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介绍.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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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平能化集团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介绍,主要内容,1. 背景意义 2. 研究目标 3. 设计依据 4. 研究内容 5. 技术难点 6.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7.取得的创新型结论 8.试验设备及产品照片,1.1 立项背景,煤炭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能源,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其战略地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有13000余座矿井,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1/3,国有重点煤矿中具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占87.37,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占51.3 ,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不仅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巨大损失,而且给 “
2、和谐社会”的创建和煤矿企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1.1 立项背景,为提高煤矿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减少因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损失, 2009年12月25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了关于做好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0934号),将平顶山等11个煤矿企业确定为避难所(救生舱)建设试点。 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特别强调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紧急避险系统等技术装备,并要求于3年内完成。 2010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发布了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
3、大系统”,1.1 立项背景,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并再次特别强调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一氧化碳)突出矿井,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3年6月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旨在提高煤矿抗灾防灾能力。南非、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采矿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煤矿井下固定避难室、移动救生舱、应急逃生和个人防护等成熟的实用技术和装备,在井工煤矿普遍建立了比较完备有效的应急避难设施,并且已经有了一些事故发生时成功避难的典型经验。,1.2 项目意义,我国煤矿数量巨大,且井下环境条
4、件较差,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我国煤矿产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占矿难数量90%以上的是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和透水事故,这些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只有约5%是在事故发生瞬间受到伤害死亡,绝大部分是由于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逃离危险区域而导致死亡的。因此,尽快研究矿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及装备支撑,是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优先主题。 在此背景下,中平能化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立项,开展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研制,并先后与河南城建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救生舱专项技术的合作。,2.研究目标,服务对象: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
5、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平能化集团现有矿井30余对,由于大部分矿井建设时间较早,主(副)井及巷道尺寸较小,同时,绝大多数矿井为高瓦斯或瓦斯与煤尘突出矿井,大部分矿井的温度较高,普遍在31以上,其中四矿、六矿、八矿、十矿、十三矿等数对矿井为热害严重矿井,其工作面温度超过35。 经调研,河南省内的其它国有及地方煤矿,其主(副)井设计及巷道条件与中平能化集团所辖矿井具有诸多相似之处,尺寸偏小,有相当一部分矿井为热害严重矿井。,2.研究目标,“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 项目的研制目标:研制出一种适合中平能化集团的矿井实际,也可适用于河南其它煤矿的重特大灾害事故遇险人员的应急避险设备,他应具有可移动、多次重复使用
6、、距工作面近便于人员紧急避险等优点。,2.研究目标,设计思路: (1)可移动式救生舱应有与煤矿井下三条生命线相对应的接口,包括压风供气、供水、供电及通讯的接口,一般情况下,由他们向救生舱提供能源供给,可最大限度地延长舱内人员的避险时间。 (2)可以有外部供给,但不能完全依赖于外部供给,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应在没有外部供给的情况下,具有96h以上的综合防护时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3.设计依据,3.1 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研制主要依据: 2009年12月25日发布的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
7、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函办200934号。 2010年11月26日版可移动式救生舱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准则(草案暂执行)。 2011年1月25日发布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3.设计依据,3.2 主要技术要求: 救生舱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适用于存在较大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环境中使用的救生舱,应能承受不小于2MPa的爆炸压力;适用于在火区及其影响范围内使用的救生舱,应能在环境温度55条件下安全使用。 -
8、煤矿井下避难所(救生舱)试点建设基本要求,3.设计依据,过渡舱的净容积应不小于1.2 m3,内设压缩空气幕、压气喷淋装置及单向排气阀。生存舱提供的有效生存空间应不小于每人0.8 m3,应设有观察窗和不少于2个单向排气阀。-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救生舱具备自备氧供氧系统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供氧量不低于0.5L/min人,处理CO2的能力不低于0.5 L/min人,处理CO的能力应能保证在20min内将CO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在整个额定防护时间内,救生舱内部环境中O2含量应在18.5%23.0%之间, CO2浓度不大于1.0%, CH4浓度不大于1.0%,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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