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2).doc
《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2).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2).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本文摘要】 在实际操作中,贷款人没有对担保人就担保合同中的条款尽提示义务,也没有对担保人就担保的债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解释、说明员工岗位责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推行已有好几年,就宜丰县农村信用社来说,总的来说还是推行得比较成功的。这种贷款营销办法一来为信用社增加了经济效益,二来进一步加强了信用社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本文拟就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一、保证担保的优劣比较担保法第2条规定了5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从目前各信用社提供的担保格式合同来看,大多数只采用了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一种担保方式。担保法第3条规定:
2、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下面就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优劣作一比较:A、优:(1) 保证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主合同的效力和保证人意思是否真实。因此,在担保的效力问题上,保证合同使贷款人面临的担保无效的风险相对效小。(2) 保证担保不受使用、消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影响到预期收益,贷款人可以对债务人、保证人双方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任意选择,请求法院进行扣划、拍卖等,使债权全部得以实现。(3) 保证担保的程序相对简单,手续又较为简便、快捷,费用较低。B、劣:(1) 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严格的限定。担保法第八条、九条、十条
3、,对此作了严格规定(条文附后),需要贷款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并对保证人的保证主体资格作严格审查。如公益单位绝对不能成为保证担保的主体,而国家机关绝对不能成为抵押保证的保证主体。(2) 要求债权人不仅要对保证人现实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而且还要对其在保证期限内的资信状况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预测。(3) 在保证期限内,如保证人对其他债权人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或者其资信状况因某种原因而急剧发生变化,则会导致其实际担保能力大大地降低。从而对债权的实现构成威胁。如债务人、保证人均资不抵债,则只能按债权所占其全部债务比例受偿,而无优先受偿权,从而使债权有可能不能全部实现。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2 银行 系统 论文 谈农信社 岗位责任 贷款 中的 担保 问题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975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