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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特种挂车通用技术条件 Q C / T 5 0 3 - - 1 9 9 9 代替 J B 3 0 0 6 -8 1 本标准适用于由机动车辆牵引的特种用途挂车( 以下简称挂车) 。 1 技术要求 1 . 1 工作条件 挂车在下列条件下应有可靠地工作: a ) 环境温度一4 0 - 5 0 C b )空气相对湿度达 9 5 % ( 2 5 时) ; c ) 有雨、 雪、 风、 尘。 1 . 2 一般要求 1 . 2 . 1 牵引一拖挂车辆外廓尺寸, 一般应满足G B 1 5 8 9 一土 9 7 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的规定。 1 . 2 . 2 挂车所有零件、 部件应经
2、检查合格 外购件应有合格证明并经验查部门进行进厂检查合格后方 能进行装配。 1 . 2 . 3 挂车所有外露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涂漆件应色泽协凋 深浅一致, 结合牢固; 应无污点、 变 色、 脱层、 起泡、 皱纹、 流痕、 针孔等现象; 电镀件应镀层光滑, 色泽均匀, 无锈蚀、 斑点、 麻点、 针孔和气泡 现象 。 1 . 2 . 4 挂车材料对火、 水、 燃油和机油作用的耐久性应不低于牵引车的耐久性。 1 . 2 . 5 挂车使用的油料、 工作液应与牵引车一致。 1 . 2 . 6 挂车结构应考虑铁路、 水路及空中运输的可能性( 允许运输时局部分解) 。 1 . 2 . 7 平板挂车应
3、装设载荷固定装置 1 . 2 . 8 有备胎的挂车, 其备胎应装卸方便, 固定牢靠。 1 . 2 . 9 挂车焊接件焊缝应牢固、 均匀, 无焊穿、 咬边、 漏焊、 裂缝、 夹渣、 气孔等缺陷, 药皮、 溅渣应清除千 净。 13 挂车轮距 挂车轮距一般应不超过牵引车的轮距。 1 . 4 转向机构 1 . 4 . 1 挂车转向机构应旋转灵活, 连接可靠, 行驶时无不正常响声, 当牵引一拖挂车辆以牵引车的最小 转弯半径行驶时, 应保证转向轮无侧滑。 1 . 4 . 2 挂车转向机构应能保证牵引一拖挂车辆倒车。 l . 5 重心位置 1 . 5 . 1 挂车的重心位置应满足稳定性要求 1 . 5 .
4、2 单 轴挂车 重心应在车轴的稍前方, 牵引环负 重为5 0 1 0 0 k g . 1 . 5 . 3 半挂车重心应在前支承和后轴的中间稍前方 1 . 5 . 4 全挂车重心应在两轴距中间稍后 1 . 6 支承装 置 挂车的支承装置支起、 回收应灵活可靠, 导向支承装置转动应灵活。 国家机械工业局 1 9 9 9 - 0 3 - 1 5 批准1 9 9 9 - 0 3 - 1 5 实施 一 70 一 Qc/ T 5 0 3 -1 9 9 9 1了 车架 1 . 7 . 1 车架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 经 5 0 0 0 k m行驶后无损伤、 裂纹及显著变形。 1 . 7 . 2 车架焊接、
5、 铆接、 螺钉连接应牢固可靠。 1 . 7 . 3 车架纵梁、 横梁、 托架表面应平整, 各部分形位公差应满足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的规定。 1 8 拖挂装置 1 . 8 . 1 拖挂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经 5 0 0 0 k m行驶后, 无损伤、 裂纹及显著变形。 1 . 8 . 2 牵引一拖挂车辆拖挂装置应带有缓冲装置。 1 . 8 . 3 拖挂装置摘挂应方便。 1 . 9电气 1 . 9 . 1 挂车照明及信号系统应符合J B 7 8 6 -1 9 6 5 汽车和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位置和光色 标准的规定。 1 . 9 . 2 挂车上的布线整齐, 安装牢固. 不得因挂车颠簸而
6、松动。 1 . 9 . 3 挂车的电气设备应符合J B 5 1 7 - - 1 9 7 7 ( 1V.热型汽车、 拖拉机用电气设备技术条件 的规定。 1 . 1 0 制动装置 1 . 1 0 . 1 挂车应具有停车制动器, 保证满载位于表 1 规定的坡道上挂车无移动现象。 表 1 挂车满载总重, t夏 6 6 - 2 5 2 5 坡 道 ( % ) 2 6201 5 1 . 1 0 . 2 挂车应具有行车制动装置, 且性能良好, 操作方便, 使用可靠, 牵引一拖挂车辆的制动稳定性、 制动力、 制动距离、 制动时间等各项指标不大于表 2 规定值。 表 2 _ 车 满 制动初速度, k m/ h卜
7、 牵 引 一 拖 挂 车 辆 制 挂 车 制 动 力制 动 系统 协 调 时 间 类 J 2 0 型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 大 型 伴 制 动 力 同轴两轮 制动力差 ( % ) 气 压 制 动 系 液 压 制 动 系 0一离 0一动 lles湘 4. 85.6 产品技术 条 件 规 定 0. 7 0. 50. 9 0. 51.1 0.5 无一无一无 侧一剧一60 住 空车制动时, 气压制动系的气压应不小于 6 k g f / c m , 液压制动系, 有加力装置时踏板力不大于3 5 k g f , 无加力装 置时踏板力不大于 6 0 k g f , 满载制动时, 气压制动系的气压应不大于颇定
8、工作压力; 掖压制动系 有加力装置时踏板力不大于3 5 k g f无加 力装置时踏板力不大于7 0 k 盯 类型划分: 小型G4 . 5t ; 中型 4 . 5 -1 2 2 ; 大型 1 2 2 5 t ; 特大12 5 t .该重量的计算: 对半挂车, 按牵引一拖挂车辆总重; 对单轴挂车和全挂车 按牵引车总重 1 . 1 0 . 3 当挂车与牵引车意外脱离时, 挂车应能自动制动。 1 . 1 0 . 4 挂车产生制动作用瞬间应稍提前或接近于牵引车的制动作用时间。 1 . 1 0 . 5 制动装置管路应有足够的耐振强度, 安装牢固 1 . 1 0 . 6 制动装置管路密封性 一1 71 一
9、QC / T 5 0 3 -1 9 9 9 1 . 1 0 . 6 . 1 气压制动系统管路在额定工作气压下应保证下降一个大气压时间应不少于 5 mi n , 1 . 1 0 . 6 . 2 液压制动系统制动时制动液压无渗漏。 1 门1 牵引一拖挂车辆运行性能 1 . 1 1 . 1 挂车产品技术文件应规定挂车的牵引车。 1 . 1 1 . 2 牵引一拖挂车辆的操纵性能、 稳定性能应良好, 行驶中应无明显的左右摆动现象。 1 . 1 1 . 3 牵引一拖挂车辆应能在牵引车允许的最高车速下行驶。 1 . 1 1 . 4 牵引一拖挂车辆最小离地间隙一般应不低于牵引车的最小离地间隙, 通过性一般应不
10、低于牵 引车通过性。 2 检验规则 21 挂车均应进行出厂试验,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应进行鉴定试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 验 : a ) 老产品转厂生产; b ) 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再次生产; 。 )正常生产的产品自上次试验算起已满一年时; d )产品的设计或工艺上的变更足以影响产品性能时, 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 e ) 出厂试验结果和以前进行的型式试验结果发生不允许的偏差时进行有关项 目的试验。 2 . 2 型式试验, 鉴定试验的产品为2台。型式试验中, 只要有一项指标不合格, 就应在同一批产品中抽 取加倍数量的产品, 对不合格项目重新试验, 若仍不合格 应找出原因, 排除故障, 重
11、新试验, 直到合格为 止 . 2 . 3 试验项目: a ) 检查外观; b ) 制动系统管路密封性试验; 。 )制动性能试验; d ) 停车制动器试验; 。 )连续制动试验; f ) 拖行试验; 9 )牵引一拖挂车辆最小转弯半径的测量; h )测量空车重心位置及轴荷分配; i ) 牵引 一拖挂车辆最高车速测量; 7 )半挂车最大爬坡能力试验。 本条所列项目全部为鉴定试验项目, a , b , c , d为出厂试验项目, a , b , c , d , f , i 为型式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3 . 1 检查外观 检查外观按 1 . 2 , 1 . 3 , 1 . 9 , 1 . 6 , .
12、1 . 7 , 1 . 8 , 1 . 9的有关要求进行。 3 . 2 制动系统管路密封性试验 3 . 2 . 1 气压制动系的挂车, 首先启动牵引车发动机或其它充气装置, 使挂车制动管路充气到额定工作 压力, 然后断开充气装置, 观察下降一个大气压时间 应不少于5 m i n , 3 - 2 . 2 液压制动系的挂车制动时, 制动液应无渗漏现象。 33 制动性能试验 3 . 3 . 1 2 试验前技术状况 a ) 牵引车制动性能应满足牵引车技术条件的规定; 一1 7 2 一 Qc/ T 5 0 3 -1 9 9 9 b ) 牵引车及挂车按规定装备齐全, 并按牵引车和挂车产品技术条件分别装载(
13、 出厂试验允许不装 载) ; c ) 牵引车和挂车的轮胎气压应满足说明 书规定, 其误差 应不超过规定值士 0 . 1 k g f / c m ; d ) 试验过程中, 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但不允许任意更换或调整零件, 试验中的维护保养 应有详细记录。 3 . 3 . 2 制动器磨合 挂车制动器在试验前应进行 1 0 次强制磨合( 减速度为4 m/ s 左右, 每次间隔 2 mi n以上) , 检查制 动系技术状态, 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3 . 3 . 3 试验方法 a ) 试验前应测量牵引车或牵引一拖挂车辆总重; b ) 选择平坦、 干燥、 清洁、 纵坡道不大于士1 %的硬路面(
14、沥青或水泥) 直线跑道; c )每次制动前, 制动蹄片的初始温度不高于9 5 C ; d )牵引一拖挂车辆以2 0 k m / h或 3 0 k m / h的初速度等速行驶至试验区段起点, 按试验员 口令以 最大减速度制动至停车( 气压或踏板力按表 2 注规定) 。制动时离合器应分离或变速器置于空档。此 试验在试验区段往返各进行一次( 出厂试验时, 可只做空车制动性能试验) ; e )出厂试验、 型式试验只记录制动初速度及制动距离( 制动距离推荐采用五轮仪法测量, 也可采用 喷射痕法和竖标杆法测量) ; 鉴定试验时记录制动初速度、 制动距离、 各轮制动力、 制动协调时间( 推荐用 滚动试验台测
15、量) 、 制动踏板力( 用制动踏板力计测量) 、 管路压力, 必要时记录制动蹄片温度最大值。测 量数值应满足各类挂车的有关规定; f ) 试验结果处理 制动初速度在规定值士1 0 %范围内, 制动距离可按下式校正: 。 一 : , V 式中: 乙 制动距离, m; V -测量的制动距离, M; F 规定的初速度, m/ s ; V 测量的初速度, m / s , 3 . 4 停车制动器试验 3 . 4 . 1 试验条件 a ) 选择表1 规定的沥青或水泥的 均匀 坡道, 路面应干燥、 硬实、 清洁; b ) 试验前按使用说明书配重。 3 . 4 . 2 试验方法 将挂车拖于坡道上( 全部车轮均
16、应在坡道上) , 然后用不大于5 0 k g f 的力将停车制动器手柄拉到规 定位置( 当采用其它方法的停车制动器时, 按挂车说明书规定操作) 。 此时使挂车拖挂装置及其它部位不 受外力, 观察 5 mi n , 挂车应不发生任何移动。用同样方法做挂车反方向试验。 试验时, 半挂车可不脱挂 单轴挂车允许拖挂装置在上坡方向落地。 3 . 5 连续制动试验 3 . 5 . 1 试验条件 a ) 试验前牵引一拖挂车辆技术状况与 3 . 3 . 1 相同; b )选择下坡道长约 1 0 k m左右, 下坡段长度占坡道总长 9 0 %以上, 平均纵坡道 4 . 5 0 0 “ . 5 . 5 0 0 ,
17、 路 面宽阔, 平曲线半径不小于 2 0 m; c )下坡前挂车各车轮制动器的蹄片温度不高于 9 5 C ; d ) 在制动性能试验中如发现制动器的热容量过小, 蹄片热衰退较差, 制动系工作异常等问题, 不再 一1 73 一 Qc/ T 5 0 3 -1 9 9 9 进行此项试验。 3 . 5 . 2 试验方法 a ) 记录制动器的初始温度、 环境温度、 风向和风速; b ) 按使用规范下坡, 下坡时变速器档位比上坡时高一档, 下坡车速不高于 3 0 k m/ h , 记录每次制动 的管路压力、 减速度和制动蹄片的温度, 观察牵引一拖挂车辆下坡时制动器工作情况, 制动性能有无明 显的衰退现象,
18、 管路有无气阻及其它异常现象( 制动松不彻底、 折叠和异常的噪声等) . 3 . 6 拖行试验 试验前, 牵引车和挂车应分别按使用说明书规定配重, 并测量牵引一拖挂车辆总重。 型式试验里程为1 5 0 0 k m, 鉴定试验里程为5 0 0 0 k m, 拖行路面和行驶速度按表 3 规定: 表 3 道路类型 平均行驶速度 k m/ h 凹凸 不平的 碎石 路、 石 路、 土路3 。 1 1 5 “ 2 0 山 区公 路 3 020 30 碎石路、 沥青、 水泥路。 4 03 0 4 0 型式试验和鉴定试验在行驶途中和行驶完毕后均应对挂车进行检查, 其检查间隔第一阶段为 1 0 0 k m, 第
19、二阶段为 2 0 0 - 2 5 0 k m, 检查内容: a )挂车各组件、 零件有无变形、 损伤、 裂缝; b ) 各连接件、 紧固件有无松动, 焊缝有无开裂; c ) 信号照明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制动系统有无过热、 异常响声、 制动松不彻底、 管路渗漏等现象; d ) 牵引一拖挂车辆有无显著折叠、 左右摆动等现象; e ) 挂车通过性是否良好。 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时, 如能用随车工具排除, 试验可继续进行, 否则回厂修理, 排除故障, 重新进行 本试验 。 3 . 7 测量牵引一拖挂车辆最小转弯半径 3 . 7 . 1 测量条件 3 . 7 . 1 . 1 试验场地: 平坦、 硬实、 千燥
20、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地面, 面积应能允许牵引一拖挂车辆作全圆 周行驶 。 3 . 1 . 1 . 2 试验前技术状况 a ) 试验在空车下进行; b ) 轮胎气压满足 3 . 3 . 1 规定; c )牵引车前轮最大转角( 左、 右转) 和前轮定位角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3 . 7 . 2 试验方法 a ) 牵引一拖挂车辆停在场地一侧, 装好行驶轨迹记录装置在牵引车前外轮胎面中心和挂车后内 轮胎面中心装置喷水针, 针头和地面的距离小于 5 0 m m; b ) 牵引车前轮转到最大转角, 保持方向盘不动. 用低速行驶 待行驶稳定后用喷水针对地面喷水, 并观察挂车转向轮的侧滑情况; c ) 行
21、驶 1 圈后, 将车开出轨迹以外, 对轨迹进行侧量. 左右转各做一次; d ) 在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测量各点轨迹的直径, 取平均值。 弓8 测量空车重心位置及轴荷分配 一17 4 一 QC / T 5 0 3 -1 9 9 9 本试验按G B 1 3 3 4 -1 9 7 7 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 路试验方法 的规定进行。 3 . 9 牵引一拖挂车辆最高车速测量 本试验考核牵引一拖挂车辆的动力性能。 试验前技术状况与3 . 3 . 1 相同。 a ) 选一段为5 0 0 m的测速路段, 其两端各设 1 0 0 m的准备路段; b )选定充足加速区, 使牵引一拖挂车辆驶入测速区已具有最高稳定车速
22、, 测定牵引一拖挂车辆以 最高车速通过测速路段时间, 往返各一次; c ) 试验结果按测速距离与各次通过测速路段的时间平均值并按下式计算出最高车速。 一 3 . 6 1,t 式中: V 牵引一拖挂车 辆最高车 速, k m / h ; L -测量路段长度, m ; t 通过 乙的时间, s , 3 . 1 0 半挂车最大爬坡能力试验 本试验考核半挂车的最大爬坡能力及爬坡试验巾的工作性能。 3 . 1 0 . 1 测量条件 a )具有防滑措施的人造水泥坡道( 允许用表面平整、 坚实, 坡道均匀的自然坡道代替) , 坡长不小于 2 0 m , 坡道一致, 坡底应有 1 0 - 1 5 m的平路段;
23、 b ) 在坡道中部设置长 l o m的测速区。 3 . 1 0 . 2 试验前技术状况: 同3 . 3 . 1 . 3 . 1 0 . 3 试验方法: 按 G B 1 3 3 4 -1 9 7 7 中 2 9条( 2 ) 的规定进行。 4 标志、 储存与生产厂的保证 4 . 1 每辆挂车必须装置产品标牌, 并符合QC / T 4 8 6 -1 9 9 9 汽车的标牌 的规定。 4 . 2 产品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 产品 型号; c ) 载重量 ; d ) 出 厂编号; e )出厂日期; f ) 生产厂名; 8 )标准代号及编号。 4 . 3 附件及随附技术文件 4
24、. 3 . 1 挂车出厂时应配备下列附件: a )随车工具; b ) 产品附件。 4 . 3 . 2 挂车应随附下列技术文件: a ) 产品合格证; b ) 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e )备品清单。 4 . 4 储存 挂车长期停放时, 应停放在具有防雨、 防晒、 通风、 防潮并具有消防设备的库房内, 支起支承装置, 按 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一17 5 一 Qc/ T 5 0 3 -1 9 9 9 4 . 5 生产厂的保证 用户在遵守挂车产品的储存、 使用规则的条件下. 自生产厂发货之日起, 在一年内( 但拖行里程不超 过 1 5 0 0 k m) , 产品因制造不良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
25、, 生产厂应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第一机械工业部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 兰州汽车制配厂、 汉阳汽车制配厂等. 1 76 *草庐一苇草庐一苇*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提供优质文档, 如果 你下载的文档有缺页、 模糊等现象或 者遇到找不到的稀缺文件, 请发站内 信和我联系!我一定帮你解决! 本人有各种国内外标准 20 余万个, 包括全系 列 GB 国标国标及国内行业行业及部门标准部门标准,全系列 BSI EN DIN JIS NF AS NZS GOST ASTM ISO ASME SSPC ANSI IEC IEEE ANSI UL AASHTO ABS ACI AREMA AWS ML NACE GM FAA TBR RCC 各国船级 社 船级 社 等大量其他国际标准。豆丁下载网址:豆丁下载网址: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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