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规范-重庆城乡建设委员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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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xxxxx-201x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T-XXX-201X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residential area intelligent systems (征求意见稿) 201 X- XX - XX发布 201X- XX - XX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residential area intelligent systems DBJ50/T-
2、XXX-201X 主编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 批准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施行日期: 2017 年 XX月 XX日 2017 重庆 前言 根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 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 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渝建2014371号)及关于发布重庆市 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渝建2014303 号)的文件要求,重庆市住 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DBJ/T50-035-20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 程技术规范DBJ/T50-082-2008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DBJ/T50-094-2009合 并 修 订 为
3、住 宅 小 区 智 能 化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DBJ50/T-XXX-2017。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 国家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以上三项规范进行了合并修订。 本规范共分 8 章,其主要内容为: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系统设 计;5 工程施工; 6 系统检测; 7 工程验收; 8 运行维护。 本次修订在内容上进行了技术提升和补充完善,增加了光纤到户技术、 数字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利用自动化技术、物联网技术及云计算技术搭建的新型智慧 社区,以“产品 +平台+运营”为运作思路,整合智慧社区管理平台,为社区居民 提
4、供多种智能化服务。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负 责具体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应用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 验,并将需要修改、 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提交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8 号, 邮编:400042, 电话:68810835, 传真:68810844, 邮箱: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 主编单位: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建筑节能协会 本规范 参编单位:重庆市建筑业协会智能化工程分会 重庆市设计院 重庆龙湖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重庆绿建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本规范
5、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 审查专家: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系统设计 7 4.1 一般规定 7 4.2 信息设施系统设计 7 4.3 安全防范系统设计 11 4.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设计 16 4.5 智能家居系统设计 20 4.6 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 22 4.7 智能化集成系统设计 26 4.8 布线设计 28 4.9 机房工程设计 30 4.10 供电设计 34 4.11 防雷接地设计 34 5 工程施工36 5.1 一般规定 36 5.2 信息设施系统施工 36 5.3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 41 5.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施工 46 5.5 智能家居系统施工
6、49 5.6 信息化应用系统施工 51 5.7 智能化集成系统施工 52 5.8 布线施工 53 5.9 机房工程施工 54 5.10 供电施工 55 5.11 防雷接地系统施工 55 6 系统检测57 7 工程验收58 8 运行维护59 本规范用词说明 60 引用标准名录 61 条文说明 6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System design7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7 4.2 Information facility system design 7 4
7、.3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design11 4.4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design16 4.5 Intelligent home-furnishing system design 20 4.6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ystem design22 4.7 Intelligent integration system design26 4.8 Wiring design28 4.9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design 30 4.10
8、 Power supply design 34 4.11 Lighte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design 34 5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36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36 5.2 Information facility system construction 36 5.3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41 5.4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46 5.5 Intelligent home-
9、furnishing system construction 49 5.6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51 5.7 Intelligent integr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52 5.8 Wiring construction53 5.9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construction 54 5.10 Power supply construction55 5.11 Lighte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co
10、nstruction 55 6 System checking and measuring 57 7 Engineering acceptance58 8 Operating maintenance 5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6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61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63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重庆市创建智慧城市的战略,提高重庆市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的 科技水平,加强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 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重庆
11、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 计、施工、检测、验收及运行维护管理。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到功能适 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方便, 并留有扩充余地, 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符合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实现信 息共享 、互联互通。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进行专项设 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条文说明】 1.0.5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通道、防水、防雷、接地等应与总体工程统 一规划、统一建设,保障建设质量。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建设除应执行
12、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2 术语 2.0.1建筑智能化系统 building intelligent system 利用系统集成方法将智能型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 控制技术、 多媒体技术 和现代建筑艺术有机结合, 通过对设备的自动监控, 对信息资源的管理, 对使用 者的信息服务及其建筑环境的优化组合,使建筑具有感知、 推理、判断和决策的 综合智慧能力,能够提供安全、高效、舒适、便捷、节能、环保、健康的建筑环 境而设置的智能化系统。 2.0.2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residential area intelligent systems 以住宅小区为平台,利
13、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多媒体技术, 将多元的信息服务与管理、 物业管理与安防、 住宅智能化集成, 为住宅小区的服 务与管理提供高技术的智能化手段,实现快捷、高效的超值服务与管理。 2.0.3信息设施系统 information facility system 对语音、数据、图像和多媒体等各类信息予以接收、交换、传输、储存、检 索和显示等进行综合处理的多种信息设备系统,确保建筑物与外部信息通信网的 互联及信息畅通,实现建筑物的各类业务服务及管理等应用功能的信息通信基础 设施。 2.0.4安全防范系统 security and protection system 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
14、 应对危害安全的各类突发事件而构建的技术防范系 统或安全保障体系。 2.0.5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具有对各类建筑机电设施实施优化功效和综合管理的系统, 对建筑物内的冷 冻与冷却、热源与热交换、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变配电、照明、电梯等机电设 备或系统进行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所构成的系统。 2.0.6 智能家居系统 intelligent home-furnishing system 以住宅为平台,利用综合布线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安全防范技术、自动控 制技术、音视频技术将家居生活有关的设施集成,构建高效的住宅设施与家庭日 程事务的管理系统,提升家
15、居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艺术性,并实现环保节 3 能的居住环境。 2.0.7 信息化应用系统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system 由各种信息设备与应用软件组成, 以建筑物信息网络系统和建筑设备管理系 统等为基础,满足建筑物各类业务和管理功能需要的系统。 2.0.8智能化集成系统 intelligent integration system 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 借助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 以形成具有 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 2.0.9机房工程 engineering of electronic equipment plant 为智能
16、化系统的控制设备和装置等提供安装条件,以确保各系统安全、 稳定 和可靠地运行与维护的建筑环境而实施的综合工程。 4 3 基本规定 3.0.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应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建 筑设备管理系统、 智能家居系统、 信息化应用系统、 智能化集成系统、 机房工程、 系统供电及防雷接地等系统。 3.0.2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应符合安全、便捷、高效、节能的生活居住 环境要求。 3.0.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采用技术先进、系统成熟、 性能稳定、 操作简便、 经济适用、系统及功能可扩展的定型产品。 3.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满足信息互联、共享的要求,与智慧城市数据中 心实
17、现互联互通。 3.0.5 住宅小区应按不同类型、不同居住对象、不同建设标准的需求配置相应 的智能化系统,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应符合表3.0.5 的要求 。 5 表 3.0.5 住宅小区建筑智能化系统配置选项表 智能化系统配置标准 信息 设施 系统 信息接入系统 光纤到户( FTTH ) 无线对讲系统 移动通信室内信号覆盖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信息发布系统 特殊群体保障系统 安全 防范 系统 访客对讲系统 电梯对讲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电子巡查管理系统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建筑 设备 管理 系统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建筑能效监管系统 自
18、动灌溉控制系统 地下管线监测系统 智能家居系统 家居信息系统 家居安防系统 家居控制系统 信息 化应 用系 统 物业运营管理系统 公众信息系统 公共服务系统 智能卡应用系统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 智能化集成系统 机房工程 信息接入机房 监控中心 信息中心机房 系统供电 防雷接地 注:图例说明:应配置,宜配置,可配置。 6 【条文说明】 3.0.5 为了提高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的科技水平,加快信息技术在住宅小区的 应用,打造健康、和谐、智慧的住宅小区民生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让 广大市民享受到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安全、智能、方便、快捷,因此住宅小区的 建设应按不同类型、不同居住对象、不同建设标
19、准的需求配置相应的智能化系统。 表 3.0.5 中应配置项是住宅小区建设必须配置的基本系统,宜配置项是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首先应该配置的系统。 但宜配置项、 可配置项是智慧小区建设必须配置 的系统。 7 4 系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根据小区规模、功能需求、运营管理及工程投资 等选择配置具有相应功能的智能化系统。 4.1.2住宅小区所采用的系统和设备应符合标准化和开放性的要求,并具有灵 活性和可扩展性。 4.1.3智能化子系统应具有与其它系统联动或集成输入、输出接口和开放的通 信协议。 4.1.4智能化系统使用的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 格的
20、产品,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1.5智能化系统使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 定,不应对室内、室外环境造成污染。 4.1.6室外设备应有防水措施,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4.1.7智能化系统设计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及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DBJ50/T-036 的相关要 求。 4.2 信息设施系统设计 4.2.1信息接入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各类通信网的各种信息接入需求,并应具有对接智慧城市的技术 条件。 2住宅小区应设置统一的信息接入机房, 应能满足多家运营商接入和使用。 8 3系统设
21、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有线接入网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YD/T 5139的相关规定。 【条文说明】 4.2.1 本条对信息接入系统的设计作了规定。 2 信息接入机房应统筹规划配置,可单独设置,也可与信息数据机房或住 宅小区监控中心合并设置,合并设置时应合理布置各功能区。 4.2.2光纤到户( FTTH )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小区用户的信息接入应采用光纤到户的方式。 2住宅小区用户的用户光缆,应选择与不同的通信服务运营商的配线光缆 进行连接。 3住宅小区用户的语音、数据、图像的接入应采用无源光网络。 4每户住宅用户、物管办公及商业商铺应设置家居配线箱。 5 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
22、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 工程设计规范 GB 50846 、行业标准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 5206、 地方标准重庆市住宅建筑群电信用户驻地网建设规范DBJ50-05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4.2.2 本条对光纤入户的设计作了规定。 3 无源光网络系统由网络侧的光线路终端OLT、光分配网ODN、用户侧 的光网路单元 ONU 组成的信号传输系统, 简称 PON 系统。OLT 宜设置在小区 接入机房、 ONU 应设置在业主室内; ODN 为用户光分配网,宜设置在竖井内。 4.2.3无线对讲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满足住宅小区日常安防巡检及设备维护等移动人员的通讯联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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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小区 智能化 系统工程 技术规范 重庆 城乡建设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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