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最新施工合同通用条款.pdf
《XX最新施工合同通用条款.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最新施工合同通用条款.pdf(2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XX最新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这篇 XX最新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是由整理提供的,请 大家参考! XX最新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 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 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 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 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施
2、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 继承人。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 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 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 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 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 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 工程。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
3、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 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 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 价款。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 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 计算的承包天数。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 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 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
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 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 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 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 效开始时计算;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 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 日的
5、,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外。时 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 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 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 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 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 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 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 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 提
6、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 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 条关于争议的 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本合同 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 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 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 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 规。需要明示的法律、 行政法规, 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 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由有行业标准、规范的, 约定适用行业标准、
7、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 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 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 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 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 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 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 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 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 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 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
8、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 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 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 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 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 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 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 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
9、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 人批准。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 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和 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 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 条款 37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 程师无权解释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任何权利与义务。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
10、指发包人派驻施 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 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 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 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 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 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 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 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 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 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
11、 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 项目经理,项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 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 小时内给予书 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 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 天内 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 小 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 小 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 报告后24 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
12、师要求承包人 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 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 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 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 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 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 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 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 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
13、写明。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 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 效。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师依据 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 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 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 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 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 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 顺延工期。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 天以书面形 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 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发包人可以
14、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 目经理。 8. 发包人工作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 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 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 问题;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 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 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 主要道路,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向 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 真实准确性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 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 的申请
15、批准手续;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 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 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发包人可以将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 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 造成损失的, 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 承包人工作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 成以下工作: 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的设计,
16、经工程师确认后使 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向工程师提供年、季、 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 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 保卫;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 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 用;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 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 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 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 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
17、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 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保证施 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 成的损失和罚款;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 款内约定。 承包人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 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专 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 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 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X 最新 施工 合同 通用 条款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4934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