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管理办法试行修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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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称青岛柏高路桥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调 休 管 理 办 法(试 行)执行对象全体员工文件编号青柏-制-05当前页1文件页数2内容1.目的: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合理有序的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青岛柏高路桥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鉴于各项目部工作的特殊性,暂不实行本制度。 3.内容:3.1条件:对于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的休息日加班或者值班,给予相同时间的调休假。3.2填写换休条:3.2.1加班或者值班完成后两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本人填写统一格式的换休条(见下图),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
2、签字后生效。换 休 条 年 月 日申请人 所属部门加班日期:_月 _日_时至_月_日_时 共_小时 _月 _日_时至_月_日_时 共_小时部门负责人签字: 人力资源部核查: 3.2.2换休条由个人保存,丢失不补。过期不填写者,视为自动放弃。换休条可以累计使用。3.3期限:调休以半天为单位。连续调休不得超过三天。调休一天以内者,需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调休二到三天者,需由分管副总批准。3.4薪金中已包括加班工资的员工不实行本办法。3.5流程:员工需要调休时,应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参照青岛柏高路桥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填写请假单,由所加班的时间冲抵请假时间,并将手中的换休条粘贴在请假单的背面,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手续应在请假之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办理。申请调休流程如下:制度名称青岛柏高路桥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调 休 管 理 办 法(试 行)执行对象全体员工文件编号青柏-制-05当前页2文件页数2内容申请人 退回 填写换休条部门负责人拒签不符合条件者 有加班记录 尚未调休者分管副总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并签字字字签字 23天 报考勤部门人力资源部备案4.附则4.1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总经理签发公布后执行。4.2本制度若有修订,由人力资源部发文通知,新规定公布之日起,本制度自行废止。编 制:审 核: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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