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劳动关系复评体系(标准).doc
和谐劳动关系复评体系(标准) 一、和谐企业(试行)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考评单位 得分 (一)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10分 1、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的,得5分; 2、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合同必备条款到位,约定条款合法,签订程序到位的,得2分; 3、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履行全面的,得3分。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100%、未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的,此项不得分。 市三方四家 (二)双爱活动 5分 1、开展双爱活动措施有力,形式多样,工作成效显著的,得3分; 2、按照双爱活动推进计划完成项目实施的,得2分。 市三方四家 (三)民主管理 10分 1、党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得2分; 2、被评为各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党组织的,得2分; 3、企业支持工会工作,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活动规范,有专门办公、活动场地的,得2分; 4、有规范的职代会制度的,建立企业与职工沟通平台的,得2分; 5、厂务公开内容全面、程序到位的,得2分。 职工满意度80%以下的,此项扣5分。 市委组织部、 市总工会 (四)工资工时 10分 1、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得4分; 2、建立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的,一线职工工资年增长率高于企业平均工资的增长率的,得2分; 3、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得2分; 4、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得2分。 企业存在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情形的,此项不得分。 市三方四家 (五)社会保险 10分 1、 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得2分; 2、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得2分; 3、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的,得2分; 4、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的,得2分; 5、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的,得2分。 其中一项保险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或欠费的,此项不得分。 市三方四家 (六)安全生产 12分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安全生产“三基”工作扎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无“三合一”现象,得3分; 2、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职工上岗前、转岗后实行三级教育,得3分; 3、依法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职业卫生、食品卫生教育和职业健康检查,得3分; 4、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建立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得3分。 市安监局、 市总工会 (七)职工素质 6分 1、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将其中的70%用于一线职工培训教育的,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富有成效的,得2分; 2、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等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得2分; 3、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得2分。 市三方四家 (八)生活保障 12分 1、积极参加市、县两级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得4分; 2、开展“强化生活后勤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主题活动,成效显著的, 得2分; 3、开展“三满意”活动有序,成效明显的,得2分; 4、建立并有效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制度(有困难职工标准、帮扶资金来源、帮扶救助措施),得1分; 5、企业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得3分。 市总工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文化建设 8分 1、加强对职工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措施、有经费,得2分; 2、开展经常性形势政策、普法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的,得2分; 3、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认真做好“八个一”工程的,得2分; 4、企业经常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得2分。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十)协调机制 8分 1、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向上信息沟通及时的,得3分; 2、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的,得2分; 3、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的,得3分。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立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立案、人民法院立案2件以上,确定企业负主责或败诉的,此项不得分。 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三方四家 (十一)诚信 守法 9分 1、获得省级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或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得3分; 2、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费),无偷、逃税及其它税务行政处罚记录的,3分; 3、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或具有社会公益性的活动,得2分; 4、登记报送流动人口相关信息达100%,得1分。 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及欺诈等不良行为的,此项不得分。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十二)一票否决 1、非法使用童工; 市人力社保局 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和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市安监局 3、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 4、企业有重大过错,被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各相关单位 5、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黄色、红色、黑色的; 市环保局 6、企业经营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企业未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或者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 市卫生计生委 7、没有开展“综治进民企”活动。 市综治委 附件4 东阳市和谐劳动关系复评体系(标准) 二、和谐园区(试行) 考核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考评责 任单位 得分 1、园区组织机制建设 20分 1、 创建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得4分; 2、 制订创建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合力推进创建过程的,得4分; 3、 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得4分; 4、 三方(工会、企业雇主组织、劳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劳动关系成效明显的,得4分; 5、 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得4分。 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 2、园区内企业基本 组织、制度建设 16分 1、 园区内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得4分; 2、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95%的,得4分; 3、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85%的,得4分; 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制率达到90%的,得4分; 市委组织部、市委两新工委、市总工会、市人力社保局 3规范用工 17分 1、 园内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100%的,得5分,低于95% 的不得分; 2、 园内企业职工五大社会保险参保率100%的,得5分; 3、 园内企业100%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得4分; 4、 积极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得3分。 市人力社保局 4、文化基础建设 6分 1、 文化事业有支出的,得2分; 2、 有鲜明园区精神,园区文化组织健全,设施完善的,得2分; 3、 园区活动丰富,文化氛围浓厚的,得2分。 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 5、综合治理 12分 1、 重视园区法制建设,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治安安全法律法规的,得3分; 2、 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和“综治进企业”活动的,得3分; 3、 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和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到位的,得2分; 4、 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0%的,得2分。 5、 按登记流动人口500:1配备专职协管员的,得2分。 市综治办、 市司法局、 市公安局 6、安全生产 12分 1、 认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或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得4分; 2、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得4分,低于90%的不得分。 3、 千人重伤事故发生率低于千分之二的,得4分。 市安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7、环境保护 8分 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得2分; 2、 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万元工业增加值COD、NH3-N、SO2、NOx排放量达到环保部门年度考核指标,得2分; 3、 清洁生产审核率80%,得2分; 4、园区绿化覆盖率35%,得2分。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建设局、市发改委 8、创建活动 开展 9分 1、 园区企业参与创建率90%,得3分; 2、 园区职工对创建活动开展知晓率95%以上的,得3分; 3、 获县级以上和谐企业占创建企业比例达3%,得3分。 市三方四家 9、一票否决 项目 1、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率低于90%的; 2、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数的; 3、发生使用童工事件的; 4、 发生因劳动关系引起的群体性、重大突发性事件的; 5、发生环保部门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况的 市总工会、市安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