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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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南京审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2014年修订)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认证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标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总体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
2、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能力。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具体目标包括:1培养学生调查研究、中外文文献检索、利用和阅读能力;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3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独立研究和论证的基本方法;4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科研思维能力; 5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作风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的科学精神;6培养学生撰写论文(设计)的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答辩的口头表达能力。第二章 毕业论文
3、(设计)的基本要求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专业知识范畴内,针对我国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体现科学性、思想性和实用性,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能反映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开题报告要求:阅读与选题相关的专著不少于2本、论文不少于10篇,开题报告能够准确阐述选题目的、依据、价值、基本内容、初步构思、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等;并对选题所涉及的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研究水平作出综合评述;
4、开题报告的字数不少于3000字;3毕业论文要求达到:论点明确、观点正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文字通顺。一般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8000字;英语类专业(含国际合作办学项目)毕业论文原则上要求用英语撰写,不少于6000个实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个字(符);4毕业设计要求达到:构思新颖、设计科学完整,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实用性。毕业设计报告一般不少于毕业论文字数要求,并附有全套程序。特殊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质量要求细则。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程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遵循特定的工作流程和基本的程序规范,循序渐进地进行。其主要工作流程包括:
5、1论文(设计)的选题与任务书下达;2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设计的提交(非毕业论文形式的实践环节应提交实施方案);3论文(设计)的指导安排;4论文(设计)的撰写与实施;5论文(设计)的评阅;6论文(设计)的答辩;7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8论文(设计)的检查与总结等。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安排进行,一般要求在第七学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撰写开题报告或设计实施方案,第八学期安排正式写作与落实方案,从选题到结题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2周。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系: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
6、进行宏观、目标管理;各二级学院在学校管理总目标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安排本部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第八条教务委员会是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机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具体工作包括:制订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评分标准等规章制度;制订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总体方案和工作进程;组织和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准备工作检查和中期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监控,开展对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抓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和经验交流;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研究与改革;负责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
7、计)评选工作,编印毕业生优秀论文集;负责推荐省级及以上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工作,等。第九条二级学院须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专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本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具体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1组织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运行,确保该教学过程各个阶段的运行秩序和教学质量; 2组织审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目录,组织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分配指导任务,并报教务委员会备案; 3组织审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的
8、撰写情况;4定期检查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5建立本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将人员组成情况和答辩实施方案报教务委员会备案; 6审定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报教务委员会备案; 7做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和归档工作; 8配合教务委员会工作进程安排,组织和推荐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参加校级及以上级别“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任务书下达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 选题应符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对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能够达到科学研究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符合专业培养方案中对素质、能力和知识结构
9、的要求,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学术研究能力的基本训练; 2实践性原则 选题应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相关领域内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或能对学生起到综合训练作用的某些探讨学术问题的课题;3适当性原则 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工作量适当,研究成本可行,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4针对性原则 选题也应注重因材施教,对部分优秀学生承担的课题可适当加大难度,以利优秀学生科研能力得到充分发挥;5时效性原则 二级学院负责承担本学院的毕业论文
10、选题库建设,根据本学科研究的最新进展和专业特点,适时更新选题。每年由指导教师初拟选题,课程组讨论确定并报院教学委员会审核,选题更新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总题目的30%。学生确定的论文题目原则上应做到一人一题,确需多人共同完成的课题,应在申报课题的名称上加以区别(加副标题),并在任务要求中区别每人在课题中独立研究的内容,每人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写作要求,课题完成时应能够达到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教学目标和质量要求。6.交互性原则 鼓励教师将个人研究课题的部分任务作为选题让学生选择、开展团队合作研究课题和增加毕业论文的形式,保证毕业论文工作的实效。7.创新性原则 鼓励各教学单位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毕
11、业论文(设计)形式创新改革,尝试探索专业实践其他形式来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具体形式可包括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案例分析、实施方案、程序设计、模型设计等。8.可行性原则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不宜过宽过大,一般不应以一国或国际性问题作为选题,鼓励学生选择根植于生活、民生与社会等现实的、微观的、操作性强的选题。第十一条选题一般应由教师初拟,专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定,并经二级学院论文选题会议统一讨论落实,最后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下发。二级学院在第七学期第2周前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主选择。学生也可自己提出研究课题,若符合教学要求的选题,经专业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审查、毕业论
12、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安排。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生的选择与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合理安排指导教师。第十二条二级学院必须在第七学期的第5周之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向学生公布。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正常进程的情况下,可在公布学生选题的2周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及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更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任务安排表(附件四)应在第7周报教务委员会备案。第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三)应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选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毕业论文(
13、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填写,经学生所在专业系(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生效,并于第七学期第10周发给学生。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资料外,应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包括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外文资料翻译、论文字数等。任务书内容须按要求用黑色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委员会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打印,不得随便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任务书一经审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专业的二级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四条 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学生选题前,应至少组织一次毕业论文写作专题知识讲座,聘请经验丰富的专家
14、给予学生详实地指导,同时将讲座安排在第七学期第2周前上报给教务委员会备案。指导教师应对学生参考文献的阅读、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撰写、毕业论文写作及质量要求等进行具体的指导,做好相应的指导记录。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总体要求第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业务水平较高、科研经验丰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的数量应适宜,原则上不超过8篇/人。第十六条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及时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认真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独立思考的研究能力。第十七条毕
15、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学生选择的课题,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三);2向学生介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方法和研究方法,为学生介绍、推荐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写作计划;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并认真审阅,给出评语,填入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三)表中;4提示与督促学生树立优良文风,尊重与规范引用他人学术成果,指导学生签署诚信承诺书;5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指导,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每篇论文(设计)当面指导不得少于三次。因故请假应事先布置好任务,请假超过4周者,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委员会备案
16、;6确保对学生的指导时间和指导质量,采取有效方式教育和监督学生不得采取抄袭等作假行为,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7毕业论文(设计)结束阶段,按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任务情况,预审答辩资格,给出指导教师评语和论文(设计)初评成绩(百分制)。指导教师评语一般应包括: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规定工作的情况;理论与实践意义;创新程度;学术水平;写作的规范化程度;工作态度和作风;存在问题;是否可以提交答辩等;指导教师可参照南京审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参考评分标准(附件二)对学生的论文成绩进行初评;8指导教师完成指导任务并给出初评成绩后,应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包
17、括电子文档),对照材料目录审核已经完成工作的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指导记录、含中英文摘要的定稿论文)齐全后,在答辩前2周将资料交评阅人或答辩组组长;9指导教师不得作为其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与实施第十八条 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应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阅读参考文献(不少于2本著作及10篇论文,其中,至少含1篇外文文献;优秀毕业论文必须阅读不少于4本著作及20篇论文,其中,至少含3篇外文文献),弄清课题的研究方向,理清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撰写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开题一般在第七学期的第1215周内完成。第十九条学生应在教师的指
18、导下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论文一般应具有数据、实证或案例分析部分(具体要求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毕业论文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别人的成果,原则上论文重合度不超过20%,若与此数值有出入,各二级学院须提交相应申请说明报教务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如有弄虚作假、抄袭现象者,将取消该生的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如在事后被发现有抄袭现象的,学校将按规定收回或注销当事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十条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按指导教师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接受指导,因故不能按时接受指导,应向指导教师请假,征得同意后由指导教师另行安排指导,各次
19、指导不能合并,两次指导时间间隔至少应在一周以上。少于三次指导者,无答辩资格。第二十一条学生应按南京审计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附件一)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并将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送交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定稿一般应在第八学期的第9周前完成。第二十二条 除英语专业(含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外,其他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用中文进行撰写。如用外语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时,应同时提交全文的中文翻译稿。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与答辩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由二级学院
20、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并视参加答辩人数及师资情况,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主任由二级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每个答辩小组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要有一名组长和一名记录人员,除记录人员外,答辩小组其它人员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导教师实行回避原则,一般不担任所指导学生一组的答辩组成员或组长,特殊情况下无法避免的,需经过答辩委员会主任批准且不承担主问角色。第二十四条答辩委员会工作职责:1安排老师评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学生答辩资格;2安排答辩时间、地点、程序、会场布置等;3科学设计答题,合理组织答辩,认真做好记录,检验学生对
21、已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理解和相关问题思考;4依据标准、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已答辩学生进行评分,给出评语;5填写答辩记录表;6将已经完成工作的所有材料按材料目录进行清点审核;7.处理毕业论文答辩组织过程中的疑难并解决有关争议和纠纷。第二十五条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应指定评阅教师承担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验收评阅工作。评阅教师具体负责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复核性评阅,评阅其毕业论文(设计)是否符合答辩的质量标准,检查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意见表等。若评阅人认为论文(设计)不符合答辩资格或与指导教师意见不符合,应明确指出,并交由论文答辩委员会集
22、体裁定该论文(设计)是否具有答辩资格。第二十六条二级学院应根据教务委员会工作进程安排,对毕业班教学时间进行统一安排,提前做好答辩时间、场地、人员分组等准备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的第11周或12周,答辩小组至少应提前1周将具体安排通知到参加答辩的师生,并报教务委员会备案。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具备答辩资格:1未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2论文(设计)未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初评认定完成的;3论文经抄袭检测系统检测,重合度超过规定范围的;4指导教师初评成绩为不合格的;5评阅教师复核并经答辩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答辩资格的;6未完成规定应完成的其他事项的。第二十八条答辩小组应
23、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并做好记录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旁听。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结合本院专业特点安排具体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程序。原则上按“学生报告(主要内容、研究方法手段、引用的资料、主要结论)教师提问学生应答教师对其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和评分”的程序进行。第三十条每个学生答辩完毕后,答辩小组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附件三),并根据该生论文写作质量与论文答辩水平,参照指导教师初评成绩,消除组内指导教师可能出现的初评尺度差异,集体评定复评成绩,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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