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是指导改制企业改制方法、步骤的具体操作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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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上个世纪90 年代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镇集体经济加快了以明晰产权为 重点的改革步伐, 并朝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等多种实现形式的方向迈进,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 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城镇集体经济制度、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通过产权制度改 革,产权主体逐步得到明晰。单一产权结构向产权主体多元化转变;单一的企业组织形式向 多种实现形式转变;传统生产经营方式向社会化经营方式转变;传统生产经营体制向资本经 营体制转变; 传统企业积累方式向资本集聚方式转变;传统分配方式向
2、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 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转变;传统管理体制向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转变。二是投资主体 多元化的企业迅速发展。传统集体企业大量减少,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迅速发展,大部分改制 为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有的组建企业集团,有的实施联合、兼并、租赁、承包、中 外合资、出售、合伙、私营、公有民营等。三是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企业发展速度加快。、 国家有关集体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下 简称条例 ) 已颁布十多年,集体企业改革实践出现了许多新情况,突破了条例规定, 但至今尚未作修改,国家也没有新制定城镇集体经济法律法规。国家体改委1997 年发布的 关于发展
3、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 也已滞后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 实践。 近几年来有的地方陆续出台了一些集体企业改革、改制文件, 但由于近十多年来没有 全国性统一的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法规,集体企业改革发展缺乏政策指导,改制无法可 依,很不规范, 有的改制后无法顺利变更法人等。集体企业改革在界定企业集体资产产权主 体,确立出资人时也因法规不完善带来困难。1996 年国家对城镇集体企业、单位进行清产 核资, 有关部委联合制定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和具体规定,对集 体企业、 单位资产中属于国家、集体、个人及各类经济组织的财产产权界定有了法规政策依 据,而对于劳动群众集体
4、所有资产的产权主体,以及企业成员边界未做具体规定。由于集体 共有资产的出资人至今未能到位,没有合法地位, 对外投资得不到法律支持;集体共有资产 常被有关部门误认为是“模糊资产”、“无主资产”; 在企业改制中, 以“公有资产”为名 把这部分资产收归上级主管部门,划归国有资产; 有的全部共有资产分到个人,作为明晰产 权的目标,有的并不公正、不公开、不民主,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对符合 集体经济特点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集体企业也缺乏法律支持。改革开放以来, 集体经济群 众性的改革实践,推动了集体经济理论的创新。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 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
5、要提倡和鼓励”,这一论述又一次肯定了在集体 经济中劳动者可以拥有个人产权。党的十六大提出: “继续支持和帮助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的发展”, 明确了集体经济可以而且应当有多种实现形式。这些论述,是对我国集体经济概 念的重新认识和创新,进一步明确我国集体经济发展应坚持的方向。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的宪法修正案继续明确规定城镇中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 有制经济。”再次肯定了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的同一性。 从广义上说,集体经济也可称为民众或公众经济,是民办、民营、民有、民享经济, 它存在于国有与私有经济之间;存在于合作制、公司制企业、社区、社团和城市、农村等各 个领域。 根据
6、我国宪法确定基本原则,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对集体经济论述,结合群众 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我国新时期集体经济内涵可作以下概括: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属于一 定范围内劳动者( 成员 )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形式,它有多种实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文档 - 现形式。 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兼容合作 制与公司制特点。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是指导改制企业改制方法、步骤的具体操作文件。一般由改制企业在国有资 产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政府部门有关改制政策,结合企业的
7、实际情况,广泛调查, 深入研究, 多方征求意见和借鉴外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拟订,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后 实施。 企业改制方案一般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改制的基本条改制的基本目标和遵循的基本 原则、改制的基本内容、改制的基本步骤等五部分。集体所有制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 一个基本组成部分, 在计划经济时代对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转型 时代的到来,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不清、企业管理结构落后所导致的政府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漠视职工利 益现象层出不穷,集体企业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极易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被颠覆,因此集体所有制企业改 革势在必行。集体
8、所有制企业改制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可以采取股份制改革、股份合作制改革、租赁承包 等方式,对于净资产严重不足的,可以申请破产。鉴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革的方式多种多样,笔者仅就集 体所有制股份制改革中所涉及的几个问题提几点肤浅的看法。 一、 政府引导和服务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规定了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 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这意味着集体企业主宰着自己的人财物产供 销,任何行政机关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改变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然 而集体企业的管理层和职工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
9、响和制约,难以找到和认清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这 就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督的服务功能,积极提供改制方面的政策和法律规定, 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改制预案供企业参考,监督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指导企业进 行产权明晰、优化结构、完善管理、加快发展,积极做好改制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切忌越厨代庖,拉郎 配等干涉企业重大事项的行为。 二、 评估资产、审计财务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必经程序 对于进行改制的企业,在确定企业改制基本形式后应当对企业资产进行清理并进行评估,以求得公允。同 时还应当对财务资料进行审计,以便对改制后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调整,也对改制前后企业的债权债务
10、的 承担提供了依据和基准点。 三、 界定企业产权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核心 从企业的角度讲,产权制度构成了整个企业制度的基础。产权关系理不顺,企业的其他关系也很难理顺。 所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必须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实现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 真正分离。 集体所有制企业产权不清是束缚集体企业发展的一大肿瘤。产权不清导致管理层主观能动性差, 职工积极性不高、主人翁意识淡化。因此集体企业改制时核心问题必须是解决好资产存量的量化问题,但 是由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不仅是一种资合,更是一种人合和劳合,此外集体企业由于历史较长、人员变化大, 对于现有企业存量资产在进行量化时困难重重,矛盾突
11、出。 笔者以为在进行产权界定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 集体企业在成立时一般既有国家投资,同时又有职工个人投资,经过若干年的发展,又存在集体 投资的情况,但是在界定企业产权时应当充分体现投资者的利益。 2 、充分考虑对企业作出重大贡献人的利益 虽然集体企业的性质决定了企业资产的归属,但是在对企业资产存量进行量化时不能不考虑到企 业的管理层对企业所作出的贡献,适当考虑对企业作出重大贡献人的利益,不仅能充分调动这部分人的积 极性,同时也体现了对人力资源的价值的尊重。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精品
12、文档 - 3 、充分体现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 长期以来, 人们把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片面的理解为生产资料投入的结果,忽视劳动力的重要作 用,投资收益过分的向生产资料所有者倾斜,而劳动力除了工资收入以外,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而劳动 者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不能有效的发挥。因此在集体企业股份制改制时必须确定劳动力的产权地位,必 须承认在企业资产存量的形成中凝集着劳动力价值的部分,并用股份的形式进行量化,劳动者拥有股份的 多少,由劳动者提供的有用劳动量和劳动工作时间来决定。劳动力产权的具体实现形式就是职工持股制度。 在遵循以上原则的基础上,如何平衡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量化企业存量资产的又一关键问题。笔者认
13、为首先应当确定投资主体的种类,其次确定企业存量资产中哪些属于投资主体的投入;对于增量资产和企 业利润在进行界定时,由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即资合和劳合,劳动力价值在集体企业中得到了充 分的体现,因此应当将劳动力产权和投资产权放在相对同等的位置。 在对企业资产进行量化并划分股份后,就为国有股的退出提供了条件。 四、企业与职工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企业改制顺利完成的关键 集体企业改制是否当然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 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 造中履行劳动合同的通知中的规定,在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 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
14、由于企业改制致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 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与职工经协商确实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 二十六条第 ( 三) 项的规定办理,即订立劳动合同时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解 除合同。因此在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并不当然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在变更不能的前提下,应当 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对于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企业在适用时往往滥用。笔者认为客观情况 应当是改制后的企业与改制前企业在生产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有重大的区别,导致改制前企业用工目的 无法得到实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解决企业改制时职工平稳过渡问题不仅是安定团结
15、的社会需要,也是 企业在改制后正常经营的保障。与职工继续履行合同也好,变更劳动合同也好,还是解除劳动关系均应当 依法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证改制的顺利完成。 五、建立科学的股权结构、完善法人治理机构是集体所有制企 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集体企业公司化改制只是集体企业走出困境的第一步,而非解决企业发展的万能钥匙。因此在进行 公司股份制改制时应当建立科学的股权结构,既要考虑到发挥管理层的主观能动性,又要充分调动职工的 积极性,防止一股独大,侵害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建立科学的股权机构的同时必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制定合理科学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只有健全了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内部运行机制,企业的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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