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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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基础知识和法律实务,劳动合同的常用基础知识,天津市新法规重点政策解读,劳动合同常用基础知识,一、劳动合同的几大要素 1、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的内容,约定条款,试用期 专项培训 保守商业秘密 竞业限制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其他,2、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2、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法定解除 或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完成之日止 。,3、劳动合同的解除,协商一致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试用期,试用期期限严格 试用期工资严格 试用次数严格 试用期解雇严格 违法试用责任严格,1、试用期期限的严格化(劳动合同法19条),一年,三年,不得约定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超过2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注: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不得 约定试用期。 2、无固定期合同
3、,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2、试用期工资限定标准之间的关系,实施条例第15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一致该选择哪一个?,讨论,3、试用期次数严格,劳动合同法19条第2款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案例:张某与公司签订3年期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 问题1:可否延长至5个月? 问题2:可否缩减至2个月?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
4、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 试用期可以解雇(需用人单位举证)的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7情形
5、下,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后方可解雇劳动者),5、违法试用的法律责任严格,补足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0条、实施条例第15条 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实施条例第27条 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3条 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1、劳动者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6、:第82条第2款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合同 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倍的工资。,情形一: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情形二: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逾期终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和逾期终止的情形,经济补偿,2005.6.1.,2008.10.31.,劳动合同期限,假设2008年10月31日,公司决定不再与小王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应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金?,08.1.1,案例,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3倍 注: 1、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1年的
7、,按照1年计算;不满6 个月的按半年算。 2、高薪员工是指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月工资的含义,实施条例有新的补充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实施条例第27条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讨论,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
8、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天津市新法规重点政策解读,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几大亮点,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已4年有余,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纷繁复杂,执行不一的现象,天津市第一次对如何落实劳动合同法的相关问题出台此规定,相信对能够统一和规范不少执行不一的问题,更加有力地保障劳动合同法有效施行。,一、强调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条链接】 第三条 用人单位与
9、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规定所称用工之日,是指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日期。 【律师解读】 此条规定明确用工之日的概念,是劳动者入职到单位工作受管理之日。增加建立劳动关系时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是为了约束实践中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此规定执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加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识。,二、明确规定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应得工资。 【法条链接】 第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
10、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日折算。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律师解读】 此规定出台之前,实践中对支付双倍工资的标准莫衷一是。存在基本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实得工资标准、平均工资标准等概念,此规定统一双倍工资的标准为劳动者应得工资。应得工资指劳动者扣除社会保险费及各种税费之前的工资数额,如若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三、明确规定在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未在法律规定时间内签订,用人单位存在支付双倍工资的义务。 【法条链接】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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