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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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52. 委机关办公制度153. 请示汇报制度194. 向上级请示处理规程205. 下级请示处理规程206. 业务电话处理规程217. 会议制度218. 会务规程299. 值班制度3010. 应急信息报告制度3111. 委机关学习制度3412. 公文处理制度3613. 发文工作制度和规程3914. 公文办理程序和行文规则暂行规定4215. 文印工作规定4716. 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4817. 信息收集报告制度5118. 政务公开制度521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5520. 不予公开信息上报备案制度5821.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6222. 送交政府公开
2、信息工作制度6523. 信息发布协调制度6624. 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6825.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6926. 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7627.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8028.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规定8629. 督促检查工作办法9230.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9531. 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9532. 档案管理办法10633. 档案室管理制度11634. 保 密 制 度11735. 定密解密制度12136. 涉密人员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12637. 岗位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制度13038. 信息安全应急预案13239. 上网信息管理办法13840. 网站值班制度13
3、941. 机房管理制度14042. 计算机及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14143. 无密级公文传输网络管理及安全保密制度14444. 无密级公文传输网操作规程和管理细则14645. 委机关信访工作办法14846. 委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15647. 应急和机要通信公务用车(租车)管理规定16248. 清洁卫生工作规程16849. 市卫生健康委财务内部控制制度16850. 干部管理规定19851. 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20952. 抽借人员管理办法21353. 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办法21754. 考勤及休假制度22055. 新闻宣传工作暂行管理办法224 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 总则一、为规范管
4、理卫生健康委各项工作,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部门职能,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机制。三、工作准则: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第二章 领导职责四、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五、实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5、(以下简称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卫生健康委全面行政工作。党组书记负责主持党组的全面工作,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受主任委托分管相关科室。调研员、副调研员受主任委托协助负责相关工作。六、党组书记(主任)召集和主持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委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主任外出期间,委托一名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七、科长(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工作,副科长(副主任)协助科长(主任)分管相关工作。科长(主任)外出期间,委托副科长(副主任)或其他同志主持本科室工作。第三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八、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
6、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九、卫生健康事业和卫生健康产业发展计划、卫生健康事业经费预决算、卫生健康体制改革意见、卫生健康行政、卫生健康经济政策执行措施、卫生健康基建项目等重大决策,及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奖惩等,须由委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十、各科室提请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基础性、全局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专家或相关权威机构的论证评估或法律分析;涉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的,要充分协商、事先征求意见。十一、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相关部门、地方卫生健康部门、基层群众等
7、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充分发挥各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跟踪各项决策执行情况,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十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工作职责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十三、根据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需要,及时向政府提出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规章等文件的建议。十四、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规定要求,由有关业务科室调研起草、征求意见,由法制与监督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按有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十五、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第五章 推进政务
8、公开十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卫生健康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十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法依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卫生健康标准,开展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卫生健康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都要按照有关程序主动公开;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依申请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卫生健康相关信息。十八、所公开的信息,应通过卫生健康委信息网站、新闻发布(协调沟通)会以及电视、报刊、广播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十九、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不断深化政务公
9、开;推动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第六章 健全监督制度二十、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根据要求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二十一、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监督,依法规范卫生健康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法规,贯彻落实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精神。二十二、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新闻媒体报道所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各科室要积极主动地查处、整改并向委党组报告。二十三、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委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阅处。对委领导阅批的重要群众来信,有关
10、科室要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情况。第七章 加强廉政建设二十四、坚持从严治政。各科室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十五、各科室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各地的送礼和宴请。要厉行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十六、工作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
11、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第八章 会议制度二十七、卫生健康委实行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委专题会议制度。二十八、委党组会议由委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委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重要部署。(二)研究部署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及上级领导关于卫生健康工作指示的贯彻落实。(三)讨论通过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重大部署和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卫生健康法规草案和管理办法等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四)讨论决定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奖惩等。委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委非党领导班子成员、委机
12、关有关科室、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务由办公室(党办)负责。设秘书2名,分别由委办公室副科以上干部担任,实行双记录。二十九、主任办公会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卫生健康委全局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总结,通报有关情况,审议卫生健康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批基层单位上报的重大事项、决策等。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召开,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安排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务由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委于每年的年中召开年中工作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布置下半年任务
13、。三十、委专题工作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需要主持召开,参加单位和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专题研究处理某项工作。专题工作会议的会务由相关科室负责并撰写会议纪要送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签发,并落实相关工作。三十一、提请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提出,报党组书记(主任)确定;委办公室负责汇总议题,收集会议材料,并将材料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同志。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议性意见。三十二、委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委党组会议或委办公会议的,应向委党组书记(主任)请假;各
14、科室负责人不能参加主任办公会议的,向分管委领导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前提出。三十三、委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的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报道宣传的稿件须经办公室核校,报党组书记(主任)审定。三十四、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精简会议的规定,尽可能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节俭务实。各有关科室要抓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委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督办,并向主任或分管委领导报告办理进度和落实情况。各科室召开的会议,要由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第九章 公文审批三十五、委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报送卫生健康委、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必须符合国务
15、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共市委员会公文格式细则等规定。三十六、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科室报送卫生健康委审批的公文,由委办公室按照委领导的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主任审批。三十七、卫生健康委作出的决定、意见、管理办法、人事任免和经费支出事项,由主任审批。以卫生健康委名义向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上级请示报告的文件,以及送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函件,经分管副主任审核后,由主任(党组书记)或主任(党组书记)委托副主任签发。以卫生健康委名义下发的属某项业务工作的一般性文件,由分管副主任签发。以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名义发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如有需要,
16、应由分管副主任签发或核报主任签发。三十八、卫生健康委及各单位要进一步精简公文,提高公文质量,规范办理程序,实行公文承办、起草、审核、签发、校对分级负责制。加强网络化办公,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第十章 纪律和作风三十九、工作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四十、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委党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委党组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委党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卫生健康委发表的讲话和文章,以及代表个人涉及未经过委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委党组同意。四十一、发布重要工作部署、卫生
17、健康改革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四十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和荣誉。四十三、建设学习型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四十四、委领导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调研结束后,应形成调研报告。四十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职委领导出差和休假,应事先报主任审批,并由委办公室通报委里的其他领导同志。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出差
18、,应事先向分管委领导及办公室报告;休假前应及时到人教科办理相关手续,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送人教科备案,并由人教科通报相关科室及委内其他领导;市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或休假,应事先向卫生健康委办公室报告,再由办公室报委领导审批后通报委其他领导。第十一章 工作接待四十六、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服务相对人到本委办理事宜,在被问及的第一个人(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对服务相对人的首次办事请求,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理的,应向办事人说明原因,讲清政策,做到让办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符合规定但资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19、所缺的全部资料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并可先行办理,再补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的,应告知其原因及依据。服务相对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热情相待;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与何部门(科室或单位)联系,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属于本部门(科室)职责范围的,但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人应当负责填写“首问负责制登记表”,将办事人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大致内容等一一登记入表,然后以其他方式转交给责任人,有关责任人阅知登记表内容后应尽快与办事人联系,了解并解决对方需要办理的事项。如责任人出差或暂时无责任人、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
20、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已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服务相对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委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诿扯皮,要充分体现良好的品质素养和乐于助人的精神风貌。四十七、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服务制度。各科室按照科室职能,凡事关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事项,都要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办事时限、服务质量作出承诺。法律、法规、规章或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时限有明确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参照下列时限完成工作:(一)解答咨询的应即时解答,需要请示上级或查阅资料的应于半个月内答复,经分管领导
21、同意可延长到一个月。(二)提供服务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项目。办理审批事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它事项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起始时间自受理之日起计算。事项特别复杂的可申请延长时间,一般只能延长一次。办事当事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经解释坚持己见的不受此限制。第十二章 附则四十八、本规则由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四十九、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卫生局或人口计生委有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本规则执行。委机关办公制度为使委机关办公室管理及文化建设提升到一个新层次,制定本制度。一、办公室整理(一)办公室除办公必需用品外不摆放其它物品;不用物品及时入橱,不要物品及时处理。(二)办公桌。桌面除岗位标
22、置、笔筒、办公文件盒或夹、电话、电脑及随时用品外,不摆放其它物品。(三)辅桌。桌面可置文件盒、书籍外,不摆放其他物品。(四)报刊。必须上报架或放置在书橱内。(五)文件、报刊阅后及时归位。二、办公室环境(一)保持窗明几净,地面、桌面、窗帘清洁;垃圾篓无溢满现象;茶具清洁卫生;废纸篓倾倒及时,过往通道明亮、清洁、无垃圾杂物。(二)外衣、手袋应置放于柜内或抽屉内,毛巾、抹布应在门后整齐放置,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或其它地方。(三)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四)办公室、公共场所不能放置烟灰缸,办公区域内禁止吸烟。三、工作人员素养(一)语言规范1.接听电话。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普通话:“您好!这里是市卫生
23、健康委员会,请问有什么事可以帮您?”“方便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吗?待我了解清楚后尽快答复您。”“感谢您的来电/意见,再见!”等用语。2.拨出电话。“您好!我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请麻烦找一下谢谢。”3.接待用语。必须首先使用普通话,非对方要求不主动使用方言。“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您好!请到办理此项业务。”“您好!请稍候!”“请勿吸烟!”“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谢谢您的意见。有不妥的地方,请多多谅解!”“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尽快落实,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走好,再见!”。4.服务忌语。称呼:“喂”、“那个谁”、“美女”等。接待来人时:“干什么的?”、“没看到我在忙吗?等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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