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堤防工程施工规范》.pdf(6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前言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在90 年代初已列人水利部水利水电技 术标准制修订计划,并明确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 组织编写。为适应当时大量新建和扩建堤防工程建设的急需,水 利部科技教育司以科教标1992 27 号文下达 “关于编制行业标准 堤防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明确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淮河水利委员会为主编单位,规范的编写内容暂定为碾压土堤工 程的设计与施工。1993 年 4 月 10 日水利部以水建1993 207 号 文将 SL5193堤防工程技术规范作为行业标准发布,并于同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1995 年 4 月 22 日 23 日,水利部建设司主持召开了堤防 工
2、程施工技术标准编写大纲审查会,并以水利部建技1995 15 号文下达了 “关于组织编写 堤防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通知” 。 规范编写组在已做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细致的调查 研究,认真总结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的碾 压式土堤、吹填及放淤筑堤、砌石(墙)堤、混凝土墙(堤)等 施工技术的经验;检索、翻译了部分国外堤防工程施工资料;并 对一些堤防施工中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1998 年 9 月 23 日 25 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安徽省蚌 埠市主持召开了堤防工程施工规范(送审稿)审查会。 经审定的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 施工准备、 度汛与导流、 筑
3、堤材料、 堤基施工、 堤身填筑与砌筑、 防护工程施工、管理设施施工、加固与扩建、质量控制和工程验 收共十一章。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解释单位: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主编单位: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堤防工程施工规范 主要起草人: 林 昭 朱 均 玉 李良义 1 总则 1.0.1为适应堤防工程施工的需要,规范施工程序和施工技术, 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不留隐患,使修筑的堤防工程达到设计规 定的标准,具有抗御相应洪水的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1、2、3 级堤防工程的施工;4、5 级堤防工 程施工应参照执行。 1.0.3堤防工程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重大设
4、计变 更应报请原审批单位批准。 1.0.4堤防工程施工应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建设监理制。 1.0.5堤防工程施工应积极采用经省、部级鉴定,并经实践证明 确实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1.0.6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注意施工安全, 做好施工环境和文物保护工作。 1.0.7堤防工程应及时进行验收,并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和土地还 耕等工作。 1.0.8堤防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 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施工准备 2.1 般规定 2.1.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对合同或设计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并 应结合施工具体条件编制施工设计。1、2
5、级堤防工程施工可分段 (或分项)编制,跨年度工程还应分年编制。 2.1.2开工前,应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并做好“四通一平”、临 建工程、各种设备和器材等的准备工作。 2.1.3取土区和弃土堆放场地应少占耕地,不妨碍行洪和引排水, 井做好现场勘定工作。 2.1.4应根据水文气象资料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2.2 测量、放样 2.2.1堤防工程基线相对于邻近基本控制点,平面位置允许误差 士 30mm 士 50mm ,高程允许误差士30mm 。 2.2.2堤防断面放样、立模、填筑轮廓,宜根据不同堤型相隔一 定距离设立样架,其测点相对设计的限值误差,平面为土50mm , 高程为士 30mm ,堤轴线点为土3
6、0mm 。高程负值不得连续出现,并 不得超过总测点的30。 2.2.3堤防基线的永久标石、标架埋设必须牢固,施工中须严加 保护,并及时检查维护,定时核查、校正。 2.2.4堤身放样时,应根据设计要求预留堤基、堤身的沉降量。 2.3 料场核查 2.3.1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料场进行现场核查,内容如下: 1料场位置、开挖范围和开采条件,并对可开采土料厚度及 储量作出估算; 2了解料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采料时受水位变动影响的情 况; 3普查料场土质和土的天然含水量; 4根据设计要求对料场土质做简易鉴别,对筑堤土料的适用 性做初步评估,简易鉴别方法见附录A; 5核查土料特性, 采集代表性土样按GBJ12
7、3 88土工试验 方法标准的要求做颗粒组成、粘性土的液塑限和击实、砂性土 的相对密度等试验。 2.3.2料场土料的可开采储量应大于填筑需要量的1.5 倍。 2.3.3应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划定取土区,并设立标志。严禁在堤 身两侧设计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2.4 机械、设备及材料准备 2.4.1施工机械、施工工具、设备及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性 能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强度合理安排与调配。 2.4.2检修与预制件加工等附属企业与设施,应按所需规模及时 安排。 2.4.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应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应事先对原材 料和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 3 度汛与导流 3.0.1堤防工程施工期的度汛、导流
8、,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 要,编制方案,并报有关单位批准。 3.0.2堤防工程跨汛期施工时,其度讯、导流的洪水标准,应根 据不同的挡水体类别和堤防工程级别,按表3.0.2采用。 表 3.0.2 度汛、导流的洪水标准 挡水 体类 别 堤防工程级别 1、2 级 3 级及以 下 堤防1020 510 围堰510 35 3.0.3挡水堤身或围堰顶部高程,应按照度汛洪水标准的静水位 加波浪爬高与安全加高确定。当度汛洪水位的水面吹程小于500m 、 风速在 5 级(10m/s )以下时, 堤(堰)顶高程可仅考虑安全加高。 安全加高按表3.0.3的规定取值。 表 3.0.3堤防及围堰施工度汛、导流安全加高值
9、 堤防工程级别1 2 3 安全加 高 (m) 堤防1.0 0.8 0.7 围堰0.7 0.5 0.5 3.0.4度汛时如遇超标准洪水,应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0.5围堰截流方案应根据龙口水流特征、抛投物料种类和施工 条件选定,并应备足物料及运输机具。合龙后应注意闭气,保证 围堰上升速度高于水位上涨速度。 3.0.6挡水围堰拆除前,应对围堰保护区进行清理,并对挡水位 以下的堤防工程和建筑物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4 筑堤材料 4.1 堤料选择 4.1.1开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士质、天然含水量、运距、开 采条件等因素选择取料区。 4.1.2淤泥土、杂质土、冻土块、膨胀士、分散性粘土等特殊土 料
10、,一般不宜用于筑堤身,若必须采用时,应有技术论证,并需 制定专门的施工工艺。 4.1.3土石混合堤、砌石墙(堤)以及混凝土墙(堤)施工所采 用的石料和砂(砾)料质量,应符合SDJ17 78水利水电工程天 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的要求。 4.1.4拌制混凝土和水泥砂浆的水泥、砂石骨料、水、外加剂的 质量,应符合SDJ207 82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规定。 4.1.5应根据反滤准则选择反滤层不同粒径组成的反滤料。 4.2 堤料采集与选购 4.2.1陆上料区开挖前必须将其表层的杂质和耕作土、植物根系 等清除;水下料区开挖前应将表层稀软淤土清除。 4.2.2土料的开采应根据料场具体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选定
11、,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料场建设 l )料场周围布置截水沟,并做好料场排水措施; 2)遇雨时,坑口坡道宜用防水编织布覆盖保护。 2土料开采方式 1)土料的天然含水量接近施工控制下限值时,宜采用立面开 挖;若含水量偏大,宜采用平面开挖。 2)当层状土料有须剔除的不合格料层时,宜用平面开挖,当 层状土料允许掺混时,宜用立面开挖。 3)冬季施工采料,宜用立面开挖。 3取土坑壁应稳定,立面开挖时,严禁掏底施工。 4.2.3不同粒径组的反滤料应根据设计要求筛选加工或选购,并 需按不同粒径组分别堆放;用非织造土工织物代替时,其选用规 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反滤准则。 4.2.4堤身及堤基结构采用的土工织物、
12、加筋材料、 土工防渗膜、 塑料排水板及止水带等土工合成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型号、 规格、数量选购,并应有相应的技术参数资料、产品合格证和质 量检测报告。 4.2.5采集或选购的石料,除应满足岩性、强度等性能指标外, 砌筑用石料的形状、 尺寸和块重, 还应符合表4.2.5的质量标准。 表 4.2.5石料形状尺寸质量标准表 项 目 质量标准 粗料石块石毛石 形 状 棱 角 分 明 , 六 面 基 本 平 整 , 同 一 面 上 高 差 小 于 1cm 上 下 两 面 平 行, 大致平整 , 无尖角、薄边 不规则 ( 块 重 大 于 25kg) 尺 寸 块长大 于 50cm, 块高大 于 25cm
13、 块长 : 块高小 于 3 块厚大于 20cm 中厚大于 15cm 5 堤基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1堤基施工前 , 应根据勘测设计文件、堤基的实际情况和施 工条件制订有关施工技术措施与细则。 5.1.2堤基地质比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无现行规范可遵照时, 应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并应通过现场试验取得有关技术参数。 5.1.3当堤基冻结后有明显冰夹层和冻胀现象时,未经处埋,不 得在其上施工。 5.1.4对堤基开挖或处理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应及时详细记录,经 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堤身填筑。 5.1.5基坑积水应及时抽排,对泉眼应分析其成因和对堤防的影 响后予以封堵或引导;开挖较深堤基时
14、,应防止滑坡。 5.1.6堤基施工除按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5.2 堤基清理 5.2.l堤基基面清理范围包括堤身、铺盖、压载的基面,其边界 应在设计基面边线外30cm 50cm。 5.2.2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 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5.2.3堤基开挖、清除的弃土、杂物、废碴等,均应运到指定的 场地堆放。 5.2.4基面清理平整后,应及时报验。基面验收后应抓紧施工, 若不能立即施工时,应做好基面保护,复工前应再检验,必要时 须重新清理。 5.3 软弱堤基施工 5.3.1采用挖除软弱层换填砂、土时,应按设计要求用中粗砂或 砂砾,锚
15、填后及时予以压实。 5.3.2流塑态淤质软粘土地基上采用堤身自重挤淤法施工时,应 放缓堤坡、减慢堤身填筑速度、分期加高,直至堤基流塑变形与 堤身沉降平衡、稳定。 5.3.3软塑态淤质软粘土地基上在堤身两侧坡脚外设置压载体 处理时,压载体应与堤身同步、分级、分期加载,保持施工中的 堤基与堤身受力平衡。 5.3.4抛石挤淤应使用块径不小于30cm 的坚硬石块,当抛石露 出土面或水面时,改用较小石块填平压实,再在上面辅设反滤层 并填筑堤身。 5.3.5采用排水砂井、塑料排水板、碎石桩等方法加固堤基时, 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4 透水堤基施工 5.4.1用粘性土做辅盖或用土工合成材料进行防渗,应
16、按本规范 6.6 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铺盖分片施工时, 应加强接缝处的碾压 和检验。 5.4.2粘性土截水槽施工时,宜采用明沟排水或井点抽排,回填 粘性土应在无水基底上,并按设计要求施工。 5.4.3截渗墙可采用槽型孔、高压喷射等方法施工,施工时应符 合本规范 5.1.2的规定。 1开糟形孔灌注混凝土、水泥粘土浆等; 2开槽孔插埋土工膜; 3高压喷射水泥粉浆等形成截渗墙。 5.4.4反滤和排水应按本规范6.7 的要求施工。 5.4.5砂性堤基采用振冲法处理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5 多层堤基施工 5.5.1多层堤基如无渗流稳定安全问题,施工时仅需将经清基的 表层土夯实后即可填筑堤身。
17、5.5.2如采用盖重压渗、排水减压沟及减压井等措施处理,应根 据设计要求与本规范6.7 的有关规定执行。 5.5.3堤基下有承压水的相对隔水层,施工时应保证保留设计要 求厚度的相对隔水层。 5.5.4堤基面层为软弱或透水层时,应按本规范5.3 或 5.4 的要 求处理。 5.6 岩石堤基施工 5.6.1强风化岩层堤基,除按设计要求清除松动岩石外,筑砌石 堤或混凝土堤时基面应铺水泥砂浆,层厚宜大于30mm ;筑土堤时 基面应涂粘土浆,层厚宜为3mm ,然后进行堤身填筑。 5.6.2裂缝或裂隙比较密集的基岩,采用水泥固结灌浆或帷幕灌 浆进行处理时,应符合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 规范
18、的规定。 6 堤身填筑与砌筑 6.1 土料碾压筑堤 6.1.1填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 得顺坡辅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 时,应将地面坡 度削至缓于1:5 。 2分段作业面的最小长度不应小于100m ; 人工施工时段长可 适当减短。 3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并配备人员或平土机 具参与整平作业,严禁出现界沟。 4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 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5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若段与段之间不可避免 出现高差时,应以斜坡面相接,并按本规范6.8.1及 6.8.
19、2的规 定执行。 6已铺土料表面在压实前被晒干时,应洒水湿润。 7用光面碾磙压实粘性土填筑层,在新层辅料前,应对压光 层面作刨毛处理。填筑层检验合格后因故未继续施工,因搁置较 久或经过雨淋干湿交替使表面产生疏松层时,复工前应进行复压 处理。 8若发现局部“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 或剪切破坏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经检验合格后, 方准铺填新土。 9施工过程中应保证观测设备的埋设安装和测量工作的正 常进行;并保护观测设备和测量标志完好。 10在软土地基上筑堤,或用较高含水量土料填筑堤身时, 应严格控制施工速度,必要时应在地基、坡面设置沉降和位移观 测点,根据观测资料分析结果,
20、指导安全施工。 11对占压堤身断面的上堤临时坡道作补缺口处理,应将已 板结老土刨松,与新铺土料统一按填筑要求分层压实。 12堤身全断面填筑完毕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 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进行铺填平整。 6.1.2铺料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按设计要求将土料铺至规定部位,严禁将砂(砾)料或 其他透水料与粘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 2土料或砾质土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料宜用后 退法卸料;砂砾料或砾质土卸料时如发生颗粒分离现象,应将其 拌和均匀; 3辅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宜通过碾压试验确定; 在缺乏试验资料时,可参照表6.1.2的规定取值; 表 6.1.2
21、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限制尺寸表 压 实 功 能 类型 压实机具种类 铺 料 厚 度 (cm) 土 块 限 制 直径 (cm) 轻型 人工夯、机械夯1520 5 5t 10t 平碾2025 8 中型 12t 15t 平碾 斗容2.5m 3 铲运 机 5t 8t 振动碾 2530 10 重型 斗容大于7m 3 铲运 机 10t 16t 振动碾 加载气胎碾 3050 15 4铺料至堤边时,应在设计边线外侧各超填一定余量:人工 铺料宜为 10cm,机械铺料宜为30cm。 6.1.3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先做碾压试验,验证碾压质量能否达到设计干密 度值,方法见附录B。若已有相似条件的碾压经验
22、也可参考使用。 2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和过压。上 下层的分段接缝位置应错开。 3碾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碾压机械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 2)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 线方向不应小于0.5mm ;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 ; 3)拖拉机带碾磙或振动碾压实作业,宜采用进退错距法,碾 迹搭压宽度应大于10cm;铲运机兼作压实机械时,宜采用轮迹排 压法,轮迹应搭压轮宽的1/3 ; 4)机械碾压时应控制行车速度,以不超过下列规定为宜:平 碾为 2km/h,振动碾为2km/h,铲运机为2 档。 4机械碾压不到的部位,应辅以夯具夯实,夯实时应采用连 环
23、套打法,夯迹双向套压,夯压夯1/3 ,行压行 1/3 ;分段、分片 夯实时,夯迹搭压宽度应不小于1/3 夯径。 5砂砾料压实时, 洒水量宜为填筑方量的20 40;中细 砂压实的洒水量,宜按最优含水量控制;压实施工宜用履带式拖 拉机带平碾、振动碾或气胎碾。 6.1.4采用土工合成加筋材料(编织型土工织物、土工网、土工 格栅)填筑加筋土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筋材铺放基面应平整,筋材宜用宽幅规格; 2筋材应垂直堤轴线方向铺展,长度按设计要求裁制,一般 不宜有拼接缝; 3如筋材必须拼接时,应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编织型筋材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 15cm,以细尼龙线 双道缝合,并满足抗拉要求;
24、 2)土工网、土工格栅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宜小于5cm(土工 格栅至少搭接一个方格),并以细尼龙绳在连接处绑扎牢固。 4铺放筋材不允许有褶皱,并尽量用人工拉紧,以U形钉定 位于填筑土面上,填土时不得发生移动; 5填土前如发现筋材有破损、裂纹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修补 或作更换处理; 6筋材上可按规定层厚铺土,但施工机械与筋材间的填土厚 度不应小于15cm ; 7加筋土堤压实,宜用平碾或气胎碾,但在极软地基上筑加 筋堤,开始填筑的二三层宜用推土机或装载机铺土压实,当填筑 层厚度大于0.6m 后,方可按常规方法碾压; 8加筋堤施工,最初二三层的填筑应注意: 1)在极软地基上作业时,宜先由堤脚两侧开始填筑
25、,然后逐 渐向堤中心扩展,在平面上呈凹字形向前推进; 2)在一般地基上作业时,宜先从堤中心开始填筑,然后逐渐 向两侧堤脚对称扩展,在平面上呈凸字形向前推进; 3)随后逐层填筑时,可按常规方法进行。 6.2 土料吹填筑堤 6.2.1土料吹填筑堤方法有多种,最常用的有挖泥船和水力冲挖 机组两种施工方法;挖泥船又有绞吸式、斗轮式两种形式。 6.2.2水下挖土采用绞吸式、斗轮式挖泥船;水上挖土采用水力 冲挖机组,并均采用管道以压力输泥吹填筑堤。 6.2.3不同土质对吹填筑堤的适用性差异较大,应按以下原则区 别选用: 1无粘性土、少粘性土适用于吹填筑堤,且对老堤背水侧培 厚更为适宜。 2流塑软塑态的中、
26、高塑性有机粘土不应用于筑堤。 3软塑可塑态粘粒含量高的壤土和粘土,不宜用于筑堤, 但可用于充填堤身两侧池塘洼地加固堤基。 4可塑硬塑态的重粉质壤土和粉质粘土,适用于绞吸式、 斗轮式挖泥船以粘土团块方式吹填筑堤。 6.2.4吹填区筑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次筑堰高度不宜超过1.2m (粘土团块吹填时筑堰高度 可为 2m ); 2应注意清基,并确保围堰填筑质量; 3根据不同土质,围堰断面可采用下列尺寸:粘性土,顶宽 1m 2m ,内坡 1:1.5 ,外坡 1:2.0 ;砂性土,顶宽 2m ,内坡 1:1.5 1:2.0, 外坡 1:2.0 1:2.5 ; 4筑堰土料可就近取土或在吹填面上取用,但
27、取土坑边缘距 堰脚不应小于3mm ; 5在浅水域或有潮汐的江河滩地,可采用水力冲挖机组等设 备,向透水的编织布长管袋中充填土(砂)料垒筑围堰,并需及 时对围堰表面作防护。 6.2.5排泥管线路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泥管线路应平顺,避免死弯; 2水、陆排泥管的连接,应采用柔性接头。 6.2.6根据不同施工部位,宜遵循下列原则选择不同吹填措施: 1吹填用于堤身两侧池塘洼地的充填时,排泥管出泥口可相 对固定; 2吹填用于堤身两侧填筑加固平台时,出泥口应适时向前延 伸或增加出泥支管, 不宜相对固定; 每次吹填层厚不宜超过1.0m, 并应分段间歇施工,分层吹填; 3吹填用于筑新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8、 1)先在两堤脚处各做逍纵向围堰,然后根据分仓长度要求 做多道横向分隔封闭围堰,构成分仓吹填区分层吹填; 2)排泥管道居中布放,采用端进法吹填直至吹填仓未端; 3)每次吹填层厚一般宜为0.3m0.5m (粘土团块吹填允许 在 1.8m); 4)每仓吹填完成后应间歇一定时间,待吹填土初步排水固结 后才允许继续施工,必要时需辅设内部排水设施; 5)当吹填接近堤顶吹填面变窄不便施工时,可改用碾压法填 筑至堤顶。 6.2.7泄水口可采用溢流堰、跌水、涵洞、竖井等结构形式,设 置原则和数量,应符合SL1790硫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 关规定。 6.2.8挖泥船取土区应设置水尺和挖掘导标。 6.2.9吹填
29、施工管理应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管道、 围堰巡查,掌握管道工作状态和吹填进展趋势; 2统筹安排水上、 陆上施工, 适时调度吹填区分仓轮流作业, 提高机船施工效率; 3查定吹填筑堤时的开挖土质、泥浆浓度及吹填有效土方利 用率等常规项目; 4检测吹填土性能:泥沙沿程沉积颗粒大小分布;干密度和 强度与吹填土固结时间的关系; 5控制排放尾水中未沉淀土颗粒的含量,防止河道、沟渠淤 积。 6.2.10吹填筑堤时,水下料场开挖的疏浚土分级,按疏浚工 程施工技术规范中的疏浚土分级表执行。 6.3 抛石筑堤 6.3.1在陆域软基段或水域采用抛石法筑堤时,应先施工抛石棱 体,再以其为依托填筑堤身闭气土方。 6.3
30、.2抛石棱体施工时,在陆域可仅在临水侧做一道;在水域宜 在堤两侧堤脚处各做一道。 6.3.3抛石棱体定线放样,在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可插设标杆, 间距以50m为宜;在深水域,放样控制点需专设定位船,并通过 岸边架设的定位仪指挥船舶抛石。 6.3.4陆域软基段或浅水域抛石,可采用自卸车辆以端进法向前 延伸立抛,立抛时可不分层或采用分层阶梯式抛填,软基上立抛 厚度,以不超过地基土的相应极限承载高度为原则;在深水域抛 石,宜用驳船在水上定位分层平抛,每层厚度不宜大于2.5m。 6.3.5抛填石料块重以20kg40kg 为宜,抛投时应大小搭配。 6.3.6抛石棱体达到预定断面,并经沉降初步稳定后,应按设
31、计 轮廓将抛石体整理成型。 6.3.7抛石棱体与闭气土方的接触面,应根据设计要求做好砂石 反滤层或土工织物滤层。 6.3.8软基上抛石法筑堤,若堤基已有铺填的透水材料或土工合 成加筋材料加固层时,应注意保护。 6.3.9陆域抛石法筑堤, 宜用自卸车辆由紧靠抛石棱体的背水侧 开始填筑闭气土方,逐渐向堤身扩展;闭气土方有填筑密实度要 求者,应符合本规范6.1 的有关规定。 6.3.10水域抛石法筑堤,两抛石棱体之间的闭气土体,宜用吹 填法施工;在吹填土层露出水面,且表层初步固结后,宜采用可 塑性大的土料碾压填筑一个厚度约1m的过渡层, 随后按常规方法 填筑。 6.3.11用抛石法填筑土石混合堤时,
32、应在堤身设置一定数量的 沉降、位移观测标点。 6.4 砌石筑墙(堤) 6.4.1浆砌石墙(堤)宜采用块石砌筑,如石料不规则,必要时 可采用粗料石或混凝土预制块作砌体镶面;仅有卵石的地区,也 可采用卵石砌筑。砌体强度均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6.4.2浆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筑前,应在砌体外将石料上的泥垢冲洗干净,砌筑时保 持砌石表面湿润; 2应采用坐浆法分层砌筑,铺浆厚宜 3cm5cm ,随铺浆随砌 石,砌缝需用砂浆填充饱满,不得无浆直按贴靠,砌缝内砂浆应 采用扁铁插捣密实;严禁先堆砌石块再用砂浆灌缝; 3上下层砌石应错缝砌筑;砌体外露面应平整美观,外露面 上的砌缝应预留约4cm 深的空隙
33、,以备勾缝处理;水平缝宽应不 大于 2.5cm,竖缝宽应不大于4cm; 4砌筑因故停顿,砂浆已超过初凝时间,应待砂浆强度达到 2.5MPa 后才可继续施工;在继续砌筑前,应将原砌体表面的浮渣 清除;砌筑时应避免振动下层砌体; 5勾缝前必须清缝,用水冲净并保持缝糟内湿润,砂浆应分 次向缝内填塞密实;勾缝砂浆标号应高于砌体砂浆;应按实有砌 缝勾平缝,严禁勾假缝、凸缝;砌筑完毕后应保持砌体表面湿润 做好养护; 6砂浆配合比、工作性能等,应按设计标号通过试验确定, 施工中应在砌筑现场随机制取试件。 6.4.3混凝土预制块镶面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制块尺寸及混凝土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砌筑时,应根
34、据设计要求布排丁、顺砌块;砌缝应横平竖 直,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应小于10cm,丁石的上下方不得有竖 缝; 3砌缝内应砂浆填充饱满,水平缝宽应不大于1.5cm;竖缝 宽不得大于2cm。 6.4.4浆砌石防洪墙的变形缝和防渗止水结构的施工,宜预留茬 口,按本规范6.5.4的规定用浇筑二期混凝土的方式解决。 6.4.5干砌石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使用有尖角或薄边的石料砌筑;石料最小边尺寸不宜 小于 20cm ; 2砌石应垫稳填实,与周边砌石靠紧,严禁架空; 3严禁出现通缝、叠砌和浮塞;不得在外露面用块石砌筑, 而中间以小石填心;不得在砌筑层面以小块石、片石找平;堤顶 应以大石块或混凝土预制块
35、压顶; 4承受大风浪冲击的堤段,宜用粗料石丁扣砌筑。 6.5 混凝土筑墙(堤) 6.5.1混凝土防洪墙基础施工,基底的土质及其密实度、基础的 人土深度和底板轮廓线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混凝土墙(堤)身施工,应符合SDJ207 82水工混凝土 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6.5.3采用滑模施工工艺, 应符合 SL3292水工建筑物滑动模 板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5.4混凝土防洪墙的变形缝和防渗止水结构的施工,应符合 SL2791水闸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 6.6 防渗工程施工 6.6.1粘土防渗体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清理过的无水基底上进行; 2与坡脚截水糟和堤身防渗体协同铺筑
36、,并尽量减少接缝; 3分层铺筑时,上下层接缝应错开,每层厚以15cm 20cm 为宜,层面间应刨毛、洒水; 4分段、分片施工时,相邻工作面搭接碾压应符合本规范 6.1.3的有关规定。 6.6.2土工膜防渗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膜前,应将膜下基面铲平, 土工膜质量也应经检验合格; 2大幅土工膜拼接,宜采用胶接法粘合或热元件法焊接,胶 接法搭接宽度为5cm7cm,热元件法焊接叠合宽度为1.0cm 1.5cm; 3应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平展铺设,避免土工膜打 皱; 4已辅土工膜上的破孔应及时粘补,粘贴膜大小应超出破孔 边缘 10cm 20cm : 5土工膜铺完后应及时铺保护层。 6.6.3
37、沥青混凝土和混凝土防渗施工,应符合 SL1891 渠道防 渗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6.7 反滤、排水工程施工 6.7.1铺反滤层前,应将基面用挖除法整平,对个别低洼部分, 应采用与基面相同土料或反滤层第一层滤料填平。 6.7.2反滤层铺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铺筑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反滤料; 2不同粒径组的反滤料层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应由底部向上按设计结构层要求逐层铺设,并保证层次清 楚,互不混杂,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 4分段铺筑时,应使接缝层次清楚,不得发生层间错位、缺 断、混杂等现象; 5陡于 1:1 的反滤层施工时,应采用挡板支护铺筑; 6已铺筑反滤层的工段,应及时铺筑
38、上层堤料,严禁人车通 行; 7下雪天应停止铺筑,雪后复工时,应严防冻土、冰块和积 雪混入料内。 6.7.3土工织物作反滤层、垫层、排水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土工织物铺设前应进行复验,质量必须合格,有扯裂、蠕 变、老化的土工织物均不得使用; 2铺设时,自下游侧开始依次向上游侧进行,上游侧织物应 搭接在下游侧织物上或采用专用设备缝制; 3在土工织物上铺砂时,织物接头不宜用搭接法连接; 4土工织物长边宜顺河铺设,并应避免张拉受力、折叠、打 皱等情况发生; 5土工织物层铺设完毕,应尽快铺设上一层堤料。 6.7.4堆石排水体应按设计要求分层实施,施工时不得破坏反滤 层,靠近反滤层处用较小石料铺设,堆
39、石上下层面应避免产生水 平通缝。 6.7.5排水减压沟应在枯水期施工,沟的位置、断面和深度均应 符合设计要求。 6.7.6排水减压井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并参照有关规范的要求施 工。钻井宜用清水固壁,并随时取样、绘制地质柱状图,钻完井 孔要用清水洗井,经验收合格后安装井管,每口井均应建立施工 技术档案。 6.8 接缝、堤身与建筑物接合部施工 6.8.1土堤碾压施工,分段间有高差的连接或新老堤相接时,垂 直堤轴线方向的各种接缝,应以斜面相接, 坡度可采用1:3 1:5 , 高差大时宜用缓坡。土堤与岩石岸坡相接时,岩坡削坡后不宜陡 于 1:0.75 ,严禁出现反坡。 6.8.2在土堤的斜坡结合面上填筑时
40、,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随填筑面上升进行削坡,并削至质量合格层; 2削坡合格后,应控制好结合面土料的含水量,边刨毛、边 铺土、边压实; 3垂直堤轴线的堤身接缝碾压时,应跨缝搭接碾压,其搭接 宽度不小于3.0m。 6.8.3土堤与刚性建筑物(涵闸、堤内埋管、混凝土防渗墙等) 相接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周边回填土方,宜在建筑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50 70的情况下施工; 2填土前,应清除建筑物表面的乳皮、粉尘及油污等;对表 面的外露铁件(如模板对销螺栓等)宜割除,必要时对铁件残余 露头需用水泥沙浆覆盖保护; 3填筑时,须先将建筑物表面湿润,边涂泥浆、边铺土、边 夯实,涂浆高度应与铺土厚度
41、一致,涂层厚宜为3mm 5mm ,并应 与下部涂层衔接;严禁泥浆干固后再铺土、夯实; 4制备泥浆应采用塑性指数Ip大于 17 的粘土,泥浆的浓度 可用 1:2.5 1:3.0 (土水重量比): 5建筑物两侧填土,应保持均衡上升;贴边填筑宜用夯具夯 实,铺土层厚度宜为15cm 20cm。 6.8.4浆砌石墙(堤)分段施工时,相邻施工段的砌筑面高差应 不大于 1.0m。 6.9 雨天与低温时施工 6.9.1碾压土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雨前应及时压实作业面,并做成中央凸起向两侧微倾。当 降小雨时,应停止粘性土填筑; 2粘性土填筑面在下雨时人行不宜践踏,并应严禁车辆通行。 雨后恢复施工,填筑面应经
42、晾晒、复压处理,必要时应对表层再 次进行清理,并待质检合格后及时复工; 3土堤不宜在负温下施工;如具备保温措施时,允许在气温 不低于 -10 的情况下施工; 4负温施工时应取正温土料;装土、辅土、碾压、取样等工 序,都应采取快速连续作业;土料压实时的气温必须在-1 以上; 5负温下施工时, 粘性土含水量不得大于塑限的90;砂料 含水量不得大于4;铺土厚度应比常规要求适当减薄,或采用重 型机械碾压; 6填土中不得夹冰雪。 6.9.2气温 -5 以下吹填筑堤应连续施工,若需停工时应以清水 冲刷管道,并放空管道内存水。 6.9.3浆砌石、混凝土墙(堤)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小雨中施工,宜适当减小
43、水灰比,并做好表面保护;施 工中遇中到大雨时,应停工,并妥善保护工作面;雨后若表层砂 浆或混凝土尚未初凝,可加铺水泥砂浆后继续施工,否则,应按 工作缝要求进行处理: 2浆砌石在气温05施工时, 应注意砌筑层表面保温;气 温在 0以下又无保温措施时,应停止施工; 3低温下水泥砂浆拌和时间宜适当延长,拌合物料温度应不 低于 5; 4浆砌石砌体养护期气温低于5时 , 砌体表面应予保温, 并 不得向砌体表面直接洒水养护; 5混凝土低温下施工, 应符合 SDJ207 82 水工混凝土施工 规范的有关规定。 7 防护工程施工 7.0.1坝式护岸和墙式护岸的施工,应分别按照本规范6.3和 6.4 的有关规定
44、执行。 7.0.2堤(岸)坡防护包括护脚、护坡、封顶三部分,一般施工 时先护脚、后护坡、封顶。 7.0.3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抛石、抛土袋、抛柴枕、抛石笼、混凝 土沉井和土工织物软体沉排等方式护脚时,应根据护脚工程部位 的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实施: 1抛石护脚 1)石料尺寸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抛投时机宜在枯水期内选择; 3)抛石前,应测量抛投区的水深、流速、断面形状等基本情 况; 4)必要时应通过试验掌握抛石位移规律; 5)抛石应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展开; 6)船上抛石应准确定位,自下而上逐层抛投,并及时探测水 下抛石坡度、厚度; 7) 水深流急时, 应先用较大石块在护脚部位下游
45、侧抛一石埂, 然后再逐次向上游侧抛投。 2抛土袋护脚 1)装土(砂)编织袋布的孔径大小,应与土(砂)粒径相匹 配: 2)编织袋装土(砂)的充填度以70 80为宜,每袋重不 应少于 50kg,装土后封口绑扎应牢固; 3)岸上抛投宜用滑板,使土袋准确入水叠压; 4)船上抛投土(砂)袋,如水流流速过大,可将几个土袋捆 绑抛投。 3抛柴枕护脚,应按附录C.1 的工艺要求操作。 4抛石笼护脚 1) 石笼大小视需要和抛投手段而定,石笼体积以1.0m 32.5m3 为宜; 2)应先从最能控制险情的部位抛起,依次扩展,并适时进行 水下探测,坡度和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抛完后,须用大石块将笼与笼之间不严密处
46、抛填补齐。 5混凝土沉井护脚 1)施工前应将质量合格的混凝土沉井运至现场; 2)将沉井按设计要求在枯水时河滩面上准确定位; 3)人工或机械挖除沉井内的河床介质,使沉井平稳沉至设计 高程; 4)向混凝土沉井中回填砂石料,填满后,顶面应以大石块盖 护。 6土工织物软体沉排护脚,应按附录C.2 的工艺要求操作。 7.0.4根据设计要求采用砌石、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板、植 草皮、植防浪林等方式进行护坡时,应分别按以下要求实施: 1砌石护坡 1)按设计要求削坡,并铺好垫层或反滤层; 2)干砌石护坡,应由低向高逐步铺砌,要嵌紧、整平,铺砌 厚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3)浆砌石护坡,应做好排水孔的施工,并符合
47、本规范6.4 的 有关规定; 4)灌砌石护坡,要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并做好削坡和灌入振 捣工作。 2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板护坡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 规定。 3草皮护坡,应按设计要求选用适宜草种,铺植要均匀,草 皮厚度不应小于3cm,并注意加强草皮养护,提高成活率。 4护堤林、防浪林应按设计选用林带宽度、树种和株、行距, 适时栽种,保证成活率,并应做好消浪效果观测点的选择。 8 管理设施施工 8.1 观测设备埋设安装 8.1.1堤防沉降、位移观测基点和河道、水文观测、水准点埋设 及渗流测压管安装,均应按设计要求与堤防施工进度密切配合。 8.1.2埋没安装前,设备应经检查率定合格,并编号存放备用
48、。 8.1.3埋没安装时,应确保施工质量,若发现设备损坏,应及时 更换,并作好记录。 8.1.4埋设安装后, 应由施工单位按SL6094 土石坝安全监测 技术规范的规定观测记录,待竣工验收时移交管理单位。 8.2 交通、通信设施施工 8.2.1上堤道路、堤顶路面等交通设施施工,应参照有关行业标 准的规定。 8.2.2通信设施安装架设,应按设计要求,并符合通信、建筑行 业标准的规定。 8.2.3通信设施安装架设的图纸和施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在竣 工验收时移交给管理单位。 8.3 其他管理设施施工 8.3.1堤防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设施以及环境绿化、美化设施 的施工,应符合各自相应行业标准的规定。
49、 8.3.2防汛土石料场、防汛仓库、防汛屋等防汛抢险设施,应按 设计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施工。 8.3.3里程碑石、 管理段的标志以及重要堤段的照明设施应按设 计要求和相关专业规范要求实施。 9 加固与扩建 9.1 一般规定 9.1.1堤防加固、扩建前,应对加固、扩建设计文件进行研究, 合理制定施工方案和实施步骤。 9.1.2堤防加固、扩建施工,应提前做好施工准备,适时开工, 按期完工;需分年(分期)施工的,应安排好度汛准备措施。 9.1.3有隐患的老堤,应先进行隐患处理,然后再进行加高培厚 等施工。 9.2 加固工程施工 9.2.1土堤堤身渗漏通道、生物洞穴等隐患用灌浆处理时,应符 合 SD266 88土坝坝体灌浆技术规范的规定。 9.2.2砌石护坡加固,应在汛期前完成;当加固规模、范围较大 时,可拆一段砌一段, 但分段宜大于50m ;垫层的按头处应确保施 工质量,新、老砌体应结合牢固,连接平顺。 9.2.3当堤防加固采用混凝土防渗墙、高压喷射、土工膜截渗或 砂石导渗等技术时,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9.2.4采用放淤加固堤防时: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7589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