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IT行业合同-信息系统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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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IT 行业合同:信息系统合同1 特征码 sgGRKkpAhXOSRsPOPcTD 委托方:_ 服务方:_ 鉴于委托方有意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服务方愿意为委托方提 供上述信息化管理系统,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1定义 (1)信息化系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信息化系 统、信息系统、系统、项目等均指本合同所规定的、委托方拟 建设、服务方拟提供的信息化集成系统及其部分。 (2)里程碑:里程碑指服务方为完成委托方拟建设的 信息化系统中相对独立的阶段性工作部分项目。 (3)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双方各自所拥有的,不 为公众所知
2、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 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和技术资 料等,或由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 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 (4)工作日: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 第 2 页 有的工作日,凡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日均指工作日,未指明工 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 2委托方业务及信息化系统描述 委托方的主营业务为_,兼营业务为_; 委托方拟建立的信息化系统为_,拟建立的信息系统其 要求和主要功能为_。委托方现有的相关(技术设备名 称) (信息化系统名称)为_,其主要功能是 _,服务方对该系统已经充分了解,并将结合委托方拟 建的信息
3、化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 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_,其中注明了拟选用的 设备与软件。委托方保证对所拟选用的上述设备与软件有继续 使用和或升级的权利。未注明的设备与软件在拟建系统中不 予利用,或由委托方自行处理;但原有系统中的功能,除(委 托方明确表示需依照本合同由服务方升级的和不予保留的功能) 之外,服务方不得由于集成了本合同所规定的系统后,而破坏 其原有功能。 3服务方所提供的信息系统描述 服务方已经充分理解委托方的需求并根据上述所书的委托 方业务和信息化系统的描述,向委托方提供以下信息系统集成: (1)硬件系统:服务方所提供的硬件系统设备为 _和_所生产的产品,
4、产品质量符合_ 第 3 页 要求,该产品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_,将支持 _软件的运行。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 价格等见附件 1 。 (2)软件系统:服务方所提供的软件系统为 _,其中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_,属于服务方 所拥有的软为_,委托方委托服务方开发的软件为 _。该软件系统以(服务方,委托方,第三方)所提供 的硬件系统为运行平台,由_软件为操作平台;其软件 系统包括:_子系统、_子系统、_子 系统、_子系统、等_子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 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主要功能为 _、_、_;该软件与(服务方所提供 的)硬件系统所建立的信息系统将支持委托方_业务和 /或管理
5、的运作。该软件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版本、价格 见附件 2 。 (3)信息系统达到的目标:整体功能符合委托方的所 描述_系统的要求,能够达到系统的集成以及模块之间 的无缝衔接、数据的无缝传输、数据充分共享、快速响应查询; 其具体的数据为:业务处理速度为每分钟_,数据存储 量为_,数据传输速度为_,响应查询时间为 _。系统具有开放性,能够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包 括技术设备的更新、具备后台编译、预留与其他系统的接口、 第 4 页 采用标准技术) ;整个系统能够达到委托方所需功能的开放度, (同买方原有系统相兼容) 。 (4)系统设计的原则: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在技术上将 体现以下原则:成熟性与先进
6、性;习惯性与规范性;可用性与 安全性;经济性与实用性;继承性与可扩展性。 4信息系统开发与进度 (1)本信息系统的开发分为_里程碑阶段, 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依据本合同附件 3所列 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委托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六条规 定进行付款;服务方制作的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本行业 的标准。其具体的里程碑阶段和进度见附件 3 。 (2)项目管理: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 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_。 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 情况重新指定己方管理小组成员,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另外一 方;委托方也可以指定第三方作为自己的代理人参加管理小组。 管理小组的
7、成员应能符合项目及其进展的需要和要求。任何一 方的小组成员如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从而导致项目迟 第 5 页 延或终止,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则由该成员所代表 的一方依本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3)信息与资料的提供:双方应按照本项目的性质, 互相配合,充分沟通;服务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 要,向委托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 调查了解有关系统情况,以对该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 计,委托方应予以积极的配合。如委托方对服务方完成本合同 所需的委托方资料和情况不予提供,从而导致项目迟延或终止, 其后果如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或造成服务方的损失,则委托方 依
8、本合同的违约条款_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赔偿和违 约责任。 (4)设计方案:服务方在取得了委托方所提供的必要 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功能与目标,在 _日内完成设计方案并提交委托方审核。委托方在收到 该设计方案后,对设计方案中所描述的信息系统的适用性和使 用性进行审核;委托方应在_日内完成审核,如认可的, 则在设计方案中签字认可。如有异议,则提交服务方复审,如 不构成问题,则服务方应向委托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服 务方应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委托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 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委托方虽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审 核并签字,但委托方只对设计方案中信息系统对委托方的适用
9、性、可用性、_、_等进行审核。委托方并不 第 6 页 对设计方案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该设计方案在今后出现 任何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服务方承担责任。该设计方案 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进度报告:服务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 (20)天内,以合理的、委托方可以理解的方式,向委托方提 供书面的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包括硬件和软件建设阶段。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与计划执行、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有 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有无项 目变更及/或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委托方应该知道 的情况或委托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 更发生,服务方
10、需在(七)天内向委托方做出书面报告;服务 方也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回复委托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 项目相关的询问。如服务方违反本条的规定,服务方应承担由 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委托方不能及时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 后果及项目延期的责任。 (6)第三方监理:委托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信息 系统项目的监理,如委托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委托方的监理, 依委托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相关的、与委托方同等的、本合 同中所约定的委托方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 (7)转包与分包:未经委托方同意,服务方不得将本 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 规定,服务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
11、的 第 7 页 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委托方, 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 30%支付违约金;除立即终止转包 或分包合同外,服务方仍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质量等条 款,继续履行本合同。 5项目变更 以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信息系统的最优化为原则、在 本项目的基本范围内,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 适时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包括但 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技术参数的提高或提升、 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 (1)若委托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委托方应以书面 形式提交给服务方。服务方应在_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 面回应,其内容
12、包括详细的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 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 等。 (2)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 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 上述回应。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 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服务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3)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如对价格或 交付日期的变化等,双方有权将此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 行仲裁;在仲裁裁决生效之前,委托方执行服务方回应中的要 第 8 页 求,服务方执行委托方所要求的变更。仲裁裁决下达后,双方 即依此执行并由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用。本条款对仲裁的选择是 独立
13、的,不影响本合同中争议条款所规定的争议方式解决的选 择。 (4)如服务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服务方应同 时详细阐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系统性能、项 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 的影响等。 (5)委托方收到服务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 _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服务方是否同意和接受服务方的 上述变更建议。如果委托方接受服务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 行对此变更建议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 行本合同。如委托方不同意服务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 同执行,但由此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委托方承担。 6交付 (1)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方将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 所规定的时间和项
14、目,由服务方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逐项列明 有关费用)交付本信息系统集成;交付地点:_。如由 第 9 页 于委托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服务方 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时间;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服务方的损 失,委托方应赔偿服务方的实际损失。如委托方能接受交付而 不接受交付,则视为服务方已经交付,委托方应当按照合同的 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2)交付方式:服务方在进行每项合同所约定的项目 交付前_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委托方。委托方应当在接 到通知的_天内安排接受交付。 (3)交付内容:服务方应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时 间进行交付;除项目本身的系统运行外,包括但不限于机
15、器设 备、安装手册、工作手册、系统软件、计算机文档、人机交互 学习程序等;如本合同约定委托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 码的,服务方应同时交付软件的源代码。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 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 (4)检测与检验:服务方在交付前,应当对所交付的 项目进行功能和运行检测,以确认交付项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检测标准见附件 3及_。委托方在领受交付项目后, 应当在_天内对所交付项目进行检验,向服务方出具书 面文件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所约定的信息系统任务、要求和功 能;或如有缺陷,应向服务方出具书面报告,陈述需改进的缺 陷。服务方应立即改进此项缺陷,并再次进行检测和评估。委 托方应于_天内再次
16、检验并向服务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 第 10 页 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最终检验合格 由委托方领受或由委托方依法或依约终止本合同为止;但此项 重复程序不得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相应合同履行期。如由于委 托方原因导致所交付项目缺陷,经委托方要求,服务方应帮助 改进此项缺陷,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5)系统试运行:自系统功能检测通过之日起,委托 方拥有_天的系统试运行权利。如由于服务方原因,系 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 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服务方应免费更换或 修理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题,服务方 应及时排除该方面
17、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服务方承担。 如由于委托方原因,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缺陷或问题,如果 是硬件方面的问题,而该硬件是由服务方直接提供给委托方的, 服务方应负责维修或更换故障部分的设备,如是委托方自行采 购的,则由委托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果是软件方面的缺陷或问 题,服务方应及时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均由 委托方承担。 (6)系统验收:_天的系统试运行完成后, 委托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服务方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递交 (本信息系统)验收通知书,委托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的 _天内,安排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 完成系统验收。如属于服务方原因致使被验收系统未通过验收,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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