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技术的性质(知识产权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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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技术的性质 (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人经历无数艰辛,经过几年(如物理学定律等)几十年的研究创新(如瓦特蒸汽机等)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居里夫妇、富兰克林 ),最终取得一定的成果,凝结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这些产权人应该充分享有应得的权利,让其得到丰厚的回报。如何让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呢?激发更多年轻一代的学子勇于创新积极性呢?知识产权保护法 国际上:-1967年7月14日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WIPO公约”) ,包括: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录音制品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2、 (6)、商标、服务商标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 的一切其他权力。,一、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世界贸易组织(WTO)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知识产权包括: (1)著作权和邻接权; (2)商标; (3)地理标志; (4)工业设计; (5)专利;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未公开的信息。 在我国,目前已立法保护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商业秘密、原产地域产品、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
3、设计等。狭义上就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2、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在中国-视频,3、著作权: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原则。,著作权法第九条 著作权人包括: (一)作者;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
4、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
5、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 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
6、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7、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 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 (七)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 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 法所 得、罚款等行政处
8、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1992年7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首次在我国明确了追究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 的刑事处罚,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七年以下徒刑。,著作邻接权: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它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
9、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属于广义著作权的一部分。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权利: 1、出版者权,即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和装帧设计,享有专利有使用权。 2、表演者权,即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表明表演者身;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等权利。 3、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权,即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4、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权,广播
10、电视节目的播放者享有自行播放和许可他人转播其广播电视节目以及自行复制发行或许可他人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著作权案例一:“东方醒狮”著作权确权案 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出资人之间利益 1981年,雕塑家王则坚接受石狮市政府的委托,应征创作了“东方醒狮”雕塑。石狮市政府表示认可,并出资放大制作成城标“东方醒狮”,矗立在石狮市街头。2000年,王则坚以其是该作品著作权人身份对该作品进行了著作权登记。石狮市政府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 法院认为,王则坚当时应石狮市政府委托创作了“东方醒狮”,双方形成了委托创作关系。同时,考虑到该作品是专为石狮市创作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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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2.2 技术 性质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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