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民法.pdf
《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民法.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民法.pdf(6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 法考历年真题答案及解析之民法 目录 民法总论 . 1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1 第二章 自然人 . 5 第三章 法人. 15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21 第五章 代理. 29 第六章 诉讼时效 33 物权法 38 第一章 物权. 38 第二章 物权变动 40 第三章 所有权 . 45 第四章 用益物权 55 1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法的调整对象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2016-03-01,单)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
2、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考点】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调整对象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 项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主体甲并非平等主体,属行政法律关系。不选。 B 项中,乙与拾得者为悬赏广告当事人,属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应选。民法并不调整所 有的社会生活事实,纯粹社会生活事实不属于民法的调整范围。 C 项中,丙所作意思表示并无法效意思,故其属于情谊行为,不受民法调整。不选。 D 项中,志愿者丁与福利院之间帮工因并无法效意思,只能属于纯粹社会生活事实,不受民法 调整。不选。 【答案】B 二、民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 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
3、邻。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乙 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 5 米围墙,使甲在 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2017-03-01,单) A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原则 D诚信原则 【考点】民法的理念与基本原则 【解析】A 项考查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内心真实意愿作出意思表示,不受他人干 预,本题中乙的行为属其自由决定之。故 A 项错误。 B 项考查公平原则,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本题中不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划分问 题。故 B 项错误。 C 项考查平等原则,强调双方当事人
4、在交易中地位平等,互相不存在隶属关系。本题中也不涉 及交易地位问题。故 C 项错误。 2 D 项考查诚信原则,强调行为人在行为时应当恪守信用、诚实不欺,本着善意从事行为,尊重 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本题中,乙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 5 米围墙,使甲 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显然并未本着善意从事民事活动,属于权利滥用。故 D 项应选。 【答案】D 2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 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 6 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 请交警大队返还 6 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
5、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 确的?(2014-03-01,单) 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 6 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 C交警大队代收 6 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 还 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 6 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不当得利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A 项考查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该原则是指,义务人承担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应当大 致相当,彼此一致,享有权利一般就要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同时应当要享有权利。本题
6、中,薛某承 担义务,没有具体确定的权利主体,并非是对该原则的违反。故 A 项错误。 B 项考查不当得利。交警大队只是暂时保管该 6 万元,其和薛某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此该 6 万元并非交警部门所获得的利益,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故 B 项错误。 C 项考查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关系。交警大队代收 6 万元,是其和薛某商定之结果,并非行使 行政职权,仍是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只是交警大队因其特殊的行政职权而获得代收的资格,并非由 其他主体来代收,但并不改变其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故 C 项错误。 D 项考查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 者生前是集体所有
7、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故 D 项正确。 【答案】D 三、民事法律事实 1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 热油烫伤。但当日乙因其他应酬而未赴约,也未及时告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 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03-10,单) 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应承担违约责任 C应承担侵权责任 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考点】情谊行为 民事法律事实 纯粹社会生活事实 【解析】情谊行为因表意人不包含法效意思而不构成有效之意思表示,即表意人并无受此表示 约束之意思,故其仅为纯粹社会生活事实,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不能在当事
8、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 3 关系。故 A 项正确,B 项、C 项、D 项错误。 【答案】A 2兹有四个事例: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 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 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 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 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2013-03-01,单) A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
9、情理 【考点】情谊行为 自甘冒险 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A 项考查好意施惠。好意施惠本属于情谊行为,因欠缺法效意思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在当事人之间不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但若行为人对损害之发生存在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此时 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法律关系。故 A 项不成立。 B 项考查自甘冒险。自甘冒险行为中,组织者应当负注意义务及救助义务,但因不可抗力发生 损害的,不成立不作为侵权,受害人自担风险,责任自负。故 B 项正确。 C 项考查过错侵权。吴某对自己的受害行为存在过错,但与之打赌之人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 相应责任。故 C 项错误。 D 项考查不作为侵权。先前行为引发作为义务,何某召集喝酒
10、,对畅饮之郑某负有注意义务, 防范其受到损害,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 D 项错误。 【答案】B 3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2010-03-01,单) A甲应允乙同看演出,但迟到半小时。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信以为真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 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 50 万元,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 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 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情谊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A 项、B 项、D 项为情谊行为,甲并无受约束
11、之法效意思。 只有民法调整民事法律事实后,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才会产生请求权。C 项的“忠诚协议” 在甲乙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乙的请求权应得到支持。 (“忠诚协议”效力存在争议,命题人承认其 效力。 ) 【答案】C 4 四、民事权利类型 1张某从银行贷得 80 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 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2012-03-01,单) 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
12、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 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 用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主权利与从权利 【解析】A 项、C 项考查抵押物毁损灭失。抵押物毁损灭失只是对抵押权产生影响,若无相应 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则可能导致抵押权消灭,但并不会使抵押权人的债权消灭,张某仍应 履行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故 A 项、C 项错误。 B 项、D 项考查金钱债务。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虽然张某生活困难,但其仍应履行支付 金钱之义务,故 B
13、项错误,D 项正确。 【答案】D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甲以 20 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 200 万元 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 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3-03-51,多) A建电梯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考点】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4、 【解析】甲取得停车位使用权,不受他人不法侵害。乙公司建设观光电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 停车位,构成对甲的权利的侵害。故 A 项错误。 甲享有停车位使用权, 但乙公司已经投入 200 万元建成了观光电梯,虽然构成对甲权利的侵害, 但若要求拆除电梯,显然构成了权利滥用。故 B 项错误。 在本题之情形下,另外置换车位并赔偿甲之损失,显然比拆除电梯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 益,并且在置换与赔偿之后,小区尾房销售收入无须让利给甲。故 C 项正确。 甲的权利的行使与救济和小区尾房销售没有关系,故 D 项错误。 【答案】ABD 5 第二章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1肖特有音乐天赋,16 岁便不再上学,
15、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 长辈馈赠:7 岁时受赠口琴 1 个,9 岁时受赠钢琴 1 架,15 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 1 把。对肖特行为 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03-02, 单)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劳动成年制 【解析】A 项考查劳动成年制度。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 源
16、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 A 项错误。 B 项考查无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民法总则第 20 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民法通则第 12 条规定:“不满十周 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民法通则意见第 6 条规 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 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此处存在争议,一种认为民法总则要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有法律行为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即使是纯获利益也不例外。另一种认为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规
17、定相一致,民法通则意见对民法通则做出了具体的解释,应当 仍然有适用的余地。但鉴于 A 项、C 项、D 项都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可以认定 B 项正确。 C 项、D 项考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 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赠钢琴和受赠小提琴均属于 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故不需要考虑与其年龄智力是否相当的问题,受赠行为有效。故 C 项、D 项 错误。 【答案】B 2甲十七岁,以个人积蓄 1,000 元在慈善拍卖会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
18、,市价约 100 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03-02,单)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考点】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 民法总则第 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 6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 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17 岁的甲对拍卖会上拍卖的标的物有充分 的理解,不存在认识错误,其购买标的
19、物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买卖有效。故 D 项正 确。 【答案】D 二、监护 1余某与其妻婚后不育,依法收养了孤儿小翠。不久后余某与妻子离婚,小翠由余某抚养。现 余某身患重病, 为自己和幼女小翠的未来担忧, 欲作相应安排。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03-51, 多) A余某可通过遗嘱指定其父亲在其身故后担任小翠的监护人 B余某可与前妻协议确定由前妻担任小翠的监护人 C余某可与其堂兄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堂兄为自己的监护人 D如余某病故,应由余某父母担任小翠的监护人 【考点】监护 遗嘱监护 协议确定监护人 成年协商监护 监护人顺序 【解析】A 项考查遗嘱监护。被监护人的父母担
20、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故 A 项正确。 B 项考查协议确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 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 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本题中,余某前妻也具有监护资格,故 B 项正确。 C 项考查成年协商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 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 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故 C 项正确。 D 项考查监护顺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
21、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 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政部门同意。只有在父母均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才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等担任监护人, 故 D 项错误。 【答案】ABC 2甲 8 周岁,多次在国际钢琴大赛中获奖,并获得大量奖金。甲的父母乙、丙为了甲的利益, 考虑到甲的奖金存放银行增值有限,遂将奖金全部购买了股票,但恰遇股市暴跌,甲的奖金损失过 半。关于乙、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03-52,多) A乙、丙应对投资股票给
22、甲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B乙、丙不能随意处分甲的财产 C乙、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无须承担责任 D如主张赔偿,甲对父母的诉讼时效期间在进行中的最后 6 个月内因自己系无行为能力人而 中止,待成年后继续计算 7 【考点】监护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监护人侵权 【解析】A 项、B 项考查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 民法总则第 35 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 产。”故 B 项正确。乙、丙将甲的全部奖金投入到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中,显然违反了最有利于被监护 人的原则。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
23、法律责任。故 A 项正确。 C 项考查监护人侵权。无因管理要求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原因为他人利益管理他人事务,而 乙、丙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法定义务管理被监护人的事务。故 C 项错误。 D 项考查监护人侵权的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 190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故 D 项 错误。注意 D 项按照民法总则通过之前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正确的。但按照民法总则之 规定,这里的诉讼时效是尚未起算,不是中止。司法部当年公布答案为 ABD,新法、新规定、新答 案。 【答案】AB 3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
24、3-03-02,单)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 5 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 员会有权指定 【考点】监护 委托监护 监护人顺序 婚后监护人的确定 【解析】A 项考查委托监护。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本题中,医院便 是接受甲的委托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属于委托监护人。故 A 项正确。 B 项考查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地位。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监护关系并未转移,幼儿园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历年 答案 解析 民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763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