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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何以具有价值?在儒家语境中的解释 本文标题已经表明我们的讨论是基于这样1个预设的:是具有价值的。在这个大家都充分意识到环境危机、生态危机之严重性的状况里,这个预设显然是不应该受到质疑的。于是,我们的就是:自然为什么是具有价值的?或曰:自然何以具有价值? 显然,我们的讨论首先涉及“自然”这个概念本身。何谓“自然”?对于我们今天中西之间的跨文化交流来说,这仍然还是1个问题,1个必须首先加以澄清的问题。这是因为,1方面,汉语的“自然”通常是指的nature;但另1方面,“自然”在汉语中的意思并非从来如此的。nature并非“自然”的本土意义。1般来说,在指自然界时,现代汉语的“自然”是1个外来语
2、,它对应于英语的nature。这就是说,现代中国人所说的“自然”其实是1个西方观念,即通常是指的“自然界”。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我们现代中国人在谈论中国文化传统时,1谈到“自然”,可能1开始就已经偏离了中国思想传统,而陷入了西方话语之中。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我们经常看见现今中国学者们在这样谈论着道家的和儒家的“自然”观念。 但是,用来翻译nature的“自然”这个词语,本身原不是外来语,而是汉语固有的。道家和儒家都把“自然”作为重要的概念使用着,而且他们的用法有1个共同的语义平台,那就是“自然”这个短语的最基本的含义:自己如此。“自”即自己、自身;“然”即如此、这样。道家认为1切存在者本来是自
3、己如此的,这就是所谓“道”;反之便是“不道”、“失道”。例如对于牛马来说,“穿牛鼻、落(络)马首”便是不道(庄子),“不道早已”,不能“长生久视”(老子)。道家这个观念对人来说当然同样适用:人的本性就是人固有的自己如此的东西,正如物的本性就是物自己如此的东西。所以,人对物,应该“物物而不物于物”(庄子),就是按物的自己如此的本性去对待物,在这种对待中同时保持人之自己如此的本性而不至被物化;同理,物、例如牛马对人,也就应该“人人而不人于人”,就是按人的自己如此的本性去对待人,在这种对待中同时保持物之自己如此的本性而不至被“人化”。总之,就是人、物各守自身的自己如此的东西。其实儒家也这样看,例如,
4、生来具有仁义礼智“4端”,乃是人心的“自己如此”;反之便是“放心”(放失了本心)(孟子3)。儒家这个观念当然也适用于自然界,即自然界也是自己如此的。人和自然界都自己如此,才有可能达到天地万物“1体之仁”。正是在这个共同的语义平台上,儒、道思想才进1步分殊开来。 当然,人们用中国固有的“自然”(自己如此)这个词语来翻译英语的nature不是全然没有1点道理的。在西方观念中,nature也是自己如此的;同样地,人的本性也是自己如此的,所以人性就是“人的自然”(humannature)。但是,西方观念跟中国观念有1个根本区别,那就是:在对人和自然界这样两大类“自己如此”的东西之间的关系的理解上,存在
5、着分歧。在西方传统中,这种关系乃是人与自然的2元对置。例如在基督教传统中,人和自然之间就是这种2元对置,这里,物的价值取决于人的需要;同时还有1个更根本的2元对置,那就是造物与造物主的对置,这里,人和自然界的价值最终取决于上帝这个终极实体。稍加思考不难发现,这种2元对置蕴涵着1种悖谬:1方面,对人来说,他能够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这是他的“自己如此”的本性。我们知道,这是启蒙思想的1个基本,或现代性的1个基本特点。这里,“自然”或者“自己如此”是好的。但另1方面,被认识被改造了的那个大自然或者自然界已经不能称为“自然”了,已经是“不自然”的了,即是所谓“文明”的了,而这对人来说仍然是好
6、的、即是应该的;反之,则是“不文明”的“野蛮”的,不好的。这里,显然,“自然”或者“自己如此”就是不好的了。这就是说,有的自然是好的,如人性(“人的自然”humannature);而有的自然则是不好的,如“不文明”的自然状态(nature)。这就是西方观念所导致的悖谬,其根源存在于人与自然界的2元对置之中。 然而中国传统观念并非如此。这里我们着重谈谈儒家的观念。 在儒家观念中,“自然”亦即“自己如此”的重大意义,打个比方,略相当于胡塞尔现象学的“绝对自身所予”(self-given)的观念。当然,这里存在着区别:胡塞尔的“自身所予”是先验意识的;而儒家的“自然”不1定如此理解,也可以作经验主义
7、或者“自然主义”的理解,虽然我个人倾向于先验地理解儒家的“自然”观念。无论如何,借用海德格尔的说法,“自然”作为自身所予,所指的并不是任何实体或者“在者”,而是原初的本真的“在”本身。唯其自身所予,“自然”乃是无须前提的、自明的(self-evident);唯其无前提的自明性,“自然”是存在论的最高范畴,即既是知识论的基础,也是价值论的基础,并且也是实践论的基础,当然也是我们今天解决环境问题、生态问题以及其它所有问题的观念基础。从价值观念看,“自己如此”既是自然界的价值的终极根据,也是人的价值的终极根据。儒家既不认为自然界的价值取决于人,也不认为人的价值取决于自然界,而是认为人与自然界各自具有
8、价值自足性,因为两者都是“自己如此”的“自然”。 这里的关键在于,在儒家观念中,“自然”并不仅仅被理解为与人对立的nature。这里既没有人与自然的2元对置,更没有造物与造物主的2元对置。儒家所谓“天”,其实也就是自然,亦即自己如此(道家例如庄子也是如此理解的)。在儒家正统观念中,人性就是这种自然,并永远是这种自然。当然,上文说过,在西方观念中,humannature也是1种nature。但是,西方现代性及其启蒙观念的逻辑后果及实践后果,是人对自然界的背叛。只有改变了“自然状态”的,才是所谓“文明”的。所以,人是自然的逆子:他原本是自然之子,但他后来通过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而对自然加以利用、征
9、服,成为了自然的不肖之子、甚至自然的敌人。人类生存环境的破坏、生态的破坏,就是明证。 $False$ 而儒家思想则不然。人不仅是之子,而且还应该是自然的孝子。这个思想,在张载的西铭4里有很透彻的表达:“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而中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所谓孝,中庸5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继者,承也;述者,循也。孝就是继承和遵循父母之道。这就是说,孝子就是善于继承父母未竟的事业;同理,自然的孝子就是善于继承发展自然未竟的事业。这也就是周易6所说的“干父之蛊”、“干母之蛊”7(“蛊者,事也。”8)。人之于自然,也就是继其志、述其事的而已。这里蕴涵着儒家的1个极
10、为深刻的思想:自然,包括自然界这个自然、人这个自然,都是未完成的,需要人这个自然之子去继续完成。 那么,人凭什么继志述事、完成自然未竟的事业?周易指出:“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9人是凭着自己的善性去继述、继成,即凭着自身的“自然”去继述、继成,因为善性正是人自身的自然。简单说,凭善性去完成自然,就是凭自然去完成自然,这种“人为”,其本身也是“自然”的、自己如此的。这也就是中庸所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的意思。“天命之谓性”也就是周易所说的“乾道变化,各正性命”10。乾道就是天道。此处之“天”即谓“自然”,亦即“自己如此”。人得天为性,是说人性自己如此;物同样得天为性,也是说自然界自己
11、如此;而人率性为道,就是说的人继志述事、继善成性。 在这种观念下,人与自然界就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亲和的关系。1方面,视自然为父母,你就不会想到要去利用它、征服它,而愿意去顺从它、孝顺它。另外1方面,人对自然也并不是无所作为,恰恰相反,正因为人应该孝顺自然,他也就应该去继其志、述其事,这样才能有所作为。 所以,在儒家观念中,自然,不论是人的自然,还是自然界,其价值都在于其“自己如此”。人的使命决不是利用自然、征服自然,而是通过“赞天地之化育”11,完成自然、完善自然既完善人自己的自然,也完善大自然的自然。就人与自然界的关系来看,人之完成、完善自然界,这是人之自然,因而也是人之价值所在;而自然界之被完成、被完善,这也是自然界之自然,因而也是自然界之价值所在。这两方面乃是1个统1的和谐的自然而然、自己如此的过程。 注释: 庄子(约前369椙?86):战国时期道家代表人物。 老子:道家创始人,春秋末期人。 3孟子(约前372椙?89):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之1。 4张载(1020?077):北宋时期儒家代表人物之1。西铭:张载的著作,原为其正蒙里的1篇,题为乾称。 5中庸:儒家经典礼记篇名,后来的儒家核心经典“4书”之1。 6周易:儒、道核心经典之1。 7出自周易蛊卦。 8出自周易序卦。 9出自周易系辞。 10出自周易彖传。 11出自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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