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ppt
《会计档案管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会计档案管理.ppt(4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会计档案管理,讲座大纲,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二、新办法修订内容要点 三、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视频) 五、现场答疑,法规标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016年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 会计档案案卷格式(2008年国家档案局),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原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同时废止。,修订出台新办法的背景和过程,1984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于1998年对该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随着各单位信息化水平和精细化管理程度的日益提升,越
2、来越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电子形式产生、传输、保管,形成了大量电子会计档案,需要予以规范。 随着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国家档案管理规范、标准的制定或修订,原管理办法的有关表述已不再适用,会计档案的范围、保管、利用、销毁等方面的规定需要相应予以调整或完善。 来源: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答记者问,修订出台新办法有什么 重大意义?,一是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创新经济的发展。推动电子凭证的在线传递和线上应用,为互联网创新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二是有利于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式。节约大量纸质会计资料的打印、传递、整理成本以及归档后的保管成本,减
3、少社会资源耗费,推动节能减排,有利于形成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 三是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电子会计数据的深度开发和有效利用,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更多维度、更具参考价值的会计信息。 来源: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答记者问,新办法解读,【目的】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管理会计档案适用本办法。,【管理的核心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
4、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 ),【监督指导管理体系】第四条 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对实施单位管理原则】第五条 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
5、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单位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单位也可以委托具备档案管理条件的机构代为管理会计档案。,【归档范围】第六条 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完善了会计档案的范围
6、),【管理条件】第七条 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新的归档形式和要求】第八条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一)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增加和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
7、,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六)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对以上形式条件补充】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增加了实行会计档案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的管理要求。) 【实施部门工作规定】第十条 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以下统称单位会计管理机构)按照归档范
8、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一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三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对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时间做了更加灵活的规定。),【移交手续】第十二条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纸质会计档案
9、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接收电子会计档案时,应当对电子会计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进行检测,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利用规定】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
10、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保管期限原则】第十四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对定期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作了调整,延长了凭证、账簿和辅助性会计资料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保管期限补充】第十五条 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 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鉴定销毁原则】第十六条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
11、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鉴定工作机构】第十七条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当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单位会计、审计、纪检监察等机构或人员共同进行。 (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增加了鉴定销毁环节。),【销毁工作程序】第十八条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人、会计管理
12、机构经办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进行清点核对;在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删除了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监销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单位内部组织监销的有关要求。) 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鉴定后档案处理原则】第十九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会计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纸质会计档案应当单独抽出立卷,电子会计档案单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会计 档案 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291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