7 7 ) 、 第2 号( 1 9 7 9 ) 和第 3 号( 1 9 8 2 ) , 并且根据修改件第4 号( 1 9 8 4 ) 、 第 5 号 ( 1 9
5、8 6 ) 和第6 号( 1 9 8 8 ) 制定的。 在今后I E C 3 3 5 - 1 出版物的新版本或其修改件中 应予以考虑。 本第二部分补充或修改I E C 3 3 5 - 1 出版物中的对应条文, 以便把该出版物转化为I E C标准: 商用电 煮锅的安全要求( 第一版) 。 如第一部分中的个别条款在第二部分未提到时, 只要合理, 这些条款仍适用。在本第一版标明“ 增 加” 、 “ 修改” 或“ 代替” 时, 第一部分内的有关要求、 试验规范或说明事项应作相应修改。 在本出版物内, 关于不同国家做法, 在以下条款: 6 . 1 , 1 3 . 2 , 1 6 . 2 , 2 5 .
6、4 中, 以“ 一些国家” 加以注解。 在本出版物中: 1 ) 使用以下印刷字体: 要求本身: 罗马体; 试验规范: 斜体; 说明事项: 小号罗马体。 2 ) 对第一部分内 增加的条款或图表应自1 0 1 起开始编号; 增加的附录用字母A A, B B等标明。 本标准中引用以下I E C出版物: 第5 2 9 号出版物( 1 9 7 6 ) : 外壳提供的保护程度分类。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 G B 4 7 0 6 . 3 5 一1 9 9 6 i d t I E C 3 3 5 - 2 - 4 7 : 1 9 9 0 S a
7、 f e t y o f h o u s e h o l d a n d s i mi l a r e l e c t r i c a l a p p l i a n c e s P a r t i c u l a r r e q u i r e me n t s f o r c o m me r c i a l e l e c t r i c b o i l i n g p a n s 1 范围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 容外, 均适用。 1 . 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不作一般家用的商用电煮锅。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 其电气部分也在本标准
8、范围之内。 本标准不适用于: 工业用煮锅; 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煮锅; 具有电极加热器的煮锅; 在压力下进行炊事作业的煮锅; 一 一 在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 尘埃、 蒸汽或气体) 等特殊条件的地方使用的器具。 对于在车辆、 船舶或飞机上使用的器具, 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对于在热带国家使用的器具可能需要增加特殊要求。 对于压力器具需要附加要求。 还应考虑许多国家的卫生部门、 供水部门和劳动保护部门规定的附加要求。 2 定义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 容外, 均适用。 2 . 2 . 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能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额定
9、输入功率的总和; 在可能存在的几种这样 的组合中, 用提供最大输人功率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 2 . 2 . 1 9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本标准所用II 类, 应理解为II 类结构部件。 2 . 2 . 2 0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本标准所用皿 类, 应理解为1 类结构部件。 2 . 2 . 2 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充分放热条件表示器具在下述条件下工作: 器具是在把水充 到液位标志时工作。 供用户操作的任何控制器要调整到最高整定值使水煮沸。 然 后将控制器调整到保持水沸的最低整定值。盖和罩都在正常位置上而且关闭 国家技术监督局1 9 9 6 一 1 1 一 0 6 批准 1 9 9
10、7 一 1 1 一 0 1 VA G B 4 7 0 6 . 3 5 一 1 9 9 6 2 . 2 . 3 0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倾斜或提升电动机和搅拌电动机的正常负载是指在充分放热条件下, 在相当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 输入电流下, 有关电动机运转时的负 载。 如在此情况下, 任何限制装置动作, 则正常负载是使输入电流相 当于限制装置工作电流9 0 Y o , 有关电动机运转时的负载。 此输入电流是用变档方法取得的。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2 . 2 . 1 0 1 煮锅是指作为饮食加工的一部分, 将其容器内所装液体加热到沸点的器具 它可以是固定的 或可倾斜的。 2 . 2 . 1 0 2
11、夹层煮锅是指有双壁容器的煮 锅, 在内 壁与外壁之间有一种传热介质, 用电 热元件加热。 2 . 2 . 1 0 3 两用煮锅是指装有两个容器的器具, 内 层容器可以移开。 这种器具可以带或不带内 层容器使 用。 2 . 2 . 1 0 4 非夹层煮锅是指其容器内 容物用元件加热时是通过传热夹层以外的方法来实现的一种煮锅。 2 . 2 . 1 0 5 额定压力是指制造厂规定的器具受压部件的最大工作压力。 2 . 2 . 1 0 6 液位标志是指为正确操作在容器上标明的最高液位的标记。 3 一般要求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内容, 均适用。 4 试验中的一般说明 G B
12、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 均适用。 4 . 4 该章增加下述内容: 除另有规定, 倾斜式煮锅的试验是将锅放在正常使用的水平位置上进行。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4 . 1 0 1 对于组合型器具, 如果把加热部分的输人功率增加到1 . 1 5 倍额定输人功率所需电压, 比 增加电 动机电压到1 . 0 6 倍额定电压时所需电压超过 3 V, 则电动机应使用单独的电源。 4 . 1 0 2 与其他器具联合组装或装有其他器具的器具, 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 其他器具按照有 关标准的要求同时工作。 4 . 1 0 3 两用 煮锅的 试验可以 带或不 带内 层容器进
13、行, 参考 制造厂 的说明 书, 取其较 严酷条件。 4 . 1 0 4 对于使用电以外能源的器具, 在试验其电气部件时, 必须考虑器具非电气部件的影响。 5 额定值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内容, 均适用。 6 分类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 容外, 均适用。 6 . 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将以下内容增加到第2 项: 防喷射型器具( I P X 5 按照I E C出版物5 2 9 ) .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0) 按由于安装条件造成温度升高的保护程度分类: 隔离安装的器具; 安装在其他器具机组内的器具。 目 前对于安装在其他器具机
14、组内的器具尚无附加要求。 G B 4 7 0 6 . 3 5 一 1 9 9 6 一 些国家不允许普通型器具 7 标志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 均适用。 7 门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器具上还应有下列标志: 器具受压部件上的额定压力( k P a ) ; - 一 对于与水源连接的器具, 用k P a 表示水压或压力范围, 除非说明书内已 注明。 7 . 6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将以下两项增加在符号表内: k P a 。 , 千帕。 I P X 5 。 防喷射结构。 7 . 1 0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可倾斜器具控制倾斜过程的开关应清楚标明运动方向。 7 .
15、 1 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器具应附带说明书, 详细说明安装时必需特别小心的事项。操作规程和用户保养, 如清洗和充入传 热介质, 说明书也应提供, 并应提供这种传热介质的详细规格。 对于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的器具, 说明 书应提供在安装时对泄漏电流采取防护措施的资料。 如器具不属于防喷射结构, 应连同器具一起向用户提供明确详细的说明书。 说明书内应注明本器具 不得用喷水管清洗。 该章增加下述条款: 7 . 1 0 1 器具上应标明液位标志 8 防触电保护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内 容, 均适用。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
16、内容, 均适用。 1 0 输人功率和电流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 容外, 均适用。 1 0 门该条增加下述内 容: 多单元的总输入功率可以用分别测量每个单元的输入功率来确定。 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 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额定输入功率的总和; 在可能存在几种这样 的组合时, 用提供最大输人功率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人功率。 1 1 发热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除下述内 容外, 均适用。 1 1 . 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固定在地板上的器具按照制造厂的说明书安装。 如未提供说明书, G B 4 7 0 6 . 1 -9 2 适用。
17、1 1 . 4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在初始水温为l s r士5 c 的状态下器具在充分放热条件下工作, 使器具的总输入功率是额定输入 功率的1 . 1 5 倍。 如果不可能同时接通所有电 热元件, 要在开关配置允许的条件下对每个组合进行试验, G B 4 7 0 6 . 3 5 一 1 9 9 6 试验时, 接通每种开关配置可能的最高负载线路。 倾斜和提升电动机以及搅拌电动机在正常负载下工作。 如果器具带有限制总输人功率的控制装置, 则以此控制装置所选择的, 能施加最严酷条件的电热元 件组合进行试验。 1 1 . 7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使器具连续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 器具达到稳定状态以后
18、, 立即启动倾斜电动机, 运行一个工作周期( 一个周期是从最高位置到最低 位置, 再回到最高位置) 。 提升电动机如上同样工作, 但运行3 个工作周期。 搅拌电动机连续工作, 除非装有定时器时, 则工作至定时器允许的最长时间, 或工作至稳定状态, 两 者中选较短时间。 1 1 . 8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试验时减压装置不应工作。 1 1 . 1 0 该条内容作下述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表格注: 尸二9 0 0 0 1 2 带电热元件的器具在过载情况下工作 G B 4 7 0 6 . 1 -9 2 中的该章内容, 均适用。 1 3 在工作沮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 G B 4 7 0 6 . 1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 4706.35 1996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759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