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7577.1-1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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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 B 1 1 5 7 7 . 1 一 1 9 9 8 前言 本标准参照国际海事组织( I M O ) 、 国际航道测量组织Q H O) 推荐的“ 航行警告起草指南( G U I D E T O DRAF TI NG RADI O NAVI GATI ONAL WARNI NGS F OR THE WORL D- WI DE N A V I G A T I O N A L WA R N I N G S E R V I C E ) “ , 结合我国发布中文航行警告的工作实际制定而成。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
2、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张晋文、 钟起坤、 刘哲、 田春青。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文 航 行 警 告 标 准 格 式 T h e s t a n d a r d f o r m o f P . R . C . f o r n a v i g a t i o n a l w a r n i n g s i n C h i n e s e G B 1 7 5 7 7 . 1 一 1 9 9 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文航行警告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电文结构、 要求及用词、 用
3、语和句型。 本标准适用于中文航行警告电文的起草、 播发和使用。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 . 1航行 警告文件 d o c u m e n t f o r n a v ig a t io n a l w a r n i n g 航行警告文件是港监机关设置的航行普告发布台( 简称航行警告台) 向海岸电台或江岸电台发出 的、 用于播发航行警告电文的专用公函。 2 . 2航 行 警 告电 文 t h e t e x t o f n a v ig a t io n a l w a r n i n g 由航行警告台发布, 经海岸电台或江岸电台播发的有关航行安全信息的专用电文, 简称电文。 2
4、. 3 播发天数 b r o a d c a s t i n g d a y ( s ) 航行普告台要求海岸电台或江岸电台连续播发的天数。 2 . 4 交 发时间 d e l i v e r i n g t i m e 航行警告台将电文交给海岸电台或江岸电台的时间。 2 . 5编 号 n u m b e r 航行警告台按年度自 年初至年末发布航行誓告的先后顺序编排在电文中的顺序号。 2 . 6 流 水号 s e r ia l n u m b e r 按内部工作顺序设定的、 不间断的、 不作为播发内容的工作顺序号, 俗称“ 大流水” 。 3 中文航行苦告文件构成 3 门内容完整的中文航行警告文件
5、由如下内容构成: 标题、 流水号、 等级、 播发电台的名称、 播发天数、 交发时间、 电文、 印章、 拟稿人和审核人的签名、 签发日期。 3 . 2 中文航行警告文件样式 3 . 2 . 1 人工递送或用图文传真( F A X) 传送时, 中文航行警告文件样式如下: 国家质f技术监督局1 9 9 8 一 1 1 一 1 8 批准 1 9 9 9 一 0 9 一 0 1 实施 G B 1 7 5 7 7 . 1 一 1 9 9 8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港务监督 航行警告 流水号 等级播发 电台播发天数 : 交发时间 ( 电文) ( 印章) 拟稿人审核人 签发 日期 : 3 . 2 . 2 3 .
6、 2 . 2 . 文件样式说明 标题 中文航行警告文件的标题为“ 航行警告” 。 注: 0 x” 代表汉字。此处为港务监督的名称 3 . 2 - 2 . 2 流水号 “ 流水号” 由拟稿人统一编排。 海岸或江岸电台接获航行警告文件后, 播发人应另行编列不与拟稿人相干的电台流水号。 3 . 2 . 2 . 3 等级 根据国务院批准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航行警 告等级分为“ 常规” 、 “ 重要” 、 “ 极重要” 三个等级。 3 . 22 . 4 播发电台 “ 播发电台” 即为播发航行警告的海岸或江岸电台, 以其所在城市名称表示. 3 . 2 . 2
7、 . 5 播发天数 播发航行替告的天数是指最初连续播发的天数,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3 . 2 - 2 . 6 交发时间 “ 交发时间” 采用协调世界时, 并按“ 日、 时、 分、 月、 年 , 顺序表示。其中旧 、 时、 分” 各用二位( 共六 位邓 可 拉伯数字表示; “ 月” 用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 年” 用年度末尾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3 . 2 . 2 . 7 电文 拟稿人应本着准确、 简明、 扼要的原则, 采用标准格式及本标准确定的词汇、 句型和习惯用语撰写电 文, 所起草的电文应能以最简练的词句、 尽可能少的字节使公众获悉足够的安全航行信息。 3 . 2 . 2 . 8 印章
8、 航行警告台在送出航行警告文件之前, 应在电文栏的右下部适当位置加盖发布单位的航行警告专 用章 3 . 2 - 2 . 9 拟稿人和审核人 为便于查询, 拟稿人应在原稿上签名, 审核人在对原稿审核后在所核稿上签名。 3 . 2 . 2 . 1 0 签发日期 航行警告文件在送出前应注明签发日 期。 4 中文航行等告电文的结构 电文结构如下 : 主体 基本内容 + 主述 +# F f 月 + 发布 单 位 G B 1 7 5 7 7 . 1 一 1 9 9 8 电文应足以表明在什么地点、 什么时间、 发生了( 或将发生) 什么事件。 如有必要, 可向航行者提出简 短的建议。 航行警告电文的核心内容
9、为: “ 事件” +“ 地点” 。 4 . 1 编号 4 . 1 . 1 编号组成为: “ 简称” +“ 年份” +“ 本年顺序号” 4 . 11 . 1 简称 电文编号中的“ 简称“ 为航行替告台所在地名的简称。 中国沿海各航行警告台发布中文航行警告时所用的地名简称如表 1 所示。 表 1 航行警告台地名简称 一 航 行 、 台 地 “ 简称 大连连 温 秦皇岛秦 福 州 榕 夭津津厦门厦 烟台烟 汕 育岛育 穗 连云港2 二 湛 江 湛 上海沪海南琼 宁波甭 一 深 4 . 1 . 1 . 2 年份 “ 年份” 用年份的后两位数字表示。 4 . 1 门. 3 顺序号 “ 顺序号“ 每年从0
10、 0 1 开始排列。 如: 大连港监9 7 年的第5 号中文航行警告本年顺序号为。 0 5 , 电文编号为: 连9 7 0 0 5 0 4 . 2 区域 4 . 2 . 1 “ 区域” 表示水上的一个大致的范围。为了方使航海人员在海图上标注, 拟稿人可以在电文中注 明区域, 如果拟稿人估计所要告知的位置处于公众熟悉的水域, 则此项内容可以省略。 4 . 2 . 2 区域表述样式及示例: a ) xx海 如: 东海; b ) X X海XX部 如: 黄海北部; c ) XX沿海 如: 福建沿海, d ) XX江( 河) 口 如: 长江口; e ) X X水道 如: 长江口南水道; f ) x x湾
11、 如: 杭州湾; 9 )xx港 如: 汕头港; G B 1 7 5 7 7 . 1 一 1 9 9 8 h )xx海峡 如: 台湾海峡 注 电文中的地名应以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图出版机构最新出 版的航海图书资料为准。 4 - 3 时间 4 . 3 . 1 中文航行警告电文中的时间均采用“ 北京时间” , 电文中不再做任何标注。 4 . 3 . 2 时间表述样式如下: a ) 一月 。 日; b ) 月日 时; 亡 )月 日至,月日; d ) 月日时至月二日,时; 。 )自二 旧 起; 幻 自 日 二时起; 9 ) 自 一月日 至一月日 每日 一时至时; h ) 月一、 、 ” 日每日一时至时。
12、注 “ ” ” 代表阿拉伯数字。 4 . 4 地点 4 . 4 . 1 地点” 可以是一个点, 也可以是具有一定面积的水域。 主 体为固定设施或物体时, “ 地点” 可以 并 入“ 主体” 。对于无线电导航系统, 若电文不涉及其位置变化时, 通常可免去“ 地点” 。 4 . 4 . 2 地点的表述 4 . 4 . 2 . 1 采用地理坐标( 即经纬度) 表示。 电文中的“ 纬度” 和“ 经度 , 采用同 样的精确度, 凡“ 秒” 均折算为“ 分” 用小数点隔开。 数字后分别注以 N和 E 。 4 . 4 . 2 . 2 采用极坐标( 即相对于显著物标的真方位和距离) 表示。 4 . 4 . 2
13、 . 3 采用概括法表示一大致位置。 。 ) 如: 在 N . . . E . . . . . . . . N . . . E等点连线范围内; b ) 如: 在IQ , “ “ “ N与E 、 一E之间; 。 ) 如: 在距. . . 1 X X “ n m i l e 范围内。 4 . 4 . 2 . 4 采用概述法表示一大概范围。 a ) 在XX附近 如: 在成山角附近; b ) 在XX以X 如: 在大黑山岛以西。 概述法采用的地点应是海员们 熟悉的地名. 由 于概述法和概括法只能提供一个大概范围, 不能具体 标注位置, 因此只能起到一般提示的作用, 不宜过多采用。 4 . 5 基本内容
14、电文基本内容的结构为: “ 主体” +“ 主述” +“ 补充气 4 . 5 . 1 主体 “ 主体” 是指航行臀告电文强调的部分, 是指对船舶的航行和作业安全直接产生影响的事物, 如。 助 航标志; 水下障碍物; 水面( 水中) 潺流物; 水上水下作业; 笨重拖带; 海难救助; 军事演习; 射击打靶; 发射 和回收航天器; 临时划定各类禁航区以及主 管机关认为对航行作业安全产生影响的其他信息等。 每一份航行警告只能有一个主体. 4 . 5 . 2 主述 “ 主述” 是对事件主体状态和情况的描述。 有时为了叙述方便, 可将地点和主述合并叙述 G B 1 7 5 7 7 . 1 一 1 9 9 8
15、 4 . 5 . 3 补充 “ 补充” 即补充叙述“ 主述” 不能完全表达的某些重要细节, 如主管部门向航海者提出的建议和关于 警告的有效期等内容。 4 . 6 发布单位 “ 发布单位” 为: “ 地名简称” +“ 港监” 。 如: 若上海港监为发布单位, 则可称为“ 沪港监” 。 5 航行普告的有效期 5 . 1 航行警告的有效期应在补充栏中叙述。 5 . 2 航行普告电文中未叙述撤销时间的, 其有效期通常至主体消失或项目 完成后 1 h ; 电文仅注明日 期的, 其有效期通常至主体消失或项目 完成当天的2 4 0 。 时。 5 . 3 当有效期较长而已改用航行通告形式发布时, 应发布航行警
16、告予以撤销。 5 . 4 航行警告的内容超过原公布的时限仍然有效的, 应另发布航行警告予以延期。 6 中文航行替告电文的用语、 句型 按主体的类别划分, 中国沿海的中文航行替告电文分为六类十一种。 本标准重点规范电文结构中的“ 基本内容,o 各表中“ 主述“ 及“ 补充” 栏内用语可视航行警告电文所要表述的内容选用搭配, 亦可对“ 补充” 栏内 用语作多项、 多次选择。 6 . 1 助航标志类 6 . , . 1 视觉航标状况 对于公众来说, 视觉航标的“ 灯光熄灭、 失常” 、 “ 标体的漂失、 损坏、 漂移” 等发生的确切时间并无太 大意义, 有实际意义的是这些航标的现状。因此, 此类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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