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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 开发建设项目水 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 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凡是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
2、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 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 规定区域, 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 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 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 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 没有落实存
3、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 5 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 70 分的。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 1 。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 1 综合说明 审查重点: 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 项目基本情况 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石
4、方挖方 (含表土剥离量)、填方(含表土回覆量)、借方、弃方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 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石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 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 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等。 1.1.3 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 应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 设计阶段、 设计文件审查及审批情况; 前期工作相关 文件取得情况。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 1.2 项目区概况 应说明项目区地形地貌、 气候类型及主要气象要素、 主要土壤、 植被类型与林草 覆盖率、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中所处的类型区名称(至少到二级类型区)、 水土流失类型
5、与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称。 1.3 防治标准及目标值 应明确方案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和目标值。 1.4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应明确主体工程选址 (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方案比选的分析 评价结论、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包括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 弃渣(土、石)场和取土(石、料)场设置、施工方法等),明确对主体工程设 计的要求。 1.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应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面积。 1.6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应明确扰动地表面积,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 ( 包括治理成果 ),弃渣量,可能产 生的水土流
6、失总量, 新增水土流失量及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和部位;简述水 土流失主要危害。 1.7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 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概述防治措施布设、主要工程量。 1.8 水土保持监测 应说明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定位监测点布设情况。 1.9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应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费,独立费及其中的水土保持监 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 跨省项目应分省明确措施费和补偿费。 应明确方案实施后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的可能实现情况和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整治扰动土地面积、林草植被建设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 1.10 结论与建议 从水
7、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简述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综合说明后应附方案特性表,表式见附录 2 。 2 编制总则 审查重点: (1)方案编制的目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 (2)编制原则是否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 (3)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效; (4)编制阶段、设计水平年、方案服务期、水土流失防治 标准执行等级确定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1)编制总则应分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编制依据、水 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编制阶段和方案 设计水平年五节编写。 (2)方案编制阶段应同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补报方 案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工程实际编制。 (3)建设
8、类项目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建设生产类 项目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 投入生产之年或后一年。 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 始计算,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设计水平年,建设生产类项目应结合首采区、 排矸场、初期灰场等开采或使用年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 8 年。 3 项目概况 审查重点: (1)项目组成、各组成部分的建设内容介绍是否清楚; (2)工程特性、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反映了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全部内容; (3)工程占地的性质、类型和数量是否明确; (4)土石方挖、填、借、弃介绍是否清楚。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概况应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 石方及其平
9、衡情况、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八节 编写。 (2)地理位置应明确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 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级名称、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3)项目有依托关系的,应加以说明。依托其他项目弃渣、取土的,应附意向 书。应说明依托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 评审时 应提出编报的要求。 (4)火电、采矿、冶炼、化工等用水量和排水量大的项目,还应介绍水量平衡 情况。 (5)水土保持评价中对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弃渣场、取土场等有增减的,应 说明增减情况。 (6)表土的剥离、回覆应单独平衡,并应分别计入挖方量、填方量。本项
10、目剩 余表土不作为工程弃方, 应设置专门堆放场地保存, 并布设防护措施, 提出利用 方向。 (7)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应说明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4 项目区概况 审查重点: (1) 概况介绍是否全面、 清楚,数据是否为近期资料、 系列年限是否满足要求; (2)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内容; (3)是否存在影响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 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区指项目建设区及周边区域,点型工程按乡(镇)或县级行政区域确 定,线型工程按县或地市级行政区域确定。 (2) 项目区概况介绍应满足分区、 水土流失预测与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的需要。 分节内容要求如下: 4.1
11、 自然条件 4.1.1 地质 简述项目区地质构造、岩性、地震烈度等;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下水埋深、不 良工程地质情况 (含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 。 4.1.2 地貌 简述项目区地形特征和地貌类型,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面坡度、 高程和地表物 质组成等情况。 4.1.3 气象 简述项目区的气候类型,多年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积温、年蒸发量、年降 水量、无霜期、风速与主导风向、大风日数,雨季时段,风季时段,最大冻土深 度,并说明资料来源和系列长度。 4.1.4 水文 简述项目区所处的流域,主要河流、湖泊的名称和水功能区划情况等。 4.1.5 土壤 简述项目区土壤类型; 说明占地范围内表
12、层土壤厚度,定性说明土壤质地、 土壤 可蚀性等。 4.1.6 植被 简述项目区植被类型,当地主要乡土树草种及生长情况,林草覆盖率等。 4.1.7 其他 简述项目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 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 地等及其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 4.2 社会经济概况 简述项目区行政区划、人口状况、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等情况,并说明引用资料 的来源和时间。 4.3 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 4.3.1 水土流失现状 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土壤侵蚀强度、 模数应根据有关资料, 结合实地调 查确定。容许土壤流失量按照土壤侵
13、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和开 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确定。 4.3.2 水土保持现状 简述项目区水土保持现状。 明确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涉 及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应重点说明。同一地区同类生产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经验介绍,应说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类型、设计标准,并附相应照 片。 5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审查重点: (1)工程选址(线)的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是否正确; (2)工程选址(线)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是否全面、有量化指标; (3)主体设计中项目组成、工程占地、工程布局、土石方平衡、表土剥离与保 护利用、
14、取土(砂、石料)场、弃土(石、渣)场、施工组织等分析与评价是否 全面、准确; (4)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是否全面,水土保持措施界 定是否合理。 具体要求如下: 5.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对照水土保持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2008)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工程 选址(线)水土保持 限制和约束性规定, 逐条进行分析。 对存在制约性因素又无法避让的,应提出相 应要求。重点说明以下几方面: (1)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涉及和影响到饮水安全、 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项目必须严格避让; 对无法避让的重要基础设施
15、建设、 重要民生工程、 国防工程等项目, 应提出提高防治标准、 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 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的要求。 (2)是否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根据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当无 法避让时,应参照上一条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3)是否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 态恶化的地区。 (4)是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 是否占用了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5)是否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 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应避让)
16、,以及水功 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对水质有影响的,应避让)。经过环境敏感区域的, 应符合有关规定。 5.2 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从工程占地面积、 扰动地表和损坏植被数量、 土石方挖方量及填方量、 取土(石、 料)量、弃渣(土、石)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危害大小、可恢复程度 等方面,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明确是否认可主体工程推荐方案。 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且无其他明显制约因素的, 对主体 设计的推荐方案应不予认可。 5.3 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对主体工程推荐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内容应包括对工程 建设方案与布局、工程占
17、地、土石方平衡、取土(石、料)场设置、弃渣(砂、 石、土、矸石、尾矿、废渣)场设置、施工方法(工艺)和具有水土保持功能 工程的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界定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5.3.1 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分析评价 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1)公路、铁路工程填高大于 20m,挖深大于 30m 的,应有桥隧比选方案。 (2)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优先考虑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采用加高杆塔跨 越方式。 (3)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项目,应优化工程方案, 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项目填高大于 8m 应优先考虑桥梁方案; 管道工程穿越应优先考虑隧道、定
18、向钻、 顶管等方式; 山丘区工业场地应优先考 虑阶梯式布置。 5.3.2 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分析主体设计的占地情况, 评价占地面积是否符合行业用地指标规定。分析给排 水、供电、对外交通、工程边坡、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施工用水用电、 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占地等是否存在漏项和满足施工要求,并 进行补充完善。分析占地类型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5.3.3 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分析各工程区域土石方挖方、填方、借方、弃方量是否合理,对漏项和不 足的应补充。 (2)按自然节点、运距等,根据施工时序情况,分析主体设计中土石方调配的 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补充
19、完善意见。 (3)分析主体设计对工程弃土弃渣的利用情况,提出弃土弃渣的综合利用方向 (本项目加大利用、邻近项目调配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永久弃方。弃方中应 将弃土和弃石(渣)分别堆放。 5.3.4 取土(石、料)场设置分析评价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的规定,分析评价取 土(料)场设置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重点按下述逐条进行分析评价: (1)是否位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应遵守有关规定。 (3)是否避开城镇、景区和交通要道的可视范围。 5.3.5 弃渣(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场设置分析评价 按照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
20、术规范的规定,分析评价弃 渣(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场的设置是否存在制约性因素。存在下列 情况之一的,应不予认可。 (1)影响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安全的。 (2)在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 (3)影响行洪安全的。 (4)布设在流量较大沟道,未进行防洪论证的。 5.3.6 施工方法(工艺)分析评价 分析评价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工艺)是否满足减少水土流失、减 少扰动范围、 减少裸露时间和裸露面积、 先拦后弃等要求。 对于本阶段主体设计 中尚未涉及施工方法(工艺)相关内容的,应明确水土保持要求。 5.3.7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 应按分区,从表土
21、剥离与保护、截(排)水与雨水利用、地面防护、弃渣拦挡、 边坡防护、植被建设等方面, 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分 析评价,并提出补充完善意见。 5.3.8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通过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 持技术规范中的界定原则,将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并明确其位置、结构类 型、规模,给出工程量及投资。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见附录 3 。 5.4 结论性意见 (1)应明确以下结论: 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 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3)主体工程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
22、价结论。 (2)必要时,应提出主体工程设计在下阶段需完善和深入研究的问题。 6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 审查重点: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是否准确; (2)防治分区是否合理,层次是否分明。 具体要求如下: 6.1 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的范围应根据工程设计资料,通过现场查勘确定。 还应 注意以下事项: (1)应分县级行政区域列表说明防治责任范围。 (2)填海造地面积计入项目建设区;占用海域但不形成陆域的面积不计入防治 责任范围。 (3)风沙区为了维护本工程安全进行的治沙措施占地,可作为特殊用地计入防 治责任范围。 6.2 防治分区 (1)线型工程可按土壤侵蚀类型区
23、、地形地貌或气候带划分一级区,按项目组 成和工程特点划分二级区、三级区。 (2)直接影响区一般不单独划分防治区,归入相应的建设区,但井采矿的采空 沉陷区等,应单独划分防治区。 7 水土流失预测 审查重点: (1)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预测单元划分、各单元预测时间确定是否符合实际; (3)预测内容是否全面,方法是否可行,参数的选取是否合理; (4)预测结果是否可信,指导性意见是否符合实际。 具体要求如下: 水土流失预测的基础是在工程建设扰动地表,且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等最不利情 况下,预测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及其危害。 7.1 扰动地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预测 应按防治
24、分区, 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 预测扰动地表面积、 损坏水土保持设 施数量 ( 包括治理成果 )。 7.2 弃渣(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量预测应分建设期和生产期预测弃 渣(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量,明确存放位置, 复核存放场地容量。 7.3 水土流失量预测 应按防治分区, 采用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技术规范 要求,明确预测时段 (包括施工准备期、 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 预测单元,按模型法(调查法或类比法)确定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预测水土流 失总量和新增水土流失量。 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可合并为一个时段进行预测,从 各预测单元施工扰动地表开始
25、到施工结束;自然恢复期一般取 1 3 年。 7.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针对工程实际, 分析对当地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周边生产生活、 下游河(沟、 渠)道及排水管网淤积、防洪安全等的影响。 7.5 综合分析及指导意见 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测的重点区域和时段,提出防治措施布设的指 导性意见。 8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 审查重点: (1)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是否符合国标要求; (2) 防治措施选择是否合理, 布设位置是否明确,防治措施体系是否完整可行; (3)典型设计是否按防治措施体系分区、分类进行; (4)典型选择是否具有代表性,设计是否合理,图件是否规范; (5)工程量计算是否
26、规范、准确。 具体要求如下: 8.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 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的定性、 定量目标。 (1)线型建设项目有不同标准时,应按扰动地表面积计算加权平均综合防治目 标值,目标值取整(控制比保留一位小数)。 (2)在缺乏植被生长条件地区的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林草覆盖率可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8.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 8.2.1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应在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通过现场调查, 结合工程实际, 借鉴 本地区成功经验, 提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形成防治体系, 绘制体系框 图。 8.2.2 分区防治措施布设及典型设计 在防治
27、措施总体布局基础上, 分区布设不同部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区分主体 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和方案补充措施),并进行典型设计。 (1)措施布设应以文字说明和图纸表示。文字说明应明确措施名称、 布设位置。 图纸应分区绘制总体布设图, 线型防治区可结合典型设计选择典型地段绘制总体 布设图,一个防治区中有多个区块时应分区块绘制总体布设图。 (2)分区措施布设应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分别布设表土保护、拦渣、边坡防护、 截(排)水、降水蓄渗、土地整治、植被建设、防风固沙、临时防护等水土保持 措施。各类措施布设要求见附录4。 (3)各区措施布设后应进行典型设计。典型设计要求见附录 5 。 (4)典型设计应有必
28、要的文字说明和典型设计图,典型设计图应包括必要的平 面图和剖面图。 (5)点型防治区应选择典型区域进行典型设计,线型防治区应选择典型地段进 行典型设计。 (6)典型设计后应根据典型设计的单位工程量推算各区工程量,并列出工程量 计算表。 8.2.3 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应分区按措施类型列出工程量汇总表。 8.2.4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法、进度安排等内容。 进度安排应符合 下列基本规定: (1)根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按照各分区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安排各防治措施的施工进度, 明确水土保持措施相对应主体单项工程实施的 时间。 (2)拦挡措
29、施应符合“先拦后弃”的原则,植物措施应根据季节安排。 (3)进度安排应列表说明,并附双线横道图。 9 水土保持监测 审查重点: (1)监测范围界定、监测分区和时段划分是否正确; (2)监测内容是否全面、方法是否可行; (3)监测点位布设是否合理,监测频次能否满足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9.1 监测目的与原则 应结合项目特点说明监测目的,明确监测原则。 9.2 监测范围与时段 (1)监测范围应为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监测时段应为施工准备期至设计水平年。各类项目均应在施工准备期前进 行本底值监测。 9.3 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 监测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
30、态监测、 水土保持措施防 治效果监测、 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监测采用调查监测与定位监测相结合的方 法。有条件的大面 积、长距离的大型项目还可增加遥感监测。沿江沿河的项目可增加视频监测。 水土流失量监测应采用定位观测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水蚀定位观测点宜选用卡 口站、排水沟出口等,重点监测排水含沙量;没有条件时可采用径流小区。风蚀 定位观测点宜选择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重点监测风蚀量。 9.4 监测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 应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所需的设施、设备、消耗性材料及人员安排。 9.5 监测成果 应按有关规定,提出监测成果要求,包括监测报告、观测及调查数据、相关监测 图件和影像资料、报告制度要求。
31、10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审查重点: (1)编制原则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可行,费用构成、单价确定是否符合规定要 求,表格是否齐全、规范; (2)投资是否满足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需要; (3)效益分析结论是否可靠,六项防治目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达到设计目标 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 10.1 投资估算 10.1.1 编制原则及依据 (1)投资估算编制的项目划分、费用构成、表格形式等应 依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编写。 (2)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主要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时费应与主体工程一 致。 (3)估算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也应与主体工程一致,主 体工程定额中没有的工程项目, 应采用水土
32、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 费率。 (4)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另行计列。 (5)编制依据应包括主体工程投资估算的相关规定和定额、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投资估算相关规定和定额、相关行业投资估算的相关规定和定额。 10.1.2 估算成果及说明 通过计算列出投资估算总表、分部工程投资表(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 措施)、分年度投资表、独立费用计算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表、工程单价汇 总表、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 (1)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应采用单价工程量计算。 (2)投资估算总表应按工程、植物、临时措施投资分区计列。 (3)分部工程投资表和投资估算总表中应含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
33、土保持措施的 投资。 (4)独立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 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等。 1)建设管理费,按水土保持投资中第一至第三部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 时措施)之和的 1%2.4%计取。 2)水土保持监理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计取,且满足实际需要。 3)水土保持监测费包括监测人工费、土建设施费、监测设备使用费、消耗性材 料费,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计列。 4)科研勘测设计费包括科研试验费、勘测设计费。大型、特殊水土保持工程可 按第一至第三部分投资之和的 0.2%0.5%计列科研试
34、验费 (一般工程不计列) 。 勘测设计费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 200210 号) 计列。 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费 参照有关规定计列,并根据实际工作量复核。 (5)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应按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按县级行政区计 列。 (6)跨省项目应分省列出措施投资、水土保持补偿费。 (7)单价分析表、水电砂石料单价计算书、主要材料苗木 (种子)预算价格计算书作为报告书附件。 10.2 效益分析 根据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的数量,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 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建设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列表给出各防
35、治区 工程措施占地、植物措施面积、永久建筑占地(包括场地、道路硬化面积和水面 面积)、可绿化面积等,列表计算设计水平年六项防治目标的预期达到值。说明 方案实施后,水土流失控制程度,生态环境恢复和改善情况。 11 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审查重点: 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切实可行。 具体要求如下: 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应从组织机构与管理、后续设计、工程施工、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验收、 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应满 足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 11.1 组织机构与管理 应明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或相关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水土保持管理的规章 制度,建立水土保持工程档案, 以及向
36、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信息和水土保持 工作情况等要求。 11.2 后续设计 应明确进行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必须有 水土保持专章或专篇,审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同时审查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并有水土保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11.3 工程施工 应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要求。 在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水 土保持要求。 11.4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应明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的监理要求。应建立水土保持监理档案, 施工过程中 的临时措施应有影像资料。 11.5 水土保持监测 应明确水土保持监测要求和报告制度。 11.6 检查与验收 明确建设单位应经常检查项目建设
37、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对周边的影响,若对周 边造成直接影响时应及时处理。明确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水土保持设 施验收,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具体要求。 11.7 资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明确水土保持资金应纳入项目建设资金统一管理,并建立水土保持财务档案。 12 结论与建议 审查重点: (1)结论是否正确; (2)建议是否符合实际、有针对性。 具体要求如下: 12.1 结论 应明确有无限制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通过方案实施可达到的效果。 说 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2.2 建议 明确下阶段对主体设计的优化建议和需进一步深化研究的水土保持问题。 附表: 单价分析表、水电砂石料单价计算书、主要材
38、料苗木(种子)预算价格计算书 附件与附图 审查重点: (1)附件、附图是否齐全; (2)图面是否清晰,图签是否齐备。 具体要求如下: (一)附件 1、项目立项的有关支撑性文件。 2、其他有关文件。 (二)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应包含主要城市和交通干线。 2、项目区水系图 应包含当地主要河流、干渠、水库、湖泊等。 3、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4、项目总体布置图 应反映工程总体布置、周边地形。公路、铁路项目应有平纵(断面)缩图。 5、工程平面布置图 6、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 7、分区措施总体布设图 8、措施典型设计图 9、水土保持监测点位布局图 可结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
39、区图绘制。 附录 1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 评审内容赋 分 标 准(分)得分 评审会与现场考察 4 建设单位主办会议 1.0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0. 5 主体设总参加 0.5 编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0.5 现场情况熟悉、介绍清楚 1.0 取土( 料) 场及弃土 (渣)场情况熟悉 0.5 汇报 4 总体布局等挂图上墙 0. 2 影像资料全面 0. 5 取土( 料) 场、弃土 (渣)场影像资料全面 0. 5 汇报重点突出、条理清楚、图文并茂1.0 利用卫片、动画等手段,直观生动1.0 时间适中、答疑明确0. 8 综合说明 5 项目简况介绍清楚,项目建设必要性、前期工作明确 1.0
40、主体工程分析评价结论介绍准确 1.0 分区防治措施介绍清楚, 包括措施布设位置、 主要工程量、 与主体工程相应的实 施时间 2.0 其他内容全面、准确 1.0 方案编 制总则 2 编制目的与意义正确0.6 编制依据无漏项 0.6 编制指导思想具有针对性和指导作用 0.4 其他各节叙述清楚 0.4 项目概况 7 项目基本情况清楚, 主要技术指标表能全面反映与水土保持相关内容、数据准确 1.0 项目组成与布置介绍清楚、无漏项 1.0 施工组织介绍清楚,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等符合实际 1.0 取土场、弃渣场介绍清楚、全面1.0 工程占地介绍全面、清楚、准确1.0 , 土石方平衡介绍全面、清楚、准
41、确1.0 其他内容全面、清楚1.0 按照国家有关分区分类划分规定和成果,正确表述地貌、 气候、土壤、植被类型, 明确有关气候特征值、林草植被覆盖率等共 2.0 。 水文明确了所属流域机构、所在流域、相关特征数据、水功能区划情况 0.5 水土保持敏感区域介绍清楚0.5 项目区概况 4 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等级、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称及省级重点防治区划 分明确 0.5 同一地区生产建设项目成功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类型、设计标准、防治效果清楚, 并附照片 0.5 水土保持评价 15 选址(线)评价体现了水土保持法、技术规范和“184 号文”相关制约性规定, 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的明确了相关要求 2
42、.0 比选方案评价有水土保持指标定量分析,结论满足水土保持和相关约束性要求 2.0 占地评价包括了用地指标,临时占地无漏项,结论正确 2.0 分区评价挖填借弃、表土量及其调运的合理性,无漏项2.0 取土有来源,弃土有去向,弃渣考虑了综合利用1.0 取土(料)场、弃土(渣)场设置评价全面、 合理,符合限制性条款规定 1.5 , 分区进行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功能评价,内容全面,提出的补充措施合理2.0 ,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合理,表格内容全面规范1.0 结论和建议全面、准确1.5 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合理1 .0 发生责任转移时有附件说明 0 .2 防治责任范围及分区 2 防治分区划分符合相关规定,无遗漏
43、0 .8 损坏地貌植被、水土保持设施预测准确1.0 水土流 扰动前、后侵蚀模数确定依据可信,水土流失量预测基本准确2.0 流失预测 4 、 危害分析符合实际 0 .3 预测结论、防治与监测重点区段明确 0 .7 防治目标 2 定性防治目标明确 1.0 定量防治目标符合国标规定和实际情况,修正合理, 施工期防治目标值正确, 线 型工程有分段防治目标值 1.0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与主体设计评价相呼应 1.0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符合工程实际和当地自然条件2.0 体系表、体系框图符合要求,无漏项2.0 分区布设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布设合理、无漏项3.5 明确了措施位置、形式、规模等要素2.5 文
44、字与图纸对应 2.0 工程量计算与典型设计图相符、工程量表正确2.0 防治措 施布设 20 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方法明确2.0 实施时间(进度)与主体工程进度相匹配,明确、合理3.0 , 典型设计 8 分区进行典型了设计,包括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无漏项2.0 典型的选取合理,体现了措施类型、地形条件等2.0 文字说明与图纸相对应,有必要的计算,且标准和参数选取合理2.0 计算了工程量,明确了单位工程量和适用范围2.0 水土保 持监测 4 监测目的与原则、范围与时段正确1. 0 监测内容、方法、频次与点位布设合理1. 0 监测制度、人员、设施、设备、消耗性材料、成果要求齐全1. 0 其他
45、内容全面、正确1. 0 编制依据全面、正确 0.3 价格水平年、人工及主要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一致1. 0 投资 估算与效益分析 8 跨省项目按省分列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及水土保持补偿费,运行期水土保持投资另 行计算 1. 0 投资估算总表、 分部工程投资表、 分年度投资表、 独立费用计算表、 水土保持补 偿费计算表、 工程单价汇总表、 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齐 全、准确 3. 0 (每缺 1 个表扣 0.3 分) 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苗木种籽单价等附件齐全合理1. 5 效益分析中明确了本方案实施后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 建设 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
46、失量0.5 6 项防治目标计算达到值合理、可复核0.7 2 包括了组织机构与管理、后续设计、招投标、监理、监测、施工管理、监督检 查 与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管理,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 2. 0 (每缺 1 个内容扣 0.2 分) 实施保证措施结论,结论概括、准确 0.5 建议 1 明确了下阶段的建议0.5 附件、 附图 8 附件准确、无漏项2. 0 附图绘制正确、全面,符合规范要求6. 0 附录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流域管理机构 涉及省(市、区)涉及地市或个数涉及县或个数 项目规模总投资(万元)土建投资 ( 万元) 开工时间完工时间设计水平年 项目组成长度/ 面积 (m
47、/hm2 ) 挖方量 (万 m3 ) 填方量 (万 m3 ) 借方量 (万 m3 ) 弃方量 (万 m3 ) 合计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名称 地貌类型气候类型 植被类型现状林草覆盖率( % ) 土壤类型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t/km2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hm2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 项目建设区 (hm2 扰动地表面积 (hm2 直接影响区 (hm2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 (hm2 建设期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新增土壤流失量 (t)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扰动土地整治率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 (%) 防治 目标 林草植被恢复率 (%) 林草覆盖率 (%)
48、 防治分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 防治 措施 投资( 万元)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独立费用 ( 万元) 监理费 ( 万元) 监测费 (万元) 补偿费 ( 万元) 方案编制单位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填表说明:开工时间为施工准备期开始时间;防治目标应填写设计水平年时 的综 合目标值;防治措施指建设期各类防治措施的数量,如工程措施中填写浆砌石 挡墙长 500m ;水土保持投资为建设期投资。 - 33 - 附录 3 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考意见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对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49、三原则,把主体 设计中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措施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纳入水土保持方案防治 体系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可参考如下意见: 一、拦挡和排水措施的界定意见见下表。 生产建设项目拦挡和排水措施水土保持界定意见表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不界 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项目类型拦挡类 排水类 拦挡类 排水类 火电厂 弃渣(土、石)场挡渣墙、拦渣坝、拦渣堤。 厂区雨水排水管、 排水沟、截水沟、雨水蓄水池, 灰场周边截水沟、 排水沟。 厂 区挡土墙、围墙,储煤场防风抑尘网,灰场灰坝、拦洪坝、隔离堤。煤场沉淀 池,灰场排水竖井、卧管、涵洞、盲沟、坝后蓄水池。水利水电(含航电枢 纽) 弃渣(土、石)场挡渣墙、拦渣坝、拦渣堤。厂坝区、办公生活区雨水排 水管、截水沟、排水沟,弃渣(土、石)场、取料场截水沟、排水沟。厂坝区、 办公生活区挡土墙, 围堰修筑和拆除。 施工导流工程。 输变电、风电 弃渣(土、 石)场(点)挡渣墙变电站(所)截水沟、排水沟,塔基和风机周边截水沟、 排水沟、挡水堤。变电站(所)、塔基、风机挡土墙。冶金、有色、化工废石 场和排土场挡渣墙、拦渣坝、拦渣堤。厂区和工业场地的雨水排水管、排水沟、 截水沟、 雨水蓄水池,采掘场和废石场截水沟、排水沟。厂区和工业场地挡土墙、围墙, 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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