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乡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与2015三严三实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合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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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 乡镇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 报告与 2015 三严三实知识竞赛试题及答 案合集 2015 三严三实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 关 于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规 定 规 定 , 领 导 干 部 执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的 情 况 , 应 当 列 为 (A)的 重 要 内 容 , 并 在 本 单 位 、 本 部 门 进 行 评 议 。 A.民 主 生 活 会 和 述 职 述 廉 B.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C.询 问 质 询 D.罢 免 撤 换 2、 廉 政 准 则 规 定 ,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禁 止 利
2、用 职 权 和 职 务 上 的 影 响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 不 准 利 用 知 悉 或 者 掌 握 的 (A)谋 取 利 益 。 A.内 幕 信 息 B.公 告 信 息 C.公 开 信 息 D.财 经 信 息 3、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规 定 , 在 案 件 的 (C)过 程 中 , 涉 嫌 违 纪 的 党 员 能 够 配 合 调 查 工 作 , 如 实 坦 白 组 织 已 掌 握 的 其 本 人 主 要 违 纪 事 实 的 , 可 以 从 轻 处 分 。 A.审 理 B.处 理 C.初 核 、 立 案 调 查 D.结 案 4、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3、处 分 条 例 规 定 , 在 国 (境 )外 、 外 国 驻 华 使 (领 )馆 申 请 政 治 避 难 , 或 者 违 纪 违 法 后 逃 往 国 (境 )外 、 外 国 驻 华 使 (领 )馆 的 , 给 予 (D)处 分 。 A.严 重 警 告 B.撤 销 党 内 职 务 C.留 党 察 看 D. 开 除 党 籍 5、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要 求 , 各 级 纪 委 (D)的 提 名 和 考 察 以 上 级 纪 委 会 同 组 织 部 门 为 主 。 A.书 记 B.副 书 记 C.常 委 D.书 记 、 副 书 记 6、 党 章
4、 规 定 ,党 员 如 果 没 有 正 当 理 由 , 连 续 (B)不 参 加 党 的 组 织 生 活 , 或 不 交 纳 党 费 , 或 不 做 党 所 分 配 的 工 作 , 就 被 认 为 是 自 行 脱 党 。 A.3 个 月 B.6 个 月 C.12 个 月 D.24 个 月 7、 廉 政 准 则 规 定 ,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禁 止 私 自 从 事 营 利 性 活 动 。 不 准 在 离 职 或 者 退 休 后 (C) 内 , 接 受 原 任 职 务 管 辖 的 地 区 和 业 务 范 围 内 的 民 营 企 业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中 介 机 构 的 聘 任
5、, 或 者 个 人 从 事 与 原 任 职 务 管 辖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利 性 活 动 。 A.四 年 B.五 年 C.三 年 D.六 年 8、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个 人 证 券 投 资 行 为 若 干 规 定 规 定 , 要 规 范 党 政 机 关 工 作 人 员 个 人 证 券 投 资 行 为 , 这 其 中 不 包 括 (D)。 A.买 卖 股 票 B.买 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C.买 卖 其 他 股 票 类 证 券 及 其 衍 生 产 品 D.买 卖 政 府 债 券 9、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6、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若 干 规 定 规 定 ,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利 益 , 以 各 种 交 易 形 式 非 法 收 受 请 托 人 财 物 。 以 下 哪 项 行 为 不 属 于 违 纪 (D)。 A.以 明 显 低 于 市 场 的 价 格 向 请 托 人 购 买 房 屋 、 汽 车 等 物 品 B.以 明 显 高 于 市 场 的 价 格 向 请 托 人 出 售 房 屋 、 汽 车 等 物 品 C.以 其 他 交 易 形 式 非 法 收 受 请 托 人 财 物 D.根 据 商 品 经 营 者 事 先 设 定 的 各 种 优
7、惠 交 易 条 件 , 以 优 惠 价 格 购 买 商 品 的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规 定 , 公 务 员 晋 升 职 务 , 应 当 逐 级 晋 升 。 特 别 优 秀 的 或 者 工 作 特 殊 需 要 的 , 可 以 按 照 规 定 破 格 或 者 (A)晋 升 职 务 。 A.越 一 级 B.越 二 级 C.越 三 级 D.越 四 级 11、 中 共 中 央 纪 委 关 于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若 干 规 定 规 定 , 严 格 禁 止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为 请 托 人 谋 取 利
8、 益 , 收 受 请 托 人 提 供 的 干 股 。 下 面 说 法 中 , 不 正 确 的 有 (C)。 A.股 份 未 实 际 转 让 , 以 股 份 分 红 名 义 获 取 利 益 的 , 实 际 获 利 数 额 应 当 认 定 为 违 纪 数 额 B.相 关 证 据 证 明 股 份 发 生 了 实 际 转 让 的 , 违 纪 数 额 按 转 让 行 为 时 股 份 价 值 计 算 , 所 分 红 利 按 违 纪 孳 息 处 理 C. 进 行 了 股 权 转 让 登 记 , 或 者 相 关 证 据 证 明 股 份 发 生 了 实 际 转 让 的 , 违 纪 数 额 按 转 让 行 为 时
9、 股 份 价 值 计 算 , 所 分 红 利 可 不 予 追 缴 D. 进 行 了 股 权 转 让 登 记 , 违 纪 数 额 按 转 让 行 为 时 股 份 价 值 计 算 , 所 分 红 利 按 违 纪 孳 息 处 理 12、 根 据 中 国 共 产 党 纪 律 处 分 条 例 有 关 规 定 , 下 列 说 法 不 正 确 的 是 (D)。 A.某 县 委 书 记 赵 某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用 公 款 购 买 住 房 归 个 人 所 有 , 对 赵 某 应 按 贪 污 处 理 B.党 员 干 部 钱 某 在 经 济 往 来 中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收 受 回 扣 ,
10、 归 个 人 所 有 , 对 钱 某 按 受 贿 处 理 C.党 员 干 部 孙 某 在 公 务 活 动 中 接 受 礼 品 , 按 照 规 定 应 当 交 公 而 不 交 公 , 对 孙 某 按 贪 污 处 理 D.党 员 干 部 李 某 利 用 职 务 上 的 便 利 , 为 他 人 谋 取 利 益 , 其 配 偶 收 受 对 方 财 物 , 无 论 李 某 是 否 知 道 , 都 应 以 受 贿 追 究 李 某 的 责 任 1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务 员 法 规 定 , 下 列 哪 项 不 是 公 务 员 应 当 履 行 的 义 务 (C)。 A.忠 于 职 守 , 勤
11、勉 尽 责 , 服 从 和 执 行 上 级 依 法 作 出 的 决 定 和 命 令 B.维 护 国 家 的 安 全 、 荣 誉 和 利 益 C.申 请 辞 职 D.遵 守 纪 律 , 恪 守 职 业 道 德 , 模 范 遵 守 社 会 公 德 14、 党 员 领 导 干 部 一 律 不 得 接 受 可 能 影 响 ( D )的 礼 品 、 宴 请 以 及 旅 游 、 健 身 、 娱 乐 等 活 动 安 排 。 A、 方 便 执 行 公 务 B、 妨 碍 执 行 公 务 C、 有 利 执 行 公 务 D、 公 正 执 行 公 务 15、 廉 政 准 则 规 定 , 不 准 搞 劳 民 伤 财 的
12、 “( A )”和 沽 名 钓 誉 的 “政 绩 工 程 ”。 A、 形 象 工 程 B、 重 点 工 程 C、 市 政 工 程 D、 表 面 工 程 16、 实 行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责 任 制 , 要 坚 持 ( A ), 谁 主 管 、 谁 负 责 , 一 级 抓 一 级 、 层 层 抓 落 实 。 A、 集 体 领 导 与 个 人 分 工 负 责 相 结 合 B、 首 长 负 责 制 C、 党 委 统 一 领 导 D、 党 政 齐 抓 共 管 17、 公 务 员 在 年 度 考 核 中 , 连 续 两 年 被 确 定 为 不 称 职 的 应 该 ( A ) A、 予 以 辞 退
13、B、 降 级 使 用 C、 降 两 级 工 资 D、 撤 职 18、 公 务 员 违 纪 的 , 应 当 由 ( C )决 定 对 公 务 员 违 纪 的 情 况 进 行 调 查 , 并 将 调 查 认 定 的 事 实 及 拟 给 予 处 分 的 依 据 告 知 公 务 员 本 人 。 A、 上 级 机 关 B、 监 察 机 关 C、 处 分 决 定 机 关 D、 纪 检 机 关 19、 公 务 员 对 人 事 处 理 决 定 的 复 核 、 申 诉 期 间 , ( C)人 事 处 理 的 执 行 。 A、 暂 停 B、 暂 缓 C、 不 停 止 D、 停 止 20、 对 预 备 党 员 违
14、犯 党 纪 的 , 可 以 这 样 处 理 : ( B )。 A、 因 为 还 不 是 正 式 党 员 所 以 不 受 党 纪 约 束 B、 取 消 其 预 备 党 员 资 格 C、 给 予 党 纪 处 分 D、 除 名 21、 民 主 生 活 会 的 主 题 应 当 按 照 上 级 党 组 织 的 要 求 , 针 对 ( B )方 面 存 在 的 突 出 问 题 确 定 。 A、 廉 政 勤 政 B、 党 性 党 风 C、 政 治 思 想 D、 理 想 信 念 22、 廉 政 准 则 规 定 , 禁 止 违 反 规 定 选 拔 任 用 干 部 。 以 下 说 法 错 误 的 是 () A、
15、不 准 采 取 不 正 当 手 段 为 本 人 或 者 他 人 谋 取 职 位 B、 不 准 利 用 职 务 便 利 私 自 干 预 下 级 或 者 原 任 职 地 区 、 单 位 干 部 选 拔 任 用 工 作 C、 不 准 在 干 部 考 察 工 作 中 隐 瞒 或 者 歪 曲 事 实 真 相 D、 可 以 在 机 构 变 动 时 , 顺 便 提 拔 、 调 整 干 部 。 23、 新 任 领 导 干 部 应 当 在 符 合 报 告 条 件 后 ( C )内 按 照 关 于 领 导 干 部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的 规 定 报 告 个 人 有 关 事 项 。 A、 10 天 B、
16、 20 天 C、 30 天 D、 40 天 24、 关 于 实 行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问 责 的 暂 行 规 定 规 定 , 问 责 决 定 机 关 按 照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对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作 出 的 问 责 决 定 , 应 当 经 领 导 班 子 ( B )决 定 。 A、 主 要 责 任 人 B、 集 体 讨 论 C、 主 要 负 责 人 D、 集 体 研 究 25、 贪 污 行 为 的 违 纪 主 体 是 ( C )。 A.党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或 企 业 中 非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中 的 党 员 B.党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或 其 他
17、单 位 中 非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中 的 党 员 C.党 和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或 受 委 托 管 理 、 经 营 国 有 财 产 的 人 员 D. 以 上 都 是 26、 加 强 和 改 进 党 的 作 风 建 设 , 核 心 问 题 是 ( C )。 A.保 持 思 想 上 的 坚 定 性 B.保 持 原 则 问 题 上 的 坚 定 性 C.保 持 党 同 人 民 群 众 的 血 肉 联 系 D.保 持 理 论 联 系 实 际 的 优 良 作 风 27、 我 们 党 的 最 大 政 治 优 势 是 (A ) , 党 执 政 后 的 最 大 危 险 是 () 。 A 密 切 联
18、系 群 众 ;脱 离 群 众 B 统 一 战 线 ;执 政 能 力 不 强 C 集 体 领 导 ;个 人 集 中 28、 监 察 机 关 是 人 民 政 府 行 使 监 察 职 能 的 机 关 , 依 法 对 (B)、 国 家 公 务 员 和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任 命 的 其 他 人 员 实 施 监 察 。 A.司 法 机 关 B. 国 家 行 政 机 关 C.立 法 机 关 D.国 有 事 业 单 位 29、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对 县 市 区 党 政 正 职 监 督 的 暂 行 办 法 规 定 , 在 领 导 班 子 讨 论 决 定 重 大 决 策 、 重 要 人 事 任 免
19、 、 重 大 项 目 安 排 、 大 额 度 资 金 安 排 使 用 时 , 县 市 区 党 政 正 职 实 行 (B)。 A.首 问 责 任 制 B. 末 位 表 态 制 C.一 把 手 拍 板 制 D.集 体 讨 论 制 30、 各 级 党 政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涉 外 活 动 (包 括 与 华 侨 和 港 澳 台 同 胞 交 往 活 动 )中 , 由 于 难 以 谢 绝 而 接 受 的 礼 金 和 有 价 证 券 , 必 须 在 (C)内 全 部 交 出 并 上 缴 国 库 。 凡 不 按 期 交 出 的 , 以 贪 污 论 处 。 A.半 个 月 B. 六 个 月 C
20、.一 个 月 D.三 个 月 31、 对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实 行 问 责 的 方 式 分 为 : 责 令 公 开 道 歉 、 停 职 检 查 、 引 咎 辞 职 、 (A)、 免 职 。 A. 责 令 辞 职 B. 预 免 职 C.强 制 辞 职 D. 待 岗 32、 调 查 组 认 为 被 调 查 的 党 员 干 部 确 犯 有 严 重 错 误 , 已 不 适 宜 担 任 现 任 职 务 或 妨 碍 案 件 调 查 时 , 可 建 议 对 其 采 取 (A )措 施 。 A、 停 职 检 查 B、 诫 勉 谈 话 C、 免 职 D. 预 免 职 33、 有 违 反 规 定 插 手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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