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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部管理制度 1 产品设计管理制度 第 1 章总则 第 1 条为规范产品设计流程中的管理事项,保证各环节的协调性与衔接性,确保各阶 段的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产品设计中相关事项的管理。 第 3 条相关名词解释。 (1)产品设计输入,指所要设计的产品在计划和确定项目阶段所确定的市场及顾客的 需求和期望。 产品设计输入应尽可能将所有需求定量化,并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任务书等文件 中明确规定。 (2)产品设计输出,指相关部门根据设计输入要求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为实现过程的后 续活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规范和各种活动的结果,这种规范和结果最终应形成文件,文件发 放前必须通过评审。 (
2、3)设计评审, 指由具有资格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对设计所作的正式、全面、系统、 严格的审查,并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4)设计验证,指通过检查和提供证据,确保所有的设计输出满足设计输入要求的试 验,以表明设计结果已经符合设计要求的活动。 (5)设计确认, 指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对给设计验证之后的最终产品进行的一种认可, 确保所设计的产品符合规定使用者的需要和相关要求的试验。 第 2 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 4 条公司产品的设计由技术部所组建的产品项目组全权负责。 第 5 条产品项目组的设计工作包括设计工作实施、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 设计更改和设计评估等事项。 第 6 条项目组所进行的产品
3、设计工作由技术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进行审批确认。 第 7 条技术部在产品设计中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组建产品项目组。 (2)负责产品设计样件的制作。 (3)负责协同质检部对设计样件进行检验和试验。 (4)负责将产品设计的样件提交顾客确认并与顾客进行沟通。 第 3 章设计实施与评审 第 8 条公司技术部应给项目组的设计人员配备齐全的设计资源,包括硬件和软件设 施,以便于设计人员开展工作。 第 9 条设计人员应就选定的设计产品进行市场分析、经济分析及可行性分析,并编制 不同的设计方案供相关领导参考。 第 10 条公司现有设计力量满足不了产品的设计要求时,设计人员可申请与外部研究 机构共同进行产
4、品的设计工作。 第 11 条与外部研究机构的接洽和谈判工作由公司技术部负责,确定研究机构后,技 术部需要做好设计人员与其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公司产品的设计质量。 第 12 条在产品设计过程中,项目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中的要求在适当阶段有计划地 对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结果进行、正式、全面、系统和严格的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形成文 件,防止设计出现偏差。 第 13 条公司产品评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产品设计输入评审。 (2)制程设计输入评审。 (3)产品设计输出评审。 (4)制程设计输出评审。 (5)产品设计结果评审。 (6)设计确认结果评审。 (7)制程确认结果评审。 (8)产品设
5、计更改评审。 (9)制程设计更改评审。 第 14 条将在产品设计评审过程中所形成的结果按不同的文件表单进行记录,并按相 关文件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第 15 条在产品设计评审过程中发现产品设计问题时,需要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设计人员需要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第 4 章设计文件编制与管理 第 16 条设计人员完成产品设计后,需要编制相关的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主要包括设 计说明书及相关工作图。 第 17 条设计说明书是产品设计的主要依据,所有产品项目的设计说明书必须正确的 包含以下内容且准确无误,不允许有任何原因的隐瞒和漏项。如某些内容确实没有,也要有 “无”或“不需要叙述”等标准说明。 (1)基本
6、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整体布局及主要部件结构叙述。 (3)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用简略画法构出产品的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4)采用的技术标准。 (5)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6)试验研究大纲和研究试验报告。 (7)产品设计计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噪声、热变形、电路、液气路、 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计算、核算。 (8)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 (9)产品工艺性分析。 (10)生产设备、工装分析。 (11)成本分析。 (12)知识产权分析。 (13)专利申请建议。 第 18 条工作图设计是在设计说明书的基础上完成供试制(生产
7、)及出厂用的全部工 作图样和设计文件,主要包括产品零件图、部件装配图和总装配图,还包括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储运标志。这些工作由项目组负责完成。 第 19 条产品设计人员需要编写的设计文件还包括以下六种。 (1)文件目录,包括图样目录,明细表,通(借)用件、外购件、标准件汇总表,技 术条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以及装箱单。 (2)图样目录,包括总装配图、原理图和系统图、部件装配图、零件图、包装物图及 包装图。 (3)包装设计图样及相关文件,含内、外包装及美术装潢等。 (4)随机出厂图样及文件。 (5)产品广告宣传备样及文件。 (6)标准化审查报告,即对设计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
8、用化方面作出的总评价, 这也是产品鉴定的重要文件。 第 5 章产品设计更改管理 第 20 条产品设计及制程设计的更改由技术部门根据要求,对现有产品设计的产品特 性进行修改,包括产品外观、尺寸、性能、功能、材料和其他设计输出的文件等。 第 21 条产品设计和制程设计在实施更改前均必须由项目组进行确认和评审,并将确 认和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文件,报相关负责人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更改。 第 22 条产品设计更改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部分。 (1)产品设计确认以前根据设计评审作出的设计更改。 (2)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确认以后根据顾客或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提出的产品和制造过 程的设计更改。 第 23 条产品与制程的设计
9、若是根据客户特定要求进行的,则更改时必须取得客户的 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做任何修改。 第 24 条对产品设计进行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产品评审,以确保所设计的产品质量稳 定。 第 25 条对有专有权的设计进行变更,技术部门必须与客户共同确定设计变更对产品 外形、装配、功能、性能和耐久性的影响,以便能正确地评价所有结果。 第 26 条当产品设计出现更改时,所形成的设计文件需要集中进行管理,并将无用文 件按其编号统一进行封存。 第 6 章附则 第 27 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技术部所有。 第 28 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新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第 1
10、 章总则 第 1 条目的 为加速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进步,加强新产品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新产品定义 本制度所称的“新产品”是指在结构、材质和工艺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 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的产品。 第 3 条新产品研发遵循的原则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对路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技术装备政策。 (3)产品设计标准化。 第 2 章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 4 条组织管理 为了促进公司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管理,公司特成立
11、新产品研发小组,专门负 责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 5 条小组构成 新产品研发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及组员构成。组长由技术总监担任,副组长由技术经理 担任, 其他小组成员依个案性质不同,由主管副总(兼组长) 指派公司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 聘新员工担任。 第 6 条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组长 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2)副组长 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协助组长做好研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协助组长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追踪。 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 (3)其他小组成员
12、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 3 章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第 7 条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外市场分析。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 第 8 条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产品,应优先纳入新产品研发计划。 (1)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出口创汇、有国家专项贷款及各项优惠政策的新产品。 (2)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基本实现国产化的新产品。 (3)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4)国内高技术研究成果产业化的新产品。 第 9 条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
13、务书,报上 级领导审批同意。 第 4 章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 10 条调研范围 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社会需求、市场占有率、 技术现状、 发展趋势及资源效 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 11 条调研内容 (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 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利,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 12 条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
14、源条件和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等)。 (4)初步论证技术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 5 章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 13 条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产品研发部人员进行 研发和试制。 (2)经过小批量试制考核、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装和检测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 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 14 条研发标准 (1)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标准化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第 15 条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1)样
15、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 十件样品, 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产品 研发部进行。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性,以进一 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支持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 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 第 6 章新产品鉴定 第 16 条新产品鉴定 (1)新产品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和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 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客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2)在完成样
16、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 鉴定。 第 17 条鉴定的类别 (1)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跨流程进行。 (2)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鉴定和小批试制鉴定可 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 18 条新产品样品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试制计划规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有检测验证报告。 (2)有产品研制任务书或合同书、产品图纸、标准、研制报告等技术文件。 (3)有产品应用功能试验报告或用户试用证明。 第 19 条新产品定型或投产鉴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工艺稳定合理,具有正式投
17、产必需的工艺规程、操作规范、工装、设备、检测手 段及质量保证能力。 (2)符合标准化要求,试生产的产品质量合格稳定。 (3)有试生产的技术文件,原始记录健全,数据可靠。 (4)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符合设计要求,试销用户反映良好。 (5)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第 7 章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 第 20 条成果报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家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 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办理报审手续。 第 21 条评审时间 为节省开支, 新产品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 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 8 章研发周期
18、管理 第 22 条简单产品的研发周期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基型派生出来的变型产 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设计开始,研发周期定为个月。 第 23 条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的研发周期 从各大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移植过来的经过试验考验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 设计和工艺(含工装)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对于这类产品,研发周期定为 个月。 第 24 条新类别产品的研发周期 属于老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改变的研究以及新品类产品的研发,研发周期一 般规定为个月,具体程序周期规定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为个月,复杂产
19、品为个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为个月。 (3)工艺(含工装)设计周期为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装制造)周期为个月(含样品鉴定) 。 (5)批量试周期为个月。 (6)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为个月。 第 9 章研发项目财务管理 第 25 条新产品研发资金来源 (1)科技三项费用(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 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 (2)科技研发贷款以及需要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技术改造贷款。 (3)公司利润留存中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 (4)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按规定允许使用的部分。 (5)按国家规定范围摊入生产成本或
20、经财政部门批准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从成本中提 取的研发费用。 (6)属于公司的新产品(科研)项目,从公司自筹资金中按规定拨给的经费。 (7)可作为研发新产品(科研)费用的公司对外的技术转让费。 (8)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集资的得来的费用。 第 26 条 新产品研发资金的主要支出范围 (1)新产品设计、研制及在设计、研制中购置所需仪器、仪表、工模夹具、专用设备。 (2)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引进样机样品以及实现国产化的研发研制。 (3)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研发软课题研究。 第 27 条新产品经费管理 新产品的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经费经主管副总审查、 总裁批准后,
21、由技术部掌握和财务部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第 10 章奖励与惩罚 第 28 条奖励 本公司设立专项鼓励、专利奖励、科技奖励、技术认证奖励等一系列新产品设计/ 技术 研发奖励制度,具体按公司薪酬与激励制度执行。 第 29 条惩罚 对于在新产品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者, 由各相关业务部门宣布其鉴定结 果无效,并对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第 11 章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第 30 条技术资料管理 (1)图纸幅面和制图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公司标准。 (2)成套图册要按顺序编号,蓝图应与实物相符,工装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 编号连贯。 (3)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
22、技术总监审查批准。工艺工装图纸 资料由工艺科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室签收归档保存。 (4)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5)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及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第 31 条新产品证书办理 (1)新产品证书由技术负责办理。 (2)技术部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技术部部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报批手续。 第 12 章附则 第 32 条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 33 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技术研发过程管理制度 第 1 章总则 第 1 条为规范公司技术研发活动,加强对技术研发项目的管理,提升公司的核心
23、竞争 力,确保公司的稳定与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技术研发工作时的管理。 第 3 条本制度中的技术研发项目是指新技术研发项目以及原有技术的改动幅度超过 % 的技术改进项目。 第 4 条公司的技术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 第 5 条公司的技术研发活动由公司技术部统一进行管理。 第 2 章技术研发的决策 第 6 条公司的技术研发活动实行审批制与备案制相结合的方式。 第 7 条公司的技术研发项目审批的原则如下。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2)技术领先,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4、。 (3)经济效益良好。 (4)上报的方案完整、可行、真实、可靠。 (5)与公司技术研发能力相适应。 第 8 条公司相关人员提交的的技术研发项目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九项内容。 (1)项目的名称。 (2)技术研发项目背景情况。 (3)项目要实现的成果目标。 (4)预期成果效益分析。 (5)项目所采用的方式(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外部引进等)。 (6)参与项目的人员。 (7)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所需经费的额度。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 9 条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的审批流程,按照方案提出、 论证审查、审议决策、审批实 施四个步骤进行管理。 (1)方案提出。公司技术人员经过研究论证提出技术
25、研发项目方案,经技术研发项目 经理签字确认后交公司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查。 (2)论证审查。公司专家委员会在收到全面资料后,对其内容进行鉴定、评议。根据 方案的实际情况,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评议。在对技术研发项目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后 提出建议,并出示专业意见,报分管副总审核。 (3)审议决策。公司分管副总裁出示意见后报公司总裁,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决策并 形成决议。 (4)审批实施。 对于公司的发展有决定性影响或研发预算超过万元的技术研发项 目方案,需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 10 条在技术研发项目决策过程中未能通过的研发方案,公司将对其进行备案并实 行分类管理,任何
26、人不得私自销毁备案研发方案或造成备案的研发方案外流。 第 3 章技术研发的过程管理 第 11 条公司的技术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主管领导做出书面 汇报,并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存档备案。 第 12 条技术研发过程中需要增加预算时,由研发项目负责人编制 “增加预算申请书” , 详细说明技术研发项目的进展、需增加的预算额度、预算的花费方向、预期成果等内容,报 主管副总与总经理审批。 第 13 条公司技术研发经理应对技术研发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第 14 条公司审计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技术研发项目进行专项检 查和审计, 对违反研发
27、方案的相关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 准后执行。 第 4 章技术研发成果评价与管理 第 15 条公司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技术研发项目成果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分管 副总。 第 16 条重大的技术研发项目成果,可聘请外部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第 17 条公司技术部应安排专人对技术研发项目的成果进行管理,包括申报技术专利、 项目过程和最终文档的存档备案等。 第 5 章附则 第 18 条本制度由公司技术部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技术部所有。 第 19 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4 技术更新改造制度 第 1 章总则 第 1 条为了推进公司生产技术的
28、发展,鼓励全体员工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公司效益, 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公司中涉及到技术改造的所有事项均按本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 3 条当公司的技术水平严重滞后于市场水平或同行水平,或设备因老化或使用不当 严重影响产品的产量与质量又无法短期恢复时,相关部门应及时要求进行技术改造。 第 2 章技术改造的组织与执行 第 4 条公司技术部负责组织成立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负责技术改造的立项、评审工作, 技术技术改造的具体工作由技术部、设备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门执行。 第 5 条技术改造评审小组的成员由技术总监提名,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生效。 第 6 条技术部在技术改造中的职责。 (1)组织技术改造
29、评审小组,并推进小组的工作进度。 (2)审核本部门员工或其他部门员工的相关合理化建议,积极进行论证或验证。 (3)提出技术改造项目,并附技术改造的依据及该技改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分析。 (4)提交生产部提出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要求和建议,并确保研发和生产的持续性、系 统性。 (5)技术改造项目的执行。 第 7 条生产部在技术改造中的职责。 (1)审核本部门员工关于技术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积极进行论证或验证。 (2)提出技术改造项目,并附技术改造的依据及该技改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分析。 (3)对技术部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交生产可行性建议。 (4)技术改造项目的执行。 第 8 条财务部负责对已立项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
30、经济效益评估,提交项目在经济方面 的可行性报告,确保技改项目能够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第 9 条技术改造评审小组的职责。 (1)贯彻公司各项制度,积极鼓励员工和有关部门提交技术改造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搞好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工作。 (2)审核各种合理化建议和各有关部门提交的技改方案,确定是否立项。如果某项目 被立项, 则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别对该项目进行生产、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可行性论证分析。 (3)审核各部门提交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召开论证会,决定是否实施该技改项目,并 将决议报权责主管审批。 (4)待审批通过后,技术改造评审小组负责推进该项目的实施。 (5)对已完成的技术改造项目进行评审验收。
31、第 3 章技术改造目标、内容及方针 第 10 条公司技术改造的总体目标是逐步把公司的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提高到现代化 水平, 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推动生产的发展。技术改造目标具体体现在 以下五个方面。 (1)改革产品结构,促进产品更新换代,提高新产品质量。 (2)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原材料等各种物资的消耗和劳动的消耗,降低成本。 (3)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各种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4)加强生产薄弱环节,补缺配套或填平补齐,增强社会短缺、急需产品的生产能力。 (5)促进安全生产,加强环境保护。 第 11 条本公司的技术改造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产品的更新换代。 (
32、2)设备的更新改造。 (3)工艺的改革。 (4)原材料、燃料的综合利用。 第 12 条本公司技术改造应遵循两大改造方针,即平衡本公司的各种能力与衔接并平 衡产品生产全过程。 (1)平衡公司的各种能力,即平衡产品状况与市场对产品的要求,平衡生产要素状况 与产品改造对生产要素的要求,平衡公司其他能力状况与产品改造的要求。 (2)衔接产品生产全过程是指最终产品各个生产阶段的各种能力在水平上的统一性, 也就是指前一个生产阶段要能够满足后一个生产阶段的要求,各个生产阶段要满足最终产品 的要求。 (3)平衡产品生产全过程是指最终产品各个生产阶段的各种能力在规模上的一致性, 也就是前后阶段的能力和整个过程的
33、能力都是平衡的。 第 4 章技术改造的程序 第 13 条公司任何项目的技术改造分为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 项目审核、 项目实施、 项目的验收评估五个过程,这五个过程必须依次进行,不允许打乱顺序。 第 14 条相关部门负责向项目评审小组提交关于技术改造项目的方案,由评审小组决 定是否立项。 评审小组对确定立项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说明立项的理由及依据,并指出由此 带来的经济收益。 第 15 条对于已经立项的技术改造项目由评审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就项目的生产、技 术、经济方面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第 16 条评审小组需要召集相关人员对技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分析、讨论,并确 定最终方案及费用预算,交技术总
34、监及总经理审批。 第 17 条财务部必须依据总经理的审批意见发放技改资金。 第 18 条项目评审小组监督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的进度符合所制定的计划。 第 19 条技改项目完成后,项目评审小组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在验收时, 应如实填写已经完成的技改项目,技改项目在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结束。 第 20 条项目评审小组需要从技改项目的执行程序、完成程度以及带来的收益等角度 对技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结果,评估结果必须有项目评审小组2/3 以上成员同意方可视为通 过。 第 5 章技术改造的奖励 第 21 条公司鼓励公司任何人员对公司的技术提出改进建议,并对有效建议提出者进 行奖励。
35、 第 22 条提出技术改造建议的员工或部门应同时附上解决方案,交总经理办公室。 第 23 条员工或部门所提的技改建议及解决方案分为无效建议、存档建议和立项建议 三类。 (1)无效建议指公司现有条件无法满足的或过时的不符合技术发展趋势的技改建议 (2)存档建议指符合技术发展趋势但公司现有条件无法满足而有可能在将来落实的技 改建议。 (3)立项建议指项目评审小组认为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可立刻实施并能给公司带来经济 效益的技改建议。 第 24 条公司对存档建议与立项建议提出者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如下。 (1)每提一次存档建议,给予元以下人民币奖励。 (2)立项建议带来的经济效益在10 万元以下的,给予元以
36、下人民币奖励;立项 建议带来的经济效益在10 万元以上的,给予元以下人民币奖励。 第 25 条立项奖励由技术部提案,主管副总审核,总裁批准颁发。 第 6 章附则 第 26 条本制度由技术部负责制定,其修改权、解释权归技术部所有。 第 27 条本制度经总裁办公会议审批,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 1 章总则 第 1 条本着以下四个目的,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1)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增强本公司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 (2)不断加强技术创新,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3)有效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 (4)明确界定公司与员工之
37、间的权益关系,维护本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 2 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1)符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2)符合知识产权管理的科学规律。 (3)符合企业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4)符合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惯例的共同准则。 (5)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理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第 3 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本公司全部或部分拥 有的职务科技成果、职务商业秘密、 职务作品和其他智力成果及信息所产生的精神权利与经 济权利,具体包括以下七类。 (1)公司实施和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的专利申请权 和专利权
38、。 (2)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3)本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摄影、录像、规范汇编等的著作权。 (4)技术秘密和商业经营秘密。 (5)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使用中的商标专用权。 (6)单位名称权,即本公司的单位名称使用权与许可他人使用权。 (7)依法由企业享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第 2 章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第 4 条本公司采用公司总裁领导下的知识产权三级管理体系。 第 5 条本公司总裁作为直接领导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其知识产权管理工 作的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批准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和策
39、略。 (2)组织和领导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制 度。 (3)根据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公司发展状况,并结合本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制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富有潜力的公司知识产权战略。 (4)监督、督促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各项工作,协调公司各部门知识产权管理 工作。 (5)审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并将其纳入本公司年度管理计划。 (6)做出对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予 以奖励,对违反公司知识产权制度、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财产损失的人员给予处分的决定。 (7)领导本公司对外进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交流与合作。 (8)
40、为公司的技术引进、知识产权输出做决策。 第 6 条本公司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其基本职责如下。 (1)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 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2)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3)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4)代表本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5)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 档案。 (6)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 7 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或机构,如技术部
41、、生产部、市场营销部(包括具体产品区域 销售特约经销商)及部件生产分公司,主要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产生、运用、维 护和管理工作,自觉维护知识产权。 第 3 章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 8 条在研究和开发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在从事研究与开发活动之前,知识产权管理部和研究开发人员之间应以一定方式 明确知识产权的相应关系,如管理责任、权利的归属、知识产权保密等重要事项。 (2)建立并执行研究与开发活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详尽记载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活 动内容,编号归档。 (3)建立审查研究与开发活动及其成果产出是否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公司知识产权是 否
42、为他人所侵害的检验管理制度。 (4)建立知识产权方面资料、档案、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由专人负责保管等管理 制度。 (5)研究与开发活动结束后,研究和开发部门应要求项目负责人把本项目的研究开发 成果完整、准确、客观、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向知识产权管理部、总经理做出汇报,并提交研 究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重要技术资料,建立相关技术档案,实施加密管理。 第 9 条在委托或合作开发活动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严格依照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通过合同明确委托开发 和合作开发关系中的技术成果归属关系。本办法中的技术成果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作为开发目的的技术成果。 非目
43、的性技术成果,如相关技术成果、中间技术成果和部分技术成果。 委托关系结束后,哪方继续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后续技术成果。 (2)当技术成果为双方共有时,必须在技术合同中明确共有方式,并对共有技术成果 的进一步开发或合作方式进行约定。 (3)在本公司与外公司建立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关系时,知识产权管理部应联合法务 部对涉及本公司重大知识产权成果的条款进行分析、审查决定。 第 10 条在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归属的问题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 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本公司的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认定,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知识产 权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对本公司的职务技术成果
44、,应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与研发部门联合管理。 (3)对本公司的非职务技术成果,应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建立相关的成果登记制度。 第 11 条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 容。 (1)配合法务部对外代表企业法人处理知识产权调解、仲裁与诉讼事务,包括收集与 诉讼相关的证据,提供与诉讼相关的资料,处理与诉讼相关的事务。 (2)配合法务部、人力资源部对内处理企业与员工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 12 条在知识产权文件档案管理与保密方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的内容。 (1)会同人力资源部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与保密制度,并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文档。 (2)对相关部
45、门提交的工作活动记录、科研资料、获奖证书、专利文件、合同书、商 标文件、科研论文、设计图、软件文档等文件进行备份归档管理。 (3)会同人力资源部建立文件档案密级制度、文件档案查阅流通制度、文件档案签收 保管制度。 第 13 条在对商标权的管理方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依照本公司商标工作计划和商标战略方案,明确制定具体实施步骤。 (2)对企业产品与服务进行商标注册事宜的论证。 (3)会同市场营销部制定本公司品牌的营销计划。 (4)负责商标注册及其续展事宜。 (5)负责保管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文件。 (6)负责填报缴纳商标权相关规费的申请表。 (7)负责对商标信息进行
46、收集、分析、预测,发现本公司商标权益遭到侵权时,及时 建议法务部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第 14 条在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管理方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六 个方面的内容。 (1)依照本公司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著作权管理工作计划和版权战略方案,明确 制定具体实施步骤。 (2)在不影响正常科研工作、不损害企业技术权益、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 会同研发部对在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科技论文、工程设计及产品设计图纸和计算机程序等作 品,进行是否发表及发表方式的论证。 (3)负责职务作品的登记工作,并负责向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机关提出著 作权登记申请。 (4)负责管理著作权证书及相关文件
47、。 (5)负责填报缴纳著作权相关规费的申请表。 (6)对著作权信息进行收集、分析、预测,发现本公司商标权益遭到侵权时,及时建 议知识产权总部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第 4 章知识产权管理一般规定 第 15 条专利是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内容,在专利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根据国家和 本公司的专利管理规定执行。 第 16 条研发项目按项目合同约定或计划任务书的规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完 成以下两项任务。 (1)向技术总监报告,将全部实验报告、实验记录、图纸、声像、手稿等原始技术资 料收集、整理,交知识产权管理部归档。 (2)提出申请专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可申请专利的项目要及时办理申请事项,对 不宜申请
48、专利的技术秘密应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对于应申请专利而未申请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和公司有关责任 人的责任,包括在研发过程中已具备申请专利条件者。 第 17 条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相关制度与规定,包括档案密级制定、借阅程序等,对 涉及本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科技档案应采取限制阅读措施。 第 18 条对本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签 定保密协议。 第 19 条在与其他公司进行委托研究、委托开发或合作研究、合作开发时,必须订立 书面合同,合同中必须有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第 20 条订立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合同
49、)必 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关于技术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约定科技成果有关权益的分配 等。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定技术合同。 第 5 章知识产权管理奖惩规定 第 21 条对于在知识产权形成、保护、管理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或 有效制止侵权、 维护公司知识产权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人员,公司将依据国家和自身的具体 规定,给予包括发放奖酬金、提职、提级、职称评定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第 22 条属于本公司的技术成果在实施或转让后的收益,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进行分配。该项职务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设计人可按规定提取酬金。 第 23 条对于违反本办法,剽窃、篡改、非法占有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本公司知识产 权的, 或造成公司知识产权被侵犯的人员,由知识产权管理部依据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构 成犯罪的,知识产权管理部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第 24 条侵害人为本公司员工的,应责令其改正,并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部门主要负责 人的责任。对于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 25 条侵害人为非本公司员工的,应要求其停止侵害,承担责任;给本公司造成损 失的, 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必要时,可提请政府机关处理或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触犯刑法 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 6 章附则 第 26 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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