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急救药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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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附 3 药 学 部 应 对 突 发 事 件 药 品 目 录 1、急救 / 抢救药品目录 序 号 品名与规格 用量用法 用途 1 多 巴 酚 丁胺 注射液 2ml:20mg 起始剂量 100-200ug/分钟,后逐渐增至0.1-0.2mg/分钟 用于心肌梗死后或心脏外科手 术时心排血量低的休克患者 2 异 丙 肾 上腺 素 注 射 液 2ml:1mg 救治心脏骤停,心脏内注射0.5-1mg 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率 40 次/分,可用本品0.5mg 加在 5%葡萄糖 注射液 200-300ml 内缓慢静滴。 心源性或感染性休克;完全性房 室传导阻滞、心脏骤停 3 盐 酸 肾 上腺 素 注 射
2、液 1ml:1mg 皮下注射, 1 次 0.25-1mg;极量,皮下注射1 次 1mg。 用于抗休克 4 去 甲 肾 上腺 素 注 射 液 1ml:2mg GS 或 GNS 稀释后静滴,开始每分钟8-12ug,维持量每分钟2-4ug。 用于抗休克 5 重 酒 石 酸间 羟 胺 注 射液 ( 阿 拉 明 ) 1ml:10mg 肌肉或皮下注射每次2-10mg,静脉注射初始量0.5-5mg,继而静滴; 静脉滴注 15-100mg 加入 GS 或 NS 500ml 滴注;小儿用量:肌肉 或皮下注射: 按 0.1mg/kg,用于严重休克; 静脉滴注0.4mg/kg 或按 体表面积12mg/m2,用氯化钠
3、注射液稀释至每 25ml 中含间羟胺1mg 的溶液,滴速以维持合适的血压水平为度。配制后应于24 小时内用 完,滴注液中不得加入其他难溶于酸性溶液配伍禁忌的药物。 用于各种休克及手术时低血压 6 毒 毛 旋 花子 苷 K注射液 静脉注射: 首剂 0.125-0.25mg,加入等渗GS20-40ml 内缓慢注入 (时 间不少于 5 分钟), 1-2 小时后重复一次,总量每天0.25-0.5mg 适用于急性心力衰竭 7 去 乙 酰 毛花 苷注射液 ( 西 地兰 ) 2ml 0.4mg 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用5% 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首剂 0.4 0.6 ,以后每2 4 小时可再给0.2 0
4、.4 ,总量11.6 。 小儿常用量:按下列剂量分23 次间隔 34 小时给予。早产儿和 足月新生儿或肾功能减退、心肌炎患儿,肌内或静脉注射按体重 0.022 / ,2 周 3 岁,按体重 0.025 / 。本品静脉注射获满 意疗效后,可改用地高辛常用维持量以保持疗效。 ( 1)主要用于心力衰竭。由于 其作用较快,适用于急性心功能 不全或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加 重的患者。(2)亦可用于控制伴 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 动患者的心室率。 (3)终止室上 性心动过速起效慢,已少用。 8 盐 酸 罂 粟碱 注射液 1ml30mg 成人常用量肌内注射,一次30mg,一日90120mg;静脉注 射,一
5、次 30 120mg,每 3 小时 1 次,应缓慢注射,不少于12 分 钟,以免发生心律失常以及足以致命的窒息等。用于心搏停止时, 两次给药要相隔10 分钟。 用于治疗脑、心及外周血管痉挛 所致的缺血,肾、胆或胃肠道等 内脏痉挛。 9 盐 酸 维 拉帕 米 注 射 液 2ml5mg 必须在持续心电监测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至少2 分钟。本 品注射液与林格氏液、5% 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均无配伍禁 忌。因无法确定重复静脉给药的最佳给药间隔,必须个体化治疗。 一般起始剂量为510mg (或按 0.075 0.15mg/Kg 体重) ,稀释后 缓慢静脉推注至少2 分钟。如果初反应不令人满意
6、,首剂1530 分 钟后再给一次510mg或 0.15mg/Kg 体重。 静脉滴注给药, 每小时 5 10mg ,加入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糖注射液中静滴,一日总量不超 1. 快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 的转复。 2. 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心室率 的暂时控制 2 过 50100mg 。 10 盐 酸 普 罗帕 酮注射液 20ml :70mg 必要时严密监护下缓慢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 次 70mg,每 8 小时一 次, 1 日总量不超过350mg 用于治疗室性或室上性异位搏 动、心动过速、冠心病、高血压 所致的心律失常 11 门 冬 氨 酸钾 镁 注 射 液 10ml 静脉滴注一次1020ml,加
7、入 5%或 10%葡萄糖注射液500ml 中缓 慢缓慢滴注,一日1 次。 电解质补充药。用于低钾血症, 低钾及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 失常,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和肝 性脑病的治疗。 12 注 射 用 米力 农 5ml: 静脉注射:负荷量25 75ug/, 510 分钟缓慢静注,以后每分钟 0.25 1.0ug/维持。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1.13mg/。口服:一次 2.57.5mg,每日 4 次。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慢性 心力衰竭 13 酚 妥 拉 明注 射液 1ml:10mg 1. 成人常用量: (1)用于酚妥拉明试验,静脉注射5mg ,也可先注入1mg ,若反应 阴性,再给5mg ,如此假阳
8、性的结果可以减少,也减少血压剧降的 危险性; (2)用于防止皮肤坏死,在每1000ml 含去甲肾上腺素溶液中加入 本品 10mg作静脉滴注,作为预防之用。已经发生去甲肾上腺素外 溢,用本品5-10mg 加 10ml 氯化钠注射液作局部浸润,此法在外溢 后 12 小时内有效; (3)用于嗜铬细胞瘤手术,术时如血压升高,可静脉注射2-5mg 或滴注每分钟0.5-1mg ,以防肿瘤手术时出现高血压危象; (4)用于心力衰竭时减轻心脏负荷,静脉滴注每分钟0.17-0.4mg 。 2. 小儿常用量: (1) 用于酚妥拉明试验, 静脉注射一次1mg , 也可按体重0.15mg/kg 或按体表面积3mg/m
9、2 ; (2)用于嗜铬细胞瘤手术,术中血压升高时可静脉注射1mg ,也可 按体重 0.1mg/kg 或按体表面积3mg/m2 ,必要时可重复或持续静脉 滴注; 1. 用于诊断嗜铬细胞瘤及治疗 其所致的高血压发作,包括手术 切除时出现的高血压,也可根据 血压对本品的反应用于协助诊 断嗜铬细胞瘤; 2. 治疗左心室衰竭; 3. 治疗去甲肾上腺素静脉给药 外溢,用于防止皮肤坏死。 14 巴 曲 酶 注射 液0.5ml : 5BU ;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 ,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 5BU ,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 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 点滴 1 小时以上。 下列情况首
10、次使用量应为20BU ,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 : 1. 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 以上时。 2. 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 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 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 周,但在 延长期间内每次用量减至5BU隔日点滴。 急性脑梗塞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 ,另二次各为5BU ,隔日一次, 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 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 小时以上。此 后应有其他治疗脑梗塞药物继续治疗。 1. 急性脑梗死; 2. 改善各种闭塞性血管病(如血 栓闭塞性脉管炎、深部静脉炎、 肺栓塞等 ) 引起的缺血性症状; 3. 改善末梢及微循环障碍(如: 突发性耳聋、晕动病)。 15
11、肝 素 钠 注射 液 2ml : 深部皮下注射: 首次 500010000 单位,以后每 8 小时 8000 10000 单位或每12 小时 1500020000 单位;每24 小时总量约 为抗凝血药 3 1000单 位 2ml: 5000单 位 2ml: 12500 单位 3000O40000 单位,一般均能达到满意的效果。 静脉注射:首次500010000 单位,之后,或按体重每4 小时 100 单位 /kg ,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应用。 静脉滴注: 每日 2000040000 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 中持续滴注。滴注前可先静脉注射5000 单位作为初始剂量。 预防性治疗:高危
12、血栓形成病人,大多是用于腹部手术之后, 以防止深部静脉血栓。在外科手术前2小时先给5000 单位肝素皮 下注射,但麻醉方式应避免硬膜外麻醉,然后每隔8-12 小时 5000 单位,共约7 日。 16 地 高 辛 片 0.25mg。 成人常用量口服:常用0.1250.5 ,每日次,7 天可达稳态 血药浓度;若达快速负荷量,可每68 小时给药0.25 ,总剂量 0.751.25 / 日;维持量,每日次0.1250.5。 小儿常用量口服: 本品总量, 早产儿 0.020.03/ ;1 月以下 新生儿 0.030.04/ ; 1 月2 岁, 0.050.06 / ; 25 岁, 0.030.04 /
13、; 510 岁, 0.020.035/; 10 岁或 10 岁以上, 照成人常用量;本品总量分3 次或每 68 小时给予。维持量为总量 的 1/51/3 ,分 2 次,每 12 小时 1 次或每日1 次。在小婴幼儿(尤 其早产儿)需仔细滴定剂量和密切监测血药浓度和心电图。近年通 过研究证明,地高辛逐日给予定剂量,经67 天能在体内达到稳 定的浓度而发挥全效作用,因此,病情不急而又易中毒着者,可逐 日按 5.5ug/ 给药, 也能获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并能减少中毒发生 率。 成人常用量口服:常用 0.1250.5,每日次,7 天 可达稳态血药浓度; 若达快速负 荷量,可每68 小时给药 0.25
14、,总剂量0.751.25/日; 维持量,每日次0.1250.5 。 小儿常用量口服:本品总量, 早产儿 0.020.03 / ; 1 月 以下新生儿0.030.04/; 1 月2 岁,0.050.06 / ;25 岁,0.030.04/ ;510 岁, 0.020.035/; 10 岁或 10 岁 以上,照成人常用量; 本品总量 分 3 次或每 68 小时给予。维持 量为总量的1/51/3 ,分 2 次, 每 12 小时 1 次或每日 1 次。在 小婴幼儿 (尤其早产儿) 需仔细 滴定剂量和密切监测血药浓度 和心电图。近年通过研究证明, 地高辛逐日给予定剂量,经 67 天能在体内达到稳定的浓
15、度而发挥全效作用,因此,病情 不急而又易中毒着者,可逐日按 5.5ug/ 给药,也能获得满意的 治疗效果,并能减少中毒发生 率。 17 山 莨 菪 碱注 射液 (654-2) 1ml:2mg 1. 常用量 :成人每次肌注5-10mg, 小儿 0.1-0.2mg/kg, 每日 1-2 次。 2. 抗休克及有机磷中毒: 静注,成人每次10-40mg,小儿每次 0.3-2mg/kg ,必要时每隔10-30 分钟重复给药,也可增加剂量。病 情好转后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至停药。 抗 M 胆碱药,主要用于解除平滑 肌痉挛,胃肠绞痛、胆道痉挛以 及急性微微循环障碍及有机磷 中毒等。 4 22 凝 血 酶 元
16、复 合物400IU/ 瓶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缺乏症 (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 1. 凝血因子缺乏症(乙型血友病),以及、凝血因子缺 乏症; 2. 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 3. 肝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 4. 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时,凝血因子、被 大量消耗,可在肝素化后应用; 5. 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 血因子 V缺乏者可能无效; 6. 治疗已产生因子VIII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 7. 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用法: 1. 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应在临床 医师的严格监督下使用。 2. 用
17、前应先将本品和灭菌注射 用水或 5% 葡萄糖注射液预温至 2025,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 温的灭菌注射用水或5% 葡萄糖 注射液。轻轻转动直至本品完全 溶解 (注意勿使产生很多泡沫)。 3. 可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 葡萄 糖注射液稀释成50100ml,然 后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 行静脉滴注。 滴注速度开始要缓 慢,15 分钟后稍加快滴注速度, 一般每瓶200 单位(IU) 在 30 60 分钟左右滴完。 用量: 1. 使用剂量随因子缺乏程度而 异,一般每 kg 体重输注10 20 单位,以后凝血因子缺乏者每 隔 68 小时,凝血因子缺乏 者每隔 24 小时,凝血因子和 凝血因子缺乏者,每隔2
18、4 48 小时,可减少或酌情减少剂 量输用,一般历时23 天。 2. 在出血量较大或大手术时可 根据病情适当增加剂量。 3.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患者如拟 作脾切除者要于手术前用药,术 中和术后用药根据病情决定。 【不良反应】 23 硫 酸 鱼 精蛋 白 注 射 液 5ml:50mg 静注: 抗肝素过量, 用量与最后1 次肝素使用量相当(1mg硫酸鱼精 蛋白可中和100 单位肝素 ) 。每次不超过5ml(50mg) 。 缓慢静注:一般以每分钟0.5ml 的速度静注,在10 分钟内注入量 以不超过50mg为度。 由于本品自身具有抗凝作用,因此 2 小时内 ( 即 本品作用有效持续时间内) 不宜超过0
19、.1g 。除非另有确凿依据,不 得加大剂量。 抗肝素药。用于因注射肝素过量 所引起的出血。 24 脑 垂 体 后叶 素注射液 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引产或催产静脉滴注:()一次2.5 5 单位,用氯化钠注射 液稀释至每1ml 中含有 0.01 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 用于肺出血、产后出血、亦用于 催生 5 0.001 0.002 单位,每 1530 分钟增加 0.001 0.002 单位, 至达 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 单位,通常为 每分钟 0.002 0.005 单位。 ()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 0.04 单位,胎盘排出后可 肌内注射5
20、10 单位。 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 单位 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 单位。 27 硝 普 钠 注射 液 50mg 用前将本品50mg (1 支)溶解于5ml 5% 葡萄糖溶液中,再稀释于 250ml1000ml 5% 葡萄糖液中,在避光输液瓶中静脉滴注。 1. 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开始每分钟按体重0.5 g/kg 。根据治 疗反应以每分钟0.5 g/kg 递增,逐渐调整剂量,常用剂量为每分 钟按体重3 g/kg ,极量为每分钟按体重10g/kg 。总量为按体重 3.5mg/kg 。 2. 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分钟按体重1.4 g/kg 。按效应逐渐 调整用量。 1. 用于高血压急
21、症, 如高血压危 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 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 血压等的紧急降压, 也可用于外 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 2. 用于急性心力衰竭, 包括急性 肺水肿。亦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或 瓣膜(二尖瓣或主动脉瓣)关闭 不全时的急性心力衰竭。 28 合 成 鞣 酸加 压 素 注 射液 5ml:100mg 深部肌内注射:学用量0.2-1ml ,或由医生据病情而定,初次剂量 可自 0.1-0.2ml 开始,逐渐增加至有效量。不可静注用于治疗尿崩症 29 盐 酸 氯 丙嗪 注射液 1ml: 10mg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 ,一日 2 次, 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
22、服。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 于 500ml 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 1 次, 每隔 12 日缓慢增加2550mg ,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1、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 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 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 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 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 或顽固性呃逆。 30 氯 化 琥 珀胆 碱 注 射 液 1ml:50mg 本品必须在具备辅助或控制呼吸的条件下使用: 1气管插管时,11.5mg/kg ,最高 2mg/kg;小儿 12mg/kg,用 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到每ml 含 10mg ,静脉
23、或深部肌内注射,肌 内注射一次不可超过150mg 。 2维持肌松: 一次 150300mg溶于 500ml5%10% 葡萄糖注射液或 1% 盐酸普鲁卡因注射液混合溶液中静脉滴注。 去极化型骨骼肌松弛药。可用于 全身麻醉时气管插管和术中维 持肌松。 31 甘 露 醇 注射 液 250ml:50g 1. 成人常用量: (1) 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 ,一般用20% 溶液 250m1静脉 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1 。 (2) 治疗脑水肿、 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 0.25 2g/kg ,3060 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 。严密随 访
24、肾功能。 (3) 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 0.2g/kg , 以 20% 浓度于 3 5 分钟内静脉滴注, 如用药后 23 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 (1) 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 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 压,防止脑疝。 (2) 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 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 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 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 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 6 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 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 (4) 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 25g,10 分钟内静脉滴注, 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 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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