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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领导带班作业制度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处理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公司所属各单位。 3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领导带班作业领导带班作业 3.1.1 本制度中所规定的领导带班作业是指各级领导要与生产作业人员同时坚守工 作岗位,并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处理生产过程中安 全生产问题,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4 4带班作业类别带班作业类别 4.1公司级领导带班作业; 4.2部门(单位)级领导带班作业
2、。 5 5有关规定与有关规定与程序程序 5.1带班安排 5.1.1公司级领导 5.1.1.1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带班。如外出,按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 主席、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 5.1.1.2当公司级领导班子集体外出时,当日应带班领导可指定一名具有管 理权威与能力的中层干部代替带班。 5.1.2部门(单位)级领导 5.1.2.1由主管生产的领导带班。如外出,按行政一把手、书记、主管技术 的领导、工会主席的顺序轮流带班。 5.1.2.2当部门(单位)级领导班子集体外出时,当日应带班领导可指定一 名具有管理权威与能力的二级机构负责人代替带班。 5.2带班职责 5.2.1公司级领导
3、5.2.1.1对当日本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对接到的各类反馈信息及时予 以处理或答复; 5.2.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解 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5.2.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 人员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5.2.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 促限期整改; 发现有危急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 产撤人; 2 5.2.1.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 报告,要参
4、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5.2.2部门(单位)级领导 5.2.2.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 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部门(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5.2.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 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5.2.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 督促和检查工作, 对有关人员的“三 违”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 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5.2.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 四不推”
5、的原则处理;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果断决策,立即 组织停产撤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5.2.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 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 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3带班要求 5.3.1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 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5.3.2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负责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一下班的带 班领导交待清楚。 5.4考核 5.4.1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5.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
6、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 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5.4.1.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 生者; 5.4.1.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5.4.1.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 者。 5.4.2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5.4.2.1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 5.4.2.2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 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5.4.2.3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3 安全例会制度安全例会制度 1 1目的目的 1.
7、1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各项安全规章的落实,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 教训,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有关安全会议。 3 3安全例会的类型安全例会的类型 3.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例会; 3.2 公司安全专业管理例会; 3.3 分厂(部门)安全例会。 4 4程序与要求程序与要求 4.1公司安委会例会 4.1.1公司安委会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公司总经理)或副主 任(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4.1.2会议主要内容 4.1.2.1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安全生产重要文
8、件精神; 4.1.2.2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措施; 4.1.2.3研究重大隐患的整改方案、时间、进度; 4.1.2.4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4.1.2.5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4.2公司安全专业管理例会 4.2.1公司安全专业管理例会每月不少于两次,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环保管 理部)组织召开,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4.2.2会议主要内容 4.2.2.1传达上级文件和精神; 4.2.2.2布置安排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指出各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4.2.2.4提出下一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4.
9、2.2.5分析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研究防范措施。 4.3分厂(部门)安全例会 4.3.1分厂(部门)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班组长以上各 4 级管理人员参加。 4.3.2会议主要内容 4.3.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4.3.2.2组织学习安全技术和规章制度; 4.3.2.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4.3.2.4总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结合实际情况 找出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4.3.2.5征集本单位对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4.3.2.6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技术竞赛; 4.3
10、.2.7讨论分析本单位发生各类事故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4.4各类安全例会要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 5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 度,特制定本制度。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对部门、员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 3 3职责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 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安全奖惩细则的制订与实施, 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账户,确
11、保专款专用。 3.4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 4有关规定与程序有关规定与程序 4.1奖励 4.1.1奖励的范围 4.1.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 用有明显效果的,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1.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 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1.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被 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 4.1.1.6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
12、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 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1.1.7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各类事故的部 门。 4.1.2 奖励的类型 4.1.2.1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6 4.1.2.2 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 4.1.2.3 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1.3 奖励程序 4.1.3.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奖励, 由安全环保管理部组织评比、评审、 推 荐,经安委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4.1.3.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由各单位报安全环保管理部,经安委会 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4.2惩罚 4.2.1
13、惩罚原则: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 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2.2惩罚范围 4.2.2.1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 4.2.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2.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2.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2.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2.2.6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2.2.7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2.2.8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2.3惩
14、罚类型 4.2.3.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可以采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全企业 通报、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2.3.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 50-500 元、赔偿损失的 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2.3.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 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2.3.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7 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制度 1 1 1 1目的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
15、女工和未成年工在工作中保护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2 2 2 2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 3 3 3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 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指年满 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 4 4 4 4总则总则 4.1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 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态, 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4.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企业招工对象一般为成年人,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成年工 的,应经本地劳动部门批准。本企业禁止招用
16、 16 周岁以下人员。 5 5 5 5职责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 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5.2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5.3各单位(部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6 6 6 6有关规定与程序有关规定与程序 6.1女员工特殊保护 6.1.1各单位(部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 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 平等。 6.1.2各单位(部门)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生理特点禁忌的劳 动。 6.1.3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
17、点,女员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期 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6.1.4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及临产三个月或哺乳期内, 每天应给以 1 小时工间休息和哺乳 8 时间,按规定工资照发。 6.1.5对一些有害女员工身体健康的工作, 单位应采取缩短工作日, 轮班制等改变劳动 组织的措施。 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 为了加大对劳动合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控制工伤事故发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
18、有用工形式的职工。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符合条件 的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3 3原则原则 3.1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原则。 4 4职责职责 4.1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与员工订立、变更、续订、解除 和终止劳动合同。 4.2安全环保管理部是劳动合同中安全监督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劳动合同中的安 全管理事项。 5 5有关规定与程序有关规定与程序 5.1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5.1.1劳动合同中应载明有关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其内容 主要包括: 5.1.1
19、.1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规定; 5.1.1.2劳动者在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5.1.1.3工伤保险方面的事项; 9 5.1.1.4其他安全生产要求。 5.1.2公司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 卫生、 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 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平等协商确定。 5.1.3 公司应当与职工自确定录用关系后十五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劳动 合同,不可办理入职手续。凡员工不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5.1.4签订劳动合同时,员
20、工应使用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方可生效。 5.1.5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力资源部应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投保手续等。 5.1.6劳动者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 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5.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5.2.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5.2.2因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解除合同: 5.2.2.1不得因劳动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2.2.2不得因劳动者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解除与其订 立的劳动合同。 5.2.
21、2.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2.3.4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2.3.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 病人在诊断或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 5.2.4 在公司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注:劳 动合同期满按照国家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 5.3劳动争议的内部调解 5.3.1员工对劳动合同履行有任何异议,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反映,人力资源部须 给予积极解决和解释。 5.3.2如对人力资源部问题解决和解释仍有异议,员工可向工会反映,由工会与公 司管理层及人力资源部协调沟通,予以解决。 10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22、五同时五同时”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 全”的原则,增强事故的预防和预控能力,避免工伤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2适用适用范围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3.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五同时五同时” ,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 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4职责职责 4.1安全环保管理部是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监督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五同时” 的管理办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
23、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安 全生产“五同时”的情况。 4.2生产部负责在组织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4.3综合管理部负责在编制计划、 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年度考核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五 同时”的管理规定。 4.4技术部负责在组织工艺管理、技术改造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 理规定。 4.5财务部负责将安全生产的有关投入纳入公司财务预算。 4.6各单位负责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的管理规定。 5 5有关规定与程序有关规定与程序 5.1编制经营计划中的安全管理 5.1.1企业长远规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长远规划是企业在一个时期内改革发展、
24、生产经营的总框架。在编制企业长远规划中,应依据企业现状,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指 标、措施等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中。 5.1.2企业年度资源计划中应有安全健康的内容。企业年度资源计划中,应建立完整 的安全健康目标、 指标考核体系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 确保目标指标的 实现。年度资源计划应有规范的文本资料。 5.1.3 年度安全健康目标、 指标应纳入经济责任考核中, 由战略管理部依据各职能部门、 11 各生产分厂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5.2生产组织中的安全管理 5.2.1企业在组织生产、安排任务中要坚持“安全第一”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5、。 5.2.2生产部在组织生产时,应同时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条件进行安全认证。 5.2.3公司每月安全专业管理例会,由安全环保管理部分析安全状态,针对生产经营 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2.4各单位的生产协调会可与安全例会同时进行,由单位主管分析安全状态,针对 生产经营工作,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2.5各单位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 应同时进行安全条件认证, 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 5.2.6凡工艺、材料发生变化,由技术部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 安全条件认证,经认证合格后,方能组织生产。 5.3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26、5.3.1各类大修项目、设备改造项目、土建施工项目,在组织施工前应将施工计划报 安全环保与能源管理部,以便安全环保管理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有重点地进行抽查。 5.3.2施工前,各责任单位应当召开专题工作会,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安全措施。 5.3.3所有的项目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5.3.4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穿佩戴好劳保用品,按规定办理“危险 作业审批” 、 “停送电审批” 、 “动火审批” 、 “临时用电审批”等手续,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5.3.5设备设施检修保养时,设备的安全装置应当一并进行保养和检修。检修保养时 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
27、气源等)防止设备误动作。 5.3.6项目完工验收时, 安全装置、 安全整改完成情况与项目主体工程验收一同进行。 5.4考核评比 5.4.1年度各类先进评比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4.2凡在当年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任何先进单位,其单 位领导不得获得任何先进称号。 5.4.3凡在当年发生典型责任事故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单位, 其单位领导不得获得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称号。 5.4.4各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获得生产经营方面的先进称号。 12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控
28、制交通事故,确保生产经营的顺 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外来车辆及人员、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厂内机动车辆、厂内交通道 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管理要点和内容。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厂区内外来车辆及人员、 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厂内机动车辆、 厂内交通道路及厂内交通事故处理等。 3 3职责职责 3.1安全环保管理部 3.1.1负责企业厂内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工作检查,组织厂 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及考核。 3.1.2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检验。 3.1.3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3.2保卫处,负责外来车辆进出
29、厂登记和入厂告知。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培训考核、管理。 3.4技术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资产管理和厂区道路的隐患整改。 3.5各单位,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 4 4有关规定与程序有关规定与程序 4.1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1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 件应齐全有效。 4.1.2厂内机动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新增或者大修改 造的厂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验。 4.1.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1.4车辆转向
30、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 4.1.5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 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 13 4.1.6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4.1.7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 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 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4.1.8车辆驾驶员应对所驾车辆进行“一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以确保车况良好。 4.1.9各使用单位要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
31、内容包括: 4.1.9.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4.1.9.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4.1.9.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1.9.4车辆事故记录。 4.2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4.2.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驾驶证 (操作证)方准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机动车辆,严格禁止无证驾驶。禁止将车辆交给无驾驶 证的人驾驶。 4.2.2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4.2.2.1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 4.2.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驾驶人员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3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2、 4.2.3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进入厂区内行驶的各 种车辆严禁超高、超载、超速行驶,超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辆行驶和行人安全。 4.2.4各种车辆均按规定乘人,未经保卫处、安全环保与能源管理部同意,厂内机动 车辆不得擅自开出厂外。所有进出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4.2.5各类车辆必须遵循厂区内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指示行驶。 4.2.6凡无副驾驶员座位的厂内机动车辆禁止携带人员行驶。 4.2.7在无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厂区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辆在中间行驶,非机动 车和行人靠右边行驶。机动车辆行驶时遇有非机动车和行人横过车道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 行
33、。 4.3厂区道路 14 4.3.1厂区主要通道要设立明显的交通标志,车辆停放不能影响厂区交通安全,且不 得在厂大门周围 20 米、车间进出口周围 10 米以及消防通道的拐弯处停放。 4.3.2各类机动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 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4.3.3厂区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厂区植树、绿化和架空管道不应妨碍机动车辆正 常通行。在厂区道路的交叉路口、跨越道路的架空设施和重要路段处应设置必要的反光镜、 限高标志、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或标志。 4.3.4厂区道路实施养护、维修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 志和安
34、全防护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断路施工,必须到安全环保与能源管理部办理手续。 4.3.5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 ,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 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清除。 4.3.6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积物资、 设备, 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 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 必须经技术、 安全环保与能源管理部批准方 可占用。并按占道要求采取交通安全措施和按期恢复道路通行。 4.4交通事故处理 4.4.1事故报告 4.4.1.1发生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在做好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企业财 产的同时,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35、等待处理。 4.4.1.2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向单位领导报告。 4.4.1.3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的现场处置方案,同时报告安全 环保管理部。 4.4.1.4安全环保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 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 4.4.2事故处理 4.4.2.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防 止事态扩大,配合安全环保管理部做好事故原因和经过的调查,妥善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4.4.2.2对于受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人员,按照工伤事故进行上报。 4.4.2.3 工厂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安全环保管理部组织
36、技术部、保卫处、工会、 当事人单位等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15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为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维护正常的生产程序,保 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重点部位的防范要点。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3 3总则总则 3.1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凡在此作业区域员工均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演习 与培训,遵守本制度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3.2进入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施工、 安
37、装的外来人员, 由业务对口部门和施工、 安装单位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签订安全协议,需要动火的必须办 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3.3凡在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从事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作业,作业前要对 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定防火措施,确认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后,才能进行作业,作业中 要进行监护,作业后要清理现场,确认无火种产生才能离开现场。 4 4职责职责 4.1保卫处 4.1.1保卫处是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主管单位,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的统一 监督管理;负责划分工厂重点防火区域,对重点防火区域进行管控。 4.1.2负责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消防器材日常
38、巡查、维护和更 新;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防火防爆安全宣传;组织专(兼)职消防员、义务消 防队员等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训练。 4.2各单位(部门) 4.2.1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 各该区域内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及其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 负责督促各该区域内员工按照操作 规程进行作业。 5 5有关规定与程序有关规定与程序 5.1公司内各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划定及安全要求 5.1.1 对油漆作业场所、包装箱存放库房、变配电站、气体库房存放场地、化学品库、 油料库、煤气锅炉房等实施重点管理。 16 5.1.2 对公司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及安全要求,以下列
39、表格予以明晰: 序号序号作业场所作业场所危险性危险性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要求 1 油 漆作 业 场所 油漆、溶剂是易燃易爆 物,作业中产生大量爆炸 性混合气体,有易燃爆炸 的危险。 作业区严禁烟火, 所有设备电气必须是防爆 型,加强排风减少爆炸气体,定期清理地面 栅栏上的油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时 防止金属碰撞冒出火花。 2 包 装箱 存 放库房、 场 地 库房、场地存放着木板、 胶纸各种内饰品、纸皮等 易燃物品,易造成灾害性 事故。 区域内严禁烟火,周围 20 米内严禁明火作 业,库内设消防通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并保持完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 化学品库、 油库 溶剂、油料是易燃爆
40、炸物 品, 极易引起燃烧、 爆炸, 易造成灾害事故。 库房内及周围严禁烟火;采用防爆设备、 电 气;加强通风减少爆炸性混合气体;配备足 够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周围 30 米严 禁明火作业;防雷设施保持完好;禁忌物品 严禁一起存放;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专人负 责管理,非本岗位人员进入实行登记制度; 每天必须进行安全巡查。 4变配电站 有因雷击、控制失灵、小 动物进入开关箱,绝缘破 坏、漏油、油温升高等引 起火灾事故。 严禁烟火,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定期 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配足消防器材,并保 持完好,每天进行点检。 5 气 体库 房 存放场地 油脂、乙炔等易燃物接触 氧易燃烧爆炸,压缩性气
41、 体受热或渗漏时有爆炸 危险。 氧气瓶和乙炔气瓶不能混放,不能接触油 脂,库房必须通风良好,周围严禁明火, 气 瓶要垂直存放,扭紧瓶帽并有防倒防撞措 施,非本岗人员进入库房实行登记制度。 6 整 机存 放 场地 橡胶、塑料、内饰等易燃 件, 有易燃、 易爆的危险。 存放区严禁烟火,不能存放有汽油,配备消 防器材, 并保持完好, 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内。 7 燃 气调 压 站 管道泄漏有燃烧爆炸危 险 专人管理,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保持通风良好,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17 5.2 重点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5.2.1油漆作业场所 5.2.1.1管理要求 5.2.1.1.1油漆作业车间内实行全车
42、间禁烟制度,车间任何部位都不得吸烟。 5.2.1.1.2 喷漆工作场地、调漆间应挂上明显防火标志,消防器材要配备齐全、充足。 5.2.1.1.3作业区内,通风装置保持完好,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2.1.1.4 调漆房、喷漆房现场储放各类漆料、溶剂用量须严格控制,一般不得超过当 班用量,如当班用量较大超过现场储量规定应采取多次领用的原则。 5.2.1.1.5车间各类通道要保持畅通,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保持完好。 5.2.1.1.6 车间内不准动用明火,确须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公司动火审批要求进行。 5.2.1.1.7要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检查车间内的消防工作情况。 5.2.1.2
43、操作要求 5.2.1.2.1 喷漆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确保通风装置完好,电气设备无故障,开启通 风装置 10 分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通风装置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作业。 5.2.1.2.2 调漆房、 喷漆房现场作业时, 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 合金制或其它工具。 不得携带火种和手机, 禁止使用手机, 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严格按规定配备劳保用品与着装, 不得穿着化纤制品以防产生静电。 5.2.1.2.3调漆房、喷漆作业场所严禁堆放其它杂物,作业完后及时清除地面油漆、 排风管道上的油膜,油漆、溶剂用完要加盖。 5.2.1.2.4 作业人员应清楚现场消防器材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
44、2.1.2.5 车间所有人员应清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掌握应急疏散通道路线图。 5.2.1.2.6 遇节假日放假前将所有的油漆、溶剂等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5.2.1.2.7 车间内现场装配使用过的纸皮、胶袋、包装材料等易燃易爆物要及时清理。 5.2.2装箱产品停放场所 5.2.2.1产品存放地要对产品实行分区存放,每区之间保持一定间距,分区标志要明 显。 5.2.2.2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障碍物、杂物等,场内禁止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5.2.2.3停车场区内应设安全警示标志和禁止烟火标志。 5.2.2.4场区内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有效。 5.2.2.5除了本部位管理人员及入库、出库人员外,其他
45、人员禁止入内。 5.2.3焊接作业场所 5.2.3.1电、气焊作业人员末经国家有关部门技术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焊、 割作业。 5.2.3.2乙炔气瓶、 氧气瓶与明火及各种热源的距离不准小于 10 米。 乙炔气瓶与氧气 18 瓶之间的距离不准小于 5 米。 乙炔气软管与氧气软管不准绕在一起。 在室内作业, 乙炔气瓶、 氧气瓶和焊枪应分别放置。 5.2.3.3氧气瓶要安装高、低压气压表,乙炔气瓶要安装控制回火装置,要经常检查 管线以及各种连接部位是否漏气。检查时应使用肥皂水,严禁明火试漏。 5.2.3.4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后,方能作业。 5.2.3.5进行焊、割
46、作业前,要清除现场的易燃、可燃物,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在 高空焊、割时,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准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并须保持一定水平距离,焊割件 下方要有接火盘。 5.2.3.6盛装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经彻 底清洗干净,不得进行焊割。有压力的管道、高压瓶和带气锅炉不得进行焊割。 5.2.3.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割工具作业,焊割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 爆物品的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及导管接触。 5.2.3.8焊割结束或离开工作场地时,必须切断气源,并对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确保 无误后方能离开。 5.2.3.9夏季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
47、得在阳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 5.2.3.10对作业区域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 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地点及使用 方法。 5.2.4变配电房 5.2.4.1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5.2.4.2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5.2.4.3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5.2.4.4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 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5.2.4.5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 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2.4.6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5
48、.2.4.7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2.4.8对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19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 1目的目的 1.1 为确保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确、可靠使用,达到预防为主的效果,确保安全生 产,特制定本制度。 2 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用 品的管理。 3 3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是指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 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
49、位器、连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3.2安全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 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用具。 4 4职责职责 4.1安全环保管理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并对作业过程中的 正确配置、穿(佩)戴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2保卫处负责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其它固定、半固定灭火 装置的管理工作,确保齐全、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4.3各使用单位负责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压力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各 种机械上的负荷、行程限制器等装置)检修、维护、送检等管理工作,确保齐全、完好, 符 合安全要求。 5 5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5.1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管理 5.1.1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5.1.2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0 5.1.3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进 行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检验情况载入档案。 5.1.4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放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 须立即复原。 5.2防护用品选用与保管 5.2.1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 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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