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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20XX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特征码 MgYhpsiLtZYzgoOaTplM 20XX 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20XX 年 4 月 9 日第一届第二次教代会通过) 一. 德(18 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记基本分 18 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酌情扣分: 受党纪.政纪警告处分的,扣 6 分; 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每次扣 2 分,情况较严重的,每次扣 5 分; 有打架损害教师形象的扣 5 分; 工作时间内玩扑空、搓麻将,
2、经查实,每次扣 4 分; 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或不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任务 者扣 13 分,造成损失者扣 35 分; 第 2 页 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征订各种练习册、 复习资料的,扣 3 分; 违反教委规定带生的,每次扣 3 分; 节假日安排集体补课、上新课的,每次扣 2 分; 按规定应透环不参加的男女双方各扣 5 分; 10有其他违纪行为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 2 分。 有下列情况者予以加分: (1) 由党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 优秀党团员、师德标兵、春蚕奖、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县 级记 1 分,市级记 2 分,省级记 3 分,国家级记 4 分,同一荣 誉称号按最高
3、级记分; (2) 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党政部门 书面表扬嘉奖的,县级记 2 分,市级记 3 分,省级记 4 分,国 家级记 5 分。 二能(18 分) 1学历达标记 2 分。不达标者不记分。 2继续教育。按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完 成规定学时的记 2 分,未完成继续教育的扣 2 分(按规定可以 不参加继续教育者记 2 分) 。 3承担公开课、观摩教学、示范课、讲座任务的,乡镇级 每次记 0.2 分,教办级每次记 0.5 分,县级每次记 1 分,市级 每次记 2 分,省级每次记 3 分,国家级每次记 4 分。 第 3 页 4教育教学论文科研成果。本年度有教育教学研究专
4、题总 结的记 1 分。论文发表:县级每篇记 0.5 分,市级每篇记 1 分, 省级每篇记 2 分,国家级每篇记 3 分。论文获奖(指教育业务 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不含鼓励奖、参赛奖、纪念奖) ,县级每篇 记 1 分,市级每篇记 2 分,省级每篇记 4 分,国家级每篇记 6 分。同篇论文只能记一次分,最高记 6 分。科研成果获奖,课 题执笔人按论文获奖记分,其他成员减半记分。 5指导新教师。由学校研究确定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学期指导教师听被指导教师课 10 节以上,被指导教师听指导 教师课 15 节以上的(有评课并有据可查) ,指导教师记 1 分。 指导实习生,1 人次记 0.2 分(同批
5、可累计) ,最高记 1 分。 6教学计划制订与实施。根据教学大纲结合学生实际制订 教学计划的记 1 分,完成计划的再记 2 分。 7有下列情况者予以加分: 超过规定学历的加记 1 分。 担任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处、政教处、 总务处、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团总支)书记、少先 队总辅导员、完小校长职务的记 1 分。担任多个职务不重复记 分。 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团干、拔尖人才、 科技先进工作者、教坛新秀、十佳教师、名师、特级教师、功 勋教师称号的,县级记 1 分,市级记 2 分,省级记 3 分,国家 第 4 页 级记 4 分。其他教育教学有关的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记分(以文
6、 件为准) 。 三勤(10) 1. 出勤记基本分 8 分。全勤加记 1 分。病假从累计第 11 天起每天扣 0.2 分,扣完为止;事假累计从第 4 天起每天扣 0.5 分,扣分不封顶。法定假期不扣分。旷课一节扣 2 分,旷 工一天扣 8 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5 分,扣分不封顶。 2. 满工作量记 2 分。不足工作量按比例酌情扣 0.51 分 (工作量由各单位核定) 。 四绩(54) 1. 备课 紧扣教学大纲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重点突出, 注重智能的培养和训练,按教学要求做实验、实物演示、电教 仪器教学及上课有教案的记 8 分,不按规定备课、开课的每节 扣 1 分。 2. 上课
7、能按照浦江县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基本要求 上课的,记基本分 10 分,有不符合要求行为的每次扣 1 分。能 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并取得成绩的加 1 分。 3. 作业批改 (1)作业量适当的记 1 分; (2)批改及时、认真的记 1 分; 第 5 页 (3)能及时讲评并督促学生订正错误的记 2 分。 未达到以上要求的不给记分。 4. 辅导 (1)辅导学习暂时有困难、行为一时有过失的学生,有辅 导计划、活动记录且转化效果好的记 1 分。 (2)期中、期末考试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以讲评教案为 准)的记 1 分,不进行试卷讲评的扣 1 分。 5. 听课 每学期听课 10 节(村小复式班教师每学期听
8、课 3 节)的记 2 分,少一节扣 0.5 分。 (扣分不封顶) 6. 教研活动 教研、备课活动(指学校统一组织必须参加的活动)每次 都参加的记 2 分,少参加一次扣 0.5 分。 (扣分不封顶) 7. 课外兴趣活动 按学校安排开展活动且有活动记录的记 2 分。 8. 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学生德育教育任务的记 8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加分或扣分: (1)所任教班级学生有突出表现,受到县级以上党和政府 书面表扬嘉奖的,每次班主任加记 5 分,其他任课教师加记 2 分。 (2)在课堂上出现学生吵架、斗殴等,有严重后果的每次 扣 12 分。 第 6 页 (3)学生有违纪、违法现象或重大事故受到有关部
9、门处理 的,按岗位职责对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扣 13 分。 (4)小学、初中班内每出现一个流生,班主任扣 1 分,任 课教师扣 0.5 分。 9. 教学效果 学校应根据学科(含音、体、美、劳)特点,严格执行教 学计划,结合平时各种形式的考核,参考学年内每学期期末考 核情况,酌情给记教学效果分。815 分。 五符合下列条件者予以加分:(另加 15 分) 1、 辅导学生参加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县教委 批准的竞赛活动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单项前六名. 团体前三名的, 辅导教师予以加分,县级记 1 分,市级记 2 分,省级记 3 分, 国家级就记 5 分,最高记 5 分。 (团体、个人不重复记分,同一 竞赛记最高分,参赛奖、纪念奖、鼓励奖不给加分) 2、 对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某一方面作出贡献、教育教学 改革或科研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教职工,由本人申请,学校、教 办审核,县教委批准,酌情记特色分,最高分为 10 分。集体获 得此分,由单位合理分配,但不得超过规定分。 二 OO 六年四月九日 第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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