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pdf
《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pdf(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 就读一年级申请表 学 生 情 况 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 身份证号 码 籍贯民族出生地 是否独生 子女 是 ( ) 否 ( ) 户口 所在 地 省市市(县级) 市区(地级)区派出所 自治区县 非农业户口() 农业户口( ) 家 长 信 息 父亲 工作 单位 联系 电话 身份 证号 码母亲 暂住证 来京时间 暂住地 详细地址 申请 理 由 备 注 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证明 经核实, 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
2、表所填 写信息属实。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证明 经核实, 201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就读申请表所填 写信息属实。 主任签字: 新居民服务中心(盖章) 年月日 名 称 说明 暂住证 1. 父母双方持有海淀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除外)。 2. 暂住证地址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暂住证“来京时间”原则上须在同一地址半年以上(来京时间在2013 年3月1日之前,今年放宽到 4月1日) 。 4. 暂住证为机打暂住证,如有修改,必须加盖暂住证核发部门公章。 在京实际住所 居住证明 1. 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要提供住房建设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或
3、 购房合同。 2. 申请人在海淀租房的,要提供规范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 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 范文本)房主房产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 明和居住地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出示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 和房产证复印件(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开具的证明无效)。 (2)租住农民房,无房产证的可以出示以下三种证明之一:房屋地契 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有村长、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 情况证明(房屋是否适宜居住, 使用面积是否符合人均不低于5平方米的 要求) 。以上三种证明
4、都需经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3. 实际住所适宜居住, 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 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在京务工就业 证明 1. 申请人签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规 范有效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同时提供受聘单位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 2. 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 ,申请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相关工商机关备案文件。 3.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在市场(经营蔬菜、服装、海鲜等)工作的,应提供市场管理 部门出具的营业场
5、地或摊位租赁合同。 户口所在地乡 镇政府出具的 在当地没有监 护条件的证明 1.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开具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 此证明采用我区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请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 取。 3. 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信息和户口簿一致。 全家 户口簿 1. 孩子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一致。 2. 如果超龄,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籍所在地乡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及原因(加盖公章)。 (2)提交2013 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此表请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领取。 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6、 3.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父母离婚证书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情况 的证明。证明上有经手人、固定办公电话等信息。 4.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要出示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明、父母 双方户口簿及孩子出生证明。 5. 非独生子女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提供的生育证明或缴纳社会抚 养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6. 必须随父母来京,而不是随其他亲属来京。 特别提醒:借读证明办理时间为5月13 日9:00 5月31 日17:00 ,过时不再办 理。 咨询电话: 62819665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1:30 下午13:30 17:00 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 (式样) 儿童姓名:性别:籍贯: 出生
7、日期:年月日 父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或居住),户口所在地无 人监护,其子女需要在京接受义务教育。 特此证明。 经手人: 固定办公电话: 单 位 地 址 : 省市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公章) 年月日 2013年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式样) 学 生 情 况 姓名性别 出生 日期 籍贯民族 身份证号 码 户口 所在地 家 长 信 息 父亲 联系 电话 工作单 位 母亲 暂住地 详细地址 超 龄 原 因 备 注 1. 以上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2. 本人愿承担因提供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 3. 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8、填表人:年月日 问 题 解 答 一、哪些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 1.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 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 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 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2.根据北京市对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规定:本市流 动人口中凡随父母来京 ,年龄在 6至15周岁,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以 下简称流动儿童少年 ,都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 在地有监护条件的 ,应当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且
9、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的,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 受义务教育。 二、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申请入学的条件是什么? 1.年满6周岁( 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一年级的适龄 儿童。 2.经暂住地所属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五证”,取得海淀“在京借读证 明”的适龄儿童。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海淀区公办小学申请入学需要哪些证件?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 ,非本市户 籍的适龄儿童、 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 市接受义务教育的,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
10、住证、在京实际住 所居住证明、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 件的证明、 全家户口簿等证明、 证件,经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 府进行审核确认后,即可办理“在京借读证明”,联系借读学校。 四、暂住证上的来京时间有哪些要求? 根据北京市政府制定的 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 办法相关规定,流动儿童少年中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应当回户籍所 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 已取得暂住证的 ,可以申请在本市中小学借读,接受义务教育。暂住证来京时间在 2013年3月1日之前,今年放宽到 4月1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3 本市 户籍 适龄儿童 海淀区 公办 小学 就读 一年级 申请表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633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