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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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Standard for limit and measurement method of vibration in the room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征求意见稿)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0355- XXXX 201X- XX-XX发布201X-XX- XX实施 P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联 合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Standard for limit and mea
2、surement method of vibration in the room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T 50355 ?201X (征求意见稿)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X北京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X 年X X 月X X 日 1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 (建标 2014 189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 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 2 术
3、语; 3 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4 测量方法 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1、 增加了振动引起的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的内容。 2、 增加了住宅建筑内振动的单值计权评价量及其限值。 3、 采用了新的振动计权网络。 4、 对标准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展,从原标准仅适用于楼内振动源扩展为适用所有振动 源及其产生的二次辐射噪声。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 东路 30 号邮编: 100013) 。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副主编单位:中航天建
4、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网江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筑业兴邦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科奥克声学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闫国军赵记军户文成徐锐 吴伟斌范明杰邬玉斌熊文波 林杰徐娇宇胡敬礼茹履京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1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与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2 3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及二次辐射噪声限值 3 4 测量方法 5 4.1 测量仪器 5 4.2 测量量 5 4.3 测量要求 5 4.4 测量方法 6 4.5 测量记录 8 本标准用词说明 9 引用标准名录 10
5、附:条文说明 11 2 Contents 1General Provisions 1 2Terminology and Symbols 2 2.1Terms 2 2.2Symbols 2 3Limits for Indoor Vibration and Secondary Noise 3 4Measurement Method 4 4.1Measurement Instruments 4 4.2Measurement Quantities 4 4.3Measurement Requirements 4 4.4Measurement Methods 5 4.5Measurement Record
6、s 7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8 List of Quoted Standard 9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 1 1 总则 1.0.1 为防止住宅建筑(含商住楼)内的居住者受到建筑物内、外振动源对其居住产生振动 与噪声干扰,并便于对影响住宅建筑的振动源进行振动控制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建筑(含商住楼)室内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的评价与测量。 1.0.3 本标准规定的1/3 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振动评价量的频率范围为1Hz80Hz ; 1/1 倍频程二次辐射噪
7、声评价量的频率范围为31.5Hz250Hz 。 1.0.4 住宅建筑(含商住楼) 室内振动及二次辐射噪声的评价与测量方法,除执行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语 2.0.1 振动加速度级vibration acceleration level 加速度与基准加速度之比的以10 为底的对数乘以20,记为 VAL。 2.0.2 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plumb vibration acceleration level 垂直于水平面的振动加速度级,记为VALZ。 2.0.3 计权 振动级weighted vibration level 按国家标准 机械振动与冲
8、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GB/T 13441.1-2007 规定的频率计权曲线数值,对规定频率范围内的振动加速度级计权修正并能量 叠加后得到 计权 振动级,简称振动级,记为VL。 2.0.4 计权 Z 振级weighted plumb vibration level 垂直于水平面, 并按国家标准 机械振动与冲击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第 1 部分: 一般要求GB/T 13441.1-2007 规定的 Wk频率计权曲线数值,对规定频率范围内的振动加 速度级计权修正并能量叠加后得到 计权 Z 振级,简称Z 振级,记为VLZ。 2.0.5 二次辐射噪声secondary a
9、ir-borne noise in buildings 被激励产生振动的建筑构件,其固体表面振动向周围空气介质辐射的声压波,亦称固体 噪声。 2.2 符号 VAL 振动加速度级; VALZ 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 VALZeq,f 中心频率为f Hz 的 1/3 倍频带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等效值; VALZmax,f 中心频率为f Hz 的 1/3 倍频带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最大值; VL 计权 振动级; VLZ 计权 Z 振级; VLZeq 计权 Z 振级等效值; VLZmax 计权 Z 振级最大值; Leq,f 中心频率为f Hz 的倍频带等效连续 声级 3 3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及二次辐射噪声限
10、值 3.0.1 住宅建筑室内的 计权 Z 振级应符合表3.0.1 规定的限值。 表 3.0.1 住宅建筑室内 计权 Z 振级限值 限值分级时 段限 值(dB) 一级限值 昼 间73 夜 间70 二级限值 昼 间78 夜 间75 3.0.2 住宅建筑室内的各1/3 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应符合表3.0.2 规定的限值。 表 3.0.2 住宅建筑室内各1/3 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限值 1/3 倍频程中心频率(Hz) 1 1.25 1.6 2 2.5 3.15 4 5 6.3 8 VALZ 限值 (dB) 一级 限值 昼间76 76 76 75 74 72 70 70 70 70 夜间73 7
11、3 73 72 71 69 67 67 67 67 二级 限值 昼间81 81 81 80 79 77 75 75 75 75 夜间78 78 78 77 76 74 72 72 72 72 1/3 倍频程中心频率(Hz) 10 12.5 16 20 25 31.5 40 50 63 80 VALZ 限值 (dB) 一级 限值 昼间70 71 72 74 76 78 80 82 85 88 夜间 67 68 69 71 73 75 77 79 82 85 二级 限值 昼间75 76 77 79 81 83 85 87 90 93 夜间72 73 74 76 78 80 82 84 87 90
12、3.0.3 住宅建筑室内由于受到振动激励产生的二次辐射噪声应符合表3.0.3 规定的限值。 表 3.0.3 住宅建筑内二次辐射噪声限值 房间名称时段限值等级 倍频程中心频率(Hz) 31.5 63 125 250 卧室 昼间 一级限值 (dB) 76 59 48 39 二级限值 (dB) 79 63 52 44 夜间 一级限值 (dB) 69 51 39 30 二级限值 (dB) 74 57 45 37 起居室 (厅) 一级限值 (dB) 76 59 48 39 二级限值 (dB) 79 63 52 44 3.0.4 各类限值适用范围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限值为适宜达到的限值; 2
13、二级限值为不得超过的限值。 3.0.5 昼间对应的时间段应为06002200,夜间对应的时间段应为22 000600;或 应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4 5 4 测量方法 4.1 测量仪器 4.1.1 振动测量系统应具有Wk计权网络,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 测量仪器GB/T 23716 有关条款的规定。 4.1.2 测量二次辐射噪声的声学测量仪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声学声级计第 1 部分:规范 GB/T 3785.1 中规定的 1 级或性能优于1 级的积分平均声级计的规定。 4.1.3 振动及声学测量仪器都应具有频谱分析功能,滤波器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倍频 程和分数倍
14、频程滤波器GB/T 3241 对 1 级滤波器的规定,应能测量中心频率1Hz80Hz 范 围内的 1/3 倍频程振动加速度级,中心频率31.5Hz250Hz 范围内 1/1 倍频程声压级或中心 频率 25Hz315Hz 范围内 1/3 倍频程声压级。 4.1.4 对振动测量系统进行校准的振动校准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体对振动的响应 测量仪器 GB/T 23716 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声学测量系统进行校准的声校准器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电声学声校准器 GB/T 15173 对 1 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4.1.5 测量仪器应经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应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4.2 测量量 4.2
15、.1 对于不同类型的振动源,应采用不同的评价量来测量与评价 计权 Z 振级 VLZ。冲击 振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以及铁路交通振动应以VLZmax为评价量;其它类型振动应以VLZeq 为评价量。 4.2.2 对于不同类型的振动源,应采用不同的评价量来测量与评价1/3 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 速度级 VALZ限值。冲击振动、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以及铁路交通振动应以VALZmax,f为评价 量;其它类型振动应以VLZeq,f为评价量。 4.2.3 二次辐射噪声评价量应为31.5Hz250Hz 范围内各1/1 倍频程等效 连续 声级 Leq,f。 4.3 测量要求 4.3.1 测量应分别在昼间、夜间进行,且应
16、在受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影响最大的时段进行测 量。测量过程中,应保持振源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避免其他环境因素对振动和二次辐射 噪声测量产生干扰。 4.3.2 振动测量测点选择和拾振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面积不大于20m 2 的房间,应在房间内至少选取1 个测点,测点应选在人员主 要活动区域地面振动敏感处,如振动敏感位置无法确定,测点宜选在室内地面中央; 6 2 对于面积大于20m 2 的房间,应在房间内至少选取3 个测点。测点应选在人员主要 活动区域地面振动敏感处,如振动敏感位置无法确定,测点应在室内地面均匀分布; 3 测量时,应确保测量拾振器牢固安装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不应置于地毯
17、、地胶 等松软或弹性地面上; 4 拾振器的灵敏度主轴方向应为铅垂向。 4.3.3 噪声测量测点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面积不大于20m 2 的房间,应至少选取1 个测点,测点应选在房间存在明显二 次辐射噪声敏感位置,如该位置无法确定,可选在房间中央; 2 对于面积大于20m 2 的房间,应至少选取3 个测点,测点应选在房间存在明显二次 辐射噪声敏感位置,如该位置无法确定,测点应均匀分布; 3 测点距地面高度应为1.2m1.6m;距房间墙壁的水平距离应大于0.5m; 4 测点周围1.0m 之内不应有声反射物,各测点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4.3.4测量时,测点所在的房间门窗应紧闭,测
18、量房间所在的套型内的所有外门窗均应紧 闭。 4.3.5以振动最大值为评价量的振动类型,测量时间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振动测量设备的指数平均时间常数应设为1s; 2 测量时长不应小于1min; 3 对于每小时冲击次数不超过2 次的冲击振动,测量时间应至少包含2 次冲击振动; 4 对于轨道交通引起的频发振动或者可控的冲击振动,测量时段内应至少包含5 次完 整的振动周期; 5 应分别记录每个完整振动周期的振动最大值,以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价量。 4.4 测量方法 4.4.1 应对所使用的测量仪器进行现场校准,现场校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振动测量前应使用便携式振动校准器对振动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测
19、量结束后再进行 一次检查,两次示值相差应小于0.5dB,否则测量无效; 2 噪声测量前应使用声级校准器对声学测量仪器进行校准,测量结束后再进行一次检 查,两次示值相差应小于0.5dB,否则测量无效; 3对二次辐射噪声进行频谱分析时还应检查仪器的频响,可用多频点声校准器在 250Hz 进行检查,此频率下的示值与声校准器的标称值相差不应大于0.5dB,否则测量无 效。 4.4.2 对 计权 Z 振级等效值VLZeq的测量,应按测量要求布置好测点及拾振器,将测振仪 设置为 Wk频率计权,积分测量时间不应少于1min,直接读取 计权 Z 振级等效值VLZeq。 7 4.4.3 对 计权 Z 振级最大值
20、VLZmax的测量,应按测量要求布置好测点及拾振器,将测振仪 设置为 Wk频率计权,指数平均时间常数应设为1s,测量时长为在一个完整振动周期,直接 读取 计权 Z 振级最大值VLZmax。 注:具有积分和统计分析功能的测振仪往往可以在测量VLZeq值的同时,测得VLZmax值。 4.4.4 对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等效值VALZeq,f的测量,应将测振仪置于频谱分析功能,积分 测量时间不应少于1 min,同时读取中心频率为1Hz、1.25Hz、1.6Hz、直至 80Hz 的 1/3 倍 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等效值VALZeq,f。 4.4.5 对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的测量,
21、应将测振仪置于频谱分析功能,指 数平均时间常数应设为1s,测量时长为一个完整振动周期,同时读取中心频率为1Hz、 1.25Hz、1.6Hz、直至 80Hz 的 1/3 倍频程铅垂向振动加速度级最大值VALZmax,f。 4.4.6 二次辐射噪声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 计权 Z 振级等效值VLZeq进行振动评价时,其振动引起的二次辐射噪声测 量应与振动同步测量,声级计置于频谱分析功能,积分时间与测量振动的积分时间相同, 同时读取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 的 1/1 倍频程等效 连续 声级 Leq,f。 2当采用 计权 Z 振级最大值VLZmax进行振动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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