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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5 页 预算附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 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1.2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1.3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 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 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
2、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 况,按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1.4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 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除外) 、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1.5 、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 至第 700 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 万元,保险 费率为2.5。工程 量
3、清单第100 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子目。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 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1.6、工程量清单中有标出数量的子目,均需填入单价;第100 章中的子目数量虽未标出,而要求填 入总额价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将总额价填入。投标时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子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在 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 的工程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对于清单第100 章里已填入总价的,各投标人需按招标人填入的总价填 写,否则按废标处理。 1.7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
4、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 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1.8 、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应与技术 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相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1.9 、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 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 第 2 页 共 15 页 1.10 、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方面的算术性 差错,应按评标办法第3.1.3条及 3.1.4条予以修正。 1.11 、工
5、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 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1.12 、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费用,已包括在 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1.13 、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的规定, 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含工程地质与自然条件的意外费和价格意外费,本工程不可预见费(暂 定金额)按第100 章至 700 章合计的10计列。 在投标报价时,暂列金额必须填报,按投标报价第1
6、00 章至 700 章合计的10计列 ,否则按废标处理。 1.14 、计量方法 (a)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 支付”条款的规定。 (b)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 量清单所列的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15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结算均以人民币(元)为结算。 1.16 、施工单位无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其试验、检测应委托有资质并经业主认可的交通工程试 验检测机构,但相应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关子目报价中,不单独进行计量支付。 1.17 、工程量清单第10
7、0 章中“ 102-3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技术规范第100 章、第 102 节、 第 102.14 、1. 、 (3)款规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总额200000 元(约为招标人公布的不含10% 不可预 见因素暂定金的最高限价的1.5% )以固定金额形式计入工程量清单支付子目102-3 中” ,投标人不按 规定计入或对此固定金额进行调价的,均按废标处理。 1.18 、工程量清单第100 章中已填入合价的子目在调价函中不可以进行调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 第 3 页 共 15 页 一、补充技术规范 (对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 ) 本补充技术规范是
8、对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 第七章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 有关条款的补充、删改和具体化,应对照技术规范中 同一编号的章、节、小节、条、款、项或目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补充技术规范与技术规范之间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技术规范为准。 第 100 章总则 第 101 节通则 101.02 定义 2、增加“ 原地面 :任何工程未进行以前的地表面。 最终地面 :图纸上标明的计划要控制至该处为止的表面。 起始地面 :相对于工程量清单的某一支付项所包括的任何工程进行以前的地表面。 开挖地面 :相对于工程量清单的某一支付项所涉及的工程中的挖方作业要挖到的表面。” 101.04
9、 标准与规范 4、更改为: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本项目专用技术条款。 b、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第七章技术规范 。 第 4 页 共 15 页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d、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 增加 5、范本中使用的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 )系指“公路桥涵施工技术 规范( JTJ041-2000 ) ”,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92 )更改为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99 ) ,合同实施期间,所用的规范应执行国家或有关部门 颁发的最新规范。 101.06 工程量的计量 增加 11、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10、2005 版(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湖南省 交通厅)中相同细目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本技术规范配套使用。 第 102 节工程管理 102.05 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增加第 6 条: 6、承包人应重视质量通病的防治,对高填土、软土地基超限沉降、水泥路面断板开 裂、路面不平、桥面铺装层碎裂、桥梁伸缩缝松动、桥头跳车、防护工程和结构物表面粗 糙等质量通病必须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制定预防措施 增加第 7 条: 7、凡本篇中任何章、节的“质量检验”小节中的基本要求、检查项目和外观鉴定三条与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F80/1-2004 )中的对应项目有不符合处, 一律按公 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1、(JTGF80/1-2004 )执行。 第 5 页 共 15 页 102.06 材料 2、第点更改为“所有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硬化、围砌全部堆存场地。 进场材料堆放应做到整齐有序,砂石料堆场、拌和场地面应用水泥砼硬化,砂、石料应按 规格分开堆放,安放材料标志牌,并设置隔墙,隔墙应用红砖砌筑;钢材、水泥等大宗材 料以及电缆、支座、锚具、钢铰线、土工织物、伸缩缝等特种材料应集中建一个或几个料 库,并严格做好进出料库的记录。钢筋制作加工应在钢筋棚内完成。” 102.09 6.补充:并承担相关一切责任。 102.13 安全保护与事故报告 5、第点“法定规章。 ”更改为“法定规章和当地公安
12、部门的有关规定。 ” 第 103 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103.03 临时道路、桥涵 2. 临时道路、桥涵 (2)更改为:如果承包人利用现有道路作为临时道路,应征得该道路所有者或当地有关 部门的同意,并签订相关协议,根据需要承包人应对该道路进行修整、加宽、加固及设置 必要的交通标志,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行。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对该道路修复 到原来标准,直至得到该道路所有者及当地有关部门认可为止。 增加第点:本节所述的临时道路、桥涵除利用现有道路的外,还包括因施工需要新建的 施工便道、便桥及临时管涵等。 103.05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第 6 页 共 15 页 第点中:临时用地由施工单位自
13、行考虑使用面积,在施工过程中面积包干使用,不再调 整。复耕费用包括在总额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临时电讯设施、供水与排污设施等费用 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不单独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将其费用计入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中, 不另行计量支付” 。 3、支付子目更改为: 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总额 第 104 节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07 计量与支付 更改为: “承包人驻地建设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单独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将其 费用计入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 。 ” 第 200 章路基土石方 第 201 节通则 201.03 一般要求 201.03.1 (3)施
14、工期间防水、排水新增e:承包人在施工期间需对当地农田灌溉等设施 破坏,须经业主及当地政府同意,破坏后必须及时恢复,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 自行解决。 第 7 页 共 15 页 新增 201.03.4 路面底基层施工前必须进行路槽压实度、平整度及弯沉等检测,检测合格 后方可进行路面施工,所需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 202 节场地清理 202.03 施工要求 增加 3、回填与压实:“清除表土30cm 后,应采用与路基填筑同样的材料进行回填压实。” 202.04 计量与支付 1、计量 原第点取消,更改为:施工场地清理和掘除的计量应按监理人指定的范围(即征地红线 图内的范围)完成后进行验收
15、。以主线公路公里计量(不扣除桥梁、隧道长度)。工作内 容为场地清理路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树木、石头、废料、草皮的铲除 与开挖,所有地面结构物、旧路面的拆除,30cm 以内表土(腐殖土、耕殖土)的开挖, 河床清理,回填至原地面,压实等一切工作。 原第点取消,更改为:所有场地清理、拆除、挖掘与回填工作的一切挖方,回填(包括 回填材料费用)、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包括废料堆放场 地的寻找及费用)等作业均包括在上述工作范围内,不另行计量。 原条款中、点取消。 3、支付子目更改为: 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 202-1 清理与掘除公路公里 第 203 节挖方路基 新增
16、 203.03.1(11) 必须对弃方进行分层压实,每层松铺厚度不大于80cm,压实度必须 第 8 页 共 15 页 85,施工结束后, 应按监理人要求自行修整坡面,恢复植被并适当防护, 使排水畅通, 防止水土流失。 203.04 质量检验 2、检查项目及标准 表 203-1 更改为: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表 203-1 项 次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 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二级公路 1 压 实 度 (%) 零填及路堑 上路床( m) 0-0.8 95 按 JTG F80/1-2004 第 4 节表 4.2.2 检查 密实度法:每 200m 每压实层 测 4 点 路 堤 (m) 上路床0-0.3
17、95 下路床0.3-0.8 95 上路堤0.8-1.5 94 下路堤1.5 92 2 弯沉值( 0.01mm )不大于设计值 按 JTG F80/1-2004第 4 节表 4.2.2 检查 3 纵断面高程( mm)10,-20 水准仪:每 200m 测 4 断面 4 中线偏差( mm)100 经纬仪:每 200m 测 4 点,弯 道加 HY、YH 两点 5 宽度( mm)符合设计要求米尺:每 200m 测 4 处 第 9 页 共 15 页 6 平整度( mm) 20 3 米直尺:每 200m 测 2 处 10 尺 7 横坡() 0.5 水准仪:每 200m 测 4 个断面 8 边坡符合设计要求
18、尺量:每 200m 测 4 处 203.05 计量与支付 改原第 203.05.1 (1)路基开挖土方、开挖石方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按 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数量包干,路基横断面坡率未变更的,数量不予变更,土石方比例按合 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土石比例(不予调整) ,以立方米计量。 改原第 203.05.1 (2)挖除非适用材料(包括淤泥)仅指路槽以下的不良地质处理, 挖除及换填的数量按业主代表、监理人核定的数量进行计量。 改原第 203.05.1 (3)凡超过图纸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新增第 203.05.1 (6)由于设计原因调整边坡坡率而增加或减少的土、石方开挖数量, 其土石比例按
19、原工程量清单比例不予调整。 新增第 203.05.1 (7)路基塌方、溜方等发生的土石方数量,属工程一切险保险范围 的,由承包人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不属工程一切险保险范围的,单项土石方量在300m3 以内(含 300m3 )的不予计价,单项土石方量超过300m3 的,其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方式 计价。 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 203-1 路基挖方 第 10 页 共 15 页 -a 挖土方m3 -b 挖石方m3 -c 挖除非适用材料(包括淤泥)m3 第 204 节填方路基 204.02 填筑材料 改原 204.02.6 路堤填方材料应具有一定的强度,经现场取样试验, 符合表 204-1 的规 定时,方可
20、使用。 新增 204.02.7 对填石路堤的材料要求 (1)用于填石路堤的石料应采用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的硬质岩石,石料强度不 应小于 15Mpa ; (2)用强风化石料或软质岩石填筑路堤时,应按土质路堤施工规定检验其CBR 值是否符 合要求, CBR 值不符合要求时不得采用,符合要求则按土质路堤的技术要求施工; (3)当用一种以上不同性质的岩石填筑路堤时,应将不同的石料分层摊铺,不得混杂乱 填。 新增 204.02.8 对透水性材料的要求 透水性材料指透水性能良好的路基填筑材料,由岩石和砾石组成。最大粒径应不大于 300mm ;小于 20mm 的粒径中,通过0.074mm 筛孔的细粒料
21、含量应不大于10%,其塑 性指数不大于 6。 新增 204.02.9 对砂砾材料的要求 砂砾材料为不含粘土块、 有机质和其它有害物质, 而且颗粒坚硬的砂和砾石的混合料。 一般用于换填的砂砾材料最大料径不大于50mm , 通过 5mm 筛孔的颗粒含量应小于30% , 第 11 页 共 15 页 小于 0.5mm 的颗粒含量不大于10%。 204.03 试验 原 204.03.1 调整为 204.03.1(1), 后增加当路堤填筑采用土石混合填料时,除上述 试验项目外,还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含石量与最大干密度的关系曲线,以便压实度检测时 查找对应的标准干密度。 204.05 质量检验 新增 204.
22、05.1( ). 填石路堤的施工质量主要由施工工序配合质量检测进行控制。 承包人在施工中,应严格按规定施工,不得自行放宽标准。并详细记录每层填石料压实层 厚、遍数、粒径,供监理人随时查证。 监理人应加强填石路堤施工工序的抽检和质量检测, 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承包人返工改正。 新增 204.05.1( ) .土石混填路堤的压实度应采用灌砂法或水袋法检测。其压实度评 价标准(最大干密度) 应根据每一种填料的不同含石量的最大干密度作出标准干密度曲线, 然后根据试坑挖取试样的含石量,从标准干密度曲线上查出对应的标准干密度。 204.06 计量与支付 204061(1)原条款改为:填筑路堤的土石方,不分土
23、方和石方,只按填方和压 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报价依据本节中的有关条款,且填方土石运输一律为免费运距。 工程数量按施工图设计中提供的数量(但不包括路基加强层及路面结构层数量)进行包干 , 以立方米计量。在施工中,若部分线路需进行调整时,则调整部分以监理工程师校核认可 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改原 204.06.1.(4)利用方填方指利用土、 石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 按压实的体积, 按工程量清单提供的数量进行包干,以立方米计量,除路堤填筑横断面坡率变更,其填筑 数量均不予变更,计价中包括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费用。其开挖 作业在第 203 节路基挖方中计量。 改原 2
24、04.06.1. (5)的第一句“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 ”为“每个独 第 12 页 共 15 页 立合同段总挖方数量,扣除经监理人审批的非适宜材料(高液限土或软土)数量后,小于 该合同段总填方数量时所发生的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从设计借土场 运至路基填筑的运距为免费运距,经业主同意改变借土场,超过规定运距的,超过部分按 1.0 元/m30.5Km 计借方运费。 除业主同意外, 其余任何情况下发生增加借土填方均不予计 量。 ” 改原第 204.06.1 (7)结构物台背回填(包括桥台台背回填、拱上填料及锥坡填土等) 等费用应列入相关工程细目单价中,不进行单独计量
25、。 删除 204.06.1 ()条款。 改原 204.06.3 支付子目 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 204-1 路基填筑(包括填前压实) -a 换填适用材料m3 -b 利用方填方m3 -c 借土填方m3 第 205 节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205.13 计量与支付 改原第 205.13.1 (1)清除淤泥的工程数量按实际签证以立方米计量,费用包括开挖、 排水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如果弃土需运输, 则其运费按第 203 节挖方路基中的“203051 (1)条款”计价。 回填材料为利用路基开挖出来的石渣,回填单价按利用方填方单价计价。 第 13 页 共 15 页 第209节挡土墙 209.04.1 新增( 1
26、5)砌筑过程中,沉降缝必须用20mm 厚的泡沫板填塞,在灌缝之前再 将泡沫板抠出。 209.06 计量与支付 改原 209.06.1 (3)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脚手架,混凝土工程 的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基础以及墙身的开挖、运输与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 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新增 209.06.1 (4)若需排水问题,则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第300章路面 第 312 节水泥混凝土面板 新增 312.02.10 承包人在主路面面层施工时,水泥必须使用强度42.5R 的旋窑水泥 及添加缓凝高效减水剂,在工程施工期间所有材料、人工、
27、机械价格承包人在投标时充分 考虑市场波动风险及使用外加剂的成本,业主不进行补价。 第 400 章桥梁、涵洞 第402节模板、拱架和支架 402.03 模板、拱架和支架的设计 新增 402.03.6 所有承重模板、承重支架在拟投入使用前,应提交详细完整的设计书, 设计书应按受力程序分别验算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报监理人进行专项审查批准,否则该 分项工程不得开工。 402.04 模板、拱架和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第 14 页 共 15 页 改原 402.04.1 桥梁墩柱、系梁、盖梁、预制T 梁和空心板梁等的砼应采用钢模, 为减少。 402.05 模板、拱架和支架的拆卸 改原 402.05.4 承重模板
28、、拱架和支架,应在混凝土强度能承受自重及其他可能叠 加的荷载时方可拆除, 402.07 计量与支付 本节工作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所有费用应列入其相关的工程子目中,不另行计 量与支付。 第404节基础挖方及回填 404.04 计量与支付 改原 404.04.1 (1)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 不分干处、水下及土、石,均按基础挖方项目以立方米计量。 基础底面、顶面及侧面挖方计量体积的确定: (a)基础挖方底面: 按图纸标明的基础(包括地基处理部分)的基底标高线计算。 (b) 基础挖方顶面:按设计横断面标示的地面线或开工前按监理人现场核实后批准的横 断面上所标示
29、的原地面线计算,已剥露或破坏地面线而后补的地面线不得进行计量,只能 按现有地面断面作为基础挖方顶面进行计量。 (c)基础挖方侧面:按顶面到底面,以超出设计图标明的基底周边0.5m 的竖直 面为计量界限。 404.04.1(2)原条款改为:承包人遇到特殊或非常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由 监理人定出特殊的基础挖方界线。凡未取得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以特殊理由而完成的任何 挖方将不予计量,其基坑超深开挖,应由监理人批准的回填材料予以回填压实。 第 15 页 共 15 页 404.04.1(4)原条款改为:台后填筑费用应列入其相关的工程子目中,不另行计量与 支付。 404.04.3 支付子目 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 404-1 挖基础土石方m3 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 增加 701.0、绿化与环境保护: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环保部门及本规范 第 700 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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