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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 D C A 4 5 5 5 1 - 4 6 . 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 B / T 1 4 9 1 4 一 9 4 海滨观测规范 T h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o f f s h o r e o b s e r v a t i o n s 1 9 9 4 一 0 1 一 1 1 发布1 9 9 4 一 1 0 一 0 1 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 布 (1(l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z 弓 用标准 , , , ” 第一篇总则 川川 3基本要求 4 5 观测项目、 时次、 程序 灾害过程的观测 妇 6 一般规定 .
2、. . . . . . 一: : : 第二篇潮汐观测 、卫、,产、.,户、,矛、.、声、J 234580911 了、了、2弓了卫Ztl、2胜 7术语 8 9 技术要求 观测方法 1 0 观测记录的整理 ” ” ” “ ” . 第三篇 海浪观测 术语 , 技术要求,. ” ” . . . , 二 . 观测方法 “ ” ” ” . . - . . . . 观测记录的整理 ” ,止q妇,Od ,止11,1,1 第四篇表层海水沮度观测 术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技术要求 观测方法 (1 3) (1 3) (1 4) 15托17
3、第五篇表层海水盐度观测 术语 ,. , , 。 , ,. , , , 技术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观测方法 “ “ ” ” 观测记录的整理 , ” 二 二 二 : : : (14)(15) 兄0甘八州,土 11,1乃乙n 第六篇海发光观测 术语 ” , ,. , . . . 技术要求 观测万法 0IJJ任 勺白Q曰公一 1 第七篇海
4、冰观测 术语, 技术要求 观测方法 冰情图 (1 7) ( 1 7) (1 8) (2 2) 一a冉0月IQ ,目,一n乙夕 第八篇风和气压观测 、,夕、,J、,J ,J丹JA 叮宁户, 2、了、了 术语 ” ” ” ” ” “ 技术要求 ” ” 观测方法 ” 观 测 记 录 的 整 理 二 “ ” “ ” ” ” (2 3) 0口nJI弓州 ,qUOJ,口 第九篇空气温度、 湿度和降水t观测 术语 “ ” ” “ ” (2 4) (25)(25) 技术要求 观测方法 观测记录的整理 (2 6) 门JJ15由卜U ,J口dtj八口 第十篇海面有效能见度和,观测 术语 . 技术要求 观测方法 (
5、2 6) (2 6) ( 2 7) (2 8) (2 8) ( 2 8) ( 4 9) (6 8) (6 9) (7 0) (7 1) (7 1) ( 7 3) (7 4) (9 5) 行no八叼 6西Q口q口 第十一篇海滨观测资料处理 4 0 资料处理要求 ” ” ” “ “ “ 二 4 1 质量控制 ” “ “ “ ” ” ” ” 二 4 2 数据文件 “ ” ” , “ “ 附录A 海滨观测记录簿( 表) 格式( 补充件) 附录B 验潮井( 补充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 二 ” ” ” ” 二 附录C 水尺( 补充件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 ” 附录D 井外水尺零点和井内水尺读数指针高程变动检查办法( 补充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录E 光学折射盐度计的测量方法( 补充件). “ “ 附 录F 冰 情图 绘制范例( 补充件卜 二 二 ” “ ” . ” “ “ ” 附录G 本站气压和海平面气压的计算( 补充件 . . . . .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录H 海滨观测资料月报表的编制( 补充件) 附录I 冰脊观测( 参考件) ” 一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滨观测规范 G B / T 1 4 9 1 4 一 9 4 T h e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o f f s h o r e o b s e r v a t i o n 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8、海滨水文气象观测的项目 、 技术要求、 方法以及资料处理等内 容。 本标准适用于沿海、 岛屿、 平台上的海洋观测站( 简称测站) 进行海滨水文气象观测。 引用标准 G B 4 6 9 6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G B 1 2 4 6 0 海洋数据应用记录格式 G B 1 2 8 9 8 国家三、 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Z B A 2 4 0 0 2 中国海洋观测台站代码 第一篇总则 基本要求 海滨观测所获得的资料应能反映出观测海区环境的基本特征和变化规律。 海滨观测包括水文、 气象要素的观测和资料处理。 测站的观测项目 及其测量的准确度、 观测点( 场) 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月.t乃Ll口 亩
9、 ,J,J,Jl曰 4 观测项目、 时次、 程序 4 . 1 观测项目 4 . 1 . 1 水文项目: 潮汐、 海浪、 表层海水温度、 表层海水盐度、 海发光、 海冰等。 4 . 1 . 2 气象项目: 风、 气压、 空气温度和湿度、 海面有效能见度、 降水量、 雾等。 4 . 2 观测时次 4 . 2 . 1 海滨观测一律使用北京时。 4 . 2 . 2 潮汐、 海浪、 表层海水温度和盐度、 海冰以北京时2 4 时( 不含2 4 时) 为日 界; 海发光以日 出为日 界; 气象项目 以北京时2 0 时( 含2 0 时) 为日 界。 4 . 2 . 3 潮汐应于每日 整点测量潮高, 还应测量每
10、日 的高潮和低潮的潮高及其对应时刻。 4 . 2 . 4 海浪应于每日0 2 , 0 5 , 0 8 , 1 1 , 1 4 , 1 7 , 2 0 , 2 3 时进行观测。夜间不具备观测海浪的测站应于每日 0 8 , 1 1 , 1 4 , 1 7 时进行观测, 在冬季1 7 时因天色暗淡不便于观测时, 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提前观测的时 间, 并在观R记录簿备注栏内注明。 4 . 2 . 5 表层海水温度应于每日0 8 , 1 4 . 2 0 时进行观测。 4 . 2 . 6 表层海水盐度应于每日1 4 时进行观测。 4 . 2 . 7 海发光应于每日天黑后进行观测。 4 . 2 . 8 海冰
11、应于每日0 8 , 1 4 时进行Qm , 其中海冰厚 鱼 退度观测和冰I M 7 4 k $ +J 区 王4 AfY 1 5 , 1 0 , 1 5 , 国家技术监督局1 9 9 4 一 0 1 一 1 1 批准1 9 9 4 一 1 0 一 0 1 实施 G B / T 1 4 9 1 4 一9 4 2 0 , 2 5 日 及月末日 的0 8 时进行一次。 4 . 2 . 9 海面有效能见度、 气压、 空气温度和湿度应于每日0 8 , 1 4 , 2 。 时进行观测; 降水量应于每日0 8 . 2 0 时进行观测。 4 . 2 . 1 0 风和雾每日 应连续观测。 4 . 3 严重冰期的海
12、冰观测 4 - 3 . , 在每年严重冰期时, 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海冰测点, 进行不连续的一至三次( 每次一至两天) 海冰 厚度、 温度、 盐度、 密度、 强度、 冰脊等要素的观测, 同时还应进行其他海冰要素的常规观测。 4 . 3 . 2 在观测中, 应同时进行表层海水温度和盐度及有关气象要素观测。 4 . 4 观测程序和补测规定 4 . 4 . 1 观测程序由各测站自 行安排, 但所有定时观测项目( 除海冰外) 应在正点前后3 0 m i n内观测完 毕。 海冰观测可于正点后一小时内 结束。 气象项目 观测应尽量安排在正点前1 5 m i n 内 进行; 气压观测应 靠近正点。潮汐校测应在整
13、点进行。 4 . 4 . 2 观测时, 仪器设备因故不能使用, 应采用其他方法进行观测, 观测数据可作为正式记录, 并在备 注栏说明方法和原因。 4 . 43 如果在规定的观测时间内某项目或某要素因故未能观测, 可在该时次正点后一小时( 海冰两小 时) 内补测; 在当日 规定补测的时间内, 不能进行海冰厚度、 温度观测和冰情图测绘, 可在次日 该时刻补 测; 所有补测内容仍作为正式记录, 并在观测记录簿各注栏注明补测原因和时间。在补测时间内不能进 行补测的项目或要素作缺测处理。 5 灾害过程的观测 当 风速或波高达到确定值( 其值应根据各海区 具体情况而规定) 时, 海浪观测应加密到每小时一
14、19k .5 .3 当地震海啸或风暴潮影响到当地, 用仪器设备无法进行正常潮汐测量时, 观测人员必须监视潮位 以获取完整的潮汐资料。 月胜.aC工J 乐次5 观测人员应对测站附近的各种海洋灾害过程、 状况以及异常现象进行记录。 6 一般规定 6 . 1 观测人员应于每日。 7 . 1 9 时校对观测用钟表, 该钟表2 4 h内误差不得大于1 m i n , 6 . 2 观M I 前观测人员应巡视检查观测点( 场) 及所使用的仪器设备。 6 . 3 海滨观测所使用的观测仪器设备, 必须是经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生产的合格产品; 由国外引进 的仪器设备必须经国家有关机构鉴定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所
15、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的有效 期内, 超检仪器设备不得使用。对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 维护保养, 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更蜓, 并应在 观测记录簿备注栏注明。 6 . 4 各项观测数据应立即记入观测记录簿 见附录A ( 补充件) 或填写在自 记纸上, 并明硬度适中的黑 色铅笔书写, 书写的字迹应工整清楚, 不得涂擦。若记录有误时, 自己发现的用黑色铅笔改正, 校对出来 的用蓝黑或纯黑墨水笔改正, 改正时将原记录数据划一横线, 并在其右上方写上王确数据。作缺测处理 的项目 或要素应在有关栏内记“ 一” 符号, 对可疑的记录数据应加括号“ (、 。 6 . 5 测站应记载海滨观测工作有关材料并整理归
16、档妥善保管。 第二篇潮汐观测 了 术语 了 门潮汐 G B / T 1 4 9 1 4 一 9 4 由天体的引潮力作用而产生的海面周期性涨落现象。 了 . 2 潮高基准面 潮高起算的零面。 了 . 3 潮高 海面至潮高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7 . 4 潮时 某一潮高出现的时刻。 7 . 5 高潮 潮汐涨落一周期内的最高潮位。 76 低潮 潮汐涨落一周期内的最低潮位。 77 停潮 低潮前后的一段时间内, 海面处在不涨不落的平衡状态。 了 . 8 平潮 高潮前后的一段时间内, 海面处在不涨不落的平衡状态。 8 技术要求 8 . 1 观测要素 整点潮高, 高、 低潮潮高, 高、 低潮潮时。 8 . 2
17、 潮高测量的单位和准确度 潮高测量的单位为厘米( c m ) 。 准确度规定为三级: 一级为士I c m; 二级为士5 c m; 三级为士1 0 c m. 8 . 3 观测点的选择 观测点应选择在最低潮时的水深1 m以上; 与外海畅通, 水流平稳, 不易淤积, 波浪影响较小的海 域; 应避开冲刷严重、 易坍塌的海岸; 尽可能利用防波堤、 码头、 栈桥等海上建筑物。 8 . 4 水准点的设置与水准测量 8 . 4 . 1 水准点的设置 测站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一个基本水准点和一至两个校核水准点。基本水准点是测站永久性的高程 控制点。校核水准点是用于引测和检查水尺零点、 读数指针高程的水准点。 基本水
18、准点和校核水准点分别按基本水准标石和普通水准标石的埋设方法埋设, 并应采取严格的 保护措施, 使之不易受到破坏。 水准标石埋设的技术设计、 选点、 埋设方法和要求按G B 1 2 8 9 8 的规定执 行, 并详细记载和归档。 8 . 4 . 2 水准点的水准测量 a . 基本水准点应按国家三等水准测量要求与国家水准高程系统连测; b . 校核水准点应按国家三等水准测量要求与基本水准点连测; 。 . 基本水准点与校核水准点启用后每年复测一次; 两年后若没有发现高程变动, 基本水准点每隔 四年复测一次, 校核水准点每隔二年复测一次; d . 水准点的测量按G B 1 2 8 9 8 的有关规定执
19、行, 并将各次测量及复测情况详细记载和归档。 8 . 5 潮高基准面的确定 8 . 5 . , 测站潮高基准面是由推算方法确定的当地可能最低低潮面。 凡未确定当地可能最低低潮面的测 站, 可用开始观测时的第一根水尺零点处的水平面或设定的某一水平面临时作为潮高基准面; 在观测一 年后应使用所测资料, 通过推算, 确定当地可能最低低潮面作为测站潮高基准面, 简称测站基面。 8 . 5 . 2 测站基面一经确定不能轻易变动。测站基面的高程应记载和归档口 8 . 5 . 3 测站荃面确定后, 测站的潮高资料必须订正到测站基面上。 3 G s / T 1 4 9 1 4 一 9 4 86 验潮井的设置
20、验潮井是为观测潮汐而专门设置的建筑物。它的建筑必须符合井内与井外潮位差小于1 c m, 并具 有良好的消波性能。验潮井的设置见附录s ( 补充件) 。验潮井的设置应详细记载和归档。 8 . 7 井内、 井外水尺 8 . 7 . 1 要求与安装 a井外水尺要求最小刻度为1 c m, 尺长的累积误差不大于。 . 5 c m; b . 井内水尺要求最小刻度为1 m m, 尺长的累积误差不大于5 m m; c . 水尺的安装与维护见附录C ( 补充件) 。 8 . 7 . 2 水准测量 a . 新安装或更换的井外水尺, 在启用前应按国家四等水准测量的要求与校核水准点进行连测, 确 定水尺零点的高程;
21、以后每半年复测一次; b . 井外水尺在受到台风袭击、 被船只碰撞或更换、 调整水尺板后, 或认为水尺有可能松动, 都必须 复测水尺零点高程; 。 . 井内水尺读数指针安装完毕, 应按国家四等水准测量要求与校核水准点连测, 确定读数指针高 程, 以后每半年复测一次。 8 . 7 . 3 对比观测 井内、 外水尺每月应进行一次对比观测。观测时应分别在高、 中、 低潮各对比 观测一次, 每次至少读 取三对数值。 8 . 7 . 4 检查、 调整或更换 a . 新安装的井内水尺, 每旬应检查一次尺长 变动情况, 若一个月后没发生变动, 可改为每季度检 查一次; b . 并外水尺零点变动、 井内水尺伸
22、缩或读数指针高程变动等于或大于1 . 0 c m时, 应及时更换或 调整, 井外水尺零点和井内水尺读数指针高程变动检查办法见附录D ( 补充件) 。 8 . 7 . 5 记载 井内、 外水尺和读数指针的安装、 测量、 检查、 比测、 调整、 更换、 变动等项情况都必须详细记载和归 档。 9 观测方法 潮汐可采用浮子式、 压力式、 声学式等验潮仪或水尺进行观测。采用浮子式验潮仪观测的需建造验 潮井, 采用其他验潮仪观测的一般不用验潮井。观测的潮时记录到分, 按四位记时法记录, 如八时十五 分, 记为0 8 1 5 . 9 . 1 验潮仪观测 911 潮高潮时记录值的校测 观测中, 一般应使用井内
23、、 外水尺和观测用钟表进行校测。 9 . 1 . 1 . 1 采用模拟曲线记录 a . 根据测量准确度级别, 校测的时次分别为: 一级每相隔1 2 h 校测一次; 二级每相隔2 4 h 校测 一次; 三级每相隔4 8 h 校测一次; 每次校测应在整点进行; b校测时, 应使用铅笔在自 记笔尖处( 若受海浪影响则在笔尖变动的中间位置) 作约1 c m长且与 时间线相垂直的划线, 并在其右侧注记潮高的水尺测量值, 在左侧注记潮时。 9 . 1 门. 2 采用数据记录 a . 每半月至少校测一次, 校测工作应在整点进行; b . 观测时, 若发现误差大于准确度要求, 应及时查找原因、 调整仪器, 并
24、将情况详细记载。 9 . 1 . 2 记录载体的更换 C s / T 1 4 9 1 4 一9 4 9 . 1 . 2 . 1 校测后立即更换模拟曲线记录纸。 更换前应填写记录纸上有关栏目; 更换后, 应再校测潮高与 潮时, 并将校测结果注记于记录纸上, 继续观察5 m i n , 检查仪器记录能否正常运行。当换纸时正遇高、 低潮, 可适当延迟换纸时间, 若平( 停) 潮时间较长, 可不必等待。 9 . 1 . 2 . 2 按时更换数据记录纸或其他记录载体, 并在载体上注明编号和起止时间。 92 水尺观测 9 . 2 . , 水尺观测于每日 整点进行, 且应在高、 低潮时刻的前后半小时( 若平
25、潮或停潮时间较长, 应在高、 低潮前后1 h ) 内每隔1 0 m i n 观测一次。 9 . 2 . 2 观酬时应减少视差; 若有波浪影响, 应连续读取三次波峰与波谷的中间值, 取其平均值作为该次 的观测值。 9 . 2 . 3 水尺零点是指用水尺观测海面高度的起算点。当海面降至水尺零点以下时, 读取水尺零点至海 面的距离, 记录此数值前应加负号“ 一” 。 观测记录的整理 . , 模拟曲线记录的整理 记录的检查 检查记录纸有关栏目是否漏填或写错; 检查曲线开始时刻的潮时、 潮高与前一张记录纸曲线是否衔接。 曲线的修正 若曲线有中断且中断间隔不超过3 h , 应按曲线的发展趋势并参考前一天的
26、曲线 101010 氏阮 1 0 - 1 . 2 断部分描绘补齐; 若曲线中断不在高、 低潮时, 描绘的曲线可作正式记录; 若中断出现在高、 绘的曲线作为可疑记录; 若中断间隔超过 3 h , 应作缺测处理。在记录纸背面注明中断原因 , 用铅笔将中 低潮时, 所描 b . 因消波性能差, 曲线呈带状( 包括高、 低潮期间) , 可用铅笔在曲线带中间位置描绘一光滑的曲 线作为正式记录. 1 0 . 1 . 3 潮时潮高的订正 1 0 . 1 . 3 . 1 订正要求 a准确度为一级时, 在相邻两次校测的1 2 h 中, 潮时误差等于或大于1 m i n , 应作潮时订正; 潮高 误差等于或大于1
27、 c m的记录, 应作潮高订正; b . 准确度为二级时, 在相邻两次校测的2 4 h中, 潮时误差等于或大于5 m i n , 应作潮时订正; 潮时 误差等于或大于3 m i n , 且相邻两个整点最大潮位差大于1 0 0 c m时, 应作潮时订正; 潮高误差等于或大 于2 c m, 应作潮高订正; c . 准确度为三级时, 在相邻两次校测的4 8 h中, 潮时误差等于或大于 1 0 m i n , 应作潮时订正; 潮 时误差等于或大于6 m i n , 且相邻两个整点最大潮位差大于1 0 0 c m时, 应作潮时订正; 潮高误差等于或 大于5 c m, 应作潮高订正。 1 0 . 1 .
28、3 . 2 订正顺序 应先作潮时订正, 后作潮高订正. 1 0 . 1 . 3 . 3 订正方法 一般采用逐时内插法订正 , 订正值用下式计算 : D ; = K; + D , K; = t - ( D二一 D , ) t (1) (2 ) 式中: D K i 时刻潮时或潮高的订正值, m i n 或c m; 相邻两次校测中, i 时刻潮时或潮高误差分配值, mi n或 。 m; G s / T 1 4 9 1 4 一9 4 A , 前一次校测的误差值, m i n 或c m; 氏 与众 相邻后一次校测误差值, m i n或c m; 几 或 D , 带有正负号, 当自记钟比标准时快 时, 潮时
29、误差取负. 反之取正; 当潮高实测值小于自 记值时, 潮高误差取负, 反之取正; t 相邻两次校测间隔的整时数( 如 1 2 h , 2 4 h等) , h ; t ; -i 时刻距校测时刻的整时数( 其中i =0 , l . . . . . . 2 3 ) , 当t =1 2 , 且于。 8 , 2 。 时校测, 如0 9 时和 2 1 时即i =9 和t 二2 1 , 则t , =1 , t z , =1 , 1 0 - 1 . 4 高、 低潮的挑选及其订正 1 0 . 1 . 4 . 1 高、 低潮挑选方法 从修正后的记录曲线上挑选高、 低潮并作标记: a . 高潮的标记符号为“ 杏 ”
30、 , 低潮的标记符号为“ 个 ” ; 在标记的右侧记潮高值、 左侧记潮时值; b . 若曲 线比 较规则, 可在最高和最低点分别作出高潮和低潮的标记; c . 若平潮或停潮的时间较长且曲线平滑, 可在平潮或停潮曲线中间位置上作出高潮或低潮的标 记; d . 在平潮或停潮期间内, 若记录曲线有上升( 下降) 出现时, 则在最高( 低) 点上作出高、 低潮的标 记 ; e . 若高、 低潮出现在换记录纸期间内, 则将两张记录纸沿时间序列衔接起来, 在其最高或最低点 上分别作出高潮或低潮的标记; f . 在混合潮地区或有副振动时, 曲线会出现多于一般规律的波动现象, 当波动的幅度超过1 0 c m,
31、 且时间超过2 h 者, 应作为一个高潮或低潮来挑选。 1 0 . 1 . 4 . 2 不规则高、 低潮的挑选实例: a . 突升( 降) 型, 选最高( 低) 潮峰( 谷) 读取潮时和潮高, ( 见图1 ) ; b . 偏峰( 谷) 型, 选最高( 低) 峰( 谷) 读取潮时与潮高, ( 见图2 ) ; c . 平行峰( 谷) 型, 两峰( 谷) 的宽度一样, 可根据情况选其中一个峰( 谷夕 确定高、 低潮的潮时与潮 高 见图3 ( a ) 二 ; 两峰( 谷) 宽度不一样, 选宽度较大的峰( 谷) 读取潮时与潮高仁 见图3 ( h ) ; d . 多峰( 谷) 型, 若有多个峰( 谷) .
32、 高、 低潮时与潮高可挑选在与最高( 低) 峰( 谷) 高度差不大于 1 c m, 且比最高( 低) 潮峰( 谷) 更靠近中间位置的峰( 谷) 处( 见图4 和图5 ) , 1 0 . 1 . 4 . 3 高、 低潮的订正 a . 根据高、 低潮两边相邻两个整点的潮时、 潮高订正值, 用内插法订正; b . 若高、 低潮恰在相邻两个整点中间, 且两个整点订正值相差1 m i n 或1 c m时, 则用后一个整点 的订正值进行订正; c . 若高、 低潮出现在换纸时刻, 其订正值应取出现高( 低) 潮的那一张记录纸上的订正值。 1 0 . 1 . 5 由于井内水尺或读数指针的变动引起的潮高误差订
33、正 1 0 . 1 . 5 . 1 订正要求 a . 若发现井内与井外潮高读数差等于或大于1 c m, 且确认是因井内水尺或读数指针变动造成 的, 则应订正; b . 若井内水尺长度累积误差等于或大于1 c m, 则应订正; c . 用水准测量确认读数指针变动等于或大于I c m, 则应订正。 1 0 . , . 5 . 2 订正方法 a . 当能确定井内水尺或读数指针的变动时,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订正; b . 当无法确认井内水尺或读数指针的变动原因和日期时, 可从上次检查至此次检查的时间内按 日内插订正; 1 0 . 2 数据记录的整理 1 0 . 2 . 1 数据记录误差大于准确度要求应
34、进行订正 G B / T 1 4 9 1 4 一 9 4 1 0 - 2 . 2 当能确定产生误差的原因时, 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万汀 正。当无法确认误差的原因和日 期时, 可 从上次校测至此次校测的时间内按日内 插订正。 1 0 . 3 水尺观测记录的整理 图 1 突升( 降) 型 偏峰( 谷) 型 b .平行谷 平行峰( 谷) 型 -1、峰-3 蚤一.八、.11一行-1 -刁丫邢-图 G B / T 1 4 9 1 4 一 9 4 图 4 4 : 峰( 谷) 型 图 S 多峰( 谷) 型 根据水尺观测记录, 利用订正后的潮高值在计算纸上绘出每日 潮高随时间 变化的 模拟曲 线, 再从曲 线上挑
35、选高、 低潮的潮高和潮时。 第三篇海浪观测 1 1 术语 1 1 . 1 海浪 海面出现的风浪和涌浪统称海浪。由风力直接作用下产生的波浪称风浪; 由其他海区传来的波浪 或由于当地的风力急剧减小、 风向改变或风平息后遗留的波浪均称涌浪。 1 1 . 2 波高 相邻的波峰与波谷间的铅直距离。 1 1 . 3 周期 相邻两个波峰或两个波谷经过某固定点的时间间隔称一个波的周期。 1 1 . 4 海况 在风力作用下的海面特征 1 1 . 5 波型 海浪的外貌特征。 8 G B / T 1 4 9 1 4 一 9 4 1 1 . 6 波向 波浪传来的方向。 技术要求 . 1 观测要素 波高、 周期、 海况
36、、 波型、 波向。 . 2 测量的单位和准确度 . 2 . 1 波高测量单位为米( m ) , 取一位小数, 准确度规定为两级, 一级为士1 00 , 二级为士1 5 %0 门护卜门 月月 . 2 . 2 周期测量单位为秒( s ) , 准确度为士0 . 5 s 0 . 2 . 3 波向测量单位为度( , 准确度为士5 0 0 . 3 自记仪器的采样时间间隔和时间长度 门乙八艺八乙n了, 月弓.月.卫月月. 自 记测波仪器的采样时间间隔应小于或等于。 . 5 5 , 连续记录的波数不少于1 0 0 个波, 记录的时间 长度视平均周期的大小而定, 一般取1 7 2 0 m i n , 1 2 .
37、 4 测波点与观测场地的选择 1 2 . 4, 观测点海面应开阔, 无岛屿、 暗礁、 沙洲和水产养殖、 捕捞区等障碍物影响, 并尽量避开陡岸。 1 2 - 4 . 2 抛设浮标( 或传感器) 处的水深应不小于该海区常见波波长的一半, 海底平坦, 尽量避开急流 区。 1 2 - 4 . 3 观测场地应濒临观测点, 光学测波场地拔海高度以2 0 - 3 0 m为宜。 1 2 . 5 仪器的布放和安装 仪器的布放和安装应按各仪器的要求进行。 传感器或测波浮标布放后必须立即测定布放点的水深、 布放时的潮高、 布放点相对于岸上观测场地( 或接收点) 的方位、 水平距离。用公式计算出布放点海底到 潮高基准
38、面的高度 : Do = D 一 h . . . . (3) 式中: D o 布放点海底到潮高基准面的高度, m; D 布放点布放时水深, m; h 布放时潮高, 二。 所测各项参数应详细记载和归档。 1 3 观测方法 1 3 . 1 海况的观测 以目 力观测拍岸浪带以外范围能见海面的征象, 根据海面上波峰的形状、 破碎程度和浪花出现的多 少按表 1 进行判定。 表 1 海况等级表 海况( 级)海面征象 0 海面光滑如镜 I 波纹 2 风浪很小, 波峰开始破裂, 但浪花不是白色的 3 风浪不大, 但很触目.波峰破裂, 其中有些地方形成白色浪花白浪 G s / T 1 4 9 1 4 一9 4 续
39、表 1 海况( 级) 海面征象 4 风浪具有明显的形状, 到处形成白浪 5出现高大波峰, 浪花占了 波蜂上很大的面积。 风开始削去波峰上的浪花 6波峰上被风削去的浪花开始沿海浪斜面伸长成带状 7风削去的浪花带布满了海浪斜面, 井有些地方到达波谷 8稠密的浪花带布满了海浪斜面, 海面因而变成白色, 只在波谷某些地方没有浪花 9整个海面布满了稠密的浪花层, 空气中充满了水滴与飞沫, 能见度显著降低 1 12 波型的观测 以目 力观测拍岸浪带以外大范围能见海面海浪的外貌, 按表2 判定所属波型, 并记录其符号。海面 无浪, 波型栏空白。 表 2 波型分类表 波型符号海浪外貌特征 风浪 F 受风力的直
40、接作用 波峰较尖, 波蜂线较短, 背风面比向风面陡, 波峰上常有浪花和飞沫 涌浪 U受惯性力作用传播, 外形圆滑. 波峰线较长, 波向明显, 坡陡较小 混合浪 F I J风浪和涌浪同时存在, 风浪波高与涌浪波高相差不大 F / 。 风浪和涌浪同时存在, 风浪波高明显大于涌浪波高 巨厂F风浪和涌浪同时存在 风浪波高明 显小于涌浪波高 1 3 . 3 波向的A rk , 测 1 3 . 3 . 1 用仪器分别测取风浪的波向和涌浪的波向。 1 3 - 3 . 2 如海面仅出现风( 涌) 浪时, 则涌( 风) 浪波向记C , 1 3 - 3 . 3 如海面同时出现两个以上风( 涌) 浪波系时, 则只测
41、定其主要波系的波向。 1 3 . 3 . 4 若海面无海浪或有海浪而测不出波高、 周期时, 波向 栏记C ; 若能测出波高、 周期而测不出波向 时, 波向栏记义。 1 3 , 4 波高、 周期的观测 波高与周期的观测包括最大波高及其对应周期、 十分之一 大波波高及其周期、 有效波高及其周期、 平均波高及其平均周期等特征值。 1 3 . 4 - 1 波高、 周期特征值及其代号 a . 最大波高( H. : 二 ) 是海浪连续记录中波高的最大值; 其对应周期为最大波周期( T m . . ) ; b . 十分之一大波波高( Hv m ) 是海浪连续记录中波高总个 数的十分之一个大波的波高平均值;
42、其 对立周期的平均值为十 分之一大波I l l 期( T , , , ) ; 。 有效波高( 月 5 ) 是海浪连续记录中波高总个数的三分之一个大波的波高平均值; 其对应周期的 平均清为 有效波周期( T s ) ; 1 3 - 4 . 2 1 3 . 4 . 2 . 1 干均波高( 刀) 是海浪连续记录中所有波高的平均值; 其对应周期的平均值为平均周期( T ) , 自记波浪仪测波法 依观测点水深和海况确定仪器记录量程. 按1 2 . 3 条要求, 选定采样时间间隔, 在采祥的时间 G e / T 1 4 9 1 4 一9 4 长度( 1 7 2 0 m i n ) 内 测取不少于1 0 。
43、 个波的波高和周期, 取其中1 0 0 个连续波求得各特征值或记录波 面模拟曲线。 1 3 . 4 - 2 . 2 当采用波面模拟曲线记录时, 应注记测量日 期、 时次、 走纸速度与量程。 1 3 . 4 - 2 . 3 当波高达到测站规定的须进行磁记录的高度时, 应将海浪原始采样数据转贮于磁介质载体 ( 磁带、 软盘) 并贴加标签。 1 3 . 4 . 3 岸用光学测波仪测波法 1 3 . 4 . 3 . 1 观察随波跳动的浮标标杆顶端, 测量1 0 个连续波通过浮标处所需的时间, 重复测量3 次( 相 邻两次测量时间间隔应小于 1 m i n ) , 用3 次测得的时间总和除以3 0 , 作为平均周期。 1 3 . 4 . 3 . 2 在平均周期 1 0 0 倍的对间内, 测取 1 5 -2 0 个大波通过浮标时, 浮标标杆顶端从波峰降至波 谷通过波高标尺的格数( 取一位小数) 。然后再观测一系列连续波( 一般可取1 5 - - 2 0 个) 通过浮标时, 浮 标标杆顶端跳动的平均位置在波高标尺上的读数d , 取一位小数, 为减少误差应尽量在小波时读取3 值。 1 3 - 4 . 4 目测法 1 3 . 4 . 4 . 1 在海面上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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