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doc
《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doc(2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一、自然灾害(一)水旱灾害1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一条主要防洪河流(我县主要防洪河流指潢河、白露河、寨河、竹竿河,下同)发生特大洪水,或多条主要防洪河流同时发生大洪水;(2)主要防洪河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县城或多个人口聚集的村镇发生特大洪涝灾害;(3)大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4)因洪涝灾害转移人数达1000人以上,或死亡30人以上;(5)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国道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6)全县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乡镇(街区)发生极度干旱。2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一条主要防洪河流发生大洪
2、水;(2)主要防洪河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3)多个乡镇(街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5)因洪涝灾害转移人数达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6)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国道通行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7)全县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8)多个乡镇(街区)发生特大干旱,或个别乡镇(街区)发生极度干旱。3较大水旱灾害包括:(1)一般河流发生大洪水;(2)一般河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3)个别乡镇(街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4)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流安全造成
3、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5)因洪涝灾害转移人数达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6)洪水造成铁路、高速公路网、国道通行中断,12小时无法恢复通行;(7)多个乡镇(街区)发生严重干旱;(8)个别乡镇(街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多个村(社区)发生极度干旱。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为一般水旱灾害。(二)气象灾害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全县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多个乡镇(街区)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
4、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重大气象灾害包括:(2)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雪崩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3较大气象灾害包括:(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
5、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的。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为一般气象灾害。(三)地震灾害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县(区)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7.0级以上地震,或县城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2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或县城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3较大地震灾
6、害包括:(1)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县城区发生4.5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4一般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在我县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四)地质灾害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
7、害险情。2重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3较大地质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4一般地质
8、灾害包括:(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五)生物灾害1特别重大生物灾害,是指成灾面积在10万公顷以上,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病虫灾害;或新传入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特别严重威胁的世界性检疫对象,如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关生物灾害。2重大生物灾害包括:(1)因蝗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水稻白叶枯、小麦条锈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蛀干类害虫等成灾面积达到4万公顷以上10万公顷以下,并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
9、重经济损失的病虫灾害;(2)新传入我县的有害生物暴发、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3)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构成的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3较大生物灾害包括:(1)因蝗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水稻白叶枯、小麦条锈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蛀干类害虫等成灾面积达到1万公顷以上4万公顷以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2)新传入我县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等造成较大威胁的生物灾害;(3)利用基因工程技术构成的转基因生物,对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系统构成一定威胁,具有侵袭性、传染
10、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灾害。4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生物灾害为一般生物灾害。(六)森林火灾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2)造成30人以上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单位)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灾;(4)严重威胁城镇、居民和其他重要设施,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2重大森林火灾包括:(1)连续燃烧4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4)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或位于邻县与我县交界处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
11、灾。3较大森林火灾包括:(1)连续燃烧超过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2)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4一般森林火灾包括:(1)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二、事故灾难(一)安全事故 1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发生的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
12、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民用运输船舶在我县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8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6)全县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
13、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7)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8)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9)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10)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以下的
14、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严重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造成区域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或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60%以上; (6)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施事故和城市轨道、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
15、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包括:(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县境内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3)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
16、事件;10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6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其他铁路线路、省内高速公路网线路遭受破坏,或因灾损毁,造成通行中断,经抢修10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5)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下,并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20%以上;(6)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道路交通、大中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17、 (7)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8)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较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包括: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下的事故; (2)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1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
18、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核设施发生需要进入场外应急的严重核事故,或事故辐射后果可能影响邻县的,或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 (5)高致病病毒、细菌等微生物在实验室研究过程中造成的特大污染事故; (6)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和生
19、态系统构成严重威胁,或造成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灾害; (7)盗砍、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5000立方米(幼树25万株)以上的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1500亩以上、属其他林地3000亩以上的事件。 2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或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或、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2)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
20、县城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3)盗砍、滥伐、聚众哄抢森林、林木数量达1000-5000立方米(幼树5万-25万株)的事件,毁林开垦、乱占林地、非法改变林地用途属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500-1500亩、属其他林地1000-3000亩的事件; (4)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5)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6)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
21、状态标准; (7)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8)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器官残疾。 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乡镇行政区域纠纷,或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伤;
22、(4)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一)公共卫生事件1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在我县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以上;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波及包含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市,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包括我县在内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在我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别 突发 公共 事件 分级 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767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